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容之美
脸,对于中国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世人斥骂无廉耻者为“不要脸”,俗语也有“打人别打脸”的告诫,还有红光满面、慈眉善目、贼眉鼠眼、胁肩谄笑、打肿脸充胖子之类。不必说这些词语所传达的语义,单就将视点集中于脸上,或取喻、或描述、或透析人之本色,也足见脸面常常是人所关注的焦点。
你不能设想女人的身边会没有一面镜子、一个化妆盒。女为悦己者容,浓妆淡抹、黑眉朱唇,似乎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看到女人用镊子一根一根地拔去过密的眉毛,面对满桌诱人的食物却饿得“人比黄花瘦”,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残酷。当人们将柳叶和眉毛、樱桃和嘴唇、一张脸和桃花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种注重面部的形式感,追寻的,大抵是一种物化的宁静,呈现的则是冷态的美。即使有强烈的美之冲动,也只是“模仿冲动”,只不过是手持镜子观照自身,与一种美的模式在比较中相近而已。有面目姣好的女人被称为冷美人,冷若寒霜,可称之为漂亮,但并不可爱。
一张真正可称之为美的脸诚然应当漂亮,但同时该是生动的。瓷器精美,那光泽却是僵死的光亮,没有热力;过厚的脂粉可以遮掩萎黄和褶皱,但给人的,只是面具。从晶洁的肌肤中透出隐隐的红晕,是天然的生命本身焕发出来的光亮和色泽,透着生气,而“乌溜溜的黑眼珠”动荡着万种风情,会有一种纯粹、天然的吸引。这充满生气和魅惑之美,可称之为热态的美,有如点燃的蜡烛,让人既感觉到光亮与温热,也感觉到自己。
有资料称,日本男人从背后看女人,大部分人第一眼和最后一眼看的都是腿部。在中国,或许是几千年来对女性躯体遮掩太过的缘故,一个男人即使被女人袅娜的身材所吸引,忍不住也要到对面去看一看那张脸。古往今来,诸多的文学作品对美人面部的描述可谓丰富之极,有编辞典癖的人绝对可以编一部厚厚的《美人面辞典》。而前些天有幸参加潍坊的国际风筝会,想买本刊物垫在水泥台阶上隔凉,可书摊上所有的刊物的封面几乎都印着美人头像,让我手足无措,想来把那漂亮的脸放在屁股底下实在是不忍心。
一张脸是有很多内容的。新娘用盖头把脸遮住,大体为遮羞,平时形容女人娇羞,也有半掩面之说。女人出嫁前用细线将脸上的汗毛绞净称“开脸”,甚至粉黛干脆成了女人的代称。所谓“眉眼盈盈处,水是眼波横”,说女人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那已不仅是表象的描摹,而是一种心灵的交流了。人确实无法永葆青春,遮掩和对面部缺陷的装饰能给人以愉悦,恰到好处的美容手段能延缓皮肤的衰老,难怪美容术早在古埃及就被妇女看重,且越演越烈、久盛不衰了。
自然,并非只有光洁细润、贝齿朱唇是美的。男人棱角分明、有着刀刻一样纹理的脸也存在一种独特的美。岁月的风霜在脸上留下的痕迹,那种沧桑感,让人想到雕像和青铜,想到力量,无法摧毁的坚韧、智慧、阅历和成熟。而一个80岁的老人脸上没有皱纹是可怕的,那大抵是得了水肿病。我想,即使是需要美容和保养的脸,美也应当是与年龄不过于相殊的真实。老祖母的皱纹带给我们的是慈爱和亲近,而一头白发的风度与韵致会使一切刻意的遮掩和装饰黯然失色。
