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32、最宽20厘米,为所有出土麻纸中最大的一片。同出的纪年简,最早为西汉宣帝元康,最晚为甘露年间。T10:06、T9:026,共4片,与畜粪堆积一起,颜色被污染,呈土黄色,质地较细匀。同出的纪年简多为成、哀、平帝时期。T9:025,呈白色,质地细匀,残边露麻纤维。T12:018共2片,呈白色,质地细匀,系于堡内F2上层,烽燧倒塌废土中发现,应为王莽时物。
尺(79.D.M.T12:048)1件。两面髹黑漆,线刻凤凰、仙鹤、山水等图案。侧面刻尺度,现残存7寸。一端有小穿,一端巳烧残。残长19.9、宽1.5厘米(图版壹:6)。
粮食多由鼠洞内掏出。经鉴定,有大麦、小麦、谷子、青棵、糜子、碗等,保存完好。
毛笔(79D.M.T7:01)1件。竹制,前端中空以纳笔毛,外以丝线捆扎,髹棕色漆P笔毛为狼毫,已残损。笔尾削尖。通长19.6、直径0.4、笔毛长1,2厘米(图5)。
石砚(79.DM.T7:03)1件。砚面圆形,方座,四角翘起。石砚原应装置于长方木匣内,现已残。砚面直径3.4、高1.5厘米(图4)。。
丝织残片共123件。有织锦、绡、罗纱(图版丨锁壹:1)、缅等,颜色有朱红、深红、绛、紫、黄、月白、天蓝、浅蓝、深蓝、翠绿、墨绿、白、黑、烟色、茶色等。除衣服残片外,有香囊、绢制玩具衣(图版壹:
2)和一件保存基本完整的绛色斗篷领(图版壹:5)。
斗篷领绢制,夹层内有三层鲡制衬里。另有绢头(79.D.M.T12:067)1件,深红色,边缘未染色,墨书一行,自称“传帛一匹”,价值“四百卅一株”。
毛织残片共12件。有氍毹、屑、毡等。氍毹(79.D.M.T16:04),深红色,经线为两股相纠的粗线,排列稀疏,纬线单股细而密,织物表面不见经线组织。织物厚实美观,类似今日之毛呢。眉(褐图4石现子),平纹组织,经线有两股相纠和单股两种,纬线均单股。T7:017,组织细密,作黄地棕色方格图案,工艺水平极髙(图版壹:3夂其余均组织粗疏,或本色,或无规律地杂以黑色、棕色毛线,似作口袋用。毡,T13:03,为白色坐垫残片,以棕色薄毡片作边缘装饰,并以棕色双线作十字交叉图案,坐垫中心部分以棕色毛线作单线品字形图案。T12:02,为毡鞋,红面白里,以棕、白两色毛线相间绣人字形图案。鞋口沿、观缘及跟里,以牛皮包裹。鞋底巳残。除此,马圈湾烽燧遗址共出土简牍1217枚,绝大多数为木简,竹简极少。就形制而言,有简、牍、符、觚、签、封检、削衣等。觚的截面多为等腰三角形,个别为正方形,也有形状不规则的。这批简赎,绝大多数出土于灰层中,与杂草、畜粪、草灰、残破铁木器具、丝织残片等混杂堆积,少量出土于堡南的畜圈,十枚出土于堡内地面,23枚出土于堡南墙外废土中。
出于T7的西汉宣帝本始三年(前71年)的觚,时间最早,系晚期被弃人夹层。在早期灰区T12中,最早的纪年简为元康元年(前65年)。简赎内宣、兀、成、展各代都有,而以平帝至王莽时期居多,占一半以上。最晚的纪年简为王莽始建国地皇二年(公元21年)。简牍多已散乱,不连缀,经初步整理,有少数简可以归为一册。内容大致有诏书、奏记、檄、律令、品约、牒书、爰书、符传、簿册、书牍、历谱术数、医药等。
一、有关出入玉门关的记载。关于汉代玉门关的确切位置,长期以来,是史学界争论的一个问题。19061908年斯坦因在敦煌西北发掘的汉简,亦没有发现关于玉门关址的直接资料。一般认为玉门关设于敦煌西北的小方盘城。
马圈湾烽燧遗址,从早期的宣帝至晚期的王莽时期的各探方出土的简册中,均发现有关出入玉门关的资料。如:
元康元年七月壬寅朔甲辰关啬夫广德佐熹敢言之敦煌寿陵里赵负趋自言夫诉为千秋燹长往遗衣用以令出关敢言之(79.D.M.T9:28)(图版叁:2)元始三年七月玉门大煎都万世候长马阳所赍操妻子从者奴婢出关致籍此次出土简中,除与出入关直接有关的檄书、符传、爰书、守关士吏呈报候官的记录、文书邮递记录等资料外,尚有出入关吏卒食粮廪给簿、大煎都候士吏“受就人”名籍簿、大煎都候“更卒”名籍簿等间接资料。这些资料,结合长城烽燧考察情况,证明玉门关不当设于小方盘城,而应设于马圈湾遗址附近,确切地说,应设于其西测。由于马圈湾遗址以北的长城,并没有关门遗迹。其东、西侧均为湖滩,地势低洼,不可能设置关门,因此,玉门关口似不在长城线上,很可能在遗址西南的古代交通大道上。这一推测,大大缩小了探索玉门关址的地理范围,也为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线索。
