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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伟大的人物(18)

关于辛泰尔个人的奇闻趣事可不少。例如他天天写《每日纽约》的评论,每个星期可以获得2150美元的报酬,但他一生之中曾和付款的人最多只有3次当面谈过话。

他每年的稿酬都在十万美元以上,但他从不雇用速记员,他的文章都是自己用打字机打出来的。

虽然他的收入比美国总统还多,但说出来也许你不相信,他竟然不知道写字间是什么样的,他当然有自己的写字间,但他从未去过一次,总是一个人在家里工作。

他的个性确实和常人不同。有一年曾有31家电台聘请他,但他却毫不动心,婉言谢绝了。甚至有一家电台请求他,只要他在他纽约的写字桌边上装一台播音机,每播音1分钟,就可以酬谢他500美元,可是他还是让他们失望了。

辛泰尔除了无意于播音外,也不愿在银幕上露面。虽然好莱坞几家著名电影公司都曾争先恐后地聘请过他,尤其是华纳公司更用尽了各种办法和他洽商,希望他能够出任某部影片中一个纪念会主席的角色,而他每次的答复总是一个“不”字。后来,华纳公司又寄给他一封信,并在信中附了一张带有空白支票的合同。信中承诺说:“请你随便写下你所希望的酬金数额,并请签好字,然后寄还给我们。”

他的确按照他们的吩咐做了——也就是说,他将合同寄还给他们了,但他仍然没有在合同上签字。

我曾问他为什么要拒绝这一难得的机会?他的回答是:“这个吗?只因为我不擅长谈话。”接着他告诉我,他曾去洛杉矶参加一个朋友的宴会,他在席间想说几句话,谁知道一站起来,却又害怕又心慌,气喘吁吁的,结果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他笑着对我说,如果他真的在电台播音或者在摄影场拍影片的话,说不定会当场晕倒呢。

辛泰尔出生于密苏里河的波雷斯堡。他父亲曾在该地开过一家小店,在他3岁时他母亲就不幸去世,是他的祖母历尽千辛万苦,才将他抚养成人的。

这个乡下孩子,竟能有如此伟大的成就,其原因何在呢?他曾对我说过:“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我们村子里来了一个巡回眼科医生。他是从纽约来的,为我的祖母配了一副眼镜。我非常羡慕他那丝质的帽子和时髦的衣服。我睁大双眼呆呆地望着他,直望得我的眼睛十分疼痛……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衣服上饰有花边的人。我觉得他伟大极了。”

从这段话里,我们不难明白,辛泰尔童年时对于伟大人物的崇拜,使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这个乡下孩子后来被人介绍到雷波雷斯,在一家旅馆担任夜班书记员。这使他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他开始接近许多举止阔绰的人,听他们畅谈百老汇的风光。他是如此羡慕他们,因此决意到各地去旅行,以增加他的见闻。

虽然他贫穷,并且没什么人帮助他,但他有的是青春朝气和烈火一般的野心。他开始朝着理想的目标努力,先是读遍了所有关于纽约的书籍;接着,他又在奥欧一家报馆工作了5年,然后又转到曼哈顿的《波顿》杂志工作。谁知他到达该地只有3个月,这家杂志社却不幸倒闭了。后来他虽然也在《每晚邮报》社找到了一份工作,可惜因为身体太弱而被辞退了。

失业后,他开始去实践那伟大的理想——“卖文”度日。他每天都要写一篇纽约见闻,但却没有人愿意替他发表,这使他十分失望。

他年轻的时候神经异常衰弱,往往是只写了一会儿,就需要休息3小时,谁知他的身体后来反而强壮起来了。

另外还有一件很奇怪的事。辛泰尔虽然住在全世界人口最稠密的大都会中,但他却非常怕繁杂,甚至害怕在人群中逗留。他还告诉我,每次他接待陌生的客人时,内心总是十分恐惧。曾整整有一年,他从未走出过他居住的旅馆大门,虽然朋友们用尽了各种方法,也不能把他骗出来。而他在有生之年,从未进过一次戏院。

这位纽约的典型人物,既不吸烟,也不喝酒。他最爱嚼口香糖,常常以散步代替运动。

他的衣服全都是巴黎著名设计师设计的,有人曾称赞他足可以与威尔斯亲王相媲美。不过,他写作的时候却总是穿着一身睡衣。

他一生的罗曼史,只需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他结过婚了。”

他最崇拜的电影明星是威尔·罗杰斯;他最爱读的书是“Of Human Bondage”;而他最喜爱的歌曲是《印度之歌》。

七、女性名人

好莱坞女影星嘉宝

为了自己感兴趣的事业,她决定放弃原来的固定工作,花钱去学戏剧。她知道如何“选择”,并且有远大的眼光和巨大的勇气。

据我所知,有两位著名的人物都曾在理发店工作过,他们知道如何把肥皂和水搅和在一起,涂在顾客脸上,然后等理发师给顾客们刮去胡须。这两个人,就是嘉宝和查理·卓别林,他们起初都曾受生活的压迫,从事过这一职业。

