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商人看似不通情理,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因为犹太人极为注重合同,犹太人可以说是“契约之民”。犹太人生意经的精髓在于合同。他们一旦签订合同,不管发生任何困难,也绝不毁约。当然,他们也要求签约的另一方严格履行合同,不允许对合同不严谨和宽容。相反,谁不履行合同,就会被认为违反了神意,犹太人绝不会允许的,一定会严格追究责任,毫不留情地提出索赔要求。
《圣经》分为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把《圣经》称为旧约,是因为犹太人把旧约视为上帝与以色列人签订的契约。他们认为人之所以存在,是与神签订了合约所致。因此,犹太人被称为“契约之民”。契约之民把合约引进生意之中,并且认为合约是生意的精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所以,犹太人一旦与对方谈判成功,达成一致的协议,不管是口头协议还是文字协议,他们都认为这是与神签订的协议。在执行期间,无论发生任何困难,他们都不毁约。
谈判中签订合约,双方都要目标明确,语意表达准确无误,不允许有任何模棱两可的内容混藏其中。此后,双方必须遵照合同,绝对不可以毁约。
犹太人就是这样,在执行合同上严于律己,也严于律人。若对方不严格履行合约,犹太人必会严加追究,毫不留情地要求赔偿损失。
在商业往来或发展中,其前提是彼此的安全感。要建立这种安全感,需要交往双方都信守所订的合同,谨守规则。
即便吃亏也不违反诺言
千金一诺是具有非凡意义的原则,它可以在你受挫的时候给你必要的支持,保证你有足以东山再起的人际关系。它可以给你带来可靠的机遇,因为你已经赢得别人的信赖和承诺。
《塔木德》要求:“立誓之事就是对自己有害也不能反悔。”谨守此道的犹太商人奥斯曼善于从长远考虑问题,为了信誉宁愿暂时赔钱。他目光远大的作风给世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1940年,奥斯曼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开罗大学并获得工学院学士学位,重新回到伊斯梅利亚城。贫穷的大学毕业生想自谋出路,当一名建筑承包商。这在许多人看来简直是白日做梦。奥斯曼也陷入窘境:“我身无分文,但我立志于从事建筑业。为了这一目的,我可以委曲求全,从零开始。”
奥斯曼的舅父是一名建筑承包商,他曾经开导奥斯曼: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要人云亦云。
奥斯曼为了筹集资金,学习承包业务,巩固大学所学的知识,便到了舅父的承包行当帮手。
在工作中,奥斯曼注意积累工作经验,了解施工所需要的一切程序,了解提高工效、节省材料的方法。一年多的实践后,奥斯曼收获不小,但也有不少感慨:“舅父是一个缺乏资金的建筑承包商。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无力与欧洲承包公司竞争。我必须拥有自己的公司,成为一名有知识、有技术、能同欧洲人竞争的承包商。”
1942年,奥斯曼离开舅父,开始实现自己成为建筑承包商的梦想。他手里仅有180埃镑,却筹办了自己的建筑承包行。
奥斯曼相信事在人为,人要改变环境,不能成为环境的奴隶。根据在舅父承包行所获得的工作经验,他确立了自己的经营原则:“谋事以诚,平等相待,信誉为重。”创业初期,奥斯曼不管业务大小、盈利多少,都积极争取。他第一次承包的是一个极小的项目——为一个杂货店老板设计一个铺面,合同金只有3埃镑。但他没有拒绝这笔微不足道的买卖,而是毫不马虎地完成了任务。他设计的铺面满足了杂货店老板的心意,杂货店老板逢人便称赞奥斯曼。于是,奥斯曼的信誉日益上升。奥斯曼的经营原则获得了顾客的信任,他的承包业务日渐发展。
1952年,英国殖民者为了镇压埃及人民的抗英斗争,出动飞机轰炸苏伊士运河沿岸村庄,村民流离失所。奥斯曼承包公司开始了为村民重建家园的工作,仅两个月时间,为一百六十多户村民重建了房屋,他的公司获利5.4万美金。
20世纪50年代后,海湾地区大量发现和开发石油,各国统治者相继加快本国的建设步伐。他们需要扩建皇宫,建造兵营,修筑公路。这给了奥斯曼一个历史性的机会,他以创业者的远见,率领自己的公司开进海湾地区。他面见沙特阿拉伯国王,陈述自己的意图,并向国王保证:他将以低投标、高质量、高信誉来承包工程。沙特阿拉伯国王答应了奥斯曼的请求。后来,工程完工时,奥斯曼请来沙特国王主持仪式,沙特国王对此极为满意。
