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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以史为鉴知兴替(1)

1 桑园“被”寄之子

《桑园寄子》是梨园一出经典名剧,也叫《黑水国》。讲的是晋朝时候,邓伯俭病死,适逢黑水国的石勒兴兵扰乱中原,哥哥邓伯道和儿子邓元、弟媳金氏、侄子邓方一同逃难,半路上与金氏失散,他独自带着两小儿,应付不过来。心想弟弟只有邓方一根独苗,托孤于自己,应该保全侄子,牺牲亲生儿子。于是将邓元绑在桑树上,带着侄子走了。

结局自然照例是大团圆,金氏路过桑园,救下邓元,最后一家团聚,其乐融融。

中国的戏剧故事,很多是确有本事,敷陈演绎而成的,桑园寄子也不例外。邓伯道就是大名鼎鼎的邓攸,伯道是他的字。在《晋书》里,邓攸被记录在列传的“良吏”之列,可算是他的盖棺论定。历史上的邓攸七岁丧父,不久母亲和奶奶又去世,他居丧九年,以孝着称。邓攸继承爷爷的官职,后来被石勒俘虏,本来要被砍头的,可他给石勒写了封信,石勒看重他的文辞,免死后留在身边任用。邓攸却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后来随石勒过泗水,在行军途中伺机逃离,于是真实发生了戏剧里“桑园寄子”一幕。

只可惜,现实总比“艺术加工”要来得残酷。邓攸的亲子被弃后不知所终,邓攸后来也再没有能够生子,以至于留下了“伯道无儿”的成语,表示邓攸这么好的人却没有后代,是老天无眼,天道何亲?

不管是史实还是演义,邓攸弃子保侄的高风亮节都令人感动。可这一份感人,对我来说却总是隔膜,怎么也看不明白。最大的不明白是,脚趾头都能明白的道理:一个小儿在兵荒马乱之际被抛弃,不仅一生命运由此折断,而且直接关系生死。所谓“人命关天”,如此重大的抉择,还在老来所得的亲生独子,邓伯道说丢就丢,未免过于草率且冷酷。他何至于如此决绝冷血?

历史记载很简单,邓攸用牛马驮着妻子和两个孩子出逃,半路遇到贼人,牛马被抢,只能步走,“担其儿及其弟子绥(邓绥,即戏里的邓方),度不能两全”,便做了取舍。戏剧交代稍微生动一些,说两个小孩子年幼腿疼,嚷着要大人背。老邓本已年迈,如今背了一个,另一个就哭闹,他左右为难,只好二选一。可考量他当时的处境,所谓的二选一,不同于“法场换子”或程婴在屠岸贾威逼之下,不是必须舍其一。戏剧里两个孩子出场,一次念“每日里在书房习学孔孟,急忙忙到病房问候父安”,一次念“学中习孔训,何日得成名”,举止沉稳,礼仪俨然,在大人生病或祭奠痛哭时,都知道安慰,托孤时邓方说自己“年幼求伯伯多多教诲”,长大成人再报答,邓元表示以后要照顾小堂弟。各方面都表明,这是两个受过教育、懂事、知礼、能自制自律的孩子。一时跑累了,想要大人背,被大人爱护时互相攀比,都是常态常情。他们很可能对当时处境的危险和严酷性没有认识。邓伯道只要跟他们解释一声(甚至恐吓一下):现在不是撒娇或争宠的时候,再不快逃,全家有性命之虞。孩子是能理解的。

可老邓没有一字一句说明,独自“思想斗争”后,就直接“痛苦抉择”了。整个过程只见邓伯道独白,他越是痛苦两难,越见得“目中无人”和“心中无人”的残酷。要说时间紧迫,来不及解释,可他骗儿子去采桑葚,捆绑,还写血书,有这时间,道理早就讲清楚了。就算一定要弃子,也可以丢下孩子掉头就走,邓元要是继续赖坐地上便罢,若是不想被抛弃,自然乖乖地自己跟在后头跑。绑着,就连孩子最后的自主选择权和自由意志都被剥夺了。这可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啦。

据史书的记载,现实比戏剧更残酷。邓攸的儿子早上被爹妈抛弃后,晚上又追上了。到了第二天,邓攸将他绑在树上,才终于甩利索了。(“其子朝弃而暮及。明日,攸系之于树而去。”)

