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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论罗马帝国衰落后城市的兴起和发展

罗马帝国衰落后,城市居民的处境并不比乡村居民好。诚然,他们被看做是一种同古代希腊和意大利共和国的最初居民非常不同的人。后者主要由地主组成,他们是最初分割公共土地的人,觉得把他们的房屋建在彼此附近,环以围墙,以进行共同保卫,较为方便。相反,在罗马帝国衰落后,地主似乎一般住在各自地产的城堡内,住在自己的佃农和依附者中间。城市主要由商人和技工居住,他们在当时似乎处于一种奴隶或近似奴隶的地位。我们发现,向某些欧洲主要城市居民颁发的特许状所赋予的特权,足以表明在此以前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这些人民被赋予的特权有:不经领主许可,可以让自己的女儿出嫁;自己死后,由子女而不是由领主继承自己的财物;可以订立遗嘱,处理自己的遗产。由此可见,在赋予这些特权以前,他们完全或将近和乡村土地占用者一样,处于奴隶的境地。

的确,他们似乎是一种非常贫穷、低贱的人民,他们经常带着货物,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集市到另一个集市,到处求售,就像现今沿街叫卖的小贩一样。在当时欧洲的所有国家,也像在现今亚洲的几个鞑靼政府底下一样,税捐是向旅行者的人身和货物征收的,当他们经过某些庄园的时候,当他们通过某些桥梁的时候,当他们在集市上带着货物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的时候,当他们在集市上设立摊点的时候。这些税收在英格兰称为过境税、过桥税、落地税和摊贩税。有时由国王,有时由大领主――他在某些场合似乎有权这样做――特许某些商人、特别是住在他们自己领地之内的商人免纳所有这些税捐。这些商人因此称为自由商人,虽然在其他方面还是处于奴隶地位或接近奴隶的地位。他们通常向自己的保护人每年缴纳一次人头税,作为回报。在当时,没有金钱上的考虑是不会给与保护的,这种人头税或许可以看做是对保护者因他们免纳其他各税所受损失的补偿。在开头,这种人头税和这种豁免二者似乎完全只限于个人,只影响到具体的个人,当他们在生的时候,或凭他们的保护者的好恶。从几个英格兰城市的土地勘察记录所公布的非常不完全的记载来看,有时常常提到某一市民,为了这种保护向国王或向某些其他大领主所缴纳的税收是多少;有时只载所有这些税收的总数。

但是不管城市居民的最初处境是多么低贱,他们看来显然比乡村土地占用者获得自由和独立要早得多。国王收入中有一部分是这种城市人头税,通常由国王定出税额,在一定年限内包给他人代为征收,有时是包给各郡的司法行政官,有时是包给其他的人。市民们常常自己获得足够的信用,被允许承包本市这种税收,对全部税收共同地、分别地负责。这种包税方式,我相信对欧洲各国君主的一般经济是最合适的,他们常常将整个庄园交给全体佃农包办,后者共同地、分别地对全部税收负责;但作为回报,准许他们按自己的方式去收集,并经由自己的官员之手交入国王的国库,这样就完全免受国王官吏的凌辱;这种情况在当时被认为是极端重要的。

在开头,城市税收或许是包给市民代征,像包给其他的承包人一样,只限于一定的期限。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形成了一种普通的做法,永久地包给市民代征,税额嗣后永不改变。纳税就这样变成了永久的,作为回报的豁免自然也就成为永久的。因此,这种豁免不再是个人的,以后不能看做是给予个别人,而是给予某一个城市的一切市民,因此,城市称为“自由市”,市民称为“自由市民”或“自由商人”。

城市市民除了享有这种权利之外,还被普遍赋予上述各种特权,即嫁女权、子女承继权和遗嘱处理财产权。以前这种特权是否常常和贸易自由一道赐给作为个人的某些市民,我不知道。我想或许是这样,虽然我提不出什么直接的证据。但是,不管情况如何,贱民地位和奴隶地位的主要特征既已这样从他们身上涤除,从我们现今“自由”一词的含义来说,他们此时至少是变得真正自由了。

还不仅如此,他们在同时一般构成了一个社团或市区,有权选举自己的市长和市议会,有权为了自己的治理制定法规,有权建立城垣实行自卫,有权命令自己的全体居民接受一种军事训练,使他们负担警戒和防守的义务,这就是说,在古时所理解的,不论黑夜和白天,都要保卫和防守这些城垣,防止一切的进攻和偷袭。在英格兰,他们一般可以免于向州郡法庭提出诉讼,他们之间所有的诉讼除公诉外,均可由自己的市长裁决。在其他国家,常常赋予市长们以更大得多和更广泛得多的司法权。

