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人的缺失
世界上什么距离最近,抑或最为遥远?我想那该是心与心之间了。微小的善意、同情、深入的理解、刻骨铭心的爱、友谊等等,是距离的缩短,甚至是灵魂的融合;而防范、拒斥、冷漠、猜疑、话不投机半句多者,人心隔肚皮,虽只薄薄的一层,却在时间中将距离拉长,即使是常常见面的人,也会让你感到那么熟悉同时又那么陌生。难怪诗人会感叹立在身边的人离他很远,而远在天边的云离他很近。诚然,这种感受表现了人与自然的亲和与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可人与云的密切,也只因为云的无心,云只是心的所属,成为人心境的寄托。倘若云是位心已另有所属的女人,要与诗人离异,说不准会让充满童心的真纯,但情感也仍处于儿童期的诗人发疯,失去依赖而无法生存或许只能用毁灭去对待现实,所谓哀莫大于心死,自己失去让谁也别想得到。
爱情与婚姻建立于需要之上,可需要和爱有时是两回事,只能不断地索取而没有能力给予,这大抵是一切悲剧的缘起。而所需者如果不是那个人,只是那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谈婚论嫁流于经营和贸易,成为肉体的典当,难免会带来悲哀、凄苦和无奈。商品的销售总是以时新和流行得人青睐,对物的喜新厌旧是人的天性(出土文物则是越古老、陈旧越有价值),将自己作为商品出卖的人实在是承担了极大的风险。更为高贵的情感是心的相知,相形之下,需要有如饥饿者所需的饭食,而更为珍贵的情感则是从粮食中酿出的酒,是一种提纯和升华,是智与心的净化。两者的区别,是充饥和沉醉的区别。
人对于人,知面容易,知人已颇为不易,知心则更为艰难。所谓知音难觅,古人摔琴谢知音,是因为弹琴者再也找不到从琴音中对其心境体察入微的人了,只能郁郁而终。说爱情是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最高层次的爱情该与舍此无他、最为真纯的友情相一致,是相爱的人,也是真正的朋友。可人到哪里去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呢?人与人的差异是如此之大,在别人身上去寻找自己几乎和梦想无异,作为灵魂残缺的半个人在这纷乱的世界寻寻觅觅,得到的多为凄惨悲苦,迷蒙中能看到近似的影子就该是幸福了,寻觅自己灵魂的肖像,或许穷其一生既不可望也不可及,用亚里士多德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说则是:“啊,我的朋友们,世上并没有朋友。”
一般意义上的友谊和真正的朋友是两个概念。同事、酒友、棋友,共同的嗜好,所喜欢的性格、敬仰的人等等,都存在着需要小心翼翼的维护,需要诚意和友善,谦恭有礼、恩怨分明,恩惠、义务、感激、祈求、酬谢这样的词,实际上是人与人相区别的字眼,即你是你,我是我,相互的客气是拉开距离的表示,并没有融洽无间的关系。如果是真正的不分彼此,只是一灵魂蕴藏在两个身躯里,对朋友的感谢等于感谢自己,那就是矫情了。谁会因为为自己多做了点什么而对自己感激涕零呢?蒙田称馈赠者应当对接受馈赠者表示感激,因为接受者满足了馈赠者让朋友受惠的最大愿望。蒙田的这种想法虽然不俗,但也形同自己的左手握着自己的右手寒暄、致谢,显得可笑且多此一举。