乱世弃子几乎等于杀子,连小侄子的意愿也不予考虑。戏剧中邓方眼见大伯捆绑大哥,连声求情,让大伯给哥哥松绑,大家一起逃生。而伯道没有一句解释,直接将侄子哄骗离开现场。对邓元来说,岂不是万分无辜且荒诞?他做错了什么,该如何理解这人生的急剧变故?从金氏母子的角度,孤儿寡母在以后的人生中如何拜领和承受这份巨大的“恩情”,他们吃得消吗?邓伯道此举,只成就了自己的“舍亲生救侄男,万古流芳”,却置亲子于死境,陷金氏母子于不义,不仅不明智,而且可谓恶毒。

我宁可相信邓攸之流的牺牲是真诚的,而不是潜意识的沽名钓誉、制造悲壮。问题在于,他将别人纳入“自我牺牲”的范围时,别人成了“我”的对象和客体,而不是同样有能力控制言行、选择作为的主体。他在子侄之间痛苦选择的思路等同于“我喜欢金砖,也喜欢字画,可逃难只能带一样,咬咬牙,舍金砖而携字画吧”。子和侄都不再是活生生的人,而蜕化为老邓道德光辉的素材和道具。亲子是“我的”牺牲,侄子是“我的”奉献,伯道在做自己的事,跟别人——虽然他们是真正的当事人——毫无关系。这种无私恰恰是最大的自私,这种高尚正是最大的卑劣。表面上持“利他”的出发点,实际上只从一己之角度和立场去考虑问题,正是赤裸裸的灭杀他者的存在和自由。

邓伯道这种忽视他人主体性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绝非仅有。看看“二十四孝”吧,那可真是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念啦。对郭巨来说,只要孝顺母亲,活埋亲儿可谓顺理成章理所当然。至于奶奶的爱孙心、负罪感,还有孩子是否愿意离家乞讨、出家、卖身为奴,以任何方式自谋出路,只要不占用奶奶的口粮又能活下来,这些都不考虑。穷人家没蚊帐,蚊虫叮得人没法睡,吴猛很懂事,每晚赤身坐在父亲床前喂蚊子,吃饱了的蚊子就不叮咬他爸爸了。这很感人吗?当然,可是那个做父亲的,就能忍心看着自己八岁的儿子喂蚊子,自己坦然享受这份安宁夏夜?冰天雪地的,哪个做妈妈的,会忍心看自己的儿子赤身裸体趴到冰面上,只为了她要吃一口鱼?儿子要冻出个三长两短来,做妈妈的该如何自处?

这些广为流传的孝行故事,着眼点只在儿子如何孝敬,孝敬的对象“父母”对此有何感受?“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看起来,只有那做爹妈的堪比禽兽,儿子的孝行才愈见感人。(“孝行”如此,反过来的“父母恩”也一样。直到今天,弘扬孝道的宣传里,还习惯于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表述为自我牺牲,而且夸张到恨不得孩子充满负罪感的程度,不如此不足以表现父母恩重如山。非要一方有罪了,另一方的牺牲、奉献和“爱”才得以升华。这到底是爱,还是杀戮?)

在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李寻欢发现好兄弟暗恋自己的未婚妻,痛苦地舍弃两情相悦的未婚妻,成全兄弟的一段“佳缘”,令三个人的一生都痛苦不堪。邓伯道式的牺牲,被古龙演绎得好不荡气回肠,却也格外地令人齿寒心灰。

这种将他人客体化、概念化甚至物化的思维方式,并非中国文化所独有,《须大拿太子经》里,说到印度有个太子叫须大拿,因信奉佛教,发愿将自己的所有财富都布施给人,普度众生。散尽金银钱财不算,还把自己国家最重要的国防武器(大白象)送给敌国,因此被震怒的父亲流放。流放途中,他不仅布施干净了他的车、马、身上的衣服,后来还将一对儿女布施给人做奴仆,把妃子布施给光棍做老婆。儿女妻子哭着不肯走时,他表示自己说话要算数(“我已许之,何从得止”),总之,“我的”布施是“我的”事,这么高风亮节的事,当然不容你们妻儿来干扰和破坏喽。

我有时候忍不住要恶意地妄度,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东方文明特有的思维方式?

