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繁驳杂的三教九流,流落民间,逐渐演化为下里巴人的各色人群、职业和行当。他们中既有文人、官员、师爷、塾师、丹青,又有武人、镖师和农人;既有商贾、药铺、当铺,又有优伶、风水先生、算命先生和厨师;既有媒人、丫鬟、娼妓、宦官,又有赌博、帮会、恶棍。他们共同组成了一幅绚丽鲜活而又五味杂陈的世态风情画卷。
文人——货文武艺与帝王家
“文人”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极重要极特殊的一群人。文人的范围很广,上至卿相权贵、下至布衣平民,都有文人的踪影;文人也不是一种职业,有做官的文人,有教书的文人,也有归农躬耕的文人。不过,自从科举制度产生后,大多数文人就有了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热衷功名,醉心科考。
■ 文人理想——学好文化去当官 ■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车马多如簇。千百年来,“学而优则仕”成了读书人的理想;十年寒窗,孜孜不倦,战胜科场,当官做宰,成为中国文人的首选人生路。
文人们尊奉着“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教条,一心求取功名、获取利禄;君主则需要德才兼备的读书人来辅佐治理天下,双方兴高采烈地进行着学识与功名的交易。尤其是隋唐时科举制度出现之后,科举及第的荣宠更加强化了读书人的官本位思想,使得他们学好文化去当官的想法更加强烈。
自唐朝到晚清的1000多年中,各代的科举考试在大的方面相差无多,但亦有变化。到明朝时,考试的形式基本确定下来,共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称为“连中三元”。
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举行。由于在秋天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乡试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头名叫解元。
会试,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每次录取300名,叫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定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进入三甲者统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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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子的待遇
明清时代的秀才,即使一直未能考取举人,他仍然是社会上受尊敬的一员,官府和富人也必须“以礼相待”。秀才可以免缴田赋,见了县官老爷可以不下跪,还可以免挨板子。一个人只要中了举,就可取得朝廷固有的俸禄,还可以候补做官。至于进士及第,那更是备极荣宠,几乎人人都有高官厚禄。
在唐太宗李世民看来,科举制度乃是政府网罗人才的一种手段。据说,有一次,他看到新选拔的进士们从皇宫端门列队而出,非常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入吾毂中矣!”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历代统治者都确实通过科举制度,选拔了大批的有用之才。
不过,随着科举考试内容和形式的僵化,文人的知识结构逐渐陈旧,很多士子竟然对程朱注疏之外的文化一无所知。如《儒林外史》中写道:范进中举后做学道,幕客中有人讲起几年前某个学道闹的笑话,说那学道听说苏轼的才名,于是“在四川三年,到处细查,并不见苏轼来考”。范进听后,“也不晓得他说的是笑话,只皱着眉道:‘苏轼既文章不好,查不着也罢了。’”一个举人,一个学道,竟然连北宋文豪苏轼的大名都没听过,可悲可叹!
