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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神圣隆重的丧葬风俗(2)

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质料比“齐衰”用料稍细。为伯叔父母、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都要穿这种“大功”丧服。   小功,是轻于“大功”的丧服,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制作的。这种丧服是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和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而穿的。

缌麻,是用稍细的熟布做成的。现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称为“漂孝”。凡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这个档次。

什么关系的人穿什么样的孝服,而“分配”孝服也有一定的礼节。一般的关系,主家送上即可,而特殊的关系如人主、四门亲家等,虽说孝不重,但却要由孝子跪叩呈上。在这种礼节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关系的远近亲疏,而是尊卑等。如果这些礼节没有做到,把尊卑、先后、亲疏的关系搞错了,就可能出现争吵。

孝服遮体的多寡(民间叫“轻重”)和五服制度相关。若是斩衰一服的,即父子、父女(未嫁)关系,孝要从头到脚一片白,衣服不锁边,腰扎麻绳,即所谓“披麻带孝”。如果双亲中有一人健在,则鞋后跟处不用白布包严。此外的几服各依其制。有的只戴孝帽子.却无孝服。孙、重孙除孝服外还有些特别的标志,如孙子、孙女孝衣肩头钉一块红布,重孙钉两块;如果亡人是外祖父母,则钉蓝布。

总之,颇具礼仪意义的成服不仅让孝子们都穿上了孝服,并且也明确了多重关系,并且影响着其后的丧葬仪俗。同时可以根据穿着可以看出与主人间的亲疏关系。

送盘缠的礼俗

民间俗信认为,人死后会到另一个世界像现世中的人一样生活。因此,亲人去世后,要为其准备到另一个世界去的“盘缠”。安葬后的一段时间里,还要定期到坟前焚烧纸钱和纸扎品,以示给死去的亲人送去钱财和物品。

“送盘缠”又称“发盘缠”或“发纸马”。是在死者下葬前一天的晚上,在村头路口(过去多建有“土地庙”)举行一个送行仪式,将纸扎的轿车、童男童女、小牛、元宝等焚烧掉,以示给死者准备了到另一个世界去的交通工具和路费。

灵魂存在观念,是“送盘缠”、“烧纸钱”习俗在民间长期存在并流传的根源。大约在原始社会后期人们就产生了灵魂观念,认为人自身是由身体和灵魂两部分组成的,死亡是灵魂离开了身体变成了鬼魂。最迟在春秋战国时期前后,人们想象着为鬼魂找到了安息之地“幽都”。东汉王逸注《楚辞·招魂》“君无下此幽都些”云:“幽都,地下后土所治也。地下幽冥,故称幽都。”两汉之际佛教传人以后,人们将佛教中主管阴间地狱的阎罗王(多简称阎王),说成是冥界幽都的最高主宰。后来道教又结合灵魂说法和佛教的地狱说法,想象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冥间鬼域系统。这个系统中不但有鬼域的主宰丰都大帝(阎王爷),还有判官鬼卒、牛头马面、勾魂无常。

晋代葛洪《枕中书》中曾说有五方鬼帝,其中北方鬼帝的治地是罗丰山,后代人们将罗丰山讹传成是四川的丰都县。于是从宋代开始,人们在丰都县按想象修建了阴曹地府,使这里成了阎王爷的办公机构所在地。人死了都要到阎王爷这里报到,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转世投胎,听从阎王爷根据死者生前的表现发落,于是丰都成了人们想象中亡魂所趋的鬼域。虽然老百姓们并不一定都清楚道教所说的阴间冥府,但生死两界,阴阳有别,人死了鬼魂要到另一个世界是不少人共同认可的。对于活着的人来说,那个未知的陌生世界是遥远、神秘莫测的。于是人们按照现实生活经验,为去那遥远阴间的亲人准备“盘缠”和“交通工具”,便成了顺理成章的事,这便是“出殡送盘缠”的由来。