没法想象,如果是须大拿的妻子发愿“遍行布施”,结果会如何。但这至少暗示了一点,每个人都从自我出发来看问题和处理问题,这种“唯我独尊”的思维会带来一个大问题:人毕竟是群居动物,毕竟要很多人才能演出一场戏。可是一个故事又只能有一个主角,只有他是轴心,他的立场就是整个故事的立场,也是唯一的立场。那这个主角会是谁呢?我们以谁的视角和口吻讲述故事(书写历史),以谁的主体为准,而谁又在这种人际关系中丧失主体性,沦为客体?

很显然,身份决定了谁是中心,谁是主体,而那些被消解了主体性的人,就没有了自我。确实,在现实中,精英(权力精英和知识精英等)们更可能成为主体,于是,他们的立场便成了大家的立场,长者、强者、尊者的立场就成了幼者、弱者、卑微者的立场。他们的个人主体被强化成所有人的虚拟主体。就像《桑园寄子》这出戏里,明明有青衣、有娃娃生,却被认为是标准的老生戏,而且整出戏基本上也就是邓伯道的独角戏,他怎么想,他怎么做。别的非主角,“没戏”。邓元被弃时怎么想?“没戏”。

不要以为戏剧都是假的,一方面,它得依据历史。事实上,邓攸所弃之子连名字都没留下,史书上更没有一句话是以他为主语的。历史和现实中有多少人,是永远只作为宾语出现的?他们曾经存在的痕迹,也只能作为被动态出现?时至今日,“被”字仍然能高票当选为年度最火的字,“代表”仍然是最能引发嘘声四起的词,可见以他者为客体(不把他人当人)的思路仍然大行其道。

另一方面,戏剧的“改编”,真实反映了后世对此事的认识和理解。《晋书》 虽将邓攸归于良吏,却评价说“攸弃子存侄,以义断恩,若力所不能,自可割情忍痛,何至预加徽纆,绝其奔走者乎!斯岂慈父仁人之所用心也?”所以,邓攸“卒以绝嗣,宜哉!勿谓天道无知,此乃有知矣。”这还算说了两句人话。可是邓攸这一显然招致质疑的言行,却在后世被一再粉饰和完善,感天动地地一直演到今天,足见我们至今也没有认真清算和唾弃这种非人的思路。

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将别人客体化的同时,一个人的自我和主体也会丧失或异化,即使他是主角。一个心智正常的父亲、一个言行自主的人,可能像邓攸这样冷血地亲手害子吗?老莱子戏彩娱亲的故事或许更能说明问题,老莱子当然有自己的人生和思想,但他作为一个自然人的成长、成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人们宣传孝道时,他便无可选择地被纳入“父-子”的框架内,既然与“父亲”这一角色相对应的是“孩子”,他就必须终身扮演孩子的角色,即使已经70岁了,仍然要穿着五彩童装,学婴孩玩拨浪鼓,摔倒了就坐在地上蹬脚哭,以博父母一笑。一对耄耋老人看着自己70岁的儿子这样赖在地上耍宝卖傻,真的会开心吗?我不知道。但老莱子却是真的丧失了一个古稀之年的老者的自我和尊严。

邓攸的结局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一方面,亲子被弃了(无父),另一方面,邓攸绝嗣了(无子)。两方面的自我主体都丧失了,可谓两败俱伤。胜利的只是抽象僵死的、脱离人性的道德信条。在历史上,邓攸以道德高尚着称。“邓攸弃子”的关键词是邓攸,其子可以忽略不计,而“邓攸道德高尚”的关键词是仁义道德,邓攸本人可以忽略不计。邓攸父子和老莱子父子作为活生生的人,其主体性和精神都萎灭了,而“义”和“孝”作为高大庄严的道德名词,却踩在“人之精神”的尸体上,越发显得熠熠生辉、神圣不可侵犯,并被代代传颂。到最后,这些名词成了历史书写的唯一主语,戏剧的唯一主角。而真正的配角和主角都不见了,因为没有了“人”。

