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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唐代前期对河陇地区的经营及其效果(2)

在河源一带的屯田,成绩卓着者要推娄师德及黑齿常之,黑齿常之在高宗晚年出任河源军大使,此时娄师德则兼河源军司马,并知营田事。“常之以河源冲要,欲加兵戍之,而转输险远,乃广置烽戍七十余所,开屯田五千余顷,岁收百余万石,由是战守备焉”。5000余顷地总收百余万石粮,单产恰好和甘州一样是每亩2石,可知河源地带屯田收获同样是好的。娄师德不仅在河源屯田,而且到丰州(今河套西北临河县一带)屯田,他身先士卒,“衣皮裤,率士屯田,积谷百万,兵以饶给,无转饷和籴之费”,从而受到了武则天的嘉奖。后来他还到河陇地区,出任河源、积石、怀远等军及河、兰、鄯、廓等州营田大使。神功中,又任陇右诸军大使,并检校河西营田事。娄师德在河陇前后经营多年,专意屯田积谷,大大保证了边地军队的给养,史称他“恭勤不怠,民夷安之”。

唐玄宗时,对河陇地区的屯田更为重视。陈寅恪先生曾指出:玄宗之世,“对于西北,则取积极进展之政策。”牛仙客之所以能由一个河西节度使擢居中央相位,正是因为经营河西得方,屯田积谷见效,史载“仓库盈满,器械精劲”,“清勤不倦”,“所积巨万”。这反映出玄宗时期河陇的屯粮是搞得不错的。《通典》记载,天宝八载全国屯田收成的总数是1913960石,其中河陇地区总收入700990石,占全国总额的37%。

唐玄宗时全国屯田及其在河陇地区分布情况,《唐六典》中有记载凡天下诸军州管屯,总九百九十有二(实数为一一四〇屯)”。分布于河陇地区的屯数是:

“河西道:赤水三十六屯,甘州一十九屯,大斗一十六屯,建康一十五屯,肃州七屯,玉门五屯,安西二十屯,疏勒七屯,北庭二十屯,伊吾二屯,天山一屯。

“陇右道:渭州四屯,秦州四屯,成州三屯,武州一屯,蜗州二屯,军器四屯,莫门军六屯,临洮军三十屯,河源二十八屯,安人一十一屯,白水十屯,积石一十二屯,富平九屯,平夷八屯,绥和三屯,平戎一屯,河州六屯,鄯州六屯,廓州四屯,兰州四屯,南使六屯,西使一十屯。”总数为326屯,约占全国总屯数的三分之一,这个比数不能算小,而其分布范围也相当广泛,远远超过了武则天时期。说明唐玄宗时期对河陇一地的屯田是重视的,已经全面推开。

尽管如此,由于唐玄宗时,边防屯兵的增多和管府需求量的加大,屯田的收获已经不足赡军了。因而在屯田之处,作为补充形式,又有了“和籴”。《新唐书食货志》指出开元后,边土西举高昌、龟兹、焉耆、小勃律,北抵薛延陀故地,缘边数十州戎重兵,营田及地租不足以供军,于是初有和籴。”

什么叫和籴?白居易说凡日和余,则官出钱,人出谷,两和商量,然后交易也也就是国家出钱向农民购粮,以为战备之用。其先决条件是该地区生产比较发达,农民有粮可征。此外,在粮价上要定得合适,如果低于市价,和籴就会落空;太髙了,国家又会吃亏,所以价钱以略髙于市价为宜,这样既能保证军粮,又可以刺激农民生产的热情。开元二十五年唐玄宗宣敕:“以岁稳谷贱伤农,命增时价什二三。

敦煌卷子中有一件天宝四年河西军队的和籴帐目,详细记载了从武威官府领出用以和籴的绢沲匹段数目,价格以及籴得粮食的品种、数量和价格,是河陇当年进行和籴的证据。在当时,国家为了支持西北的屯防军队,每年都要调大批绢沲到边地购粮。《通典》卷6载:“自开元及于天宝,开拓边境,多立功勋,每岁日增其费,籴米则三百六十万匹段。”其中“朔方河西各十万,陇右百万,伊西北庭八万,安西十二万,河东节度及群牧使各四十万”。《文献通考》卷21记载天宝八年和籴总数为1139530石。其中河陇地区达519954石,占全国总数的45.6%强,位居第一。这说明河陇地方的农业生产是发达的,军备也是充裕的。