二、关于玉门关候及其管辖范围。玉门关候治所,王国维根据斯坦因发现的“玉门候官”等简,考订在T15a,但据1979年的长城调査,此燧作候官治所规模似乎过小。今马圈湾遗址出土一定数量的出人“东门”简。如:
此简所记的掾属人数,与遗址所出简中的候长、候史、燧长的名称总数基本相符。王国维考证,显明燧在T8(新编号016)气据“〔显〕明燧傅天田道里簿”(79.0.肘.112:78),玉门关候西界在此燧西1.5公里。又,大方盘城为汉代之仓储,其南侧之烽燧(T18,新编号D32),似即仓亭燧。其东为平望朱爵燧(T19,新编号D33),此燧已属中部都尉之平望候官管辖。因此,玉门关候的东界应止于仓亭燧。玉门关候的管辖范围,东西直线距离长达34公里。但新出简中,燧长为29人,现存东西走向的烽燧仅17座,故小方盘城以南、阳关以北,南北走向的烽燧,可能亦属玉门关候的管辖范围。
三、关于王莽新朝与西域各国的关系。共出土一百余枚与西域有关的奏记抄件,多草书,呈奏人姓名皆以“臣”省略。涉及的国名,有“车师”“焉耆”“乌孙”“尉犁”“鄯善”“卑陆”“郁立师”等。《汉书王莽传》载,始建国元年,王莽命五威将四出诸国,“西出者,至西域,尽改其王为侯”,“西域后卒以此皆畔”。新出简印证了史籍记载,西域各国皆称“侯”,并贬称“王”为“亡”。称匈奴为“共奴”或“恭奴”。简中具体地反映了西域各国时叛时降的情况。又,《汉书王莽传》载,始建国天凤三年,“遣大使五威将王骏、西域都护李崇将戊己校尉出西域”,兵败,皆死,佐帅何封、戊己校尉郭钦“从车师还人塞”,“西域从此绝”。新出简正是这一时期历史的具体见证。简中的“使西域大使五威左率都尉”当即王骏,“西域都护”即李崇。汉简以大量资料生动地显示了其部众疲于奔命、饥困无援的情景。这批简的出土,是近数十年来关于西域资料最多的一次发现。它补充了史籍的简略与疏漏,为进一步研究王莽与西域各国以及匈奴的关系,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
四、有关玉门关候所属的屯戍活动。大致有三类:第一类,屯戍制度。如“敦煌郡烽火品约”,对敦煌郡属各都尉的烽火报警制度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发现的“品约”虽巳残缺,但从中可知,汉代的烽火品约,各郡并不完全一致,大约当时的烽火制度均由郡太守府颁发。对比敦煌与居延的烽火品约之异同,对于了解汉代烽火报警制度的发展变化是极有意义的o第二类,律令。如捕律(79.D.1VLT12:26),对“亡入匈奴外蛮夷者”,放弃亭守者,投降者,杀降者,皆腰斩,妻子“耐为司寇作”。此外,还有捕亡,追捕“循客”“兴客”“兴党与”等。第三类,名籍、兵器、奉廪、钱粮、劳务、私人财物簿等。另外,还有诏书抄件、奏记抄件、官吏任免考核、军纪赏罚、鄣塞巡徼、粮食运转、邮驿记录、例行公文、人员往来、诉讼爰书、赋税、财产、买卖、物价;雇佣、借贷、私人书牍等内容广泛的简牍。如《汉书王莽传》载,居摄元年四月,安众侯刘崇与相张绍等谋反。此事件在简中即有反映。六月,“府下制书”,刘崇等巳伏辜,崇季父蒲、令晕解印缓,“肉袒自谢”。简记录了“制书”的摘要和书到日期(79,D.M.T6:17)。
五、夺书简资料。有相善剑刀者,相马者,有九九算术书,有医药方,有《苍颉篇》、《急就篇》、《易》等着述残简;还有历书、干支表以及与天象、占卜有关的残简。
马圈湾烽燧遗址的发掘,是近数十年来,在敦煌首次严格按照科学要求进行的烽燧遗址发掘,其收获远远超过了解放前所取得的成果。通过这次调查与发掘,对敦煌地区的汉代都尉、候官、候长、燧长与城、障、坞、燧的关系,对汉代的塞墙、天田、烽燧的规模、布局、结构、建筑方法和职能等等,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明确认识。马圈湾遗址出土的汉简,不仅在数量上超过了前三次的总和,而且在层位、断代上,有了更确切的科学依据,因而为敦煌汉简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一批新的丰富的科学资料。目前,敦煌地区的汉代长城烽燧遗址,还有大量的工作有待于我们去完成,我们相信,今后必将有更多、更重要的新发现。
(执笔:岳邦湖吴扔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