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被问到“(拾金而昧)良心何在,天理怎饶”时,李凤鸣愤而辩道:“天理良心!爹爹受屈,有谁来和你讲过天理……良心?天理纵有常颠倒,良心早被狗吃掉。我爹爹满腹文才丢乌纱,那刘瑾一肚是草穿红袍。今日我无非暂借金一包,怎说天理不能饶!”他的思路是:就当这包金子是向失主借的,以解燃眉之急,以救倒悬之苦,以后再连本带息还给失主。
黄金铺道“走门路”的行贿意味着对现实的妥协,对信仰的放弃。但没有这个自渎行为,则意味着爹爹丢官丧命,姐姐卖身为妓,骨肉从此永分离。现实有多残酷,代价有多惨重?此时,信念和道德还能有多大的说服力?事实上,这百两黄金,不也正是陈奎准备拿去贿赂刘瑾的赃款吗?这当然也违背陈奎父子的意愿,但形势比人强,和父亲的性命相比,再光彩的信念岂不也轻若鸿毛?
应该说,李凤鸣这一番对道德说教的质疑,对现实的不解,是很有分量的,也体现他比简单坚守道德教诲的姐姐更有怀疑精神和思考力。可这时的父亲只是大吼着“住口!”给了他一个大巴掌,并再次重复强调那些道德信条。传统的很多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其实是最“不讲道理”的。好就是好,无限同情和颂扬,坏就是坏,不遗余力地打击。至于为什么好或不好,无非“圣人这么说”、“贤者那么做”、“上古如此”、“天理良心就这样”。问题在于,道德本身并非自明的命题,只是为了人的群居生活更和谐共利,是一种利益和价值的选择。如果道德不能解决人类生存处境切实的问题,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
那么试问,李九升的怒斥和耳光,能解决孩子心中关于正义的疑惑吗?能加深他的思考,有助于他以后处世立身、应对世界万象、抗击非正义吗?李九升的骨气和操守固然令人肃然起敬,但他的教育方式和说服能力,却实在让人难以苟同。
当信仰和现实冲突时,该何去何从?理想主义者如何在黑暗残酷的现实中生存,并继续保持理想或梦想?正义能否战胜邪恶,如何战胜?这些都是大问题,是不可能靠简单的耳光就拍碎的问题。
从剧本设计来说,九千岁刘瑾一直没有露过面,却从一开始就影响到剧中每个人的命运,他是邪恶力量和残酷现实的象征,是黑暗的底色和背景。剧中的四个人(父亲李九升、女儿李素萍、儿子李鸣凤、“义弟”陈奎)则分别代表了几种应对邪恶的人生选择方案。遗憾的是,细分析起来,竟没有一个人走的是通途,没有一个人的“正义”真的战胜了刘瑾的邪恶。
最悲壮的是李九升,他凭借个人心灵力量和道德优越感,滋生出强大的抗压能力,坚守理想,甘受贫寒。但越是这样的悲壮,越显示出这样做的“无能”。他对刘瑾的枉法没有丝毫抗争力量,被拒之门外,连当面质问都不能够。他能做的,不过是坚持自己的行为准则,不行贿讨好。糟糕的是,他并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个人道德选择所带来的全部恶果,因为“耿直无媚骨”,他不仅付出了自己的前程和性命,而且停尸三日葬无钱,女儿被迫自卖其身,所得一半殡殓葬父,一半供弟弟读书,两者都是代父完成其未尽的职责。“一纸卖契卖终生”,一生幸福就此葬送。这是一个未成年女孩子为父亲的信仰付出的代价,未免太过沉重和惨烈了些。而且不得不说,正是这种打击和变故导致了凤鸣的思想转变和道德变质。李九升一个人的誓不妥协、宁折不弯,代价是父女两个人的一生,和儿子的健康成长、健康心灵。这就是以个人的血肉之躯反抗邪恶现实的严重后果。最糟糕的是,他的“反抗”对于恶势力来说,没有构成任何冲击和伤害。
