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心理咨询师临床操作手册
19626300000013

第13章 临床心理治疗的适应证分类(1)

本章从广义的心理问题把不同症状分为5类,再加上现在比较受关注的生涯发展问题共6大类,阐述了30种心理问题的特征。6类心理问题是:神经症水平的反应;精神疾病水平的反应;心身症和药物依赖;智力障碍和自闭症;社会行为的问题;生涯发展的问题。

30种心理问题是:歇斯底里症(癔病);焦虑性神经症;疑病症;恐怖症;强迫神经症;人格解体性神经症;封闭性神经症;神经症性抑郁状态;抽搐;口吃;选择性缄默症;遗尿、遗粪;吮指、咬指甲;拔毛癖;神经性厌食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心身疾病;药物依赖;精神发育迟滞;学习障碍;自闭症;痴呆;逃学;情感淡漠;不工作;不良行为;边缘性人格障碍;自恋型人格障碍;******性人格障碍;性行为障碍。

第一节概述

本书根据临床的实践经验,把心理问题作如下分类:

(1)神经症水平的反应

(2)精神疾病水平的反应

(3)心身症和药物依赖

(4)智力障碍和自闭症

(5)社会行为的问题

(6)生涯发展的问题

关于每一部分,先简单地加以说明。根据第一章的表述,从(1)到(5)是广义的“心理疾病”,(6)是符合“心理创伤”的主诉和行为。不用说,这种分类单位是兼容而不互相排斥。比如,有智力障碍,但是也表现出有神经症症状、不良行为的案例。

本书在医学中用的病名、诊断名的“分类名”在括号内表示,所谓的“症状”如下表述。但是,实际上症状名用原来的分类名比较多。当然,分类名被考虑为“症候群”可能较为妥当。而且,本书中,“心理疾病”的程度大致分为“神经症水平”、“精神病水平”、两者之间的“边缘性障碍水平”。关于这一点下面稍稍加以叙述。

首先,(1)的“神经症”的用语,是非常容易被误解的概念。换而言之,一般认为是因为产生神经异常的症状的情况下容易采用,但是,在中枢神经系统未见异常的情况下,在临床心理学、精神医学中也被称做神经症(neurosis)。

(2)中的“精神病”的用语非常容易招致误解。相反,不产生神经递质异常的疾病,被称为神经异常而被接受。但是在临床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中,被称为精神病的疾病大体上被认为在中枢神经系统存在某种异常。因此,被确认表现出精神水平的症状下,通常需要寻求医生药物治疗等处置。

而且,神经症和精神病之间的边缘被分类为“边缘性精神障碍”。但是,今天,这样的案例被分类于“边缘性人格障碍”的很多。人格障碍中,因为一般情况下,被确认社会行为的问题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本书中,所谓的“边缘性人格障碍”同时也被分类为“社会性行为问题”。

这样的神经症、边缘性精神障碍、精神病的概念,有病史上的变迁。本书中用神经症水平、边缘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水平来表现心理疾病的深度水平。多数的心理咨询中,这3种分类作为病态水平而加以设定。这里重要的区分指标是对外界和内在自我的现实思考和正确认识,即“现实思考”能力的水平。神经症水平有比较能够成功地维持对现实的思考能力;精神病水平的特征是丧失了现实的思考能力;边缘性精神障碍是因为“对现实思考能力”的部分缺失。

心理疾病的严重程度是根据心理创伤的深度(压力、打击的强度,烦恼、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的深度)和个体的自我治愈力(处理问题能力的深度,对于烦恼、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的耐性,人格发展水平)两方面所决定。换而言之,这是因为,如果自己治愈力减弱,即便是轻微的心理创伤也会诱发深度的心理疾病;如果自己治愈力强时,即便是有相当深的心理创伤,也能有合适的对应。

(3)中,指的是像这样从心理创伤到引起躯体疾病。如同第一章所叙述的那样,心理和躯体的关系是非常的复杂,尤其是以脑为首的中枢神经系统和心理归结成单纯的因果关系不合适。但是,心理和中枢神经系统以外的身体的关系是能够捕捉到某种因果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经过中枢神经系统以外的身体系统,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明确地认为心理创伤和身体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

比如,上司的批评引起心理的打击,伴随这种打击,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变化,也引起内分泌系统的异常变化,结果,发生胃溃疡和为了解除压力过量摄取酒精的持续性结果(酗酒);根据病例,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总结出患有肝炎的因果关系,而且,能捕捉到由酒精等药物引起脑部萎缩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因果关系。因此,如果中枢神经系统发生变异,可能引发心理疾病。

