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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立政(1)

题解

立政,即执政的意思。本篇论述了君主执政时必须注意的九个重大问题。

《三本》强调了识人用人的重要,指出这是国家治乱的源头。《四固》强调了重臣德行操守的重要,指出这是国家安危的根本。《五事》强调了农业种植和家禽畜养的重要,指出这是导致国家经济贫富的关键。《首宪》强调了各级行政管理及责任的重要,指出这是使国家政令得以顺利执行的保证。《首事》强调了以法办事的重要,指出这是人们行为处事的准则。《省官》强调了节省自然资源和国家统筹安排的重要,指出这是确保国计民生的大事。《服制》强调了服饰制度的重要,指出这是国家等级、尊卑及秩序的保证。《九败》强调了社会风气的重要,指出这是国家盛衰的体现。《七观》强调了对民施以教化的重要,指出这是政权能否巩固的根本。

全篇论述内容全面而细致,因果相辅,粗细并举,说服力强,是一篇立国执政的纲领性文章。

原文

国之所以治乱者三,杀戮刑罚不足用也;国之所以安危者四,城郭险阻不足守也;国之所以富贫者五,轻税租薄赋敛不足恃也。治国有三本,而安国有四固,而富国有五事。五事,五经也。

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故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谓之失。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为祸深。是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而处尊位者,则良臣不进;有功力未见于国而有重禄者,则劳臣不劝;有临事不信于民而任大官者,则材臣不用。三本者审,则下不敢求;三本者不审,则邪臣上通,而便辟制威。如此则明塞于上,而治壅于下,正道涓弃,而邪事日长。三本者审,则便辟无威于国,道涂无行禽,疏远无蔽狱,孤寡无隐治,故曰:刑省治寡,朝不合众。

右《三本》。

注释

立政:本篇旨在论述君主为政应当注意的重大问题。

原文

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二曰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三曰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此四务者,安危之本也。故曰:卿相不得众,国之危也;大臣不和同,国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国之危也;民不怀其产,国之危也。故大德至仁,则操国得众;见贤能让,则大臣和同;罚不避亲贵,则威行于邻敌;好本事,务地利,重赋敛,则民怀其产。

右《四固》。

注释

四务:同“四固”。都邑:上古的行政区划;都,指大邑,大城;邑,指城镇,略小于都;都邑,泛指城市。

原文

君之所务者五:一曰山泽不救于火,草木不植成,国之贫也;二曰沟渎不遂于隘,鄣水不安其藏,国之贫也;三曰桑麻不植于野,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四曰六畜不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不备具,国之贫也;五曰工事竞于刻镂,女事繁于文章,国之贫也。故曰:山泽救于火,草木植成,国之富也;沟渎遂于隘,鄣水安其藏,国之富也;桑麻植于野,五谷宜其地,国之富也;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工事无刻镂,女事无文章,国之富也。

右《五事》。

注释

荤:这里指葱、蒜等辛味的菜。

原文

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筑障塞匿,一道路,博出入,审闾闬,慎管键,管藏于里尉。置间有司,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于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勿复,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着于士师。凡过党,其在家属,及于长家;其在长家,及于什伍之长;其在什伍之长,及于游宗;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长;其在州长,及于乡师;其在乡师,及于士师。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凡上贤不过等,使能不兼官,罚有罪不独及,赏有功不专与。

孟春之朝,君自听朝,论爵赏校官,终五日。季冬之夕,君自听朝,论罚罪刑杀,亦终五日。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太史。大朝之日,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身习宪于君前。太史既布宪,入籍于太府。宪籍分于君前。五乡之师出朝,遂于乡官,致于乡属,及于游宗,皆受宪。宪既布,乃反致令焉,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于庙,致属吏,皆受宪。宪既布,乃发使者致令,以布宪之日,蚤晏之时。宪既布,使者以发,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使者未发,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考宪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日专制,不足日亏令,罪死不赦。首宪既布,然后可以布宪。

右《首宪》。

注释

士师:官名,古时掌管禁令刑狱。五属:春秋时代都城边邑的行政组织,都城区内的行政区划则为五乡。首宪:国君最先颁布的法令。

原文

凡将举事,令必先出,曰事将为,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立事者,谨守令以行赏罚,计事致令,复赏罚之所加。有不合于令之所谓者,虽有功利,则谓之专制,罪死不赦。首事既布,然后可以举事。