《博览群书》2011年第4期

2 花中败莠意更长

对人类来说,比苦难更不能忍受的,是不公正,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人比人气死人”。或许古代的不公正格外多些,所以中国传统戏剧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就是正义战胜邪恶。河北梆子《陈三两》就属于这一类。

这个传统剧很紧凑,奇妙地符合西方戏剧的“三一律”。故事从沧州知府李凤鸣接受贿赂开始讲,他在公堂上屈打妓女陈三两,逼其嫁给七十多岁的珠宝商。剧情在审讯过程中一步步铺展,原来,被审的妓女和审案的知府竟是十年前失散的亲姐弟。最后,陈三两的义弟,另一个更大的官员陈奎驾到,查办了业已“变坏了”的李凤鸣。全剧悲情开局、大团圆收尾,反映黑暗现实时赚了眼泪,展现反腐的光明希望时又慰藉了人心。可谓完满。

我却清楚地记得自己看戏时的感受,陈奎在昂扬的锣鼓声中上场,我明明知道他必是作为正义的化身出现,心里却很忐忑。如果他也跟李凤鸣一样腐化变质了呢?陈三两可就真的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这一份忐忑很强烈,以至于我对全剧宣扬的正义怎么也没法放心。正义已经那么声势浩大地出场了,我却更加没有安全感。

多年后,再看改编的越剧《花中君子》,不仅勾起过去全部的怀疑,而且那份不妥帖还变成了一种不吐不快的憋屈。

《花中君子》的容量更大,故事也更舒展,一部分内容相当于《陈三两》的“前传”。李九升考取全科进士,因为不愿行贿,官职被人顶替,愤懑贫病,气绝命殒,留下弱女幼子。女儿李素萍自卖其身,卖身钱一半葬父,一半供弟弟读书,从此姐弟失散。李素萍被骗卖到勾栏后,矢志卖艺不卖身,所作诗文每篇售银三两,因此改名陈三两。又认货郎陈奎为义弟,教其诗文。七年后,陈奎赴京赶考,得中状元。与此同时,鸨母将陈三两倒卖给珠宝商为妾,陈三两不从,告到沧州官府。后面的剧情,就跟《陈三两》大体无二了。

现代改编自然比传统剧更圆融些,不仅灯光舞台等表现手法更有创意,剧情安排也更细致且具有艺术性:李素萍的卖身钱和李凤鸣的受贿数额,都是200两纹银,对照强烈;李九升的遗嘱在剧中多次出现,是前后呼应、贯彻始终的“中心思想”、“点睛之言论”;收尾也更精致,李素萍没有抛弃失足的弟弟,而是将革职后的李凤鸣带回家乡,“读书做人重起头,教你不做朽木做栋梁”。

在我看来,真正有深意的冲突是从第二场开始的。李九升流落破寺,沉疴不起。黄口小儿李凤鸣去给父亲抓药,药店不肯赊账,他饥肠辘辘地空手而归,捡到陈奎遗失在寺里的包裹,里面装着营救陈父出狱的一百两黄金。凤鸣没找到失主,继而动了贪昧之心,结果被姐姐批评,又被父亲责打。李九升留下四句遗言“祖辈清如水,家风传后代。遗言嘱儿女,洁身永自爱”,撒手人寰。

我毫不怀疑李家两个孩子从小就受到父亲很好的道德教育,但恰恰在这一场里,现实给了小凤鸣另一个版本的教育,他的价值观遭遇到了严重的困扰、紊乱和挑战,以至于对以前的书斋之说有了怀疑。

李九升寒窗十年考取进士,只因为少了官场打点,落得贫病交加,暴毙他乡,无钱安葬,更无力安排年幼儿女的将来。对此该如何理解?李凤鸣起贪心时,姐姐无非是拿“爹爹给我们讲的故事”(“廉者不受嗟来食,志士不饮盗泉井。唐朝有个裴丞相,早年潦倒也穷困,拾得金带奉还人,宰相骨气早凌云”),来教育凤鸣要“自幼立下好志向,岂可见利就动心”。对此,凤鸣的回答是:“我没有忘记这些故事”,但是“我手持药方到处跑,无钱哪得灵芝草?眼看着老父受屈丢前程,凤鸣心里如刀绞。欲杀刘瑾腰无剑,欲走门路银铺道。爹若有此百两金,塞满衙门万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