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生活中,虽有大致相近的审美原则,但每个人对美的感受却千差万别。一张油腻的肥脸,既让一些人厌恶之极,又让一些人钦羡,认为是福相,象征着大富大贵。
择偶者,矮丈夫选择的大抵是高女人,圆脸型者大抵喜欢长脸型的人。或许这是一种心理均衡的需要和缺失的互补吧,如同孩子对自己家里的山珍海味不屑一顾,偏喜欢别人家的清汤挂面。“情人眼里出西施”,说的是女人在情人眼中都美丽绝伦,这既说明了对形体美欣赏的相异,也说明了爱情作为心灵感应,有着更为重要的精神因素。两个人在一起有着一种温馨和深入的理解,说一些无关紧要的废话,倾诉和渗透让心心相印,或默默相拥、对坐,让眼睛和眼睛说话,这种情境,恐怕比看模特的时装表演更有吸引力。
由于种族、地域、生活方式、心理素质的不同,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人体美的观念。白种人以皮肤白皙、高鼻梁、金发碧眼为美;非洲人则以扁鼻黑肤、厚唇卷发为美;据说巴拉圭土人不仅头发,连眉毛、睫毛都要拔尽,而巴托克人则敲掉门牙,这样一反常态的审美观,委实令人目瞪口呆。日本的谷崎润一郎谈到东洋的女性在姿态美和骨骼美方面比西洋女性逊色,称西洋女性的肉体,就色泽或比例而言,远看时颇有魅力,四肢颀长修整,但近看则纹理粗糙、茸毛遍体,大煞风景。从皮肤的亮丽、纹理的细腻和手感的愉快来说,东洋的女性优于西洋。在他看来,西洋的女性只宜观赏而不宜拥抱,东洋女性则适得其反。并讲论皮肤的滑润和纹理的细腻,首推中国女性。
晚年的柏拉图,曾把人解释为“没有羽毛的两腿动物”。他的对手狄奥根尼拔光了一只小鸡的毛并说:这就是柏拉图的人。于是,柏拉图把人的定义又加上了“有扁平的爪”。可人,既不是柏拉图的完全的动物,也不是完全的理性存在,而应当是肉体与灵魂的合一。没有灵魂的肉体是一具尸体,而没有肉体的灵魂只能是鬼魂了。人的形体之美还在于生命的鲜活,在于袅娜中透出的风采和神韵,而不是扭捏作态的表象,抑或搔首弄姿。被称之为“神秘的微笑”的蒙娜·丽莎,魅力源于她那捉摸不定的表情,那嘴角微露的若有若无的笑容。人们曾猜想,那笑容里有着因丧女之痛隐藏的淡淡的愁绪;或是带着一丝哀伤的沉思默想;抑或是讥讽、揶揄,欲望的压抑。但其温柔矜持、从容安详的神态,一个形体上看起来并不很美的女人,由于其生动的、丰富而复杂的人性的显现,和毫无表情、缺乏内蕴的漂亮女郎相比,要动人得多。或许,美,更多地在于内在的气质和精神的发现。雕塑大师罗丹手下的人物,其真实也源于那种自内而外的生命本身,正如他所言:“我在人体四肢的每次鼓动中,尽力使人感到每条筋骨都妥帖地在皮肉之内;是往深度发展的。”
我曾想,对女性纤弱、病态美的欣赏大抵和一个病态的社会有关。国力衰竭、精神萎顿的民族只能迷恋那种有气无力、弱不禁风、蹙眉含愁的美人。有了盛唐气象,方有以体质强健、丰满秀丽女子为美的审美观。形体之美,应当是健康的美,和刻意修饰与装腔作势相比,更有天然的磁力。过肥是“肥胖症”,过瘦则很可能是“痨病鬼”,皆为病态。林黛玉过度的敏感、爱掉泪,耍小性子、心胸狭窄、尖酸刻薄,作为小说中的人物,富有个性,也只是艺术美的创造,作为现实中的人恐也并不可爱。有人曾论及一群男人就大观园中的女子娶谁为妻最佳,众女皆有所钟,可黛玉却落选,究其原因,是“不敢”。这“不敢”,有对其美敬若天人,不敢亵渎的一面,但也有“惹不起”,消受不了的另一面。
黑色的漩流
