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王蒙自传—九命七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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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腹背受“敌”(3)

如前所说,我对于王朔的热情的评说表现为“微言小义,入木三厘”的评价。各位脚后跟发达的文友们啊,你们看得懂吗?你们看不懂吗?没了治啦。

九四年(或九五年)初夏,《东方》杂志上,发表了谢泳与丁东的两篇文章,丁文似乎还是两说着,说明王某的贡献与局限。谢文的题目是“内心恐惧……”什么什么,大意是王某的特点是被极左吓破了胆,什么东西都用极左来对比,只要不是极左,他都接受,从而混淆了是非,变成了糊涂虫。这些都不是原话,我现在找不到此文了,只根据记忆写成,如有不实,我自己负责,并请谢先生原谅。

你猜怎么着,他说得有点道理,我此阶段就是以防“文革”的重现为第一要务来着。

同时,年轻人竟然这样小瞧极左的曾经肆虐,这样小瞧人们为反极左付出的鲜血与生命的代价,不能不令我伤心伤感。我想起了一篇小说的题名:昨天已经古老。是的,昨天已经古老,记忆无法保存,我们生活在日新月异、天地翻覆的中国,我们希望的是向前看,淡化往事,古老的昨天谁还有兴趣回顾?

谢泳更有兴趣的倒是前天而不是昨天。他津津有味地回顾例如蒋怎样礼遇胡适之类的轶事,艳羡之情溢于言表。但是为什么就不再想一想,为什么蒋失败了,为什么中国的知识分子的百分之九十(如果舒乙先生之说可以成立的话)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呢?前天,人民革命难道是阻挡得住的吗?而革命的激进主义,完成了历史的宏图大业,催生了新中国,才使我们包括谢泳有了今天,以后一直发展到“文革”,难道不是有迹可寻的吗?

再说,他毕竟没有在蒋家统治下生活的经验,我有。我知道什么叫暗杀闻一多李公朴,我知道什么叫镇压学运,我知道什么叫特种刑事法庭,我也知道有多少左翼作家在雨花台等地被枪决。他不会不知道吧?

差不多同时,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编辑的《二十一世纪》杂志上发表了朱学勤先生的文章《城头变幻二王旗》。他为什么那样不怀好意?

一位相对年轻一些的人的批王文字转载到了《中流》之上。

上海与北京都出版了谈这个时期的文学与人文精神争论的集子。一位“文革”中专写批判文章,后来迁到内地江南的新疆老乡,则申报了出版王蒙批判的选题。

有点意思,也有点值得老王喝一壶的了。

第一个思路,我终于看出一些好同行的红卫兵背景。作为政治运动,你可以全面否定,彻底推翻,审“四人帮”,揪“三种人”,在中国的情势下,没有什么人提反对意见也没有讨论争辩的必要与可能。但是作为一种文化传统,(或反传统,我始终认为中国的文化传统包含着二律悖反的正题与反题,玩着命批自己的传统,包含了自我卸载、自我爆破、自我糟朽的预置,正像中国文化有自我更新、自我救赎、自我调整的能力一样。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一种带有变异性乃至破坏性的传统,中国那么多改朝换代,有几个朝代不否定前朝的文化呢?)文化现象,思维模式,红卫兵的影响将长期存在。高调主义,零和模式,唯意志论,精神至上,斗争哲学,造反有理,舍得一身剐、拉之下马,悲情主义,煽情主义,极端主义,永不妥协、永不和解,自命鲁迅,所谓只身与全中国作战,到咽气那一刻也是一个也不原谅……这些红卫兵精神,在多少人身上仍然存活!包括不同的政治选择的人,进入截然对立的营垒的人,其心态与方式竟然如此相近!

无怪乎二零零六年,海外出版的一些媒体上,刊载的谈“文革”四十周年的文章的主调是说“文革”的好话。越避讳就越要说好话。

我曾有诗曰:

少年慷慨笑嫣然,挑战鲲鹏搏九寰。

审父应知观火易,捐身岂畏弄潮难

隔靴议痒可益智信口搬山容焕颜!

