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西夏的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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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樟木头的大杂院(3)

夜里,他们便去学麒麟舞。麒麟舞是樟木头独有的一种民间舞,明末清初时,便具规模了。一到农闲时,一些青年便在师傅的带领下,习拳术,扎马步,练套路,练至大年初一,便整了装,舞了那麒麟,去挨家串户地拜年。这麒麟舞,以家族为主要传承载体,轻易不外传的。但常昊认识了一个老头,很投缘,愿意教他。老头也想造造人势,按江湖一行的说法:“有钱了帮个钱场,没钱了帮个人场。”老头一接纳常昊,他那班哥们儿便一拥而来了,时不时给老头买点酒肉,哄得老头很开心。

常昊们学这舞,主要是喜欢那麒麟舞的基础功:李家拳和蔡家棍。那时节,他们老看武打片,都成了武迷。

紫晓一去,院落便坟地似的空寂。当然,这只是灵非的感觉。

此时,玲在听录音机。蔡奶奶在唱佛。老王爷屋里的破电视吱吱哇哇--他的屋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沸水中的鸡毛臭。这些,都进不了灵非的心。灵非的心是坟地。那时,紫晓是心里的太阳。

一切印象,都遥远而模糊。也因此,所有回忆都显示了奇异而朦胧的美。

紫晓一走,灵非就怅然若失地捡起笔,写一部似乎要流传千古但总也写不完的书。

小屋很凉。他的印象中,那个六月天不热,反倒有种奇怪的凉。太阳是照不进小屋的。一堵墙掠去了所有的阳光。下水道穿过墙角,墙皮因之脱落了。因关紧门窗的缘故,苍蝇也进不来。小屋里,老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出阴森的凉。

每天早上三点,灵非就起床了,出了门。在黑黑的晨色中,他抬头向天,长嘘一口气。一种伟大的感觉弥漫开来--谁能想到,一个小城的大杂院里,正在诞生一部大作品呢?

他有种恶作剧似的快意。

还有孤独。

后来,灵非很喜欢谈孤独。他说,孤独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睡我独醒”。

紫晓一来,噪闹随之而到。执笔是不可能了。他很想去隔壁看看这位女子。只有在这时,他才觉得当一个平常人是多么幸福。他很羡慕这群无忧无虑的年轻人。

这也是一种活法。

今日有酒今日醉,不管明天喝凉水。

肉常吃。隔壁常响起嗞啦啦的声响。间或,一窝蜂去餐厅。那时,他们阔着呢。有大哥大,有摩托,还有打工挣来的钱,够花一阵子了。不吃干啥?不笑干啥?

一阵子后,咋办?管他呢。白水下面也成,饿几顿也成,或者借,或者卖样东西,又是一阵子。

灵非很羡慕这无忧无虑。他没这样活过。童年、少年在贫困中度过。青年后,就进了书堆。

这也是一种活法。

灵非是幸福的。那时的常昊们也是幸福的。后者的幸福一点也不比前者淡。

灵非永远忘不了一个镜头:在东莞街头,一对很丑的男女乞丐,忘情地看着对方,让着一个讨来的粽子。谁都不愿先吃第一口。

他相信,那一刻,他们是世上最幸福的恋人。

幸福是一种感觉。幸福与财富无关。当窗外一个拾粪老汉躺在地上头枕土坯香甜地扯起鼾声时,屋里的胖子富翁却懊恼地在席梦思上翻来滚去。很难说后者比前者幸福。

灵非也忘不了凉州的那些闹社火的农民。他们背个腰鼓,跳、闹。汗水冲下脸上的尘土,但冲不走笑,那是真正能称做“笑”的东西。在这世上,一切都成工具了。笑亦然。笑成了戏子脸上的油彩,需要了,就抹他一下。笑于是成了献媚,成了巴结,成了可以出卖的商品。只有农民的笑,才是发自内心的没有走样的笑。

常昊们的笑亦然。他们不伟大,不高尚,不求进步,但他们也是真正活着的。真正活着的人为自己的心灵活着,不为别人的颜色而活。

灵非想,这世上,真正活着的人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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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院里还有个叫灵非难忘的人物:蔡奶奶。这是东莞人中的异类。东莞人大多憨厚,但蔡奶奶却刻薄得讨厌,天真得掉牙,又有针头上削铁的精明。

在灵非的印象中,蔡奶奶成了老东莞的象征,后来,他一想到先前的东莞,就会想到蔡奶奶。那时的东莞人很穷,很穷的人是很计较的,因为他也得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