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奇妙的大千世界:丰富多彩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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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泰国人的禁忌

泰国人非常重视头部,而轻视两脚,认为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用手摸触泰国人的头部,则被认为是一种极大的侮辱。又如长辈在座,晚辈必须坐在地下,或者蹲跪,以免高于长辈的头部,否则就是对长辈极大的不尊敬。某泰国的大象表演人坐着的时候,也忌他人拿着东西从头上而过。就是住宅门口的上边也禁忌悬挂衣物,特别是内裤和袜子更是绝对禁止的。小孩的头也不可侵犯,如果用手打了小孩的头,认为一定会生病。泰国人睡觉时不能头朝西,因为日落西方象征死亡。泰国人死后才将尸体的头部朝西停放。因此,泰国人盖房子时习惯把正面朝向北边,这样睡觉时头向南边就很合适了。

在泰国人面前盘足而坐或以脚底对着人都是不礼貌的。脚除了走路之外,不可作其他用途,如用脚踢门,会受到当地人的唾弃。用脚给人指东西,也是失礼。

泰国的民俗表演

初到泰国,要注意当地人所行的合掌见面礼,外人也可以照样还礼。但要注意,双掌合起应在额至胸之间,地位较低或年纪较轻者应首先向对方致合掌礼。地位或年纪较高者还礼时,手部不应高过前胸。双掌举得越高,表示尊敬程度越深。

学生走过老师面前,须合十躬身而过。在乡村地方,一个孩子走过成人面前,有时须要手足落地,爬行而过,以表示对长者的尊敬。

任何官员、平民叩见国王,必须以双膝行进,退后时也用膝代双足,退到相当距离后才起身退下。近年来,谒见泰王、泰后的外国大使或使者已获得优待,可以保持直立,行鞠躬礼,后退时,须面朝泰王伉俪。

和尚可不受约束,不必向任何人还合十礼,即使面见泰王与泰后,也不用还礼,只是点头微笑致意。

泰国人也绝不用红笔签名,因为当人死后是用红笔把他的姓氏写在棺木上的。摩洛哥人奇特的离婚财产分配摩洛哥人的婚姻一般不须得到男女双方的同意,而是由父母代替儿女决定婚姻。其次,摩洛哥男子中一夫多妻的现象并不普遍,绝大多数男子都只娶一个妻子。当然娶一个妻子需要一笔数额相当可观的聘礼,这对一个普通的摩洛哥男子来说,要花上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积蓄。只有那些出身于达官贵人或是大贾豪富之家的摩洛哥男子,才有经济能力多娶妻子。另一原因是,摩洛哥国王哈桑二世身体力行,不效其他阿拉伯国王之举,以娶三宫六妃为荣,只有皇后一人为妻。并且国王与皇后一再宣传一夫多妻制的害处,要求提高妇女的地位。因此,一夫多妻制在摩洛哥就更没有市场了。

另外,在摩洛哥人的婚姻中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解除婚姻的现象并不多见。从这点上说,摩洛哥人的婚姻是比较稳定的。殊不知这里有一个奥秘,就是丈夫提出离婚,财产归于妻子。在阿拉伯妇女中,可能要算摩洛哥的妇女地位最高了。她们从一决定订婚开始,就得到一笔保证金,以作为今后解除婚约妇女的经济保障。在订婚之后,男方送给女方的一大笔聘礼中,就有一部分预付金。这笔钱就是作为日后妇女被离弃时的生活费。另外,结婚时,男方不惜心血制办的一切摆设及家具都属妻子所有,婚后家中再添置的东西也属妻子的财产。因此,摩洛哥男子一旦结了婚,就不轻易提出离婚。丈夫提出离婚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财产,十几年的心血就要付诸东流。

但是,摩洛哥的男子如果想要解除婚姻,也许是一件世间上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在这方面,男子享有特权。他可以随时随意遗弃妻子,只要找到一个证人,当着证人的面,对妻子连说三声“我休了你”,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夫妻关系便解除了,无须经过司法部门的审理,更不需要法律上的判决,只要按照民俗,将家中的一切财产归于妻子,丈夫再付给她一笔赔偿金,夫妻就可以“各奔前程”了。对于离婚妇女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得不到子女。子女必须随其父,不管做母亲的愿意与否。

相反,摩洛哥妇女想要离婚则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必须采取一定的手段才能达到目的。例如,一位年轻的摩洛哥妇女说:“为了能获得离婚,最好的方式就是离家出走。”当然,妇女提出离婚什么也得不到,既分不到财产,也得不到孩子。因此,在摩洛哥,妇女提出离婚是十分少见的。尽管婚姻不美满,大多数妇女也还是忍受终生。只有那些相当有勇气的女性,才敢于主宰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