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心理咨询师临床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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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临床心理治疗的督导(3)

第四节临床心理督导的实际操作

那么,研究生院中学习心理临床的初学者,或者是大学、研究生院毕业以后有临床经验的心理咨询师想要接受临床心理督导的时候,怎样进行比较好呢?让我们来论述一下关于临床心理督导的实际操作和注意点。

一、临床心理督导的形态

临床心理督导有个人临床心理督导和团体临床心理督导两种形式。下面谈一下它们各自的特征、长处和短处。

1.个人临床心理督导

个人临床心理督导是督导和被督导者一对一的关系,这是心理临床督导最基本的形式。像精神分析的心理疗法和来访者中心疗法,咨询师和来访者很深地影响对方的人格,而且咨询师的人格左右心理疗法的效果,这些疗法采用个人临床心理督导就比较好。特别是在研究生院学习的初学者,或者是积累了一定临床经验的人最好从个人的临床心理督导开始,这是因为这样的心理疗法要求“成为心理疗法家需要在非常个体的体验过程中,进行高度的个别的学习”(Bruch,1974)。

个人临床心理督导的长处在于被督导者能够得到督导的情感上的支持,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水平、感受性、个性人格特点等,而受到一步步的确切指导。因为一对一的关系,被督导者能够直率地阐述自己的思考、疑问、感情等,一直讨论到互相理解为止,而且通过这样亲密的浓厚的关系,被督导者能够加深自我认识,变得自信,获得安定,这样的自我成长是加深作为心理临床家的同一性感觉的契机。

个人临床心理督导的短处是非高效性,非经济性。因为督导和被督导者两人的密切关系,在案例的理解、心理疗法中有可能容易产生盲点和歪曲,而且督导和被督导者的缘分、好恶对效果都有很大的影响。

2.团体临床心理督导

团体临床心理督导是一个督导对多个被督导者所进行的临床心理督导。在精神分析心理疗法和来访者中心疗法的团体临床心理督导中,3到5人被督导是最理想的,被督导者选择各自担任的案例,沿着心理疗法的实施过程,从报告两者的关系、详细的做法和预测等方面来接受指导,而其他的成员则听取督导和被督导者的做法并参加讨论。关于具体的进展方法是,比如说一次的临床心理会商中成员的数目,是由3人组成的话,一次同时进行3人的临床心理督导,或是一次的临床心理督导中只报告一个组员的案例,下次再报告其他组员的案例,轮流发表讨论。这样的操作方法和案例研究会,本质上是不同的。团体临床心理督导的长处在于一个督导能够有效率地督导多个被指导者,与个人临床心理督导相比费用减少。作为团体,大家一起总结,互相鼓励支持,并通过团体的组员实践的心理疗法的报告和督导的指导、评论等,能够学到很多东西。

短处是与个人的临床心理督导相比,讨论和指导的密度变薄了。而且,如果参加者不是很团结的话,那么可能只有在报告自己案例的时间里才能得到学习,还由于担心同伴的批评和评价,不能如实地报告案例,明确地表达自己的疑问和想法,甚至有时比起组员的相互支持竞争更多。在一定时间内定期地进行临床心理督导,可能有时确保时间都比较困难。因此,决定接受团体临床心理督导的人,必须提前相互确认时间,充分地做好准备。

团体心理咨询,由什么样的团员构成,其成果有很大的不同。由临床经验相似水平的组员构成的团体,容易获得凝聚力,如果是临床经验不同的组员,属于这个团体的归属意识消失,则团体不容易发挥其益处。

比如由儿童咨询所、家庭裁判所这样相似性质的心理临床家所组成的团体,相互比较理解对方的工作领域,能面对同样的问题、课题。如果对来访者拥有共同的理解,即便是临床经验不同,这个团体的效果也一定不差。反之,在职场中的上下级关系很容易让临床心理督导失去作用。

由不同领域成员如个人、诊所、精神病院或者是教育系统中工作的心理临床家构成的情况下,即便是临床经验水平不同,也能期待作为团体的有效性。

对于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后,积累了一定程度心理临床经验的心理咨询师,最好在由相同的职业领域、拥有同样的临床经验水平的成员构成的团体中,进行团体临床心理督导。而且,对于学习集体心理疗法、家庭心理疗法、行为疗法、动作法的人来说,相对来看,团体临床心理督导可能更有效果。

