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背着小行囊哆嗦着捂着自己平生最大的财富——500元钱——踏上了去济南的列车。我在济南街头充分发挥了嘴巴的询问职能,找到了艺术学院,找到了招待所,住15元一晚且不能洗澡的六人间,上每小时150元的专业课,吃1.5元一顿饭的肉夹馍。几个月后我被艺术管理专业录取,并从此改变了人生的方向:是从那以后,我爱上了这个专业并迅速成为了一个刻苦钻研专业的好孩子。她又开始春风得意,学会了向同事们炫耀女儿的好成绩,把发表我文章的样刊摆在办公桌上。按照“两个务必”的指示,她不谦虚谨慎也不够戒骄戒躁,且犯有泄露国家机密罪。大学期间我一直没有男朋友,原因是帅男嫌我长的丑、才子嫌我太有才!这真让我郁闷,因为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丑,而且学识一般。同宿舍的女孩子开始在暑假里参与父母安排的种种相亲活动,只有我一个人在家研究“微波炉爆米花的微小时间差所导致的不同味道”这样惊世骇俗的大课题!我问我妈为什么不给我介绍男朋友,她很不屑地说她不管,有本事自己找去!我忿忿然。
到了研一,我终于有了男朋友,回家到处散布我和男友的亲昵大头贴,我爸我妈的手机小灵通都没有幸免。后来才知道当时来提亲的人可以用“沃尔沃”装,我妈怂恿我爸统一口径说“孩子的事咱不管”,居然也能闹中取静!直接导致我与若干殷实人家的若干青年才俊失之交臂!你说说,这是怎样的损失?!所以,我完全有理由控告我妈的知情不报罪!以上,是我总结得出的我妈犯有的七宗罪。上帝造人,劝诫我们不可以贪婪、不可以暴食、不可以嫉妒……其实他忘记了,如果不想犯“罪”,就不要爱。而我,当我穿上粉领蓝袍的文学硕士服的瞬间,当我从主席台上领过毕业证书向台下微笑的瞬间,当我拥抱她亲吻她白色鬓角的瞬间,我终于知道,她的罪,是因为她爱我。所以,我犯了渎职罪,因为我从来没有站在她面前,说妈妈我爱你。从来没有以女儿的身份,给她甜蜜的吻。我犯了遗弃罪,因为我把她的爱抛在脑后,在遥远的济南读书、工作、成家。
从来没有黏腻在海边的家里,陪她看哪怕是乏味的肥皂剧。我犯了贿赂罪,因为我妄图以每个月的汇款单当作亲情的慰藉。我从来没有脱离物质层面的依附,而她要的也远远不是一张汇款单。我犯了诽谤罪,我在电话里嫌她唠叨,嫌她更年期综合症。我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我的女儿在远方的城市,什么样的语言才可以真正形容牵挂?
我犯了虐待罪,我把她托人捎来的各种东西随便扔。却从来没有想过,我以怎样的轻巧,虐待了她的一颗心。我犯了知情不报罪,我打电话的次数越来越少,我总是说自己忙。却从来没有回头看,她想知道的,其实无非是我用健康快乐的语调说我很好,一切都很好。最后,我还犯了泄露“国家机密罪”,因为明知道有些爱是母亲们深深放在心底,永远不要拿出来炫耀的东西,却还是情不自禁讲给你听。却还是情不自禁,想要飞回到母亲身边,给她大大的拥抱,响亮的吻。
我的罪,是因为我被她深爱。赎罪的方式,是从今时今刻开始,以行动的名义,深深爱她!
丑男丑女
我和男友逛街,偏巧两个人都好色。先是我,欣欣然盯住了前方一个相向而来的男生的脸,不转睛地看,视礼节规矩于无物。
自己看也就罢了,还拖了男友一起分享美的喜悦道:快看,前面那个男生的鼻子长的很好,气质绝佳!男友嗤之以鼻:那叫好?别说一个鼻子不能代表整体,就算他那鼻子再好,就你那审美眼光,老天都替你哭!我气极。不久就轮到他,兴高采烈拖了我看:看,前面有美女!我气定神闲地转头,赫然见不远处有一个穿布衣长裙的女孩子,论身材当属不错,惟独脸上颧骨突显,唇稍嫌厚。
我冷笑:那叫漂亮?说混血不混血,说少数民族又不一定是少数民族。哪里美了?男友无奈,他说你怎么这么幼稚?我说我怎么幼稚了?你自己没有审美眼光还说我?!遂不欢而散。其实事后想想,我有错,很大的错。因为我是在后来才发现,原来男女生的审美标准并不同,简直是有天壤之别。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我和男友一起看学校的文艺演出,他说某个女生很漂亮,我说脸部线条太夸张;他说某个男生很帅气,我说只是有男人味而已;到我告诉他音乐系一个女生真是漂亮得没话说的时候,他仔细地盯着看了,说样貌一般;我又说台上那个戏剧系男生帅呆了,他就说如果那叫帅,那他就是帅呆了的平方。
可是在很多时候,我的意见是可以代表一部分女生的意见的,他的意见也堪称是男生集体智慧的结晶。所以,我们总结出了一个真理性的发现:男生认为好看的恰恰是女生认为一般的,反之亦然。
所以后来我们索性各看各的,当然偶尔也有不愉快的交流。其实这种情况的发生要说是因为我们的理论基础不同,倒也缺乏说服力,因为我们师从同一老师门下,学的都是文艺美学。但是有一次我们的意见是惊人的一致,那就是在对待我们自己的问题上。首先我觉得我的男友长的就不帅,他不够高大,眼睛也小了点。他也不觉得我有多漂亮,因为连我自己都知道自己身材不好,相貌平庸,甚至于脸上还有若干痘痘。
所以平日里我说我是丑女,他说他是丑男,丑女对丑男,倒也门当户对。直到后来有一天,听说戏剧系要开化妆课,我去找男友咨询,兴致勃勃地想告诉他我要去学化妆技巧,争取把自己打造的美丽动人。千辛万苦跑到他们寝室,却发现他不在。他要好的哥们告诉我他在操场上练双杠。于是我又跑到操场,很远就看见他满脸大汗地往这边走。我就忙跑过去,我说你怎么想起来要练双杠了?你不是一直练篮球么?