“人先信而后求能。”奥斯曼讲究信誉、保证质量的为人处世方法和经营原则,使他的影响不断扩大。随后几年,奥斯曼在科威特、约旦、苏丹、利比亚等国建立了自己的分公司,成为享誉中东地区的大建筑承包商。
奥斯曼讲究信誉的做法,在一定情况下会使自己吃亏。但吃亏毕竟是暂时的。所谓有亏必有盈,某次吃亏或经济利益受损并不重要,关键是它会给自己长远的事业带来积极的甚至长远的影响。
和奥斯曼一样,精明的犹太人相信,千金一诺是非常有意义的原则,它可以在你受挫折的时候给你必要的支持,保证你有足以东山再起的人际关系。它可以给你带来可靠的机遇,因为你已经赢得别人的信赖和承诺。
交纳赋税是必须遵守的规则
商人和国家是有规则的,国家提供了经营的条件和管理的责任,那商人就应该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交纳赋税。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这样的规则,这个国家就不会存在。
犹太人特别讲究规则和契约,认为契约是人能够存在的理由和根据。他们做事情也就形成这样的习惯,无论是什么事情,有了契约,形成了规则,他们就觉得十分放心、保险。倘若没有合同,也没有规则,即使条件再优惠,他们也绝对不会做。
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大早牛奶店门前就排起长龙一样的队伍,顾客都要购买热的鲜牛奶。当大家都在按次序排队的时候,迈克来了,他一来就挤进队伍。排在最后面的犹太青年约翰觉得不可容忍,于是想搞个小恶作剧。他跑过去,突然一把拉下迈克的帽子,然后又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他把胳膊放在身后,高举起帽子,笑嘻嘻地对迈克喊:“伙计,你的帽子都在排队,你还不来排队吗?”
这就是犹太人的规则意识,他们自己不违反规则,也不容许别人随意地践踏大家形成的规则。
为什么非要有一个规则呢?我们可以随便举出一个事例来说明。
一辆拥挤的公交车驶来,进了站台。车门打开,大家一窝蜂地往上涌。结果,年轻力壮的人挤在前面,而年老体弱的被挤在一边。车上的乘客由于上车的人挤得太厉害而无法下去,而下面的人因为车门被堵而无法上去。无数人的脚被踩,无数人的东西被挤坏,过了很长时间,车才勉强开动。大家纷纷叫着、骂着,整个车站一片混乱。这是一个没有规则的车站通常出现的一幕。而一个有规则的车站,情况就大不一样。所有的人都在安静地等待,车来了,大家按照先下后上的规则有序地上下车,而上车的人们可以排成队伍按先来后到的次序上车,大家为年老体衰的人让座,车厢里整洁有序。这就是规则带给人们的方便。
正是规则意味着井然有序的活动,保证了整个活动的高效率,才需要有高度地崇尚规则的意识。
犹太人在生活中讲究规则,在生意上也同样重视规则。典型的例子就是犹太人在经营的时候,决不偷税漏税,也极少做违法的事情。在犹太人看来,偷税漏税是可耻的行为,是一件让人痛恨的事情。犹太人说,商人和国家是有规则的,国家提供了经营的条件,承担了管理的责任,那商人就应该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交纳赋税。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这样的规则,这个国家就不会存在。这个社会和国家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大家都遵守了这样的规则的缘故。
一切的违法活动,都是对规则的破坏和挑战,是决不可饶恕的错误。犹太人在经商的时候,极少发生这样那样的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的犯罪率之低是世界罕见的。
犹太人会搞投机,但他们的投机都是在国家许可范围内的,因为没有违反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文就不算是违法。既然没有明文规定,那就是默认与许可,犹太人就会抓这样的机会。而明目张胆地犯罪,就是直接地破坏,尊重规则和契约的犹太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在一个企业中,最有效的管理莫过于那些通行的规则和惯例,通常我们叫它制度。
有一个犹太人管理着一家很大的公司,但大家看到他显得十分轻松,他经常出去考察。他不无自豪地说:“即使我一年不回来,大家也会干自己的事情,公司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这就是规则的魅力!
