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外语国富论中文珍藏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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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论财富的自然增长

第三编表明,财富的自然增长是,将资本首先用于农业,然后用于制造业,最后用于对外贸易。但是这个顺序已由欧洲各国的政策所颠倒。

本编共分四章。第一章论财富的自然增长,认为事物的自然进程,是先农业后制造业,最后才是对外贸易;但是由于政治上的原因,使这种顺序完全颠倒,对外贸易促进了制造业的发展,而对外贸易和制造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农业的进步。

第二章论罗马帝国衰落后欧洲农业所受到的抑制,阐述了长子继承制和限定继承制的恶果,农奴、分益佃农和自耕农等对土地改良的态度。

第三章论罗马帝国衰落后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叙述城市居民获得自由的经过,以及国王与城市居民联合向地主贵族进行斗争,城市在产业发展和资本积累方面所处的优越地位。

第四章论城市商业怎样对乡村改良做出贡献,一是城市为乡村产品提供了市场,二是商人在乡村购土地进行改良,三是城市给乡村带来了安定的秩序和良好的政府,地主贵族的权力受到了工商业的摧毁。

熊彼特写的“读者指南”为:

“第三编所占的篇幅还不到总篇幅的4.5%,可以说是第四编的前奏曲,主要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了‘财富的自然增长’,考察了各利益集团所支持的政策是如何扭曲――不论是阻碍还是推动――城市的兴起和城市商业活动的。第三编没有引起人们应有的注意。虽然这一编所表现出来的智慧有点干瘪和缺少灵感,但它却本可以成为前所未有的关于经济生活的历史社会学的极好起点。”

每一个文明社会的最大商业,是在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间进行的商业。这种商业就是用天然产物去交换制成品,或是直接进行,或是用货币做中介,或是用某种纸币去充当货币。乡村向城市供应生活资料和制造业所用的原料。城市向乡村居民送回一部分制成品作为回报。城市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的生活资料再生产;可以非常恰当地说,它是从乡村获得它的全部财富和生活资料的。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就设想,城市的利得就是乡村的损失。两者的利得是共同的和相互的,劳动分工在这里也和在所有其他场合一样,对于从事分工中不同行业的所有不同的人都有利的。乡村居民从城市购买制成品而不必自己去制造,这样他们可以用较小量的自己劳动的产物,去交换较大量的制成品。城市为乡村的剩余产品即超过维持耕者的东西提供市场,乡村居民在那里用剩余产品来交换到自己需要的其他东西。城市居民的人数越多和收入越大,为乡村居民提供的市场也就越大;这种市场越大,对大多数人的好处就越大。离城市一英里生产的谷物,在市上的售价和来自离城市20英里的谷物相同。但是后者的价格一般必须既能支付栽培和送入市场的费用,又能为农场主提供普通的农业利润。因此,住在城市附近的乡村地主和耕种人在其所售谷物的价格中,节约了从远地将谷物运入城市的运费的全部价值,还节约了从城市购回货物的运费的全部价值。比较一下在任何大城市四郊耕种土地和在离城市有些距离的地方耕种土地,你可以相信,城市商业对乡村是多么有益。在一切有关贸易差额的荒谬言论中,从来没有人认为,乡村同城市进行贸易自己会受到损失,或者说城市同乡村进行贸易自己会受到损失。

按照事物的性质,生活资料先于便利品和奢侈品,所以,生产前者的产业必然要先于生产后者的产业。因此,乡村的耕种和改良必然要先于城市的发展,乡村是提供生活资料的,而城市只提供便利品和奢侈品。只是乡村的剩余产品,即超过维持耕者的部分,构成城市的生活资料,因此,城市只有靠这种剩余产品的增长才能增长。的确,城市可能并不总是从邻近的乡村甚至也并不总是从本国获得全部生活资料,而是可以从非常遥远的国家进口;这一点,虽然并不形成一般规则的例外,却造成了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财富增长的巨大差异。

这种事物的顺序在一般国家是由必要性造成的。虽然不是在每一个国家都是这样;然而,在每一个国家,人类的天性又促成了它。如果这种人类天性从来没有受到人类制度的阻挠,城市的发展就不可能超过所在地区的改良和耕种所能支持的限度,至少是,直到所在的全部地区得到彻底改良和耕种的时候。在利润相等或大致相等的情况下,人们会选择在土地的改良和耕种上,而不是在制造业或对外贸易上投入资本。将自己的资本投入土地上的人,能亲眼看到它和支配它,他的财产比较商人的财产少受意外事故的影响,商人不得不听凭自己的资本受到狂风巨浪的支配,受到人类愚蠢和不公正那种更难肯定的因素的支配,因为他必须给予遥远国家的人们以巨大的信用,而这些人的品质和情况是他所不完全了解的。反之,地主的资本固定在他的土地上,其安全的程度达到了人类事务的性质所许可的极限。此外,乡村风景的优美,乡村生活的愉快,它所给人带来的心境的宁静,在不受到人类法律的不公正所干扰的地方,乡村在实际上给人提供的独立性,这种种魅力都或多或少吸引着每一个人;由于耕地是人类的最初使命,所以在他生存的每一阶段,他似乎都保留了对这种原始职业的爱好。