“无能”导致了这种选择在现实层面的“无力”,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坚持正义意味着这些,那么这个价值永远都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它或许能感召和影响少数极端理想主义者,却注定不可能成为多数人的选择。也没有理由来这样要求普通人,否则,现实层面的“无力”就会引发道理上的“无理”。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是人性本然,没有人能以道德的名义剥夺他人求生存和求幸福的权利。而且,自由意志是比善良或正义更高的价值,因为只有自由意志才能确保善良和正义等价值是真实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逼人行善、逼人仗义,都是一种恶,逼人选择李九升那样高尚的“不得好死”,就是一种恶。而且与普通恶行相比,这是一种更隐蔽、更深刻、也更危险的“大恶”。
从另一个角度说,人的优点每每也是其缺点,卓越之处也是其自蔽之处。从历史上看,越是清介之人,越是绝俗,不近人情;越耿直,越苛严;越坚毅,越冷酷;性直且刚的人,每每纤恶不容;廉洁之士大多“节在俭固,失在拘扃”。同样,有道德优越感的君子,常常比有羞耻感的小人更可怕,因为他们占据了道德制高点,或以节操傲视和褒贬他人,生出轻慢鄙夷心来,不能体谅和宽容,或对人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实质上就是祸害他人。恰恰是这种道德傲慢和苛求、刻薄,减损了他们服人心的力量,而且很容易侵犯到他人的自由意志和分内权益。剧中的李九升对儿子的粗暴打骂,就有这样的问题存在。
跟李九升的被动挨打、消极承受相比,剧中年轻一代三个人的选择显得积极一些。多少都有“忍辱负重,以图来日”的意思。应该说,李素萍将卖身钱交给弟弟时,在富春院苦苦度日时,除了凄楚哀婉,心里还是有希望的。这渺茫又切实的希望就是,“成就兄弟志青云”,以后“做好官,清如水,除吏弊,拯万民。手持宝剑与金牌,除那刘瑾之辈奸佞臣”。可结果呢?
对李凤鸣来说,既然现实教给他的只是侮辱和被侮辱、损害和被损害,那么他自己强大以后,更大的可能性就是变成侮辱和损害者。如果现实完全没有“正义获胜”的正面例子展示给他,就不能责备他后来的舍义贪赃。在破碎婚姻中长大的孩子,往往不会经营自己的婚姻,虽然他比别人更知道坏婚姻的可怕,也更迫切地希望避免,可除了坏榜样之外,他不知道好的婚姻是什么样子什么模式的。美国总统林肯的名言听起来固然动人:“因为我不想做奴隶,所以我也不做奴隶主。”可是一个人平生若只见过奴隶和奴隶主,又没有足够的想象力去构思一种新型人际关系,那么不想做奴隶的人,唯一的选择也就是拼命成为奴隶主了。可悲的是,这恰恰是多数人的思维能力和思考路数。我曾亲耳听一个善良农民教育他儿子:“好好读书,回来当官。我们家就再也不会被地方官欺负了。”真的,几乎一字不差。李凤鸣的堕落是一样的道理。很多时候,人们都像极了他们所仇恨的人,如果没有新的理念输入,人们最终只会变成他们当初仇视和痛恨的人。这就是恶常常会代代相传、生生不息的原因。