唐代前期对河陇的经营除屯粮外,还实行屯牧,发展以养马为主的畜牧业。

“出师之要,全资马力”。在古代,马匹之于战争,其重要性不亚于今天的坦克、装甲车。中国古代历史上,有过多次与周边游牧民族作战遭到失败的例子,考其原因,主要的一点是由于马政不修,而被对方发挥了马上优势的缘故。唐代前期,在西北边地所遭遇的劲敌,如突厥、吐蕃等,正是具有马上优势的游牧民族。这就显得马匹益发重要。因此,要克敌制胜,造成强大的巩固的边防,变劣势为优势,就非得重视养马不可。唐代前期国防力量所以强大,是与它在河陇地区实行屯牧、大力发展养马业分不开的。

《通典》中说,唐初“仅得牝牡三千匹,徙之陇右”。这可以算是唐代养马业的开始,到了髙宗时期,“马至七十万六千匹,置八使以董之,设八监以掌之,跨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四郡之地,幅员千里,犹为狭溢,更拓八监于河西丰旷之野,乃能容之。于是,天下以一缣易一马,秦汉之盛,未之闻也”。这里讲的是唐太宗到唐高宗前期,正是国力强盛之时,是唐代养马业的繁荣期。

髙宗晚年,马政渐废,此时国力开始转弱,突厥年年犯边,入陇右劫牧马,加之用人不当,饲马无方,马匹大批死亡,使官马“潜耗大半,所存益寡”,养马业一度中衰。

玄宗锐志边功,重整马政,出现了养马业的复兴期。《新唐书兵志》讲,在唐玄宗亲理马政之后,“马稍稍复,始二十四万,至十三年乃四十三万”。这是指开元前期的情况,到了后来,随着养马业的不断发展,牛、驼、羊头数也飞快增长。《唐会要》卷72有一个较详细的记录:“天宝十三载六月一日,陇右群牧都使奏:臣差判官殿中侍御史张通儒、群牧副使平元太守郑遵义等,就群牧交点,总六十万五千六百五头(匹,口):马三十二万五千七百九十二匹,内二十万八十匹驹;牛七万五千一百一十五头,内一百四十三头牦牛;驼五百六十三头;羊二十万四千一百三十四口;骡一头。”官马之盛改善了军队的装备,如临洮军有兵一万五千人,就配给八千四百匹马,平均不到两人就有一匹。

由于国家提倡养马,不仅官马大量蕃息,就是私人也都牧马成群天宝后,诸军战马动以万计,王侯将相外戚牛、驼、羊、马之牧布诸道,百倍于县官,皆以封邑号名为印为自别,将校亦备私马,议谓秦、汉以来,唐马最盛。”

养马业的复兴,换来了国力的强盛,边防的安全天子又锐志武事,遂弱西北蕃。”甚至到了安史之乱发生后,唐肃宗李亨起事,也还是借助了陇右的马力。《唐会要》卷72载:肃宗至平凉郡,“遂搜阅官监及私群牧马数万匹,军威始振”。

唐代前期养马业如此发达,主要原因有三条:一曰选地适宜;二曰善于用人;三曰措施得力。下面分条论述。

选地适宜:唐前期的牧地范围较大。《元和郡县志》说贞观中,自京师东赤岸泽移马牧于秦、渭二州之北,会州之南,兰州狄道县之西,置监牧使以掌其事,仍以原州剌史为都监牧使以管四使。南使在原州西南一百八十里,西使在临洮军西二百二十里,北使寄理原州城内,东宫使寄理原州城内。天宝中诸使共有五十监。监牧地东西约六百里,南北约四百里。”《旧唐书张孝忠传附张茂宗传》说自贞观至麟德,国马四十万匹在河、陇间。”开元中“置八使四十八监,占陇西、金城、平凉、天水四郡,幅员千里,自长安至陇右,置七马坊,为会计都领。岐、陇间善水草及腴田,皆属七马坊。”而《新唐书兵志》讲的却是八马坊,并且还指出:“八坊之马为四十八监,而马多地狭不能容,又拓监列布河西丰旷之野。”《新五代史》也讲盛唐在河西置有8监,牧马30万匹。究竟是7坊还是8坊,是48监还是50监?具体在哪些地方,诸书所记不尽相同,此处不作详考c但其共同的一点是,都把河陇一带肯定为屯牧的中心地区。