对于允许其包征自己税收的城市,或许必须给予它们以某种强制性的司法权,使之能迫使自己的公民纳税。在那种混乱的年代,如果让它们到任何其他法庭去寻求这种裁判,或许是极不方便的。但是这看起来似乎是令人吃惊的:欧洲所有各国的君主,为什么要通过这种方式,用一部分税收――它在所有各种税收中,随着事物的自然发展而增加,既不必自己费钱,也不必自己费心――去交换一种固定的永远不会增加的租税;此外,为什么他们要通过这种方式,在自己领土的中心,建立一种独立的共和国。

为了懂得这一点,必须记住:在当时,欧洲没有一国的君主有力量在他的整个国土中保护他的臣民的弱小部分,使之不受大领主的压迫。那些法律不能保护、自己又没有强大到足以捍卫自己的人们,就只有两种出路,要么去请求某个大领主的保护,为了得到这种保护,他不得不变成他的奴隶或农奴;要么成立互相保卫的同盟,以便彼此共同保护。城市居民当做单独的个人来看,是没有力量捍卫自己的;但是和邻人们建立互卫同盟以后,他们就能进行不容轻视的抵抗。领主们鄙视市民,把他们不仅看做是另一个阶级的人,而且看做是被释放奴隶的一部分,几乎和自己是不同的族类。市民的财富总是激起领主们的嫉妒和愤怒,一有机会就予以掠夺,毫无怜惜之心和懊悔之意。市民自然是憎恨和畏惧领主。国王也憎恨和畏惧领主;他虽然也鄙视市民,却没有理由要憎恨和畏惧他们。因此,共同的利益促使市民支持国王,也促使国王支持市民,共同反对领主。市民们是国王的敌人的敌人,尽可能地使得这些敌人的敌人安全和独立,是合乎国王的利益的。国王使市民们可以有自己的市长,为实行自治有制定法规的特权,能建立城垣以实行自卫,能使所有的居民接受一种军事训练,这样,他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以内,就赋予了市民以保证安全和独立于贵族的一切手段。不建立这种颇为正规的政府,没有这种强迫居民按某种计划或制度行事的权力,任何自愿的互卫联盟均不能使他们获得永久的安全,也不能使他们给予国王以任何重大的支持。赋予他们以永久包征本市赋税的权利,国王就从自己想要使之成为自己的朋友,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使之成为自己的同盟军的人心中驱除了一切妒忌和猜疑的基础,不怕他以后会压迫他们,或是提高他们城市的租税,或是将其包给其他的人去征收。

因此,和他们的领主最为不和的君主,似乎也是在给予城市这种特权方面最为慷慨的君主。例如,英格兰的约翰国王对他的城市似乎是毫不吝惜的恩人。法国的腓力一世对他的领主丧失了一切权威。据丹尼尔神父说,到他统治的末期,他的儿子路易――后来称为肥路易――曾和国内各主教商量,什么是约束大领主暴力的最适当办法。主教们有两种建议。一是在国王领土内的每一个大城市设立市长和市议会,以建立一种新的管辖体系。二是组织一种新的民兵,使各城市的居民在各自的市长统帅下,在适当的场合开出去支援国王。根据法国考古学家的意见,法国城市的市长和议会制度应从这个时期算起。正是在苏阿比亚王室各国王统治衰落的时候,德国大部分的自由市首次被赐予它们的各种特权,著名的汉萨同盟首次变得难以克服。

在当时,城市民兵似乎不弱于乡村民兵,由于他们在紧急的时刻可以比较迅速地集合,常常在和邻近领主的争执中占据优势。在意大利和瑞士这样的国家,城市距离政府的主要中心比较远,由于本国的天然力量,以及其他原因,城市一般变成了独立的共和国,在本地区战胜了所有的贵族,迫使他们拆除自己在乡村的城堡,像其他的和平居民一样,住在城市。这就是伯尔尼以及瑞士其他几个城市的简史。如果你把威尼斯――这个城市的历史稍有不同――除外,所有意大利各个重要的共和国的历史也是如此,在12世纪至16世纪初,它们的数目巨大,时起时落。