叔本华说过脸如象形文字一样可以解读,“脸貌是心理语言的摘要”。一个人面部所呈现的,不只是表象和外在的轮廓,也有着性格和内在气质的流露。沉稳、坚毅、儒雅、大义凛然、一脸正气、浅薄、轻浮、奸诈、委琐、孤傲、软弱、贪婪、鄙俗等等,都不难从脸上看出来。至于随着情感的波动呈现在面部的表情是想掩饰也无济于事的。人面部的八块肌肉,恐惧时笑肌会很自然地将嘴角往下拉;哀伤时三角肌和颏肌在下唇收缩;微笑时颧肌和颊肌会将嘴角往上往外提;提上唇肌偶尔会展示犬齿。而开怀大笑时,八块肌肉会全部舒松开并露出皓齿。看来,由心理和生理状态所决定,脸面也会注释一个人的精神风貌。即使是具有欺骗性的道貌岸然者,一肚子男盗女娼,他的眼睛也大抵是不穿衣裳的,从其目光的蛛丝马迹中,敏感者也会窥见其内心的真实。
面对烦难,思虑者双眉间会形成一个“川”字;抑郁和悲哀者脸上则会出现苦相,这大抵是由于习惯而成了自然的缘故。我相信心术不正、狗窃鼠偷之人由于怕人发现,眼睛会随时左顾右盼,久而久之,贼眉鼠眼则成了掩饰不住的特征。心苦则面苦,心喜则脸上一团和气。这么说,美容养面诚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养心。明代《修龄要指》中称:“颜色憔悴,所由心思过度、劳碌不谨。”一个看上去大大咧咧,在常人眼中犯傻的人,不注重对物的占有,而只是快乐地生存,看上去恐怕也会显得年轻。
对美的审视,依赖视觉和心灵。有时,一种模糊不清与想象的真实会形成张力,有着更大的魅惑。一个披着面纱的美人于隐约中蕴藏的神秘会更引人注目。一张逆光照片只有清晰的轮廓之黑影,却给人一种美的氛围和情境。而侧逆光的头像,只有半张清晰的脸,却让人感到立体的存在。清晰的平面,一览无余,即使是美的,看久了也会感到乏味。事物,在有神秘感的状态中会更有意味,正如一位伟大的画家指着其作品的阴影部分说:事情,正在这里发生……
谈谈时装
傍晚在街道散步,随便走走,发现满世界都成了万花筒。也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几乎所有的女人都成了时装模特,奇装异服这几个字早已失去了贬意,成为新鲜、独特、与众不同的情趣,成为服饰语言的陌生化追索。大胆的裸露,野性的疯狂,或拘谨、或宽松、或素朴,或放浪,雍容华贵、随心所欲、花团锦簇、真水无香,男男女女确使昔日的“六宫粉黛无颜色”。
说起来,穿衣服原本为了遮风挡雪,防晒保暖避外伤。想人类的远祖用树叶遮体,用兽皮裹身,既不是为了遮羞,也不会有审美的愉悦。艺术的缘起,美的发现,那大抵是可供消费的物质增多,吃饱了没事干才做的事情。有如粮食和采集的野果多了,才可能造酒,才有了创造、提纯和升华。把贝壳穿成链,将骨头磨成针,用赤铁矿在岩洞描画动物和人的形体,成为原初的美的探求,而用骨针和动物的筋络第一次将兽皮缝制成有领有袖,前襟后襟的人,尽管无法考证,却无疑是一位具有开创意义的大艺术家了。
从衣能遮体的实用到装扮修饰的挑肥拣瘦、察颜观色,大抵是美神占据了衣物的主导地位。可缭绫衣、千金裘和高品质呢绒绸缎的占有,成为财富、权力与地位的标志,充满了优越感和享乐的要素,似已和美的生存无关。古罗马一度崇尚的“推罗紫”,是因为这地中海的卷贝制成的染料,由于价格昂贵、用其染成的衣服只供皇帝、皇族、贵族穿用,由此,人们把紫衣人视为支配者已成为习惯。紫袍在中国、日本,都曾象征最高的官位。而黄色作为中国皇帝用色,常人不许染指。苏丹家族王室之色亦为黄色。在缅甸,深藏红花的黄色作为僧侣的罩袍之色。随着染色技术的发展,在古罗马,衣服的颜色也标明了职业:蓝衣为哲学家,黑衣是神学家,绿衣为医,占卜者着白色,而下层人的衣着都是朴素的色,或羊毛的本色。
今天,这些曾被王室、贵族所垄断的颜色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当代人在“乱穿衣”的状态里,对各种款式和颜色的选择已随心所欲。人们把皇帝的龙袍视为最早的“文化衫”,男人女人只对皮尔·卡丹感兴趣。这是个嫌贫爱富的年代,名牌服装成为某个阶层和身价的体现。当高品质的棉毛丝麻裹着欲望,呈现不同的遮覆和裸露,我不知道包藏、显现的是坚毅、高尚,还是腐败、卑微?是执着而生动的肉体还是一具能行走的衣架?