代有才人脱颖疾,千红万紫是春园。

青少年时期的一切终身难忘。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青春万岁。红卫兵们的红卫兵运动,就正是他们的青春万岁呀。避讳更加成全了他们的对于红卫兵运动精神的怀念与梦幻化诗情化的补充发展,这样的怀念补充我应该理解,这样的怀念正像我的怀念地下党领导的学生运动,只不过他们不走运,青春竟然万岁到千夫所指的红卫兵运动上了。

我们都是历史的人。说得好听,历史给了我们目标、动力,成就了我们也充实锻炼了我们。说得怨毒一点,我们都被历史所劫持。人渴望自由,这只是人的一方面。人也渴望有个主宰,渴望被劫持,否则,他活一辈子干什么去呢?他需要的主人可以是人格神,可以是观念神,可以是价值判断与意识形态,可以是社会集团更可能是历史和时代。历史和时代向人提出了使命、内容和意义。摆脱历史是不可能的,就像帆船躲不掉风。无非是走顺风船还是走逆风船或者先顺风再翻船或者先逆风再顺风或者时顺时逆时危时安的不同。

问题在于你对历史的感情。对不起,这有点像奴隶对主人的感情。但我无意像我们批判奴隶主一样地批判历史、与历史为敌,因为任何人都无法像奴隶推翻奴隶主阶级一样地推翻客观的先于任何个人存在的历史。它主宰了你,这是客观实际,是时间与空间的存在形式,而不是压迫或者剥削的结果。曾经的红卫兵难以割舍他们的恋红情绪,这有点像斯德哥尔摩情结:被劫持者对劫持者产生了感情。当然西方心理学家病理学家是以怪诞与变态的精神病理作参照乃至是作前提来谈这一情结的,而且,在文明社会中,劫持人质无疑是一种犯罪。这一点,历史与人的关系完全不同。但它也说明,被劫持者对于劫持者即对于(一度的)主宰者是能产生感情的,宗教感情与政治乃至家族家庭感情都能说明类似的情结。请允许我们先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情结,而不是从价值的绝对信条的角度来急忙忙地想当然地否定。所以我早就指出《红楼梦》中的丫头们有“不奴隶,毋宁死”的现象:晴雯、金钏都是这样死的。我也借此机会想到了那些大谈无怨无悔的红卫兵知识青年朋友们。你无法打破他们的在这一点上与你同样的对于青春万岁的记忆与怀念,他们永远会依依于那段强有力的历史的劫持。就像我现在唱起苏联国歌与《斯大林颂》仍然感动于它的气势饱满,情绪涨潮,这丝毫也不意味着我至今仍然坚持斯大林主义。

第二个思路是你太讨嫌。你自我感觉良好,掉以轻心,你没有弄清原委就瞎表态。你处处以高高在上的宽容提倡者保护人自居。其实你无权也不配宽容别人,同样也没有哪个有权的与如日中天如日东升的代有才人出的自命代表人物想宽容你。相反的,你带来了压迫感,挡路感,炫耀感。你自以为高尚,实际上就是藐视他人。你自以为智慧,实际上就是压制才俊。你自以为考虑大局,实际上就是忽略了山头的利益,行业的利益,友人的利益,具体的活人的利益。你自以为有容乃大,实际上就是失却了盟友。什么都容,与什么都排斥,能有多少区别呢?

你自以为代表了众文人众知识分子的利益,实际上就是自居领军人物,又有哪个博士学人斗士旗手需要你的代表代言?纯粹做梦!

你的口气仍然太大(你被讥为保持着前部长的风格,而另一位青年才俊被说成是具有候任文化部长的气度),你的标杆仍然太高,你的见解仍然太独特,你对不同的见解又缺乏认真与谦逊的研究,你不是自找没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