像法兰西或英格兰这样的国家,国王的权威虽然常常很低,却又并未完全被摧毁,所以城市没有机会变得完全独立。可是,它们已经变得这么大,所以除了上述城市的包税以外,不经它们自己同意,不能向它们课税。因此,请求它们派遣代表,去到首都的国会,和僧侣与贵族一道,在紧急的场合,给予国王以某种特别的援助,城市一般是非常拥护国王权力的,所以城市的代表有时在这些会议中被国王利用来对抗大贵族的权威。这就是欧洲各大君主国议会中的城市代表权的起源。

按照这种方式,在城市建立了秩序和良好政府,随之是个人的自由和安全,这时乡村的土地占用者还处在各种暴政的压迫之下。处于这种没有自由状态之下的人们,自然以得到必要的生活资料为满足,因为获取更多的东西,只会诱使他们的压近者更加横暴。反之,当人们确实能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时,他们当然会用来改善自己的状况,不仅要获得生活必需品,而且要获得生活便利品和娱乐品。因此,以获取比必要生活资料更多的东西为目的的产业,在城市早在乡村土地占用人普通都那样去做以前就建立起来了。如果在受到奴隶制奴役的贫苦耕者手中积累了一点点资财,他自然会小心翼翼地对他的主人隐瞒起来,否则它就会落到主人手中;并利用第一个机会逃到城市中去。当时的法律是偏袒城市居民的,是极想削弱领主对乡村居民的权力的,所以如果逃到城市的人能隐藏一年,不被他的领主追获,他就永远自由了。因此,在乡村勤劳居民手中积累的资财自然会向城市寻求保护,那是能确保资财操在获取人手中的惟一避难所。

诚然,城市居民最后总是必须从乡村取得自己的生活资料以及自己劳动的全部原料和工具。但是,位于海滨或通航河道两岸的城市,却不一定要限于从邻近乡村获得这些东西。它的活动领域要宽广得多,可以通过用自己勤劳的制造品,或是扮演不同国家间的贩运人的角色,去从世界上最遥远的角落取得它们。通过这种方式,一个城市可以变得十分富裕和繁荣,尽管它邻近的乡村以及它与之通商的所有国家还处于贫穷困苦的境地,每一个这样的国家,分开来看,或许只能提供一小部分生活资料或就业机会,但是把它们合在一起,就能提供大量的生活资料和大量的就业机会。可是,在当时狭隘的商业圈子里,也有一些富裕和繁荣的国家。例如希腊帝国,当其存在的时候;以及撒拉逊帝国,当亚巴西德诸王统治的时候。在被土耳其人征服从前的埃及,巴伯里海岸的某些地区,所有在摩尔人统治下的西班牙各省,也是如此。

意大利的城市在欧洲似乎是首先由于商业而达到很大程度的富裕。意大利处于当时世界进步和文明地区的中心。十字军虽然大大耗费了资财和摧毁了他们所遇到的人民,必然阻碍了欧洲大部分地区的进步,却是极为有利于某些意大利城市的发展。为征服圣地而从各地开来的大批军队,对威尼斯、热那亚和比萨的航运业是非常大的鼓励,有时把他们运到那里,总是为他们供应食物。这些城市是这种军队的――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军需官;降临在欧洲各国头上的最具毁灭性的狂乱,却是这些共和国富裕的泉源。

商业城市的居民进口比较富裕国家的改良的制成品和昂贵的奢侈品,为满足大地主的虚荣心提供某种粮食,后者渴望用本国的大量天然产物去购买。因此,当时欧洲很大一部分地区的商业,主要就是以他们自己的天然产物去交换比较文明国家的制成品。这样,英格兰的羊毛习惯于用来交换法兰西的葡萄酒和弗兰德的精制呢绒;同样,波兰的谷物在此时用来交换法兰西的葡萄酒和白兰地,以及法兰西和意大利的绸缎和丝绒。

对于比较精美和比较进步的制成品的嗜好,就这样由对外贸易引进了尚未建立这种制造业的国家。但是当这种嗜好变得这样普遍以致生产了巨大需求时,商人为了节省运费,自然力图在本国建立一些种类相同的制造业。这似乎就是罗马帝国衰落后欧洲西部各省建立首批向远方销售的制造业的起源。

必须指出,没有某种制造业,任何一个大国都不会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当说到这样一个国家没有制造业时,应当理解为它没有比较精美和比较进步的制造业,或适于在远方销售的制造业。在每一个大国,大部分居民的衣着和家具都是本国的产品。这在普通所说的没有制造业的穷国,比起那些所谓制造业发达的富国来,甚至是更为普遍的情况。你一般会发现,富国最底层人民的衣服和家具,比起在穷国来,有更大一部分是外国产品。

