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南宋宋慈著。它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比国外最早由意大利人菲德里写的法医著作要早300多年。《洗冤集录》内容非常丰富,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它区别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的方法,至今还在应用;它记载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伞验伤、银针验毒、明矾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很合乎科学道理。
《本草纲目》,药学著作,共52卷,明李时珍撰。全书近200万字,载有药物近2000种,收集医方上万个,绘制精美插图上千幅。它是作者在总结前人本草学成就的基础上,结合长期学习、采访所积累的大量药学知识,经过实践和钻研,历时20多年编成的一部巨著。书中不仅考察订正了过去本草学中的若干错误,提出了较为科学的药物分类方法,融入了先进的生物进化思想,并反映了丰富的临床实践;还涉及植物学、动物学、矿物学、冶金学、地质学、物理学、化学以及天文学、气象学等领域,是一部世界级的博物学著作。
■ 医药禁忌——宁信其有,勿信其无 ■
我国历史悠久,在医疗卫生习俗中有着名目繁多的禁忌。其中有些带有强烈的封建迷信色彩,但也有一些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对这些禁忌,人们多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即使明知其未必是真,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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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药不施方
古代医家宁可送人以药,也不愿授人以方,因为送人方子就等于是砸了自己的饭碗。另外,医家忌讳过年出诊,怕“触霉头”,除非给双份诊金破灾才行。正所谓“医不叩门,有请才行”,平时出诊忌敲患者的门,因为叩门等于主动找人看病。
医家认为,男女房事是养生的关键内容,与此有关的禁忌很多。如“百里行房者病,行房千里者死”,就是说长途奔波之后不宜行房。另外,醉后饱后忌行房,否则会损伤五脏。眼病未痊愈也忌行房,以防失明。筋骨受伤后三个月内忌行房,百日内行房者死,刚过百日就行房可致残废。行房的场所忌阴冷,行房后感冒风寒忌吃冷食、忌喝凉水。以上的禁忌中,迷信成分较少,多与生理健康有关。
关于药的禁忌,主要是抓药时药方不能反叠,否则药与病反,没有功效;抓好药后要直接回家,不能提着药包去串门,否则对方会认为你给他家带来了晦气,也不宜放在自己的锅台、窗台、炕台上;煎药剩下来的药渣最好端出去倒在门外的大路上,最忌把药留在家里过年,否则就会认为新的一年家中将不断有人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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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畏”禁忌
民间用中草药治疗疾病,以内服为主,用药十分谨慎,有许多禁忌。如按照中医理论,用凉药去火。如果用反了,就会火上浇油。用药最大的禁忌是“药性相反”与“药性相畏”,俗称“十八反”“十九畏”。
关于忌口,分两种情况。一是在治病期间或病愈一段时间内不准吃某物。如斑疹疮毒之类,忌食鱼虾等“发物”,以免病情加重或复发;一些慢性病愈后,不能吃猪头肉,食后易旧病复发。二是服某种药物后忌食某物,以免影响疗效甚至引起死亡。如服茯苓忌食醋,服黄连、桔梗忌食猪肉,服薄荷忌食鳖肉等。
孕妇在饮食方面,忌食兔肉,恐小儿豁唇;忌食驴肉、马肉,恐孕期延长;忌食鱼肉,恐生下孩子易得皮肤病等。最有意思的是,很多人认为,孕妇想吃什么就是胎儿想吃什么,如果吃不到,胎儿就会急出红眼病,因此在民间,孕妇特别想吃的东西,就一定要千方百计让她吃到。
在中国古代,医诊妇人不得以手近其身。《后汉书》记载,有一位李将军,他的妻子病了,请华佗视脉,就是用眼睛看脉,而不能用手触摸。华佗看了后,说是男孩儿,并请人用手摸孕妇肚子,在左是男胎,在右是女胎。结果非常灵验。
唐、宋时期,医生为妇女看病把脉,病人往往睡在床帐里,只伸出手让医家搭脉,身体并不外露。这种习惯一直保持到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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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诊病