科举制度还束缚了文人的个性和创造力,造成了文人阶层的人格萎缩;科举取士,如同固定的工艺流程,用同一模子去铸同一型号的物件,造了千千万万没有个性的士子。为求功名,他们不惜用一生作赌注,以致消磨了个性、失去了生命活力,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在醉心于科考的文人眼中,“科名”二字便是世界的一切,而科举及第就是一生最高的理想。于是,科场内外便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剧。通过科举考试,极少数人平步青云,大多数文士却名落孙山,犹如坠入了十八层地狱,永世不见天日。
■ 文人气节——留取丹心照汗青 ■
在中国文人的诸多优良品格中,“崇尚气节,讲究忠贞”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在这种品格的支撑下,文人们追求道义、献身理想,不屈从于暴力和压迫,也不受邪恶诱惑,洁身自好、特立独行,当真难能可贵。
不过,在一些文人的心目中,世界却显得很狭小,又是那样污浊。因此,当他们得以纵横驰骋之时,常将自己的意志看做天下万民的意志,强行而不近人情地去实现自我意志。当他们无力改变现实的非理想局面时,便会孤芳自赏,狂放出尘,将自己与芸芸众生隔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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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书,晒肚子,还是晒傲气
魏晋风俗,人们常在七月七日曝晒书籍和衣物,以防虫蛀。有钱人家会将华丽的衣服和汗牛充栋的书籍摆在阳光下,趁机炫耀财富和藏书。东晋名士郝隆,却干脆在这天袒露着肚子躺在太阳下,人们问他这是做什么,他答道:“我晒书。”也就是暗示自己满腹经纶,着实有些不随俗流,也有些狂傲之气。
上述这种人虽然清高,不过是些“自了汉”。只有那些面对浊世,敢于挺身而出,勇于斗争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汉”。他们是“疾风”中的“劲草,是“板荡”中的“忠臣”。特别是在激烈的民族斗争中,文人们为了维护民族利益,常常有着坚贞不屈、死而后已的牺牲精神,以及宗教般的虔诚。
1274年,20万元军水陆并进,直取南宋都城临安。南宋一片混乱,年仅4岁的恭帝即位,谢太后临朝,下令各地起兵“勤王”。第二年,赣州知州文天祥散尽家资招兵买马,数月内组织义军3万,开始了戎马生涯。不久,文天祥受任兵部侍郎,奉命驰援常州。在常州,500名义军经过苦战,最后大都壮烈殉国。
这年冬天,文天祥返回临安,准备与元军死战。后来,因为局势已经难以收拾,文天祥最终没能力挽狂澜。他被俘后,元朝以高官厚禄诱其投降,被他严词拒绝。他英勇就义,却留下了千古“气节”。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是明末清初杰出的思想家顾炎武提出的著名观点。数百年来,这一思想成为巨大的精神力量,激励着无数爱国的有识之士为了祖国的前途、民族的命运而奔走呼号、奋斗不息。
清末著名爱国诗人龚自珍爱国爱民,一身正气,留有名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诗中表达了他壮心不已的情怀,他虽然像一片落花那样飘零,弃官离开了京师,但绝不自暴自弃,即使自己化作春泥,也要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龚自珍一生并不得志,38岁时才勉强中了个进士。之后他也只做过小官,并不断受到当权保守派的排挤,他那些远大的抱负也无法实施。即便如此,他也始终关心着人民的疾苦、国家的命运,一刻也未忘记为振兴国家贡献力量。
他曾撰文鼓励林则徐广东禁烟,满腔热情地期望禁烟成功之后,由一省之治,进而出现“中国十八行省银价平,物力实,人心定”的局面。在林则徐“虎门销烟”后,已经丢官的龚自珍,仍然热切关注着林则徐能否打开新的政治局面,体现出了中国古代爱国文人的气节。
■ 文人之奸——争权敛财胜常人 ■
“千钟粟”“黄金屋”,是大多数书生追逐的目标。十年寒窗,一朝高中,封官授印,他们中的许多人就把敛财与揽权当成了首要任务。他们有文化、懂权谋,在权力斗争和聚敛财货上,比一般人更胜一筹。下面来看看历史上有哪些大奸大贪的文人。