适于供在远方销售的制造业,似乎是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引进各国的。

有时候,它们是由某些商人和企业家资本的一次大量投入(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按上述方式引进的,这些人模仿某些同一种外国制造业来建立它们。因此,这些制造业是对外商业的产物,例如13世纪在卢卡繁荣起来的绸缎、丝绒和织锦制造业。在马基雅弗利的英雄之一卡斯特罗西奥?卡斯特拉卡尼的暴政下,他们被从那里放逐。1310年有900个家庭被逐出卢卡,其中31家退居威尼斯,提出要在那里引进丝织业。他们的请求被接受了,赋予了他们许多特权,他们开始用300个工人从事这种制造业。旧时在弗兰德繁荣的精细呢绒制造业的情况似乎也是如此,它于伊丽莎白统治初期被引进英格兰;现时里昂和斯皮塔菲尔的丝织业也是如此。这样引进的制造业一般使用外国原料,模仿外国制造业。当威尼斯的制造业首次建立时,原料全都是从西西里和黎凡特运来。卢卡的比较古老的制造业也同样使用外国原料。16世纪以前,栽桑养蚕在意大利北部并不常见。直到查理九世在位的时候,这种技艺才引进法兰西。弗兰德的制造业主要使用西班牙的和英吉利的羊毛。西班牙羊毛虽然不是英格兰首批毛织业的原料,却是首批适于在远方销售的英格兰毛织业的原料。现时里昂制造业一半以上的原料是外国丝,当其首先建立时,全部或将近全部都是如此。斯皮塔菲尔制造业的原料,没有一部分可能是英格兰产物。这种制造业一般是由少数人的计划和设计引进的,其中心有时位于沿海城市,有时位于内地市镇,依他们的利益、判断和幻想而定。

在其他的时候,供在远方销售的制造业是由即使在最穷最原始的国家也必然在所有的时候都在进行的比较粗糙的家庭制造业的逐渐改进而自然成长的,仿佛是自发产生的一样。这种制造业一般使用本国原料,它们似乎常常是在内陆国家、在离海岸很远有时甚至离水运很远的国家首先得到改良和完善的。一个内陆国自然是土地肥沃,易于耕种,生产的食物大大超过维持耕者的需要,由于陆地运输的费用和河道运输的不便,常常难于将这种剩余产品送往国外。因此,食物产量的丰富使得它的价格低廉,鼓励大量的工人在邻近定居,他们发现自己的劳动使他们在那里能获得比别处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他们从事本地所产制造业原料的加工,以自己的制成品或制成品的价格(二者是一回事)交换更多的原料和食物。他们由于节省了运往水边或某个遥远市场的费用,给予天然产物剩余部分以新的价值,他们给予耕者以某些有用的或他们喜欢的东西作为交换,其条件比耕者以前所能得到更为宽松。耕者从自己的剩余产品得到较高的价钱,能更加低廉地购入自己需要的其他便利品。这样他们就受到鼓励并有能力去进一步改良土地,更好地耕作,以增加这种剩余产品;由于土地的肥沃产生了制造业,而制造业的进步又反作用于土地,进一步增加了它的肥沃程度。制造业首先供应邻近地区,嗣后当其工作得到改进和完善时,就供应比较遥远的市场。因为,虽然天然产物甚至粗糙的制成品不经历最大的困难就不能维持长途陆运的费用,改良的和进步的制造品却很容易做到。在它的小小的体积中常常包含了大量天然产物的价格。例如,一匹精制呢绒重量只有80磅,却不仅包含80磅重羊毛的价格,而且有时还包含900磅重谷物的价格,后者是不同工人及其直接雇主的维持费。很难按原来形状运往国外的谷物,按这种方式实际上以完全制成品的形式运往国外,并可以很容易送往世界上最遥远的角落。里兹、哈利法克斯、设菲尔德、伯明翰、伍尔弗汉普顿的制造业,就是按这种方式自然成长,仿佛是自发产生的。这种制造业是农业的产物。在现代欧洲的历史中,它们的扩大和改进后于作为对外商业产物的制造业。英格兰以西班牙羊毛为原料的精制呢绒制造业的著名,早于上述各地现今十分繁荣的适于在外国销售的制造业100多年。后述各种制造业的扩大和改进,只是由于农业的扩大和改进的结果才能产生。而农业的扩大和改进又是对外商业及其直接引进的制造业的最后的和最大的结果,这一点我将进一步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