右《首事》。

注释

首事:预前发布的行事法令。

原文

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使民足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决水潦,通沟渎,修障防,安水藏,使时水虽过度,无害于五谷;岁虽凶旱,有所粉获,司空之事也。相高下,视肥硗,观地宜,明诏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由田之事也。行乡里,视宫室,观树艺,简六畜,以时钧修焉,劝勉百姓,使力作毋偷,怀乐家室,重去乡里,乡师之事也。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上完利,监壹五乡,以时钧修焉,使刻镂文采,毋敢造于乡,工师之事也。

右《省官》。

注释

虞师:官名,又叫虞人,古代掌管山泽苑囿、田猎的官。司空:官名,西周始设,主管水利及土建工程,西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称司空。由田:即司田,官名,主管农业生产。

原文

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六畜人徒有数,舟车陈器有禁。修生则有轩冕、服位、谷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椁、绞衾、圹垄之度。虽有贤身贵体,毋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资,毋其禄不敢用其财。天子服文有章,而夫人不敢以燕以飨庙,将军大夫以朝,官吏以命,士止于带缘。散民不敢服杂采;百工商贾不得服长鬈貂;刑余戮民不敢服絻,不敢畜连乘车。

右《服制》。

注释

轩冕:古代卿大夫的车服,形容官位爵禄。棺椁:指棺材和外棺。朝服、命服:朝服是君臣朝会时所穿的礼服;命服是古代帝王按爵位等级赐给臣下的礼服。

原文

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全生之说胜,则廉耻不立,私议自贵之说胜,则上令不行;群徒比周之说胜,则贤不肖不分;金玉货财之说胜,则爵服下流;观乐玩好之说胜,则奸民在上位;请谒任举之说胜,则绳墨不正;谄谀饰过之说胜,则巧佞者用。

右《九败》。

注释

绳墨:原指木匠取直用的墨线,引申意为标准,这里指用人的标准。

原文

期而致,使而往,百姓舍己以上为心者,教之所期也。始于不足见,终于不可及,一人服之,万人从之,训之所期也。未之令而为,未之使而往,上不加勉,而民自尽竭,俗之所期也。好恶形于心,百姓化于下,罚未行而民畏恐,赏未加而民劝勉,诚信之所期也。为而无害,成而不议,得而莫之能争,天道之所期也。为之而成,求之而得,上之所欲,小大必举,事之所期也。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

右《七观》。

注释

七观:即七期,七种期待。

译文

国家之所以治理祸乱有三个原因,杀戮刑罚都不能解决问题;国家之所以安定危亡有四个原因,城池险阻都不能坚守疆土;国家之所以贫困富裕有五个原因,轻税薄赋都不能仰恃依赖。治理国家有三个根本,安定国家有四个固守,使国家富裕有五件事情。这五件事情,就是五项纲领。

君主需要审视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德行与权位的不相称,二是功劳与俸禄的不相称,三是能力与官职的不相称。这三个根本,是治理祸乱的缘由。所以,对于德行义举没有在朝中显露的人,就不能授予尊贵的爵位;对于功劳才能没有为国家表现的人,就不能授予优厚的俸禄;对于主持政事不能取信于民的人,就不能让他做大官。所以,对德行深厚的人授予卑微的爵位,这称做过错;对德行浅薄的人授予尊贵的爵位,这称做失误。宁可对君子有过错,也不能对小人有失误;对君子有过错,怨怒微不足道;对小人有失误,祸患深不可测。所以,如果德行义举没有在朝中显露的人却享有尊贵的爵位,贤良之臣就得不到重用;若功劳能力没有为国家表现的人却享有优厚的俸禄,勤奋之臣就得不到劝勉;若主持政事不能取信于民的人却做了大官,有才之臣就不会竭尽全力。如果审慎对待这三个根本,下臣就不敢妄求爵位;否则的话,就会奸臣当道,巧言争宠,乱施淫威。这样一来,君主就会蒙蔽而不明达,政令就会滞塞而难施行,偏离正道就会越来越远,邪恶就会渐渐地滋生。如果审慎地对待这三个根本,即使君主宠信也不能专施淫威,道路上不会有押解的犯人,疏远的人不会蒙冤入狱,孤寡的人不会有难言之隐。因此说:这样就能减省刑罚,精简政务治理,朝廷也就不用聚众议事了。

以上是《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