二、在接受临床心理督导之前的准备

并不是说接受临床心理督导就万事大吉了,为了使临床心理督导取得结果,需要在接受之前做好准备。让我们来论述一下如何做好接受督导的准备。

1.知识的学习

知识的学习是指通过讲义和资料,学习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学习心理学、团体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统计法等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并且,学习心理疗法、心理测量、地区援助、精神医学等临床心理学的基础知识。这些科目是心理学系本科4年中学习的必修课程。

如果在研究生院进一步学习,还要学习人格发展论、心理疗法技法论、心理评估论、与心理临床相关的伦理这样的临床心理学的更专业的知识。这样的知识,在讲义、演习中被教授,在个体教学中,学习适合各自特点的专著。并要求在做临床心理督导之前,就必须先学习这样的知识。即便是开始接受临床心理督导,也必须持续深入地学习这样的知识,但是基础的知识要在接受临床心理督导之前学习,为此,要指定必读书目。

即便是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并有一定程度的心理临床经验的人,也要求要接受督导。

2.督导

接下来让我们谈谈,在心理咨询室等地方开始心理疗法、心理测试交流之前,需要进行什么样的实习。

首先,通过和在精神病院住院的患者互相交流沟通来熟悉临床氛围。对儿童的心理临床有兴趣的人通过有在幼儿园、保育园工作经验的督导也是有帮助的。

接下来了解自己所属的机构,比如在心理咨询室中,通过什么样的手续和过程来取得咨询,进行心理治疗。包括提前知道费用、来访者的联络方法、预约面谈室和游戏疗法室、取消的处理等等。这方面的信息,只要参加了案例讨论会,想必都能得到了解。

针对实际进行心理疗法、心理测试的角色训练小组体验、感觉性训练等实习课程,多数被排入必修的课程。通过这样的督导,做好实际担任案例的事前准备。

3.间接的学习

通过参加案例讨论会、案例研究会等,间接地学习前辈、中高级心理咨询师实践的心理疗法、心理测试及其解释,或者是对报告案例的评价,对准备担当案例是很重要的。并且把阅读案例研究报告作为准备也是很有效果的。

根据大学不同,把参加指导老师、前辈进行的受理面谈,或者参加精神科医生的诊察这些事情排入必修课程。这样的间接学习不仅可以直接感觉到临床的气氛,也对担当案例的准备有很大作用。

即便是大学、研究生院毕业以后从事心理临床的人,通过参加案例讨论会等活动,学习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心理咨询师的案例的理解、心理疗法的操作方法,这些学习都是有益的。

三、怎样开始临床心理督导

在研究生院开始学习心理临床的初学者,一年级的后半年开始担当案例。那么怎样开始接受临床心理督导呢?

1.临床心理督导的预备面谈

如果是研究生,在硕士一年级的前半学期中,通过讲义,准备心理临床的基础、伦理知识,而且阅读关于心理临床的指定书籍。因此,硕士一年级后半期开始,在心理咨询室里对来访者进行实际的咨询和治疗。

在研究生院开始学习心理临床的初学者最好在实际负责来访者之前和督导见面。首先,和督导一起讨论知识的学习、督导、间接性的学习等等,作为担任来访者咨询之前的准备是否齐备。对于准备不充分的领域,在开始临床心理督导之前,必须赶快地抓紧补习。

而且,把什么样的案例当做初始的案例,最好和督导商量,并如何针对儿童、青年、成人等来访者以及想担任什么样的精神病理的来访者进行很好的交流。

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并积累了一定临床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在接受临床心理督导之前也最好和督导会面,确认以上事项。这样的预备面试,无论是对个人临床心理督导还是对团体心理督导都是很重要的。

2.试行心理咨询

和督导见面,为了判断是否准备好了担任来访者的咨询。首先,准备之一是寻找心理健康的青年、成年人实施5次左右的心理咨询,然后接受临床心理督导。钟(1997)把这个定义为“试行心理咨询”,并介绍了实际的操作方法和实际的例子。

在接受临床心理督导中,通过这样的试行心理咨询,关于如何开始咨询,如何终结治疗,如何加以应答等方面得以学习。而且能够判断担任来访者准备状态。并努力得到许可后录音,做成逐一的语录,接受临床心理督导(请参照后面的“临床心理督导的操作方法”)。同样,心理测试也最好以健康的青年、成人为对象试行。