送葬的礼俗

丧礼的前半部分,主要是通过小敛、大敛等方式,将遗体处理后装入棺柩。丧礼后半部分的主题则是将棺柩安葬。《说文解字》云:“葬者,藏也。”葬的目的是掩藏尸体。远古时代没有墓葬制度,人们通常亲人遗体弃置野外,再用薪草掩盖,《说文解字》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敺禽也。”由于亲人的遗体每每为鸷禽猛兽撕咬,子女内心不忍,于是守在遗体旁,用弹弓驱赶鸟兽。相传到黄帝时开始使用棺椁,将遗体深埋,入土为安,体现了文明的演进。

送葬时一般是长子打幡在前,次子抱灵牌,次子以下的孝属们都持裹着白纸穗的“哭丧棒”,大儿媳妇抱“馅食罐”。等这一切准备妥当,就要起杠了。伴随起杠的还有两个仪俗。一个是把死者生前所用的枕头拆开,将里边的荞麦皮和枕头套一起烧掉。另一个仪俗是“摔盆”,即把灵前祭奠烧纸用的瓦盆摔碎。这盆叫“阴阳盆”,俗称“丧盆子”,也叫“吉祥盆”。摔盆的应该是死者的长子或长孙,即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无儿无孙,由别人来摔盆,这一仪俗就要把摔盆者和死者的关系陡然拉近,确立起财产继承关系来。摔盆讲究一次摔破,越碎越好。俗说这盆是死者的锅,摔得粉碎才好带到阴间去。瓦盆一摔,就如一声号令,杠夫迅速起杠,摔盆者扛起引魂幡,驾灵而走。

关于具体的出殡行列,贫富相差极为悬殊,有的绵亘数公里之长,有的不足二三十米长。 一般的都要包括鼓乐、松活、纸活、花圈、挽联、执事、僧道、孝属、执绋亲友、灵棺以及送殡的车轿。

传统丧礼出殡的路上,也还有几项仪式,比如扬纸钱、摆茶桌、路祭。据说扬纸钱之俗始于晚清。纸钱即用白纸砸成的“铜”钱,出殡时由专人在孝子前头扬撒。起杠、遇有路系时以及经过十字路口、河沿、桥梁、井台、祠庙、城门以及下葬时,都要把纸钱高高扬起。旧时北京的大殡有专门的扬钱者;简单些的则由打发“外祟”的人代劳,旧时无论大小殡仪,都雇一个人挎着放有烧纸、冥钞的筐子,手里拿着香火,逢过十字路口。井台、词庙等处点纸,打发“外祟”。

茶桌和路祭棚多是丧家的亲朋等摆设,意在表示哀悼和慰问。茶桌供孝子和亲友们饮水,一般是得知丧家出殡日期和所经之路,届时摆出茶桌,设茶壶、茶碗、茶盘。等灵柩走近的时候,端给孝子,孝子无论喝与不喝,都要跪下叩谢,路祭则指在出殡队伍所经之路设供桌或祭棚,祭奠亡灵。

落葬的礼俗

送葬的队伍到达墓地以后,先将墓坑再次整理,把随葬的馅饭罐、长明灯放在墓坑壁上的龛内,扫去脚印,然后将棺木徐徐放下,再由阴阳先生用罗盘仪矫正方向,填土埋葬。

填土的时候要先由孝子进行,他们排成一行,沿着墓边,用手将土里一把外一把撒向墓坑和墓外,转一圈为止,俗称“圆坟”,接着才用铁锹填。墓坑填满后,要堆坟丘,然后用抬棺的杠子将坟丘滚圆。向南的一面要垒墓门,以后人们祭扫上坟,纸钱都在墓门口烧化,带来的祭品也放在此处。有些地方的风俗则是立墓碑,写明死者的姓名、身份等。引魂幡也要栽在墓中。

接下来是将带到墓地来的纸制明器烧掉。这些纸制明器也叫作“冥器”,俗称“社火”、“纸货”。它是上古随葬实物的变异,从宋代开始流行。其中有仿实物而造的,如盘盏碗碟、衣服鞋帽、被褥枕头、桌椅床铺、车马鞍鞯乃至书童婢女、住宅院落,也有想像中的象征性物品如聚宝盆、摇钱树等。随葬品是随同遗体一起埋入墓坑的,纸制明器则在下葬后烧掉,表示已经让死者带走了。满族此俗称“烧饭”。清朝清太宗曾经规定:“和硕亲王以下,牛录章京以上车,只许烧夏衣、春秋衣、冬衣各三件;平民只许各烧一件。”故此,一般平民只是焚烧枕头内的荞麦皮、谷物和纸制的祭奠品。