他笑,他说你不是要我有健壮的体魄么?你不是一直嫌我不够高大么?我加大锻炼力度比较有利于高大形象的塑造啊。我哭笑不得,我说你就是再瘦弱不堪我也不嫌弃你啊,就算你是小萝卜头你不也是我男朋友么?我从这么多人里挑了你我就什么都不在乎了啊,我知道你没有史泰龙那么标准的腹肌,但是我也没觉得没有那些腹肌就有什么不好的呀……我滔滔不绝,直到他问我:你来找我干什么?我于是笑了,我说你说我要是去参加培训班学化妆怎么样?这样我可以把自己化成那种有高颧骨厚嘴唇的样子……话没说完他又火了:谁让你去学那些东西了?化妆?你抹一脸的化妆品,糊得那些痘痘不透气,你这不是事倍功半么?还有万一亲一口亲了一嘴巴化妆品怎么办?什么是美?健康就是美,有那个时间不如来找我,我教你打篮球!再说了,就算你是黄阿丑,我也不介意自己当一回诸葛亮啊!
就这样,直到今天,他依然不高大,我依然不美丽。他依然做着他的丑男,我依然做着我的丑女。
我们两个人直到今天都依然很好色,依然喜欢在大街上看帅哥美女,实践着我们关于“美”的理论研究。结论也依然不同,我认为好的通常都是他认为不好的,他认为好的也是我所不认同的。
可是,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只要是相爱的人就不在乎很多的东西,比如说容貌或者身材。只要相爱,丑男丑女也相宜!
父亲的日记
“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我多么希望能永远和你生活在一起。
可是,我也必须承认这个事实:我已经永远无法再见到你。”这是她的父亲去世后,她在父亲的日记中找到的纸条。发黄了,残旧的,是岁月的风霜。上面的日期,是1976年6月26日。她的父亲,是在动乱年代里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那群人中的一个。那个时候,守候在她父亲身边照顾他的就是纸条中所写的那个女子。后来,那个女子在一次意外中丧生。再后来,她的父亲平反、恢复原职、结婚、并有了她。
二十几年了,她不知道父亲的生命中原来还有过母亲之外的一个女子,而且还是如此深远的渊源。她只知道她的父母亲是十分恩爱的,是被机关里的许多人所称道的。从小到大,她都是幸福的。她还记得在她小的时候,每到夏天的傍晚,他的父亲就会带她和母亲一起去街上散步。一直到她长大了,读高中了,父亲也升到市委书记了,他依然会抽时间和母亲一起去散步。
她在那时发现,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而她的父母,是最恩爱的父母。可是,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原来父亲曾经深爱过一个女子,而且还说过那个女子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而写这张纸条的日子就是在那个女子去世后的第二年,那时她的父亲已经平反并回到县委工作。一年后,在别人的撮合下,他与小他两岁的女会计结婚了。不久,他们有了女儿。那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小婴儿啊:“白皙的皮肤,像她的妈妈,而那漆黑的眸子与笑时的神态,不像我又像谁呢?”