何况,当我们张着嘴,红唇白齿地谴责李凤鸣时,有没有稍微想过,他为什么会这样?他眼看着“爹爹一生守清贫,家徒四壁谁来问”,正直显得那么羸弱和不堪一击,由此产生的疑惑无人解答。之后,因为父亲(合法监护人)没能为他安排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他小小年纪隐居乡间,在孤寂中独自长大,怀着仇恨,省吃俭用,自励自强,咬牙切齿地发奋读书,期待着重振家门。这种学习和成长的动力是扭曲的、可怕的。在剧中,他的人生有十年的空白,没人知道这十年里发生了什么,他遭遇过什么,内心有怎样的变化。这样的人一朝当官,摸不清水深水浅,面对贿赂也有心理斗争,不知道算不算贪赃枉法。而且正如他自己所说,在官场混需要应酬,应酬需要银子,靠那点儿官俸只是杯水车薪,他父亲一生清贫一生悲,他不想重蹈覆辙。加之认为妓女从良总是好事,于是决定将陈三两判给老头。
没错,凤鸣是堕落了,但他的恶自有恶的逻辑、恶的发生学,“自有根芽别样生”。不管剧本通过其他人怎样强烈地谴责他的恶,也只是浮浅的重复,貌似宣扬了善、正义或高风亮节,却没有真正面对恶、理解恶、思考恶,没有对症下药,对于凤鸣的恶,也就没有真正的杀伤力和影响力。
当然,我们可以说,幸好有陈奎。是的,陈奎!陈奎和李凤鸣遭遇相似,却能做出不同的德性选择,可见事在人为。他是全剧最大最亮的希望,是德性与正义的化身,是全剧真正的希望所在。
可陈奎也正是最让人提心吊胆的根源。且不论他之所以紫袍玉带却本色不改,很可能是因为他一直接受李素萍耳提面命的“思想政治教育”,那些前朝的故事和道德信念多年来不断被灌输、强化,足以抗住现实的挤压。但必须承认,面对现实残酷,能凭一己之道德意志力保持清白品质的,终究是少数。随波逐流、趋利而动是人之常态和常性,李凤鸣的选择才是多数人的常态选择。我们怎么能够依据一个高高在上的道德标准,就对大多数人的自然本性和正常反应横加指责?同时指望通过宣传教育,让多数人都作出符合美德标签的人生选择?李九升和李素萍的遭遇触目惊心,普通人有多少血肉之躯能对抗这血淋淋的制度之殇和人性之恶?李九升、陈奎虽有,却不常有,终究是少数人,也许给人心理上的安慰,但全社会的正义伸张,真的能指望少数人呢?
何况,小概率的陈奎式正义还有极大的漏洞。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正义最终获胜、“大快人心”的那场戏吧:陈三两最多不过依仗姐姐的血缘身份和曾经卖身资助的历史资本,从道义上骂骂李凤鸣,关键的惩处还得靠陈奎。而陈奎之所以能拿下凤鸣,靠的并非他的正义,而是他的官职更大。很难想象,如果凤鸣的官更大,陈奎和李素萍还能拿他怎么办。所以,陈奎的举动,不仅不是正义的真正胜利,反而强化了“官大一级压死人”的官场制度,这跟当年刘瑾仗势欺压李九升又有什么本质区别?
于是,我们惊奇地发现,不仅被邪恶欺凌的李凤鸣同时也在被邪恶污染,而且,就连正义的陈奎看起来竟然也跟邪恶的刘瑾那么相像。在最后的案情处理中,他只听了李素萍的一面之词,便直接令人将李凤鸣拿下入狱,得知凤鸣就是素萍当年失散的弟弟后,又马上改口说:读书人,功名来之不易,念他初犯,又是恩姐的亲兄弟,批评一下就算了,大不了官降一级。以至于李素萍都叹息,官场“除了人情就是金钱”。同样一件事,重可革职治罪,轻可批评降职。最后却是李素萍的私人意见直接变成了陈奎的官方判决:削职为民,不问罪。这难道就是让人放心的社会正义?这跟刘瑾翻云覆雨、以个人意志掌控朝政有什么不同?口口声声说秉公执法,这个“公”最后还是私人(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的好恶和意见。这“光明灿烂”的结局,不正好证明刘瑾获得了最后的、最本质性的胜利吗?