心理创伤是引起躯体疾病的根源,与之对应的心理现象有中枢神经系统部分的异常,引起躯体其他部分的异常(如果其他部分中有可能包含脑部,则可能提出心因性的精神病、脑部的心身疾病。但是,本书没有扩大到那里的范围)。如果从我们的临床经验来看,心理创伤引起躯体疾病的情况下,这个心理创伤一般是相当的严重。

(4)中有智力发育迟滞的情况和暂时丧失获取知识的能力的情况。智力障碍多数被考虑和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相对应的情况。但是,如果病情反复发作,这种关系就不能解释明了,而且,无论达到怎样的智力程度都会产生心理疾病。因此,多数的案例,都是从病态水平和智力水平两方面各自加以判断。

(5)社会行为的问题中,包括没有采取社会期望的行为的情况和做社会不期望的行为的情况,即包含非社会行为和******行为。前者,这个程度深刻的时候,在相当长的情况下,被分类为人格障碍的比较多。后者,问题严重的情况下,被看做相当于边缘性精神障碍的比较多。实际上,这样的案例,多数推测过去可能受到过严重的心理创伤。

(6)中,提出升学、退学,就职、退职,结婚、离婚,家族、周围人们的问题等人际关系、生存方式相关的问题。这里也包括遭受了灾难、犯罪的伤害,包含睡眠障碍、虚脱乏力感的案例。有一些来访者在结束了自己人生中悲惨的体验之后,自己的人生问题才浮现出来。通常,这样的案例在咨询中往往超过30%。即便是不归类于心理疾病的范畴,也是苦于非常深刻的心理问题。实际上,这种人生挫折经历造成的心理创伤,如果处理不恰当,常常会产生心理疾病。

第二节神经症水平的反应

一、癔病(hysteria)

癔病的分类名确定为感觉麻痹,运动麻痹,失神,僵直,痛感的症状,推断并且没有发现引起这些症状的躯体疾病。比如,仅仅是见到老师的时候才失去视觉(或仅仅是见到老师的脸变得不能看见);仅仅是听到丈夫的声音的时候才失去听觉(或仅仅是丈夫的声音变得听不见);仅仅是在去学校的时候发生腹痛和头痛,仅仅是在考试的日子才不能站立;仅仅是在恋人的面前失神。

癔病,通常来说,这些症状能够带来某种心理上的益处(既发获益症状)。比如,在学校时如果有腹痛的情况,即使是休息也不会受到指责,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晕倒可能会被抱住。有意思的是,来访者并不是那么苦于这样的症状。这里反过来看,如果表现出癔病反应,与这些症状所引起的强烈痛苦相比,却能够品味到更强烈的苦恼,这个可能是当事人“无意识”的预测。并且,这样的反应能够通过催眠暗示引起和发生,如果综合考虑,癔病症状是被“无意识的感情”和“无意识的思考”引起和发生的。

而且,可以这样思考,癔病也同时包含多重人格现象。这样的现象大多是无意识的人格,因为可以看出表现出做梦者人格的状态,通常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分解的清醒者和做梦者的人格交替出现。

多重人格是一个人表现出几种完全不同的人格。特别是在两个人格的情况下,被称做二重人格,有意思的是其中一个人格知道另一个人格的存在,而另一个人格往往不知道还有一个别的人格。

另一方面,附体现象是人进入催眠状态,显现出别的人格(这个时候不是人身体而是灵魂的存在),这种现象在宗教集会、打瞌睡、集体游戏中常发生。

对于这样的现象能够根据自我催眠和自我暗示加以说明,即:假定控制我们行为的内在系统在清醒时不能够加以示意的部分,这部分被暗示以强烈影响就能够产生这样的现象。疼痛、麻木、癔病的意思不是装病,也不是多重人格附体现象有意识的演技,这种现象在大部分的案例中对当事人的愿望、展现已有的(无意识的)知识,是能够加以解释的。

一般情况下大部分的多重人格、附体现象是以前的觉醒意识、见到当时的自己(自己是谁,今年是哪一年,这里是什么地方的认识)被再现,大多数案例被看做是神经症水平的案例。但是如果能够产生精神病水平的反应,被认为是边缘性的病理反应则比较恰当。

二、焦虑性神经症(anxiety neurosis)