河西,古称此地“跨越边塞,保险阻”,“水草丰饶,以屯牧为宜”而陇右一带,也是养马盛地。陇西有一山名神马山,据说此山中有渊池,产龙马。还有一首民谚说郎枢女枢,十马九驹,安阳大角,十牛九接。”这些都充分说明,河陇地区最宜于屯牧。自秦汉以来,这里就是诸游牧民族放牧之所在。匈奴人因垂涎此地而南下,逼使月氏、乌孙相继西迁,据有从阴山到祁连山之间的大片地方,牧马纵横,如鱼得水。汉武帝夺取此地后,匈奴不胜惋惜地歌道:“亡我祁连,使我六畜不蕃息。北魏占有此地,也“以河西草善,乃以为牧地,畜产蕃息,马至二百余万,胳蛇半之,牛羊则无数”。兹后,北周、隋朝也都于河陇地带“置牧属官”,“以统诸牧”,据有河陇,养马业就有了用武之地;失掉河陇,马政则不修。如安史之乱发生后,河陇沦陷,陇右牧马尽归吐蕃。中唐马政不修,战事又频,到处买马,向回纥以四五十缣兑劣马一匹,病弱不能用。马匹之缺,甚至“大搜城中百官、士庶马输官”,下制“禁马出城”等等,可谓费尽心机,但也毫无效果。

总之,河陇地处髙寒,水甘草软,得天独厚,其于马性最相适宜,是发展畜牧业的理想地区。另外河陇地处边鄙,是战略要地,军事重镇,兵家用武之所。就近养马,对作战提供了便利条件,具有战赂意义。所以,唐代前期选河陇地带为中心牧地,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善于用人:唐太宗、唐玄宗都是历史上知人善任的皇帝,为了发展养马业,挑选像张万岁、王毛仲这样的人才专门负责经营,因而才能大见成效。

张万岁史书无传,其事迹见到的不多,据《资治通鉴》卷212曰唐初才得牝牡三千匹于赤岸泽,徙之陇右,命太仆卿张万岁掌之。万岁善于其职,自贞观至麟德,马蕃息及七十万匹。”张万岁任太仆少卿,自贞观十五年起,止于麟德元年,共24年。在24年里,不仅张万岁自己,就连他的儿孙也都献身此项工作。《资治通鉴》卷212《考异》云万岁三世典群牧,恩信行陇右,故陇右人谓马岁为齿,为张氏讳也。”看来是子继父业,三辈牧马,堪称是“养马世家”了。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总结得失,积累经验,发扬传统,树立威信。所以张氏才能行恩信于陇右。

唐玄宗时的王毛仲更是难得的人才。据说他“奉公正直,不避权贵,两营万骑功臣,闲厩官吏皆惧其威,人不敢犯。苑中营田草莱常牧,率皆丰溢”。他虽然“有赐庄宅、奴婢、驼马,钱帛不可胜计”,却常“于闲厩侧内宅住由于他如此勤于职守,使“部统严整,群牧孳息,遂数倍其初。刍粟之类,不敢盗窃,每岁回残,常致数万斛”。玄宗对他甚为赏识,因而加官至开府仪同三司,并指令宰相张说之专门为他写了《陇右监校颂德碑》。其所领诸使,也都善经营之道,尤以西使、南使搞得比较有成绩,如卖死畜得绢八万,招募双僮千口,“出滞足口”;纳长户隐田税五千石,“检私肥公”;减太仆长乳骆马钱九千三百贯,“窒隙止散”;令五使长户三万多人垦田给食,“粮不外资,劝农却挽”等等,这些做法,既节省了开支,又增加了收入。

如果说太宗、玄宗二朝马政修举,是善于用人的话,那么髙宗至中宗时期马政中衰,很重要的一条便是不善用人。此间主持马政者虽也不乏达官贵人,但却没有哪个能像张万岁、王毛仲那样精于此道,做出贡献,终因“马官乱职”,使马政失修。

措施得力:唐朝廷对于养民的重视,还表现在颁布各条诏令、制定各项制度、通过各种办法,促进养马业的发展。

其一是规定赏罚等制度。《唐六典》卷17在诸牧监条里规定凡监牧孳生过分则赏。”怎样才算“过分”呢?“谓马剩驹一,则赏绢一匹,驼、骡之剩倍于马,驴、牛之剩三,白羊之剩七,羧羊之剩十,皆与马同赏物。二分入长,一分入牧子。”关于处罚,则规定凡官畜在牧而亡失者,给程以访,过日不获,估而征之。”在《唐律疏义》卷15中也规定对马驹孳生数目、病马疗养、乘骑、饲养、私杀、误杀等等惩处条例。这些制度的规定,保证了马政的推行。

唐玄宗为了振兴养马业,即位第二年,还采纳太常少卿姜晦提出的建议,采取应急措施,通过奖励办法,号召人到六胡州贩运马匹。《新唐书姜晦传》云,凡“三十匹马,酬一游击将军”。在当时马厩空虚的情况下,采取这种办法鼓励增殖马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