做七的礼俗

按照古代的丧俗,灵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据说是希望死者还能复生。三天还不能复活,希望就彻底破灭了。实际上停柩的时间长,是由于当时丧礼繁缛复杂,尤其是过去的天子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随葬品,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近代以后,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事实上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佛教认为,除罪大恶极的立即下地狱,善功极多的人立即升天,灵魂一般并不能够马上转生。没有转生的亡灵不是鬼,是在死后至转生过程中的一种身体,等待转生机缘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后七个七期中,孝属或亲友如果能请僧人来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处。所以,佛教主张超度亡灵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过了七七期之后,亡灵托生的类别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却不能改变他已托生的类别了。如果一个人,生前作恶很多,注定来生要托生畜类,当他死后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属亲友为他大做佛事,使他听到出家人诵经,当下忏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为人了。而道家也认为超度度亡灵最好是在他“七魄”没有散尽之前。

民间习俗“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

头七。民间认为死者直到此日开始自己死亡,其亡灵将归宅哀哭。为此,丧家要于亡魂归宅以前,即于当日午夜以后,开始号哭。而至正午,请僧在灵前诵经“开魂路”。道僧举行法忏,多设法坛于葬家(一、三、五、七旬的大旬均设之)。坛中系三宝佛,左右系十八地狱图,丧家遗族随僧道献敬。二、四、六旬为小旬,奠祭从略。

三七。或称“某子(女儿)旬”,嫁出女儿需于当日回家祭奠,故有此称,中等以上家庭举行“做功德”,系由嫁出去的女儿及女婿备办丰富祭品至岳家致祭。其仪式为:先由僧道诵经,继由礼生司仪,女婿致祭读祭文等,仪式极隆重。当夜,丧家设宴酬谢。做功德,为期一昼夜,也有做二三日的。如果逢五旬、七旬等大旬,也做功德。

做功德之后,有时还做“弄铙”,类似技艺表演。做功德时,或另在灵前由道士举行“打虎炼变”“目莲救母”两出节目。前一出扮演-行者为寻觅吉地安葬,途上逢猛虎,经与之搏斗,虎终于为孝恩感动,放其通过。后一出演目莲上人设法救出其母在地狱受苦。均为宣扬孝道。

五七。由孙女侄女致祭,因而称“查某孙(侄)女旬”。

七七。俗称“做尾口”。七七除“做功德”奠祭,入夜有“烧灵厝”之俗。灵厝为纸竹所扎,并焚烧,以供死者在冥界居住之用。

丧家的纸制饰物还有“二十四孝山”,即将二十四孝的故事场面,悬于大门上。大门两侧又由出嫁女儿赠制“金银”为装饰,类此均为答谢死者之亲恩。

居丧的礼俗

丧礼完成后,还要居丧。居丧的基础是孝道和感情。即孝子们在亲人去世后的一段时间内,要节制生活的许多方面,以表对亡人的哀悼、思念。过去传统的观念是:小孩子出生后三年不离父母亲的怀抱,时刻都要父母呵护、照料。因此,父母亲亡故后,儿子应该还报三年,即要守孝三年。

其实,出殡以后一直到三年居丧期满,又可以分出好多小环节来。古礼埋葬以后有反哭、虞礼、卒哭的仪注。“反哭”即指埋葬以后的哀悼。“虞礼”是安魂礼,要进行三次。三次虞礼之后行“卒哭”礼,即向灵位献供、举哀,之后,早晚可以不再哭悼。卒哭次日即将新神主迎入祠堂,附于祖考或祖妣之旁,礼毕将新神主移回原处。丧后十三个月、十五个月举行“小祥”、“大祥”礼。