蔡京,宋朝人。他才华出众,不仅极擅书法,对吟诗作对、吹拉弹唱也很精通,但他专横跋扈、陷害忠良、兴役扰民,是举世皆知的大奸臣。
最初,蔡京攀附王安石,冒充变法派。司马光主政后,罢黜变法派官员,蔡京又摇身一变成了“保守派”,并被提升为龙图阁学士。宋哲宗亲政后,准备继续推行新法,蔡京又到处钻营,重新加入变法派的阵营,成为朝中的显赫人物。宋徽宗继位后,蔡京被弹劾并罢职。后来,他通过宦官童贯把自己的字画送入宫中,博得了徽宗的好感,又被提拔为左相,重新登上政坛。
此后,蔡京把持朝政,铲除异己,笼络奸党,培植亲信,重用亲族,党羽心腹布满朝廷上下、皇宫内外。他还想尽办法,将徽宗诱导成纵欲无度、崇尚游玩的轻佻天子。他过生日,各地大小官僚必须向他送“生辰纲”,就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弄得民怨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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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蔡京”还是“蔡襄”
据说,宋朝四大书法家“苏、黄、米、蔡”中的“蔡”,原是指“蔡京”。但是,由于他为人奸诈、贪婪,为世人所鄙薄,所以后来将其剔除而补上“蔡襄”。
明代大臣严嵩,也是历史上有名的大奸臣。与蔡京一样,严嵩也是个大才子。他不仅才华出众,而且仪表非凡,疏眉朗目,玉树临风,声音洪亮,在文臣中有一流的风采。
严嵩精通口蜜腹剑、欺上媚下的“功夫”。当时的礼部尚书夏言得到了明世宗的宠信,又是严嵩的同乡,于是严嵩就拼命巴结、讨好夏言,很快成为了朝野上下的大红人。严嵩等到羽翼已丰,就开始攻击夏言,怂恿世宗罢黜夏言。随后,他在朝中遍置党羽,以巩固自己的实力。
严嵩当上内阁首辅后,提拔儿子严世藩协助掌权。父子二人狼狈为奸,权倾天下20年,坏事做尽,弄得民不聊生。许多忠直的大臣想扳倒他们,却大都丢官丧命。最终,一个道士的几句谶语,却让严世藩被斩首,严嵩也被抄没家产,还乡不久就病死了。
清朝大臣和珅,精通满、汉、蒙、藏文字,才学出众,办事干练,深得乾隆皇帝赏识。为了讨乾隆的欢心,和珅极力模仿乾隆的字体,几可乱真,以至于乾隆老年时要写的诗词、匾额多交由和珅代笔。乾隆喜欢作诗,和珅在这方面也苦下工夫,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乾隆帝还把和孝公主许配给和珅之子,君臣结成亲家。和珅后来升为内务府大臣、衔领侍卫内大臣、军机大臣、议政大臣、御前大臣,兼理藩院尚书,兼四库全书馆正总裁,拥有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
和珅倚仗乾隆皇帝的宠信,疯狂敛财。乾隆帝死后,嘉庆帝立即宣布了和珅的20条大罪,将他赐死并抄没家产。和珅财产之巨令人瞠目,府中白银数亿两,玉器珠宝、西洋奇器无数,有些珍品甚至胜过皇宫的收藏,所以民间有谚语说:“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蔡京、严嵩、和珅都是极有才华的文人,可是他们贪于权欲,祸害百姓,都没有得到好下场。
■ 讼师——社会下层文人的出路 ■
讼师,指古代专门替人打官司的人。他们做的工作,主要是代写书状,包括遗嘱、各种契约、呈状以及工商行政方面的申请,更多的是帮人写诉状。据说,讼师这个行当历史悠久。相传,春秋末期的名家代表人物邓析,就是讼师的鼻祖,以“私造竹刑”而闻名。
虽然“讼师”很早就出现了,但法令中正式出现“讼师”这个名目却始于清代。在古代,普通百姓打官司,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他们大都没有文化,更不了解法律。清代对于诉讼当事人的盘剥很厉害,一个普通案件,原告就需交纳挂号费、传呈费、买批费、送稿纸费、出票费、铺堂费、踏勘费、结案费、和息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所以,百姓常请熟门熟路的讼师代为交涉。不过,古代官府并不欢迎百姓告状,他们希望老百姓能够自己解决争端。对他们来说,官府主要是维持朝廷统治的。为了息讼,官府常多方限制帮助百姓打官司的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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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笔之民”