或许,美的不确定性没有什么比时装的喜新厌旧表现得更为鲜明。时装之所以称为时装,盖因其受时令的制约。一件影星的衣衫,一顶歌星的便帽,一夜之间便泛滥得铺天盖地,但也只能各领风骚三五天。于是乎,衣裙一时间长可拖地,一时间又短得出奇;蕾丝、雕绣、刺绣、拼贴、扎染、蜡染,乞丐装、牛仔装、蝙蝠衫、运动衫、砂洗衫、文化衫、喇叭裤、短裤、萝卜裤、裙裤、体形裤……不同的装束此起彼伏,潮起潮落。追潮逐浪者慢了半拍、晚了一步,便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近几年似乎潮流感已大为减弱,越来越多的人对流行色、流行款式已生厌恶,过多的重复和近似产生了审美疲劳,人们开始尊重自己的形体和个性。大街上,女人的衣着已鲜见第二件,只有深巷里的老人和不加修饰的男人堆里尚存刻板和一律。
衣着是心灵的外化,对衣服的选择体现了人的美学观念和审美情趣,也能体现出人的性格和气质。一个天性淡泊,以素朴为美的人不会装扮得大红大紫、珠光宝气;一个潇洒且充满自信的人也不会崇尚华丽,其选择可能惊险,但一定随意、清爽。举止优雅、质朴自然的女人,大抵喜欢通透轻盈的白色与麻色。白色看似单纯,却内蕴赤橙黄绿青蓝紫,是最复杂的颜色;而毛麻精致的粗糙,原初的本色和质感体现了一种高贵的贫穷。这种单纯、质朴与极吝啬的装饰,和那种把全部家当都摞叠、垂挂在身上的人相比,前者内蕴,后者张狂,内外有别,衣饰的品质与色调,是人的格调的表现。
说会穿衣服的人让你感觉不到衣服的存在,这大抵是对形体美妙的人所言,展现的是人的魅力。被高贵的气质所慑,被天生丽质所惊呆,或虽着衣凸现的却是优美的线条与弧度,或裸露的肌肤之美令人心旌摇摇,在这种状态下,或许只能见人而不见物了。达·芬奇说“美貌的青年穿戴过分反而折损了他们的美”。是啊,把熟透的苹果再刷一层广告色,实在大煞风景。可话又说回来,人的形体并非都美妙绝伦,从遮掩的角度讲,或许也可以说会穿衣服的人让你感觉不到缺陷的存在。这就难怪身材清瘦者要选择宽松的、横线条的衣服;脖子粗短者喜欢V字领、和尚领;臀围大者讨厌牛仔裤;腰粗的女人不系腰带;而双腿粗短者要着曳地长裙了。
就衣服和身体的关系来讲,主要体现的恐怕是遮覆与裸露。譬如中国的旗袍,直领、紧腰、长衫,既体现了躯体流畅线条的曲线美,又显得端庄、矜持,是中国封闭式衣衫的特征。可时下星级饭店中的女郎所穿的改良旗袍,下端开叉极大,走起路来让腿的裸现程度几至极限、目的已不在遮,而在露了。面对这个裸露狂的时代,一位日本作家极其怀旧地写道:裸露在服装之外的肉体仅仅是极少的一部分,主要是脸、颈、手腕到指尖而已。称那粉团玉琢的颜色会惊心动魄。或许,这种对性感的追寻是以司空见惯中失去性感为代价的。可女性毕竟不是仅供欣赏的花瓶,那种一层层的缠裹与束缚,是从属于男子的物化状态。女人真该感谢剪刀,“咔嚓一刀把拖地长裙剪掉,把女性从紧身胸衣中解放出来”,获取的是身心的自由。
裸露的极致,该是西方的天体浴场了,在那里,衣服的使用价值和审美意味均已消失。但人是不能不穿衣服的,只要世界有阴晴冷暖,只要人还有精神与美的需求。
女人的形体
中国人对人体美的关注大约是近几年才发生的事。当美的诱惑像一条蚕吃桑叶一样从两端啃噬着领口和裙摆,致使女士袒胸露背,裙子已经短到快要超出法律允许的边缘。不同的姿态、弧线与轮廓,亮丽、白皙柔嫩的质感,让我想到一位美国女诗人的诗句--生命的蜡烛在两头一起燃烧。