居丧三年,是对斩衰一服的孝子的要求。居丧也叫“丁忧”、“丁艰”,又叫“守孝”,是对父母孝心的最好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按照古礼,居丧的三年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棚子,“寝苫枕块”,即睡草席、枕砖头土块,而且要粗茶淡饭,不吃肉,不喝酒,不与妻妾同房,不听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居丧期间出来做官,不仅官做不成,还要受到别人的耻笑、舆论的谴责;违礼者会自觉不安、内疚、自责。

不过,居丧的时候也还是可以有些权变的,《礼记·曲礼》明确规定说:“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病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惟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于内。”也就是说,权变的杠杆有两个,一是是否有疾病,有则要随便一些,不必拘礼;二是年龄如何,若年迈也不必拘礼,七十岁的孝子甚至可以只是披麻戴孝,可以饮酒食肉,也不必到父母墓旁搭草棚寝苫枕块。此外的例外是碰到家与国的冲突,家礼服从国事,孝子可以不拘居丧之礼,出来为国效力。

服丧期间必须遵行种种禁忌,连少数民族也普遍一致。比如壮族孝子守孝期间绝对禁止同房,不坐高凳,不赶圩,不剃发,不参加歌圩,停止一切社交活动,且每顿饭必须先祭亡灵。达斡尔族服孝期内不理发,不刮胡子,不出远门,不接受叩头礼,不剪指甲,女子不许戴头饰、耳环、手镯等,不和别人斗殴,不准婚嫁,不睡炕上,大妇禁同房。此外,春联不用红纸用蓝纸,年节守灵不出外拜年。

苗族人禁止在服丧期间结婚,三年之内不招揽春节间的“狮子”、“龙船”等喜庆的娱乐活动。满族人在服丧期除遵守许多禁忌之外,服饰上有许多特别的仪规。清初,满族孝服有“男摘冠婴截发,女去妆饰剪发”之俗,后来相沿成宫廷习俗。在民间,男子腰系白布带,女戴包头。如果是一个老人去世,腰带、包头飘带为一长一短,二老双亡则一样长短,孙子辈在带子上加一红布条,重孙辈加两条,称“花孝”。没有过门的儿媳为公婆戴孝,白孝服内穿红孝服。妇女在服孝期间,鞋面上蒙浅灰色布面。服丧期间的这种服饰装扮,与未婚和已婚的服饰区别一样,具有浓烈的礼俗意义。

墓碑、镇墓兽

在我国墓葬的历史上,最早就是“墓而不坟”,也就是说只挖墓坑,不筑坟丘,地上也就没有任何标志。后来,不仅要筑坟丘,还要植树、立墓碑。最早的墓碑有木制的,但因木头质地松软,不耐侵蚀,石头坚硬,易于保存和敬拜,石墓碑也就流行起来。江苏丹阳县有春秋时代吴国季扎的墓,碑文为古篆,其词为“呜呼有吴延陵君子之墓”,字大径尺,相传为孔子所书。然而,据载中国最早的墓碑始于秦汉时期。

墓碑多为长条形,碑头切成圆形,或雕出檐,下置碑座。简单的墓碑没有什么雕饰,碑的正面刻文也较简单,比如只刻“xx之墓”,或名前加籍里,或加其他文字称谓。若是子孙为父祖立碑,则写“先祖(考、妣)xx之墓”。夫妇合葬,宋朝时的墓碑写“宋故进士(或云处士)某君、夫人某氏之墓”。碑上还可以刻立碑人和立碑时间。刻在左下侧,字体要小一些。尊贵一些的墓碑,雕饰要多一些。比如碑头刻盘螭纹,碑沿刻忍冬、缠枝纹等,碑座也讲究一些,甚至雕赑屃(龙的九子之一,形似龟,以驮力大而著称)驮碑。碑文也就比较复杂,一般的体制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文章著作、逝世时间,有的还有死因。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最后是铭文,即概括性的赞语。还有比此更加复杂的碑文,即墓志铭,其内容一般为姓名、世系、籍贯、行为事迹、年寿、逝世年月、子孙大略、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这种墓碑文字实质上是盖棺的定论,包含对逝者生前的人物事亦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