头发,在我的意念里是一团黑色的漩流,披肩的“清汤挂面”、齐耳短发、寸头、马尾巴、长辫、麦穗、波浪、爆炸式、钢丝头、晚妆、三角妆、蛇妆、乱妆、抑或无装无饰的鸡窝、乱草堆,百态千姿,都是头发的延伸状态,有如漩涡漫散开的水流。我诧异于这天然有序的漩流状,相信每一根发丝都受到波及,继而相信头发对人的吸引和“漩涡”的内吸力有关。长在颅顶的发丝是活发,活在根本,因而有光泽。其秀美飘逸,或许是风的缘故,带来潇洒和如意,那也须飞扬在头颅之上。我常常在理发之后,对散落在足下的断发产生轻度的悲怆感,那是死去的时间。而当乱发和胡须在头颅的两端一起疯长,面对纷乱和纠缠,也只能一刀切下。对于离身之发,虽然没有黛玉葬花的小女儿态,可因头发毕竟与生命有着直接的关连,那慨叹是入骨的慨叹,不然,李白便不会有“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的诗句了。
人身上最细微的物质,可见者应为汗毛,所谓“毫发”,毫毛排在头发之前便可见一端。但汗毛大抵不惹人喜欢,属女士要剿灭的一类。头发则不同了,人人都为有一头乌发而自豪,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便是梳洗打扮,男男女女皆不外乎此。像本人这种不修边幅、毛发稀疏的人,有时也用手指在头上挠爬几下,用以镇压不服管束的乱发。年轻时自我感知最深者是头上总有一撮压不下去的头发,作野火冲腾状,人到中年,渐入平和之境,发丝便也随着头颅圆滑起来,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懒得理发的我发现常有发缕从脖子旁支棱出来,呈“形而下”的倾斜状态,看来想束缚发丝也感到发长莫及,力不从心了。对“三分钟将头发搞定”的广告我是相信的。但对“搞定”两个字厌恶之极,因而让头发宁乱不顺,宁死不僵,对头发的治理我是宁取剪刀而不取发胶的。
头发,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是异常重要的。诗文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是岳飞“怒发冲冠”的豪壮之气,成为有形的壮怀激烈;二是曹操马踏麦田,为严明军纪,“以发代首”,那是把头发当脑袋割的。历史上头发和性命相关的事,莫过于清兵入关后的“剃发令”,那头发的分量,可谓是“千钧一发”了。至于僧侣的剃度,则成为信仰的表现。清末的剪辫子风潮,重在政治意义;而当兵者一律寸头,那大抵为格斗时不被对方揪住头发而受制于人。
男人的原配称为结发妻子;情人的生死离别,女子常剪一缕青丝相赠,那种丝丝缕缕,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真意切,颇为动人;古时的女子卖发葬父,而学子则将头发悬结于梁柱之上以防困倦的昼夜攻读;乃至于牵一发而动全身、毫发无伤、心细如发这样的词语,都说明了头发在人心目中的多重内涵。
头发作为人体美的要素,其不同的装扮,是很古老的事情了。《诗经》中的“髧彼两髦”,是指少男头发中分于两边成髻,所谓“时髦”者,髦的本义即为发型。周朝时盛行的“风髻”卷发灵动,秦时的“香髻”乌馥天然,汉时的“飞仙髻”如烟似雾,“倭堕髻”斜依微垂,均展现了一时风采,而晋时的“芙蓉髻”有如花苞绽蕾、唐朝流行的“反绾乐游髻”则婀娜多姿。