可世上口是心非、心是口非者屡见不鲜,那也难怪。一个人自己的心灵尚处于晦蔽之中,一个不认识自己的人如何能认识自己的另一半呢?人多是有面具的,身体想做什么心不同意,心想做什么嘴不同意,也是常见的事。孤独者是真实的存在、而“第二个人一插足,伪善就开始了。我们用问候、用闲语、用娱乐、用挑逗来回避、抵挡我们的同类的到来”。热恋中的人不希望有第三者来打扰,而对爱的拒绝常常在两个人当中再插进一个人来,用人把人隔开,用心思把心思遮蔽。对于那些在你受难时怕溅上血迹,你被一盆污水泼得狼狈不堪时怕污了衣衫的人,或者你既然能为朋友两肋插刀,不妨在背后再捅你一刀的“朋友”,我也是深为理解的。因为人都得活着,因为他并不是你,这也如同无法纯粹的爱情,爱与恨常常调换位置,幻想可以让血管里流着紫罗兰、三叶草、百合花的血液、耳鬓厮磨、山盟海誓,可一旦发现了缺陷和失调,便会引来惊异、悲凉和痛楚。
在一些虚伪的集会里,杯盏交错、彬彬有礼的问候、言不由衷的话语,互相用握有权力和钱财的手搭起的便利设施,吹捧、攻击、急功近利,淫邪的激情,悄然吮吸的甜蜜,水仙花一样花期一过便被遗弃的交情……万花筒般的社交是那么短暂,所带来的则是永久的失望和厌恶。
我是那么喜爱给我美好时光的人。把自己交给另一个人,就是交给自己灵魂的居所,那是心灵、诚挚、所思所想的融合,如同水和水的相遇。即使世上所有的人都指责他,也丝毫动摇不了我对朋友的信任。那不是发烧的热病、浮躁匆促且飘忽变幻的火,而是一种长久的温情、纯洁与启示,是一种博大得没有边缘的容纳,甚至是相互砥砺的“美好的敌人”,相互纠缠着上升而绝不是累累重负的下坠。
正如爱默生所言:“我们相逢时,仿佛我们素昧平生,我们分别时,好像我们从未分别。”用俗话说则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可谁能离得开水呢?水虽淡,却能吸纳所有的滋味,水是生命的源头。
明哲的聪慧
说话咬文嚼字,喜欢引经据典的人,常被讥讽为“书读得太多”。当然,读再多的书,即使学贯中西、过目不忘,倘若无法消化,使之滋心养气,有如吃了豆瓣拉出的依然是豆瓣,那也是借他人的灵魂充塞自己的躯体,和学舌的鹦鹉、录音磁带似乎没有区别。若果如此,书放在书橱里和放在脑子里效果是一样的。
善打比喻者会说草木因太潮湿疯长而郁闭,灯儿因油上得太满而窒塞。吸纳诸多伟大且强盛的灵魂,自己懦弱的心灵不得不折叠、收缩,将那躯壳让给别人,这种情况或许是有的。叔本华也说过一些学者由于东西读得太多而变得愚蠢,其精神有如弹簧,长期受他人思想的重压弹力消失殆尽。这样的话诚然有其道理,但我仍固执地认为,人的头脑不是容量有限的器皿,而是化解精神的胃,它会留下智慧而遗弃渣滓。即便是过于潮湿而郁闭草木的土地,有阳光的照射,湿度适宜时又会草木葱茏;可没有水分龟裂的土地草木却会枯焦;油上得太满的灯稍待挥发,那灯必点燃得长久,而没有油的灯是点不亮的。对于弹簧之说,那要乍看是不是一具淬火适度、承受得住足够压力的弹簧,好的弹簧是压不扁的。问题的关键是读了太多的书之后,是人变得聪明了,还是愚蠢了,是深刻了,还是肤浅了,问题在于人而不在于书。我还是相信对庄稼施之以化肥,长出的穗实不会再是化肥;再愚笨的人,读过书之后也不会毫无所得。