从那天开始,他全心全意地对待他的妻子与女儿。在他的日记中,属于曾经那个女子的文字越来越少。渐渐地,不见了那个女子的名字,而是满篇都是他的女儿的名字。他写道:“冬冬(她的乳名),其实爸爸不是要打你,爸爸只是想让你知道,人活一口气,错就是错了,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冬冬,我的女儿,爸爸真的是很爱你,是为你好……”她的泪流下来,隐约记起是六岁那年她去县委办公室玩,打碎了放在桌子上的罐头。
她撒谎了,可是没过多久就被一起玩闹的小朋友揭发了。那天晚上,父亲第一次打她,并带她一起去买了一罐新的苹果罐头赔给人家。那次,作为县委书记的父亲用实际行动告诉了她:人,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
日记一本本地被翻开,到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在父亲的日记上看到了这样一行字:“慧贤(她母亲的名字),谢谢你让我有了这么温暖的一个家,这么好的孩子,这么快乐的人生。”后面的日期是1997年8月18日,她还记得那时她的父亲被一伙居心不良的人的诬告,正面临一场严峻的审查。
是她的母亲坚定地支持着她的父亲,亲手写下洋洋万言的证明书,言辞真挚地回忆了丈夫一生的勤奋与廉洁。也是在那天,她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到父亲最后的一本日记的时候,她看到了父亲最后的的留言:“慧贤、冬冬,我知道自己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我不怕死,但是我多么希望能和你们继续生活在一起。
在我的一生里,你们是我最重要的人,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人,是你们,让我知道了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和自己的亲人生活在一起。我是个共产党员,不相信有什么天堂。但是如果真有那么一个让灵魂漂泊的地方,我会在那里看着你们,保佑着你们……”她看看日期,是2001年6月26日。
惊人的巧合:她的父亲在25年后的同一天,为生命中的另两个女子——他的妻子和女儿,写下了与25年前相同的话:你们是我最重要的人……我多么希望能永远和你们生活在一起……她的眼泪再次奔涌而出。她不知道父亲有没有忘记25年前的那个女子和那句话,但是她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父亲说的是真心话。他的确是深爱着他的妻子和女儿,而对曾经的那个女子和曾经的爱情,即便不能忘记,也总是要淡化的。
那个时候,她恰巧刚刚失恋。那是大学里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她每天消沉地活着,不再相信爱情也不再相信自己还可以找到幸福。可是,是父亲的日记给了她巨大的内心撞击:原来,哪怕是最真的感情,哪怕是最深的痛,都总要随时间淡去。而新的幸福,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也在时间的流逝中积累,并最后酝酿成美好的回忆。只要幸福,只要你爱的和爱你的人都幸福,只要你也从他们那里得到了幸福,那么,纵然是曾经的伤口,也总有愈合的一天。
尽管曾经,每个内心受伤的人都以为这将是一辈子的伤。也正是因为这样,有的人寻了短见,告别了自己本来可能很幸福很快乐的人生。只要你肯接受生活,只要你承认:过去的爱情和过去的人,都是人生中的一个过客,给了你微笑,却总要远去。
而真正的幸福,是在远方等待着你的。通俗点说就是:人这一辈子,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儿,没有度不过去的难。她合上日记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她穿上外套,打算陪母亲出门散步。
她要告诉母亲这个完整的故事:一个男人,曾经对三个女子说过相同的话。可是每一次,他说的都是真心话。他说你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多么希望能永远和你们生活在一起……真的永恒,就是这样。
水晶粽的幸福
街角有一间粽子铺,有一道名吃叫“水晶粽”。那是女孩常来光顾的地方。
在那里,她认识了一个侍应生,一个她认为很平凡、很普通的男生。后来,他们恋爱了。在许多人眼里,这是不公平的——一个女大学生与一个粽子铺侍应生之间的爱情。其实,女孩心里明白,她的家庭决不会允许这种爱情的存在。有许多次,她对男孩说你不要再做这份工作了,好男儿志在四方。可是男孩除了一个欲说还休的眼神之外什么都没有给过她。
他们就这样爱着彼此。他们的爱情像粽子里水晶般的米粒一样晶莹剔透。他们都认为自己很幸福,却从未想过爱情并不是空中花园,爱情也需要物质的支撑。直到有一天,女孩病倒了。此后的一个月里,她没有去过那间粽子铺。每天,她躺在病床上,想象着男孩会来看她。
可是,她也知道:除了他们自己,没有人知道这段爱情的存在。又过了一个月,当女孩再次踏进那间粽子铺时,早已物是人非——男孩从那间粽子铺里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真实的身份。女孩大哭了一场,但她心里明白:或许,这是命运的安排,但对当时而言,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
女孩于是学会了包水晶粽。后来嫁了人,有了女儿,她仍在包水晶粽。她很满足,她的物质的生活支撑着她精神的回忆。许多年后,风尘仆仆的当年的男孩从欧洲上空飞回——他早已是一个成功的男人。许多年前读研究生的他在打工时认识了一个水做的女孩。只可惜,那时他只是一个从山沟里辛苦走出的农家子弟。
在他心里,他们不配。直到今天,他依然庆幸他没有告诉女孩自己的真实身份,庆幸没有让女孩陪他在欧洲度过那漫长而又艰辛的日子。他也很满足,他满足于回忆中的她的影子。他很怀念,怀念粽子铺里那如粽粒一样晶莹的岁月。
终于有一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们擦肩而过。女人心想:是他么?旋即又自嘲:不会的,他该年轻、帅气、挺拔。男人心想:是她么?却也自嘲:不会的,她该年轻,她是水做的骨肉。在他们的记忆中,不存在时空的阻隔。
谁也没有回头,就像岁月无法回头。在他们心里,有种记忆让他们很满足。其实,生活中有太多遗憾,太多的无法回头。能把遗憾变成美丽的回忆,能在无法回头的生活中得到满足,就像她满足于包水晶粽,满足于水晶粽里的回忆,这就是幸福。是晶莹如水晶粽的纯净的幸福……
只能选一枝玫瑰
“他是个才子啊!”有人指着他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