诚然,没有某些工匠的帮助,土地的耕种便不可能顺利进行,会遭受巨大的不便和经常的干扰。铁匠、木匠、车轮匠、犁匠、泥水匠、砌砖匠、鞣革匠、鞋匠、裁缝匠,这些人的服务是农民常常需要的。这些工匠偶尔也需要彼此的帮助;由于他们的住所不像农民那样必须固定在一个地点,所以他们自然住在彼此附近,从而形成了一个小镇或村庄。屠夫、酿酒人、面包师不久也参加进来,连同许多其他的匠人和零售商,这些人都是为供应他们的不时需求所必要的或有用的,他们使得城市进一步发展起来。城市的居民和乡村的居民是彼此相互的仆人。城市是一个经常的集市或市场,乡村居民常常去到那里,用自己的天然产物交换制成品。正是这种商业,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他们工作的原料和他们生活的资料。他们售予乡村居民的制成品的数量,必然决定他们所购买的原料和食物的数量。因此,除了比照乡村对制成品需求的增加,否则城市居民的原料或生活资料都无法增加,而这种需求又只有比照改良和耕种的扩大才能增加,因此,如果人类制度从来没有干扰事物的自然进程,财富的增加和城市的发展,在每一个政治社会,必然是地区或乡村改良和耕种的结果,并与之保持相同的比例。

在我国的北美殖民地,荒地仍可按宽松条件取得,在任何城市中尚未建立供在远方销售的制造业。当一个工匠获得的资财,除了为供应邻近乡村而进行自己职业所必要的以外略有多余时,他在北美洲不是用来建立一种为在远方销售的制造业,而是用来购买和改良耕地。他从一个工匠变成了一个农场主,当地向工匠提供的巨额工资和容易得到的生活资料,都不能诱使他去为别人工作而不为自己工作。他感觉到,工匠是顾主的仆人,他从顾主获取自己的生活资料;而农场主则耕种自己的土地,从自己家人的劳动获得自己的必要生活资料,是一个真正的主人,独立于全世界。

反之,在没有未耕地或不能按宽松条件取得未耕地的国家,每一个自己获得的资财超过了在本行业所能使用的工匠,都力图为在远方销售而准备工作。铁匠建立某种制铁厂,织匠建立某种麻织厂或毛织厂。这些制造厂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实行分工,从而在各个方面得到改进和完善,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此就不必进一步去说明了。

在寻找资本的用途时,在利润相等或大致相等的条件下,制造业自然优于对外贸易,其理由与农业自然优于制造业相同。就像地主或农场主的资本比制造商的资本更为安全一样,制造商的资本也比外贸商人的资本更为安全,因其随时都在他的视野和支配之下。诚然,在每一个社会的每一个时期,天然产品和制成品的剩余部分或在国内没有需求的部分,必须送往国外以换取本国所需要的东西。但是这种将剩余产品送往国外的资本,究竟是外国资本还是本国资本,是无关紧要的。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获得足够的资本,去耕种它的所有土地和用最完全的方式制造它的全部天然产物,那么,由外国资本来输出一部分天然产物甚至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因为社会全部资本可以投入最有用的目的。古代埃及的财富,以及中国和印度斯坦的财富,充分表明了,虽然一国的大部分出口贸易由外国人经营,国家仍然可以达到很高的富裕程度。我国北美和西印度群岛殖民地的进步,如果只使用他们自己的资本来出口他们的剩余产品,那一定不会那样快。

所以,根据事物的自然进程,每一个增长中的社会的大部分资本,首先应当投入农业,然后投入制造业,最后才投入对外商业。这种事物顺序是极其自然的,所以在每一个拥有领土的社会,我相信总是可以看到在某种程度上都遵循这种顺序。在任何大城市建立以前,必须先耕种一些土地;必须先在这些城市建立某种粗糙的制造业,然后才能想到去从事对外商业。

但是这种事物的自然顺序虽然必定在每一个社会中在某种程度上发生,在欧洲的所有现代国家中却在许多方面被完全颠倒了。它们某些城市的对外商业引进了所有的比较精细的制造业,即适于供在远方销售产品的制造业;而制造业和对外商业一道,又造成了农业的主要改良。它们的原来统治的性质所引进的风俗习惯,在这种统治大大改变以后仍然保留下来,必然迫使它们采取这种不自然的和退步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