人,是通过文化造就的,人性只有通过文化的滋养才能完善。马、鹿、骡、驴之类,生下不久便能行走,一条鲸鱼两年便已长足,和动物相比,人是脆弱的,20岁之后才算成年。受自然支配的是人动物性的一面,而人之所以为人,是其存在于文化所塑造的形式和惯力的基础上。人类的智慧、技能,所创造的科学、艺术及一切优秀、古老的文化,多留存于书籍之中。从小学到大学,人要经过十几年乃至更多的时间读书,才能适应社会的生存。人们发现在狼群、熊群中长大的狼人、熊人只能用手和脚一起行走,不能站立,且不懂人的语言;而在西方出生、长大的新一代华侨,对汉语格格不入,整个生存方式都已西化,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狄尔泰称“人没有本性,只有一部历史”。或许可理解为是历史、文化造就了人的本性,“人更强有力地被文化因素所决定,而不是被遗传因素所决定”。自然,文化是人所创造的,但对于一代一代人来说,更多的是文化塑造人。世界上最伟大的天才也是文化所形成的人,其作为文化的形成者,所谓新的创造,和整个浩瀚的文化相比也只能是微乎其微,有如沧海之一粟。被称之为渊博者,通晓古今中外,除了见多而识广,更多的知识无非是从书中得来。
书,作为精神文化、科学文化的具体存在,也并非对人都有益处,或无论什么书,总是读得越多越好。一本好书和有的精神垃圾有质的区别,即使是一部大书,也可能是“一桩大罪”,不善吸收者也可能读得走火入魔。那种“所谓煌煌的名着,是一部包罗万象,适合于所有人的书,其内容经得起几乎无穷无尽的重复、解释,或歪曲”。但这样的书该和人的生存需要有必然的关联,譬如远古的史诗、经典,在历史上曾起过这样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要找适合于所有人的书,大概这世界上并不存在。爱书的人得到一部好书,说读这一部书之后可以不再读其他,也是对于钟爱之书的一种情感表达。有如恋爱,情人眼里出西施之类。但世界上不稳固的爱情居多,移情别恋、离婚、如火如荼之后冷如死灰的事是常常发生的。青年时代所崇拜的作品,到中年时感到索然无味,同一部书,少不更事时读和年近花甲时读,个中滋味绝不会相同。一部好书读起来有如对一处富矿的开掘,动表土和打深井的开掘所得会有悬殊之别。一些文字垃圾是不能称之为书的,用其当手纸,都会污染纯洁的屁股。
毛姆在《昏暗中的摸索》一文中讲过一个故事:东方一位年轻的君王要当明主,某一日将国内贤士招来,命他们下气力收集全世界的智慧并编纂成册,以便阅读学习。30年后,贤士们用骆驼驮来书籍5000册进献,但因国王埋头国事,不可能读这么多书,便吩咐他们把这些智慧加以压缩。15年后,贤士们让骆驼只驮来500册,可国王认为还是太多,命其再加凝缩。又过了10年,贤士们只带来50册书,可国王这时已经老了,整日疲惫不堪,读50册书的时间也没有,故令贤士们将天下的智慧缩写在一本单卷的书里,给他提供梗概,以便他最终能够学习到他迫切需要的东西。奉命编写的贤士们5年后回禀国王时,皆已垂垂老矣,最终的成果送到国王手里,可国王已气息奄奄,连这最后一本书也来不及看了。或许,那些来不及读书的聪明人寻找的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能一劳永逸,书中能回答一切问题,解决一切疑难。可世上谁也找不到这样一本书。
在卷帙浩繁的图书馆,我惊叹人类的智慧有如无边缘的星空般广阔,以及可感知的沉重。即使在自己的书房,两壁顶棚立地的书籍也曾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在一种钦敬和虔诚中,尽管我有时躺在沙发上休憩,但灵魂仍屈膝于经典之侧。看到人类所能涉及的任何事物都已被人写过,而又写得那么好的时候,后来者还能做些什么?可我只能让我的灵魂站立起来,我相信精神领域并没有疆界。尽管我寻觅的是本无终极的过程,抵达的只是迷失之处,即使看不到光亮,我也甘愿再度迷失,因为我追寻的,只是一种可能。总不能因为祖先种出了那么多食粮而我们便不再耕种。对于我来说,那么多的书籍只是种子,当时间将这世界涂改得面目全非的时候,尽管土地贫瘠,我仍要选择良种,种我自己的粮食。