羞涩感的打破最初是从体育开始的。在游泳池,在海滨浴场,在健美比赛的舞台,最大限度的裸露,毫无顾忌地脱卸,以阻力的消除求取速度,以肌质本身的美动摇人的视知觉,以了无牵挂与纯粹与大自然亲和。而人体完全的裸露则源于艺术,从人体素描到艺术摄影,让美的欣赏达到极致,虽然由此也引发出种种与艺术无关的事情来。
从初始的大惊小怪、耳热心跳,到后来的有惊无险、习以为常,中国人不再以裸露肌肤为耻,着意遮掩的只是躯体的缺陷,突出的则是自身的优势。在城市女性中,“减肥”成了口头禅,隆胸、隆鼻、纹眉、纹眼线、纹唇、割双眼皮等整容手段成了经常的话题,“以身试刀”者亦大有人在。
爱美是人的天性。何以为美,却是个说不清楚的话题。从感觉、感知和感受状态着眼,人的形体之美,用最浅显的话说,是“好看”,最低标准恐怕也要看起来“顺眼”。我想,人对形体美的欣赏该是一种自恋,被限制在人的生理、心理框架之内,是一种自然状态的主观肯定。假如人的头都如河马一样大,脖颈都和长颈鹿一样长,腿都像兔子一样短,那么人如今的模样一定会被认为是极丑的了。人体美大抵是皮肤、肌肉和骨架之间的理想化存在,或许是某种固执和偏狭,自然,也有着不约而同的标准。
对美的欣赏,大多数美学家都肯定其重要特质是形式感,即“美是有意味的形式”。形式即形状、形态,其美在“意味”。难怪女人对自身的形体及各部分的轮廓、质感那般看重。女人总希望自己的前额宽阔,眼睛大而明亮,鼻子挺直窄短,双唇丰满,下巴小巧,脸颊瘦削,脖颈稍长;至于窄肩蜂腰、隆胸丰臀、弱足长腿,肌肤白嫩且富于弹性,更是梦寐以求。女人希望躯体该胖的部位胖,该瘦的部位瘦,可欲肥皆肥,欲损皆损,体不从心,或痴肥蠢胖,或瘦骨嶙峋,虽猛药厚味、千方百计地自虐,经受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仍不奏效。《后汉书》中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之说,史蒂文逊则指出:“杀害美国妇女的凶手不是书籍而是容貌。”看起来女人最喜欢镜子,可女人最讨厌的也是镜子。
就形式而言,美有其限定性,更有聚合性。所谓形式,并非外在的空壳,而是形体各部分之关联组合。说美是和谐,即是对美的总体把握和适度的分寸感。就人体而言,“好看”,主要是因为各部分的有机关联,看起来比例适当。如达·芬奇所言,头部和胸的最厚处,为身长的八分之一,肩宽为身长的四分之一,双臂平伸其宽度与身长相等,耳朵与鼻子的长度相等,两眼间的距离应是一只眼的长度……这里,美学已和数学相通,让人想到声音的频率、节奏之于音乐,高度与宽度的比例之于建筑。人们发现,美的形体大都接近于古老的黄金分割率,人体以肚脐为界,脐下与脐上的比例为8∶5,全部身长同脐下的比例也是8∶5;而人的脸型、眼睛、鼻子、耳朵,上身的躯干、手掌、脚掌大体也都符合黄金分割,与此相悖,恐怕该视为畸形了。难怪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要用“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来赞赏美人了。看来失去比例的高、矮、胖、瘦,给人的感觉都不会太好,只有适度方能称之为美。所谓“环肥燕瘦”,虽体现了唐代的“浓丽丰肥”与汉代“瘦骨清相”之不同的审美差异,但杨玉环如果胖得像只气球,赵飞燕瘦得似一根芦柴,便在汉唐,也不会得到青睐,视之为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