嘉宝刚到美国时,不过是一个19岁的少女。她离开了祖国瑞典,孤身一人踏上了她羡慕已久的“黄金之国”,没有一个人认识她,而且她也不会说英语。

然而,在10几年之后,她却成为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女性之一。

幼年时代的嘉宝,就已经充分展现了她那与众不同的个性。她最恨枯燥乏味的学校生活,所以经常逃学,有时到了学校,她会趁教师不防备,一个人偷偷地溜了出来,跑到戏院后面的走廊上看戏,因为站在这里是不必买票的。当她看得兴奋的时候,就会急急忙忙跑回家中,取出平时玩耍用的水彩,把自己满脸涂得五颜六色,说自己是在模仿法国著名演员普萨瑞·哈特。

在她14岁时她父亲就死了,因此家境日益贫困,她也就只能辍学,到一家理发店工作。不久,她又转到斯托克荷姆市的一家商店当推销帽子的职员。

为了促销,这家公司的售帽部决定拍一部影片宣传帽子,嘉宝有幸被选为模特。这原来是一件极普通的事,可是谁也没想到这件事却使嘉宝从此脱离了黑暗,开始走向光明之路。甚至嘉宝后来也说:“这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

原来,这部宣传帽子的促销影片,被一位著名导演看到了,他觉得片中的模特嘉宝很有演戏天赋,尤其是她那种近乎神秘而又带不乏天真的诱惑力,更是难能可贵。所以,他竭力怂恿她放弃现在的工作,进入戏剧学校学习,将来必有惊人成就。嘉宝这时候才16岁。

要嘉宝放弃已有的固定的职业,放弃原来的薪水,再花钱进入戏剧学校学习,的确是一次困难的抉择。假如她没有远大眼光和巨大勇气的人,她是绝对不能这样做的。嘉宝确信自己对戏剧极其感兴趣,自己将来必有成功的希望,于是听从了这位导演的劝说,毅然辞去了工作,开始向理想目标迈进。

我们相信,如果没有这位导演对嘉宝天才的欣赏,恐怕嘉宝还是一个普通的售帽部职员。

有一次,瑞典著名导演马莱斯·史蒂勒来这家戏剧学校选一个女孩子,担任某部影片的配角,嘉宝荣幸地获得了这个机会。那时候她还不叫嘉宝,叫葛丝塔·福生,但是由于这个名字既缺乏诗意,又不动人,而且也不容易记住,所以,史蒂勒导演就给她取了一个令人心动的名字——嘉宝。

嘉宝是一位世界闻名的神秘女郎,凡是和她一同工作过的人,无不承认她的神秘。随便举几个例子吧:

华莱斯·皮雷虽然和她在同一家公司里共事过许多年,可是,他从来没有遇见过她。尤其让他惊奇的是,他和她曾一同拍过一部叫“大饭店”的影片,于是他以为这一次一定可以碰到她了,谁知还是没有见到她。原来,他们被派往不同的场景拍片,而这些场景又是在不同时间拍摄的,所以他当然没办法见到她了。

有一次,美国最著名的评论家亚莎·白利斯伯专程赶往好莱坞,希望参观嘉宝拍戏,但没想到却被这位瑞典小姐十分干脆地拒绝了。她说:“我很钦佩白利斯伯先生写的文章。不过,有他在场,我就拍不好戏。”

更有趣的是,有时候嘉宝拍戏甚至会请求导演离开,这无异是在说:除了摄影师之外,谁也不许看见她。你说她是不是很神秘呢?

这位有幸陪同嘉宝的摄影师叫甘廉·达尼斯,他最了解嘉宝的心理,嘉宝也最愿意与他合作。他们原来并不认识,当嘉宝在美国主演第一部影片时,公司派他负责摄影,他俩这才认识的。他发现嘉宝是一个美丽动人却又局促不安的女子,所以在该片拍完以后,就极力称赞她,并向她道贺。然后,他对她说:“我希望能再次和你合作。”这使嘉宝大受感动,几乎要哭了出来。从此,她就把他当做知己,所以在她以后主演的影片中,差不多都是由他摄影的。当嘉宝返回欧洲以后,公司从未接到过她的信件,甚至连一张明信片也没有收到,倒是她的摄影师达尼斯收到过她的一封电报。

