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甘肃近代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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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社会物质生活(2)

陇东黄土高原的窑洞是很有特色的民俗建筑。窑洞有单层的,也有两三层的,分明窑和暗窑。明窑建在陡峭的黄土断崖上,在崖上挖成,互不相通,有三孔、五孔、七孔、九孔为一院的,多为单数,中间一孔为主房,作为宾客室,称为客窑,两侧对称,为家中成员居住或做厨房及柴草房。暗窑称为地坑,也称为地窝子,在较平的地方挖一四方坑,面积有一院落大小,然后在四壁向里掏挖成若干单窑。大门是从院落外的地面上斜掘成洞后通入院落里,成为过道。院内可养花。暗窑从远处望去是不见人影,山岭起伏,似无村落,近看才见人家。暗窑是很有特色的甘肃黄土高原民俗建筑。无论哪一种窑洞,都是冬暖夏凉,它们是人们适应了黄土高原植被稀少、土质疏松的自然环境特点后建造的。有人曾根据窑洞的特点,撰对联形象地描述:“非房非屋非楼阁,如宫如殿如洞府”,横批是“冬暖夏凉”。近代在兰州以东的黄河峡上,有人凿山而居。有关资料记载:“由兰州乘筏过峡,见黄河滨之山,其上有土人穴居焉,凿山而栖,其穴甚高,无梯,但有木杙两枚,插于孔中,凡由下而上则逐渐移杙,蹑而上,及由上而下,亦然,山足有舟,所以渡河,间有穴外设门,门上留孔一,以置枪,其防御密已。”

民间绝大部分住房都砌炕,炕占房间的2/5。炕分土炕和木炕,土炕是土块泥巴砌的,上铺以麦秆,再铺席子或毡,用麦粟等秸秆和柴草、树叶为燃料;木炕用砖块砌成,上面架上木板,只限煤和炭作燃料。一般人家都用土炕,富裕人家才用木炕,木炕比土炕干净方便。炕在民间并不只是睡觉,它还有许多功能,上面摆个小方桌可以会客、用饭,架上小木机可以纺纱,妇女的女工活,诸如绣花、缝补、捻线、纳鞋底、剪窗花等都在炕上完成,可以说妇女的大多数时间是在炕上劳动度过的。房屋里的摆设也反映出贫富差异,富裕人家除了生活必需品,还摆放装饰品和奢侈品,一般人家则仅为生活必需品,有箱、柜、桌、椅、锅、风箱、案板、笊篱、蒸笼、菜刀、盘子、擀杖、粗泥碗、瓦盆、缸、背篼等。穷苦人家仅有几件简单的用品,有些人家几乎是家徒四壁。

2.少数民族的住所

定居在洮岷山地的藏族多住碉楼,十分富有民族特色。碉楼皆为立体式,砌石为墙,层累而上,高度两三层至五十层不等,顶为平顶,以曝晒农作物。普通碉楼均为两层,上层为人居住,下层放置农具或圈养牲畜。洮岷山地的藏族也有住木屋的,木屋用木头建造,如箱笼一般。这里也有一些藏族住土房,土房和汉族的土坯房基本相似。

游牧为生的藏族以帐篷为屋,帐篷是用牛羊毛擀制而成的毡搭建而成的,多为黑牦牛毛毡,故又称为黑帐房。蒙古族的蒙古包为白色,故称为白帐房。帐房冬暖夏凉,长约十二至十五步,宽约六至八步。其搭制方法是将一梁架于两柱之上为脊,张幕其上,垂地四周用木桩固定。帐篷除了门的其他三面外围均用草和泥土砌成高约半尺的短墙,以堵雨水泻入。一顶帐房即为一家,小部落不过10顶帐房。帐篷内用泥块从门口到迎面的里面砌成高约1尺的矮灶,将帐房分为两半,也有用箱具隔开的。以左为上首,供男子居住,另外再放置些生活必需品;右面为女子居住。客人来访时,请进帐房入座左面。游牧的藏族和蒙古族的日常生活用品很简单,只有几个箱笼,盛一些生活必需品。