焦虑性神经症的代表症状是被称做焦虑发作的状态。心悸、胸闷、脉频、呼吸困难、出汗、头晕、呕吐、震颤、尿频等发作所引起的。当然,因为使用分类名必须是在确定为没有发现身体疾病的情况下。通常,否定身体疾病之后,来访者仍然会体验同样的躯体疾病所发作的状态,屡次有非常强烈的要丧失生命的焦虑,或者是确信这样的状态不能持续学业(事业)。因此,在发作稳定之后,有受到是否能引起发作这个预期焦虑的折磨。多数的案例是预期焦虑的症状增强之后,紧接着就再次发作。

因此,这种焦虑神经症是焦虑和发作的恶性循环造成的。

三、疑病症(hypochondria)

这样的疑病症患者仅仅发现身体有稍微的异常,就怀疑自己患有癌症、艾滋病、梅毒等这样的重病而感到强烈的不安。在怀疑自己有重病的情况下,即便是医生说没有病,患者也还想像检查的做法是不是不高明,医生是不是误诊,病情是不是处在潜伏期,医生是不是在说谎等等,总是不能除去不安,而且有意思的是疑病症的人好像不担心疑病症本身。比如,没有根据的担心是不是得了艾滋病,另一方面,即使得到了显示肝功能低下的检查结果,但仍然频繁地饮酒,又比如虽然血压增高,仍然摄取很多盐分。

神经症水平的疑病症是基于身体症状而怀疑有重病,如果是精神病水平的疑病症,即使医生说没有病,也能够根据缺乏说服力的证据加以确认(医生的触诊、护士的眼神等等)。因为疑病症是对死亡、社会地位的丧失有强烈的恐怖感所引起的,所以有时也是被分类到下面的恐怖症里。

四、恐怖症(phobia)

恐怖症是对本来危险性不高的事物、状况感受到极度恐惧的症状。患者明知对象不是那么恐怖,但是,仍然感到强烈的恐惧。恐怖症根据对象分有无数种,代表性的种类有恐高症、洁癖、对人恐怖症、交通工具恐怖症、红脸恐怖症、自己的臭味恐怖症等。

焦虑症的对象一般是模糊的,不确定的,相对于这种不是显现化的事情来说,恐怖对象被认为是比较明确和特定的事物和场面。但是,有时候焦虑和恐怖不易区别,焦虑神经症的预期不安可能被称为恐怖发作比较好,疑病症被称做对疾病的恐怖比较好。但是,对人恐怖症可能要适应这种蔑视焦虑的状况。

恐怖症的例子比较多的,选取对人恐怖症的例子来说,这里,对学校的老师和同年级的学生,职场的上司和同事,附近的熟人等,都感觉到不能亲密地相处,又不完全是他人接触的情况下,“自己是不是被认为是奇怪的人呢”“是不是被蔑视呢”引起这样的考虑,受到强烈的不安和紧张的折磨,这个时候多伴有哆嗦(震颤)、口吃、呕吐、冷汗这样的症状。

神经症的分类相当简单。比如,对人恐怖症的身体症状是独自的时候发作的情况下被分作焦虑神经症,洁癖伴随频繁的洗手这种情况被分作强迫神经症。本书因为学校恐怖症在不上学的情况下,被分到社会行为问题中的不上学一类。

五、强迫神经症(obsessive compulsive neurosis)

强迫神经症被分为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强迫观念是指,难以控制的涌现出来的某种观念、思考和信息。强迫行为是指伴随着强迫观念的行为。

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是正常水平的话,比如,桌子上放了本书,如果书本和桌子不保持平行的话,就不能感觉到舒服;出门前必须轻轻地敲敲门的边缘;睡觉时多次起来检查门有没有关好、锁紧等这样的行为。神经症水平的强迫症患者会感觉到这样的观念行为不太正常,受这样的观念行为的约束或困扰,发展到对日常生活产生障碍的情况,比如,“男人混蛋”这样的想法浮现在头脑当中,不能静下来学习;触摸到讨厌的人的手的时候,要持续地洗一个小时,是否关闭了煤气要确认几十回等等。

强迫行为是可以被看做试图回避某种痛苦的魔术性行为。通过这种行为,虽然很少也能得到一些安心,但是多数的来访者对这种强迫观念、强迫行为有非常痛苦的体验。他们多数有意识地叙述这样的观念,反而被这种观念所控制,产生了一种恶性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