全世界有千百万的影迷羡慕嘉宝,但是,由于她不善交际,所以朋友很少。虽然她的名气很大,可是被介绍给陌生人时,她经常会不自觉地战栗起来。

她喜爱孤独,每年都是一个人安静地在家里独自吃着圣诞晚餐。她家里没有收音机,笑声也很少,连电铃和电话声也很少听到。

嘉宝的住址可以说是个大秘密,恐怕全美国知道的人也不过数十个。她甚至瞒过邻居们,使他们做梦也想不到,她就住在他们的隔壁。有一次她搬了新家,而且先支付了3个月的房租,但是在第三天时,不知是谁泄露了秘密,竟有一个摄影记者来采访她,当她送走这位记者之后,她就立刻搬家了。

据说,能够知道她的秘密住址,并且经常去拜访她的,只有两个人,他们可能是她的密友。

嘉宝也很节俭,据说她驾驶的是一辆破旧得“不可收拾”的汽车,但她还总舍不得抛弃!她家里只雇了一个车夫、一个女佣和一个厨子;她每个星期的收入达到了7500美元,但消费却只有100美元。

她最喜爱动物,散步的时候如果碰到了狗或者是马时,她总要停下来看看,然后用手去抚摸它们,拿些食物去喂它们,并且还和它们讲话。她还在游泳池内养了许多金鱼和青蛙。有一次,我的朋友去访问她时,她恰巧在玩一只青蛙,于是他们的这次谈话,就完全集中在青蛙身上了。

说出来你也许不信,她在美容方面是很不在意的。她从来不抹胭脂,也不涂唇膏,连指甲上也不涂彩油。她鼻子两旁有些黑斑,但她也不想用粉去掩饰。即使是在拍戏的时候,她也反对把自己打扮得过分浓妆艳抹。

她有一个特殊怪癖,那就是喜欢穿水手的衣服散步,但有时她着急找不到水手装时,就用短衣替代。

嘉宝的脚很大。其实和她身高相比,这双脚并不算大,因为她身高有5.6英尺,但也只穿7号鞋。

她常常这样自夸:“我有生以来,从未看过牙医。”真的,她有满口漂亮的牙齿,颗颗光滑洁白,就像是象牙镶嵌而成的,

“苹果酱”是她最初学会的英文,如果你请她用一个词来描述好莱坞,也许她仍会说出这个字:“苹果酱。”

女传教士安蜜瑟

她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传教工作,她也因此被人传颂,成为另一个“天方夜谭”。

安蜜瑟·波尔·麦弗森是一位神秘女郎。她的名字被登载在各大报纸头版的机会,有史以来比任何著名女性都要多。有时哪怕是一家普通的小报,只要能够及时披露麦弗森的消息,也会引起众多读者的注意。据说,几年前,洛杉矶的一家报纸仅仅因为刊登了一条有关麦弗森染发的消息,报纸发行量竟立刻增加了数千份。

不错,麦弗森一生的事迹,犹如一个“天方夜谭”故事。我相信这些故事谁都乐意听。

她的原名叫安蜜·瑟波尔·麦弗森·何顿,但所有认识她的人都喜欢叫她“安蜜姐”。

“安蜜姐”出生在加拿大昂塔利亚城附近的一个小村庄里。“安蜜姐”在孩童时代,每天总是骑着一匹小白马,到5英里之外的一所学校上学,晚上回家就帮助母亲做些洗碟、挤牛奶、喂小牛的杂务。

有一年的秋天,一位贫困的牧师下乡布道,来到她们村中。这位牧师叫罗伯瑟·波尔,过去当过烧汽锅的锅炉工人。他的讲道,就像是烧汽锅似的逐渐地加热,使听众们大受感动,纷纷向他流泪忏悔,痛改前非。

当时年仅17岁的“安蜜姐”也不例外。她被这位充满热情的牧师所感动,愿意嫁给他,并且和他一同前往中国,为“天国”工作。

两年后,这位青年牧师不幸去世,他留给“安蜜姐”的只有一个儿子。至于钱,却连分文也没有。

这位年轻的寡妇,才只有19岁,却被孤独地抛弃在举目无亲的中国,这使她不知该如何是好。在许多同情人士的帮助下,她总算重新回到了纽约,并且和一位年轻的商人再婚。

但不幸的是,他们在6年后又离婚了,年轻的商人临走时给她留下了第二个儿子。

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儿子,驾驶一辆破旧的汽车,开始向西方前进,朝她理想的道路前进。一路上,她不论是经过城市还是乡村,总是把车停下来,呼喊道:“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她向听众们阐解天堂的福音,劝告那些犯罪的人尽早悔悟。

有时,她因为在黑夜中开车而不小心陷入了泥坑中,但她也不着急,就在车里一直睡到天亮,然后请过路的人帮她把车从泥坑中推出来,再继续前进。在途中,她和孩子们经常会没有食物,有一次在科罗拉多还差点儿被冻死。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位神秘女子驾驶她的破汽车,第一次进了洛杉矶——这座被誉为“天使之城”的大城市,开始了她那令人不可思议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