四、出行

传统社会路况、交通工具、设施等都很落后,人们出行十分不便。甘肃地域辽阔,沿途村落稀疏,一日之程,有尖站、宿站之分。尖站多面点,供吃饭;宿站多车站,供住宿兼吃饭。路分官道和便道,官道较为平坦,便道则曲折坎坷。交通工具有马、驴、牛和轿子、铁轮、木轮、人力车等。乡民出行多骑驴或马,骑驴者尤多。缠足妇女外出时,常携女抱男骑坐驴背,丈夫或父兄照顾伴随。妇女乘骑出门一般都用手帕遮面。富裕人出行多乘车或轿子。山区有一种交通工具叫架窝子,又名扇子、骡轿,用两匹骡子先后赓行,背负双杆,中驾轿窝,下为绳兜,可铺褥子,放置箱物,人坐卧其上,上搭篾篷,旁边有赶骡的人。

黄河横穿甘肃,成为人们远行的天然屏障,在今天白塔山附近有金城关渡口,历史悠久。近代这里仍然是穿越黄河的必经之道。《辛卯侍行记》详细地记载了兰州黄河渡口浮桥的情形:“以二十四舟亘河中,舟各相距一丈五尺,架木以联之,棚以板,围以栏。两涯铁柱四,木柱四十五,铁索、棕麻草绳各相属。每年冰解时搭桥,需人数百,或在岸,或在舟,或乘皮筏。巨绳系舟从上流缓放,舟系大筐四五,盛以石。候舟至恰好处,则掷筐于水,舟稍定,即绳缆交加,如此一一牵缀而桥成。压以巨铁,索舟得随水高下。夏、秋盛涨时,经理失宜,仍虞冲散。舟工经费每年二三千金,不敷修理,由皋兰县赔垫。冬至后,河将冻,冰块自上流下,大如房屋,即撤桥,缓则糜烂矣。”冬至时节,河面封冻后,官府出城要举行祭冰桥仪式。届时,在封冻的冰桥上,撒五谷泥土,车辆人马才可以从上行走。惊蛰以后,河面消解,又用船连成浮桥。宣统元年(1909年),黄河浮桥附近建成黄河铁桥一座,从此结束了黄河浮桥、冰桥的历史,两岸可以自由畅通,大大方便了人们的出行。

甘肃黄河流经地区的人们乘坐用牛羊皮制作的皮筏出行或贩运货物。皮筏是很有地方特色的水上运输工具,材料有羊皮筏和牛皮筏。其制作方法是,将羊皮或牛皮剥下后,扎住四脚和头尾,充气而成。最大的牛皮筏需要120张牛皮,筏身长25米,宽7米多,船上有6把桨,载重20吨~30吨;最大的羊皮筏需要600张羊皮,筏身长22米,宽7米多,备6把桨。长途运输用大皮筏子,短途运输便用小皮筏子。上可从西宁出发,下可达包头,许多是从兰州到包头的,从兰州到包头最快需要十一二天。兰州附近的皮筏生意,最初多为回民经营,后也有汉民参与。20世纪30年代后期,兰州从事皮筏生意的有50多户。他们多使用羊皮筏,牛皮筏因成本高等因素而逐渐被淘汰。近代羊毛交易活跃时,皮筏用于运输羊毛,有的牛羊皮筏里面可以填充羊毛,这样,运输量就增多了。

回族经商者常年出行在外,多骑马骡。藏族出行也多骑马牛,良马每小时可行15公里。藏族不论男女都善骑,不能骑马牛者会遭到部落内人们的耻笑。平常运输多用牦牛和犏牛,牦牛毛长及地,身小角大,顽劣不好驾驭,可负100公斤,日行二三十公里;犏牛身高力大,毛短性锐,可负150公斤,日行三四十公里。