违反契约是亵渎上帝的神圣
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但契约的内容不会随意更改。遵守契约、维护契约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是做生意能够赚钱的保障。
在犹太人的信仰中,违反契约必会遭到上帝的严厉惩罚。相反,若信守约定,上帝则会垂青你,使你能够获得成功。
犹太人从小就接受《塔木德》的教育,深切了解恪守契约的重要性。很多商人很乐意和犹太人订立合约,因为这份合约可以得到犹太人毋庸置疑的执行。
在全世界商界中,犹太商人的重信守约是有口皆碑的。犹太人认为,“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既然“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每一次订立契约就意味着指天发誓、绝不反悔。若毁约,就是亵渎了上帝的神圣。
“契约”是犹太人经商的秘诀。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但契约的内容不会随意更改。遵守契约、维护契约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是做生意能够赚钱的保障。犹太人就是在这“契约”的保障下赚钱致富的。
犹太人一旦签订了契约就一定执行,即使有再大的困难和风险也要自己承担,这是他们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笃信契约,相信对方也是严格执行契约的商人。对于违约者,犹太人自然深恶痛绝,一定会严格追究责任,毫不客气地要求赔偿损失。对于不履行契约的犹太人,大家会把他逐出犹太商界。
惩罚是违约的直接下场
想博得犹太人的信任,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遵守契约。无论发生什么突变,无论在什么样的特殊环境之下,都要不遗余力地遵守契约。
《圣经》上记载了上帝耶和华和犹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犹太人作为上帝的“特选之民”,犹太男人出生的第八天就要在父母的带领下做“割礼”(即将男子的包皮割去),作为上帝和犹太人之间契约的证明。耶和华要求犹太人历尽流浪之苦,最后等待救世主弥撒亚的到来。到时候,所有的人都必将得到救赎。他将降下彩虹,作为和犹太人签约的见证。因此,犹太人极为注重契约,认为契约是和耶和华签订的,是无比神圣的事情。
想博得犹太人的信任,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遵守契约。无论发生什么突变,无论在什么样的特殊环境之下,都要不遗余力地遵守契约。因为对于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来说,他们绝对不会原谅一个对他们的神不尊敬的人。
《塔木德》里有一个故事,说明了犹太人对违反契约的人的态度。在很久以前,有一家人外出旅行。途中,这家人的女儿出去散步却迷了路。正当她口渴的时候,她发现了一口水井。没有别的工具,她只好攀援吊桶,去井里喝水。喝完水后,却怎么也上不来。此时,恰好有个男青年路过此地,听到哭喊的声音,便将姑娘救了上来。这个姑娘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与他私订了终身。两人订下婚约后,正找不到合适的证婚人,恰好见到一只黄鼠狼。于是,黄鼠狼和那口水井就成了他们的证婚人。
两人就此分别。
若干年以后,姑娘仍然痴心地等待着未婚夫的归来。不料,那个负心人已在他乡结了婚,生了孩子,早把山盟海誓的婚约忘了。再说那个男人,他的妻子给他生了两个孩子,而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一天在外玩耍时被一只黄鼠狼咬死了,另一个在井边玩耍的时候掉进井里淹死了。这时候,那个男人终于想起他和姑娘的婚约以及作为见证的黄鼠狼和水井。于是,他就和妻子离了婚,终于回到那个忠贞不渝的姑娘身旁。
这个故事就是告诉人们,任何人都不得违约,否则,就会遭受上帝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