李凤鸣和陈奎的官场斗法后面,还牵扯到另一个不幸的问题,也是本剧回避的一个最核心问题:陈奎和李凤鸣怎么避免了当年李九升的悲惨命运,怎么“绕过”刘瑾的行贿法则当上官的?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突兀地存在着。想当年,李素萍在破庙里叮咛弟弟“学那鸿鹄折翅犹飞腾”,“奋发读书苦用心”时,他们的父亲尸骨未寒,就在身边。李九升岂不正是“十年苦守寒窗前”,考得了全科进士,落得个客死他乡?活生生的前车之鉴,李凤鸣的境遇就一定会不同?也许他考功名的时候就被顶替了?也许他千难万难考取功名又落到了九千岁手里?就算这个九千岁栽了老了死了倒下了,也保不齐千万个九千岁成长起来。如果父亲的冤屈不能彻底昭雪,凭什么信任这个任官制度、这个黑暗的现实,会对另一个人好一些?难不成一个人的一生,还就是这样靠着“碰到谁手里”的运气来的?
于是,好端端一个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一分析竟是破绽百出。刘瑾才是全剧的制高点和决胜者,除了在精神上藐视他,在道德上谴责他之外,剧中自始至终没有人能挑战他,改变他,更别说战胜他了。
对于为人处世,古代的文人志士有过很多建议和教诲,其中说来说去、万变不离其宗的有一条“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时追求事功,否则退而求其次,惹不起躲得起,修身养性,自求多福。这确实是个人处世的有效原则,是进可攻、退可守的万全兼顾之策,也不失为一种对邪恶的消极反抗方式:不与其为伍。就像《花中君子》全剧在姐弟俩布衣扮相、田舍春意中欢快地结束,“粗茶淡饭过日子,读书做人重起头”,走的似乎正是桀溺和荷蓧丈人那种隐退乡野、寄情山水一路。从许由、巢父到楚狂、长沮,从严光、陈抟到范蠡、张良,从赵普到刘基,聪明的人都知道在适当的时候全身而退,但这样抛弃乱世,自我是保全了,可于国于天下何益?胜利者还是黑暗的现实,并没有真正的光明,也并不真的解决恶的问题。倒是如此弃天下于不顾,正是勇猛精进的儒家一贯反对的。
把问题往前推进:同样是对正义或公平的诉求,个人如何应对社会的不公正,和如何建设一个正义的社会,是两个有关联但不同层次的问题。真正的文人志士,会勇于担当自己的社会责任,将这个看的比个人荣辱、身家性命更重。“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至”固然是“贤者处世”之道,但同一个贤者,为何有时“穷”有时“达”,难不成真的是“自古穷通皆有定”,完全寄托于“知遇之恩”或“生不逢时”的运气和天命?一个更宏观、更根本的问题是:天下何以会有道或无道?如果天下无道,能否变成有道,如何变?如何保持天下恒有道?这才是真正的心怀天下。
可这些,是做臣子的能想的问题吗?
早些时候,这问题无疑是能思考的。孟子就说得清楚:无道之君,可诛伐之,“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邦无道,天下共伐”,“君无道,伐之”,“以有道师伐无道,曰仁”。《春秋繁露》也说:“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意思都很明白,“天下有道”是最高原则,而有道无道的标准,就是民,民意和民心就是天意。
这些有意义的思考本来还可以继续深入下去:能否不通过阵发性的讨伐而实现天下有道的持续性?可这些问题越到后面越成了禁忌。民意和民心这个标准不太好把握,历来强奸民意、伪造民心的事多了,而且越做越精致高明。另一方面,君权的神圣性越来越高于“天下有道”、“民心向背”的标准。有意志力的“天”没有上升为宗教信仰的最高价值,倒是被“天子”偷换了概念,天和民的等同关系也就被天和君的等同关系所替代。最后,君权本身成了最高的“道”。
思考成了禁忌,问题却依然真实存在。首先,“神圣”的君王不可能都真的“有道”。其次,君权之下的官僚制度又总是被人性的私欲和贪念所侵蚀,以权谋私,公权(皇权)私用从未断绝。有了这两条,社会的不公正便层出不穷。前者不能碰,后者骂归骂,现实中没法撼动其分毫。结果是,世世代代千百年来,普通人都在控诉“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为恶的享富贵又寿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