现代人对头发的关注,男人女人都乐此不疲,尤以女人为甚。一些女孩子由于职业的缘故必须剪去长发,哭天抹泪者大有人在。女人约见心爱的人或在抛头露面之前,都要“对镜理云鬓”。漂亮的女人都有一头漂亮的乌发,或长短曲直,或柔顺缠绵,或明快爽朗,或妩媚俏丽,或素朴大方;而儿童的活泼天真,常从朝天的小辫子上显现出来;艺术家的长发潇洒随意,与茂密的胡须连成一体,陌生而新颖,透露着与众不同的意趣;男人头发的粗硬茂密显露的是威猛雄壮;女人柔若波浪的卷发与盘在脑后的高髻,会给人以端庄、温良之感。
我相信,都市的女性没上过发廊者为数不多,再吝啬的女人,再省吃俭用,买高档洗发剂与美容整形,花起钱来大抵不会吝啬,这也许就是为何电视广告频频不断、五花八门的剂、波、露、膏层出不穷的原委吧。当假货充斥市场,人们愤愤不平连呼上当的时候,假肢、假牙、假发倒是没有任何人反对,这些和人体密切相关的假的东西都不是见利忘义者,假肢称为义肢,继而推之,假牙、假发也可称之为义牙、义发了。被染过的头发乌黑发亮,这种假借色,大抵已成为心理的补偿和安慰。
发型,对于人头部缺陷的弥补是行之有效的。头发的厚薄会改变头部轮廓的大小,脸过长者让发丝蓬松于两鬓;脸过圆者大可以“柔发冲冠”;宽腮者让鬓发遮覆部分,让“鬓云欲度香腮雪”;而三角形的脸型则宜于卷发在脸侧弯曲、下垂以充实其尖弱、不足……
头发的漂亮,一般说来是以纯色为美的。乌黑、油亮、蓬松的头发令人钦羡;满头金发亮丽明艳,一头白发亦鲜亮晶莹,皆有不同的韵味。而状如枯草的花白、灰暗则会有衰败感。可有时鬓边的一抹霜雪,那种沧桑感,也会有成熟的魅力。而白发大抵与心境有关,面对大的烦难和愁苦,会一夜之间须发皆白,这是大苦难、大悲哀的显示。而一些秃顶者多为聪明人,但老百姓俗称的“鬼剃头”,头发一块一块地连根脱落则是病态了。对于秃顶的治疗,国内似已有专利,东洋人推出的新法--听莫扎特的音乐配合治疗,据说已有成效。盖因莫扎特的名曲轻松、易懂,让人精神松弛,减轻压力,会起到宁神作用。
发式的怪异者,如国外的“朋克”、“文革”中的剃“阴阳头”,只不过在中国是对人的侮辱,与标新立异无关,和美更没有关系了。
男人的魅力
偶尔在荧屏和图片上见到健美比赛的画面,为男人过于发达的肌腱和张弛有致的轮廓所吸引、惊叹。不同的姿态、造型,呈现了夸张的雕塑感,让我想到岩石的质地、曲折的弧线,赤赭、宏亮,有如青铜的声音,以及一切富于形式感的艺术。
可我是个注重生命体验的美的艺术论者,诚然形体之美令人侧目,让人慨叹造化的神奇,但真正撼人心魄的男性肌体,该是皮肉收拢不住的那种迸发的力,是血的喧哗与骚动而带来的勃勃的生机。鲜活之于僵硬,自然相对于呆板,谁都会选择前者而离弃后者。面对一些健美者平板的面孔,一心一意地耸肌隆胸或搔首弄姿,摆出刻板、一律的程式,我想那只不过是台面上的几堆肉而已。力的呈现应当是蓄之待发的弥满的内蕴,而不是简单的肉的鼓凸和泄露,是自然中透出的精气和神韵,而不是装模作样的表象模拟。
形体之美,在人的观念里男女有别,对男性美的崇尚基于力量、野性,以及虎背熊腰、人高体大、宽肩窄臀、肌肉强健者为最。美的女性形体呈S型,男性形体则呈Z型,已成为流行的俗常的看法。
从生物学的角度着眼,人的肉体仅仅是有机蛋白质的最高发展。说人身上有八万四千孔窍,对于皮肉粗糙的男人来说,形体无非是万千个小漏斗,越是身高体大,如果没有结实的肌肉,恐怕越稀松平常。哈勒尔称人的肉体是“天使与野兽之间不幸的中间物”,站在动物界顶峰的人与兽的区别,在于人有理智、精神和意志,其生理机能,人与兽是近似的。我想,对男人形体与兽类比,对傻大黑粗的青睐,高大胜于低矮,重、壮胜于轻、巧,甚至野性胜于驯良,一些女孩子将茂密的胡须和皱纹视为魅力,其原委或许是人由兽而来,是远古留传的“集体无意识”所决定的吧?