各地讼师的活动方式不完全一样,不过一般都是以一种身份为掩护,秘密活动。讼师有个别称,叫“耳笔之民”,就是在耳朵后面插根笔的人。在当时人们的眼中,讼师平常不事生产,只靠三寸不烂之舌挑唆词讼,从中渔利。
例如,《唐律疏议》中规定,“教令人告”得实者赏,事虚者罚,对“为人作词牍加增其状者”和“受雇诬告人”的人予以严惩。《大明律》中特设“教唆词讼”一条,规定“凡教唆词讼及为人作词状,增减情罪诬告人者,与犯人同罪”。清朝统治者更是增加了诸种条例来限制讼师的活动。
为了谋生,讼师往往潜伏在衙门外不远的酒馆、茶社中,伺机而动,以求在第一时间得到生意。他们主要是代人书写告状和诉状,或者代替诉讼当事人与官差进行交涉。清朝有官方认可的从事代书诉状的人员,但他们也要承担如实书写诉状的法律责任。
讼师挑唆诉讼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多系以虚为实,以无为有,颠倒是非,播弄乡愚,因得售其奸”。他们还在暗中流传“讼师秘本”,秘本的内容多是举某种案情,虚拟一告(原告)一诉(被告),互相辩论。无论告方或诉方,都有某种诡辩取胜的办法。
在古代,“讼师”并非一个专门的职业,很多人只是想通过包揽诉讼能得到好处罢了。民间讼师良莠不齐,除了不第秀才外,还有退职官吏、地方豪强、市井无赖等。
■ 文字狱——对文人的文化专制 ■
文字狱盛行于明清两朝,指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一般来说,文字狱常由最高统治者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生,一旦被认为意在诽谤皇帝或讽刺朝廷,一字一句都能构成刑责。对于靠文字安身立命的文人来说,文字狱是令他们十分恐惧的。
明初,有人进谗言说“文人善讥讪”,朱元璋从此对天下的文章心生疑忌,大兴“文字狱”。当时,曾先后发生多起因上贺表、谢笺引起的文字狱。当时,一些官员上的表章中,有歌颂皇帝为天下“作则”等字样,被认为是在影射朱元璋做过“贼”,从而受到惩处。
一位臣子奏章中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一句,朱元璋认为“法坤”与“发髡”同音,是讽刺他当过和尚,“藻饰”与“早失”同音,是盼望“早失太平”,便将这名官员处斩。另外,臣子表文中的“光天之下”“望拜青门”等语,也被朱元璋认为是讽刺自己当过和尚,都被“诛其身而没其家”。
清朝康、雍、乾三朝的百余年间,文字狱多达上百起,被判处死刑的有200多人,受到株连而被判刑的人更是不可胜数。在从康熙年间庄廷鑨的《明史》案开始,直到乾隆年间贺世盛的《笃国策》案这些案件中,文字狱的“罪犯”,既有官员,也有各阶层的文士和平民,上至朝廷大小官员,下至一般生员,以及江湖术士、轿夫、船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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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狱”
浙江湖州人庄廷鑨招集学人编辑《明史》,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不书清帝年号,而书隆武,永历等南明年号。被人告发,庄廷鑨被戮尸,庄氏家属和为书写序、校阅、卖书、买书、刻字、印刷的人,以及地方官吏,分别或被处死刑,或流放盛京,与披甲人为奴。
清代前期文字狱的冤滥,遏制言论、禁锢思想,极大地桎梏了学术思想的发展,助长了阿谀奉承、诬告陷害之风。由于文人在精神和心理上对文字狱留下了恐惧,而对国家命运漠不关心,把治学的兴趣移向远离现实的学术领域,从故纸堆中寻求精神寄托。考据学在清代中期兴起并风靡一时,与文字狱造成的政治高压密切相关。清代诗人龚自珍就曾在《咏史》诗中发出“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粮谋”的感叹。
清朝大兴文字狱,大致有三个原因。一是由于清先世曾臣服于明朝,入主中原之后,清廷对此讳莫如深。二是清以外族入主中原,许多汉族士大夫眷恋明朝,宣扬“夷夏之防”,不利统治。三是皇族内部权力斗争激化,雍正帝为了巩固地位,借助文字狱来打击反对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