即便是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心理咨询师,由这样的“试行心理咨询开始”,能够了解自己作为心理咨询师是处于什么样的水平,是否在重要的基础训练方面准备不充分,以及自己的癖好和沟通方式等特征。

四、选择谁作为督导

那么如何选择督导呢?研究生院开始学习心理临床的初学者,多数从院方指定的督导中选择。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后已经从事心理临床实践的人,必须自己探寻交涉,那么选择什么样的人做督导比较好呢?选择督导的时候,请注意以下事项:

1.良好的心理临床督导

我们期望临床心理督导中的督导和被督导者是按照各自的意志,以教授或学习心理临床为目的的专业性关系。也就是说,督导和被督导者之间不能有现实的利害冲突,保障相互的自由才能实现这些作用。

在研究生院学习心理临床的情况下,一般来说,督导是被校方从前辈以及本地活跃的心理咨询师中指定的。这样指定督导是因为:第一,一旦选择和大学的新人培训经历相异的,有不同心理学理论培训背景的督导,可能引起被督导者混乱的结果。比如,大学进行的是精神分析的教育、培训,如果接受行为疗法的专家做督导的话,容易使被督导者混乱而得不到期望的成果。第二,因为大学指定了具备督导能力的心理临床家,被督导者就能够安心地选择。第三,由于督导是大学机构的指定,督导本身是一种社会关系,能够成功地防止发生性关系等伦理问题。有些想从指定督导以外的心理咨询师中接受督导的学生,可能产生不满,像这样的人,在研究生院毕业后积累了一定心理临床经验之后,再来接受自己期望的心理咨询师的督导难道不是很好吗?

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后积累了一定心理临床经验的人,也可以从学会、研究会等案例研讨中的评论、公开刊物发表的案例报告、著作以及接受临床心理督导的同事、友人的信息之中选择督导。虽然存在督导是否愿意接受,是否能够定期参加以及费用等这样现实的制约,但是最好按照自己的理论教育体系来选择和自己合适的人。不要接受来自不同流派的心理临床家的心理督导,要选择既能保持自己的一贯性,又是积累丰富经历的督导。这样的临床心理督导关系因为完全是个人行为,更加要求相互担当责任、更深的自觉伦理性。

2.二重关系(dual relationship)

但是,大学的指导老师对研究生院学生进行临床心理督导比较少。这是因为,指导老师要同时对被督导学生进行论文指导、监督、评价等等。并与人事相关,在担任这样责任的同时,又要兼顾作为督导的责任是很难的。既是指导老师又是督导,被称为二重关系,在伦理上存在各种问题。如果是二重关系,对于督导和被督导的两者,要专心于临床心理督导会变得困难。如果把这种关系比喻为在心理治疗中的咨询师和来访者的关系就很容易明白了。

在同一个工作单位,上司对部下进行临床心理督导也是二重关系。即便是能接受自由的想法和意见,没有职务意识的上司,只要存在上司和部下的关系,就伴有现实的利害冲突。

在认识到这样的二重关系的限制以及困难的情况下,还是有请指导老师、上司做案例的督导。这可能是因为在学校、在工作单位以外没有合适的督导或者其他的现实制约所致。这样的案例指导不仅仅是二重关系,因为不容易成立两者合意的契约(请参照下面的“临床心理督导的契约”),所以与其说是临床心理督导不如被称为临床指导比较好。

当然,临床指导并不是说对于学习者没有效果。对于某些心理治疗,二重关系的指导几乎不会成为障碍。再者在团体临床中,二重关系的因素多少被削弱了。而且如果是上司,对于工作中的状况、心理临床的特征这些方面,就有很好的了解,这也是长处。但是,接受指导老师、上司指导的情况下,一旦觉得不能接受指导老师、上司的评论,或者因为性格的原因人际关系变得不融合时,被督导者有时只能选择离开大学或工作单位。如果要是选择学校外面的督导,这种情况只要通过换督导的方式就能得到解决。

无论如何,被督导者要有接受、中止临床心理督导的自由,能够直率地谈论自己的想法、提问,临床心理督导是有目的的,重要的是其中不要存在现实性利害关系。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后有一定程度心理临床经验的人,应该选择没有二重关系的心理咨询师作为督导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