看这一部部书籍,虽然一些着者易腐的肉体已在这世界消失,但其鲜活的灵魂仍在着作中活着,在不同的语言和文字中活着,博大而深邃,那该是真正的不朽。我相信,用无数的智慧喂养着精神,读那睿智、聪慧的着作自己也会变得聪慧,而不会变得呆傻。或许是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的缘故,一踏入书房这间小屋,自己便会进入一种安宁、平和的状态。那么多崇高的灵魂,抑或卑劣却真实的灵魂和诚挚的心灵都向我敞开,仿佛有无数只深邃而清澈、浑浊且流泪的眼睛组成了细密的网结,会将我混含着杂念的思绪过滤得澄明,顿时静如止水,荣辱皆忘,心胸处于一种空的状态,似乎所有的毛孔都已打开,吸纳所能进入的一切。
那是真正的快乐,一种哺养、融汇、濡染和浸透。并非声色犬马之乐,一些好的作品,带给我的不是简单的刺激,唤起短暂的欲望,而是能唤起人的永久的欲望,每读一遍似乎都会有新的发现。聪明者发现理性、艺术的乐趣最为完美而持久,“很少的娱乐能在你过了壮年而继续使你从中感到心满意足的”,一部好书能做到这一点。可人书读得越多,会发现自己懂得的越少,一本好书会像磁石吸铁一样吸住人的眼睛。
对于装潢过于堂皇,纸醉金迷,以貌悦人的书籍我是疏远的。因为那大抵是为了装饰书柜和客厅,利于不同版本的收藏家,或出版者为谋取更高利润而印制的。虽然一本书的装帧设计异常重要,但珠光宝气得趋于荣华富贵,已和书籍本身的关系不大。或许,一本书出版已久,看上去仍新鲜可人,除非版本收藏家的珍存例外,那书大约是本身缺乏魅力,无人问津所致。一本受读者喜爱的书,很快便会变得陈旧,时间会在书上留下污损、汗渍,甚至留下被泪水濡湿的印痕。被逐页读过的书除书脊外,书页会有变厚的膨胀感,或有微微翘起的卷边。而一些所谓的书,有如被打扮得衣冠楚楚的欺世盗名之徒,让人一见不禁怒火中烧,一位作家甚至恨不得把那身上非分的装裹统统扒下来,穿到那些衣衫褴褛的旧书身上,让它们避避寒气,对此,我颇有同感。说起来,真正的好书是不怕破损的,因为其一印再印,会绵绵不绝。倒是那种有学术价值、有艺术品位,但印数不多、一版后即匿迹的书,需要妥善保存。
有时,书的印数和书的优劣并没有多大关系,曲高和寡,或暂时还没被认识的尖新之作,还有待于时间的肯定。或许,书的印数视需要而定,小学课本和幼儿画报的需求量大,该是印得最多的书,而一些供消费的书籍、读物,和擦碗碟的餐巾纸一样,用过便丢弃,虽然印数颇大,却没有保存的价值。在旅途上读一点奇闻怪事,和不知道哪一辈子发生的桃色事件,秘约私会,胡吹乱侃之类的东西,最为合适。饭前翻翻晚报,饭后读一点儿开心的散文、随笔,蹲厕所看一段武侠小说,都是适宜的阅读方式。而读哲学需要清静,读音调铿锵的美文可以朗诵,长篇小说可以躺在床上翻翻,但读诗则需要情调、气氛,兴之所致,心境空明时为佳……
人总是读自己喜欢、觉得有趣味的书,但也有非读不可,或应当读、不得不读的书。那大抵是很难吸引人的书籍,或为了研究、开阔眼界而啃,或为了应付考试、晋级而苦读。可读起来没兴趣,耐着性子硬读的书,学过了便又还给书本,是记不住的,有如过关的临时通行证,用过了就再也不需要了。可当读书成为精神的需要,不是为了卖弄,而是和自己谈心,那书才有了真正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