《红楼梦》中写道,宝玉丫鬟晴雯病了,宝玉让人从外面请了一个医生,当太医进来时,“这里的丫鬟都回避了,有三四个娃娃放下暖阁上的大红绣幔,晴雯从幔中单伸出手去”。
可见,古代为妇女医病有很多规矩,特别是有些妇女病,或某些部位的病,女病人不便启齿。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妇科医生都备有一个木雕、牙雕或瓷的全裸女偶,形象逼真,病人如有不便口叙之处,只是指一指女偶身上相同的部位就可。
“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封建习俗受到冲击,妇女治病比以前开放多了。医家们再也不用视脉或隔着帘子给妇女把脉了。
■ 上医医国——古代医家的人格追求 ■
俗话说,“不为良相,当为良医”。中国古代很多医学家出身于儒,后因种种原因由儒而医。如东汉的张仲景、南北朝的陶弘景、唐代的王冰、宋代的许叔微、金代的成无己、明代的戴思恭等,成为良医是他们的一种心理慰藉。《国语》中说:“上医医国,其次疾人,固医官也”。于是,“上医医国”便成了古代医家的最高人格追求。
医学虽然是一门自然科学,但它所研究的对象是人,这就使其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性。古人对医学的社会功能早有概括,认为医学可以“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于后世,无有终时”。
中医是在古代哲学思想指导下形成的理论体系,其观念中的人文世界是极为丰富的。中医在医理上与儒学有诸多相互融合、渗透的地方。《礼记·大学》指出,儒家学者的最高人生目标是“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医家与之有着共同的目标。
相的贤明与否,关系到国家天下的安危,医的良庸则关系到人的健康寿夭。同时医学作为“仁术”,通过医学家的活动,将仁爱之心播散到黎民百姓中去,即《黄帝内经》中所说的“天复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张仲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孙思邈“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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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天下如同治病
治天下其犹医乎?医切脉以知证,审证以为方……故治乱,证也;纪纲,脉也;道德刑政,方与法也;人才,药也……殷之政尚质,周乘其弊而救之以文;秦用酷刑苛法以钳天下;天下苦之,而汉乘之以宽大,守之以宁一,其方与证对,其用药也无舛。天下之病,有不瘳者鲜矣。——《郁离子》
医学使家庭亲睦,人伦有序,以此达到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从而充分体现其社会功能。故治国与治病是相通的,医国与医人是相互吻合的。故《医学心悟·序》曰:“相之良,则安天下;医之良,则自乡而国罔不获济。”因此古人有“医良则相,庸则匠”之说。
“上医医国”在社会上影响颇大,一些文人志士每以“活国医”“医国策”自诩。黄庭坚说:“诚求活国医,何忍弃和缓。”陆游说:“胸次岂无医国策,囊中幸有活人方。”辛弃疾说:“万金不换囊中术,上医元自能医国。”
受这种氛围的影响,一些医家提出要“以医理论国事”。《史记》中提到,伊尹在向商汤陈述治国之策时,曾以医为喻:“用其新,弃其陈,腠理遂通,精气日新,邪气尽去,及其天年。”清代医家徐大椿的“医道通治道论”,则专门探讨了治病与治国的相通之处。“治身犹治天下也。天下之乱,有由乎天者,有由乎人者。而人之病,有由乎先天者,有由乎后天者。先天之病,非其人之善养与服大药不能免于夭折,犹之天生之乱,非大圣大贤不能平也。”
以医理论国事,体现了古代医家的参政议政意识,如元代许国桢、明代戴思恭等还亲自参与了国事。“药王”孙思邈说:“古之善为医者,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钻研医道,济世救人,成为“上医”,充分体现出古代医家人格价值的理想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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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人生百态
—— 体味尘世酸甜苦辣
纷繁驳杂的三教九流,流落民间,逐渐演化为下里巴人的各色人群、职业和行当。他们中既有文人、官员、师爷、塾师、丹青,又有武人、镖师和农人;既有商贾、药铺、当铺,又有优伶、风水先生、算命先生和厨师;既有媒人、丫鬟、娼妓、宦官,又有赌博、帮会、恶棍。他们共同组成了一幅绚丽鲜活而又五味杂陈的世态风情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