五、民间生活的相关内容

1.币制

币制在人们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属于社会物质生活的内容。因此,本章节对近代人们的持币情况也作些简要的介绍。清朝以银元为本位币,主要流通两种质地不同的货币:一种是银元,即银币。以“两”为单位,分别有“半两”、“一两”、“二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一百两”等类型;一种是银锭,有大锭如船形,重五十两,上有“元宝”字样,民间称为元宝;中锭如锤形,重十两;小锭又称银锞或锞子,重一至五两不等;另一种是铜圆,由宝巩局铸造,分别有“当十”、“当五十”、“当一百”几种类型。铜圆在省城兰州和某些大县流通;铜制的方孔钱,也称为制钱(俗称麻钱),作为银币的辅币流通,以“文”(或纹)为单位,一千文是一串。其他辅币还有角银(通称为钱)等。

清代各省都设铸钱局,清世祖在户部设宝泉局,工部设宝源局,颁行各省,开炉鼓铸。清康熙三年(1664年),移陕西布政使司于巩昌府(今陇西县),五年改为甘肃布政使司,从此甘肃巩昌始铸钱。“清初各省皆置局铸钱,而局名下一字均用地名,故在巩昌者,局日宝巩。其后省会移兰局,亦随之,而宝巩之名不改。”巩昌所铸铜圆,正面铸“康熙通宝”四字,背面铸“宝巩”两字(亦有说只铸“巩”字)。清后期各省相继停止铸造钱币,巩昌所铸的铜圆,渐渐废弃。同治回族事起,为了接济军需,地方印行了一些钱票,但因缺乏信用,声誉不佳,影响流通,亦废弃。有关资料记载:“至左文襄公来甘,银每两可易钱票三百缗,易制钱则仅一千七八百文。文襄饬藩司,凡钱票千文,以制钱六文收回,截角不许行使。民初清理藩署旧档,空屋盈塞,垒垒皆此物,毁之数日乃尽。”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六月,广东开始铸造“当十”光绪元宝铜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时,全国铸造铜圆的省有12个,不久各省又相继停止铸造铜圆。甘肃则没有铸造铜圆。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甘肃藩司、臬司和兰州道的彭英甲欲筹办甘肃官银钱局,经多方筹措资金,终于开办。该局只从事银票的发行和现银的兑换,发行的银票称为“龙票”,无利可图,只是比较方便百姓。民国3年(1914年),甘肃官银钱局改为官银号,收回原来的“龙票”,又发行四种一两、二两、五两、十两的银票。当时民间仍沿用清的元宝、制钱等,后为“袁世凯”、孙文头像的银币代替。张广建主政甘肃时携带大量铜圆,从此甘肃市面上才流通民国铜圆。初期铜圆仅流通兰州市面,且仅为“当十”面额。当时百枚左右的当十铜圆可兑换一枚银圆。省城兰州以及交通便利的大县除了流通银两、银币、铜圆,还有宝巩局(在今陇西县)铸造的“当十”、“当五十”、“当一百”的铜圆,找零钱时偶尔使用的制钱等。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甘肃各镇守使都谋生财之道。民国11年(1922年),陇南镇守使孔繁锦(为张广建的胞弟,自幼过嗣给舅父孔家,故姓孔)从湖北汉阳周恒顺机器厂订制了一套铸币机器,并在汉阳招收了技工,在天水城外设厂铸造铜币。1924年开始铸造,仿效四川铸造“当五十”、“当一百”、“当二百”的铜币(币面字样和四川铜圆完全一样)。当时每五个制钱可铸“当五十”铜圆一枚;每10个制钱,可铸“当一百”铜圆一枚;每十三个制钱,可铸“当二百”铜圆一枚。总计1串(一千个)制钱,可铸造出值近两万制钱的铜圆,民间统称为“大板”。这些铜圆制作粗糙,很难和四川的铜圆相媲美,但很快在陇东各县流行,并出现在兰州市面上。以后因铜币制作粗糙,致使私人偷铸者纷纷仿造,严重地扰乱了地方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