女人对男人有好感,或男人对男人心存敬意,会说这男人是条汉子;“丈夫”并非身高一丈,也非妻子的丈内之夫,只会唯唯诺诺,围着裙子转。男人该是精神与气度上的顶天立地者。称男性青年有如玉树临风,一般说来还要加上气宇轩昂,并非只指外型、还指透出的气质。男人可称之为英俊,但不宜于称柔美,那是因为英俊者,眉宇间会呈现出一种逼人的英气,再加上外形的俊美,该是一种理想型的人物。而“小生”则不同了,再加之以“奶油”,虽甜腻可爱,也只能当小点心。
中国传统文化中,视为美的男性是女性化的。眉清目秀、面如冠玉、文质彬彬,可称之为精致、细腻、秀雅,扮女妆演戏会惟妙惟肖,连声音也妖软迷人,这样的男人大都为手无缚鸡之力者,无能力涉险。自然,说事物不在于形而在于质,可形与质是很难断然区分的。男人气质与心理的女性化倾向,爱流泪、心细如发、为针尖大的事而翻来覆去,寝食难安,遇事婆婆妈妈,却唯独缺少气度,专擅争风吃醋、叔嫂斗法的手段,实在是缺了点儿男人味儿。诚然,“无情未必真豪杰”,“我很丑,可我很温柔”,也是男人的特征,但女性的粗糙和男人的靡软乏力时下却大有增多之势。男子气不该是柔弱,该是粗豪、大度,沉稳而坚毅,大厦崩塌而不惊,临危而不惧。男人应当是苦难重力的承载者,在苦水里泡过,在火中蹚过,没流过血的男人不是男人,没流过泪的男人也不是男人。或许,男人味儿不是甜,更多的是苦涩、咸腥。豆芽菜一样的躯体能支撑屋宇么?柔弱与懦弱能承受痛苦和磨难么?
自然,风流潇洒、落落大方,不拘泥、苟且,坦荡而随意,不温不火,不骄不媚,不浮不躁,都是好男人的特点。
争强好胜、体健活跃、独立自主、穷究一切,哭得少,吃得多……男人关心的是身体的效能,腿脚的快速敏捷,手的灵便有力,肌腱的发达,为的是能自如地做自己想做的事。男人是粗糙的,需要的是血性、阳刚之气,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宁折不弯的性格,以及豁达睿智和独有的风度。自然,也该有粗疏中并未丧失的温情。
天使和野兽之间
当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使女人成为男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远古的传说已透露出女人寻找自己真正归宿的“天意”,这种男女同体的回归或可称之为原初的爱情。而夏娃用无花果叶编织了自己的裙子,遮掩羞耻,我想,也许是女性的衣衫为何总是印满花朵和叶片,乃至于丝缕纠缠的最早的象征吧。
由女性的衣衫我常常想到鸟的羽毛。可孔雀、山禽漂亮的翎羽都是雄鸟胜于雌鸟,珍禽的开屏以美的炫耀吸引雌性,与“女为悦己者容”恰恰相反。如果说人的直立是人脱离兽类的重要标志之一,而用两条腿走路,人与鸟却是相同的。自然,我不会就此推论人由鸟进化而来(谁知道呢?),但古时将帅头上的翎羽,清代高官头上的花翎无疑是雄鸟的羽毛。由此看来,雄鸟的羽毛还是和男人有一定的关系,但这种关连、体现的则是雄禽的好斗和男人的征服欲、占有欲,印证了上帝说给夏娃的话:“你必恋慕你的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而社会由母系向父系、群婚向偶婚演变,妻子只能通过购买和拼死的争斗、搏杀才能得到的时候,女人沦为男人的私有财产,作为依附者而存在,社会按照男性的心理需要去塑造女人的形象,便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