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一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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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读史(1)

征服和被征服

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征服,不是征服书,就是被书征服。但无论哪种征服,都是愉快的。

于丹的横空出世,就在于征服了《论语》。况且像《论语》这样的书,历来只征服阅读者,而不可能被阅读者征服。古人曾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一说,于丹征服了《论语》就等于征服了天下,所以能一“讲”成名,有这种奇迹般的征服,想不成名都不行。

我们在上学的时候都有这样的体会:一册很厚的新书,会愈读愈薄,到期末考试的时候就剩下那么几道题了。这叫吃透了,掌握了,征服了课本。而被课本征服的学生,憷头读书,一般不会考高分。即便是那些喜欢读书的,却只是一味地被书征服,不懂得征服书,充其量也只能算个书虫子。如培根所言,把自己的大脑当成草地,任别人的思想如马蹄一般践踏。那样的话,再好的书也将失去其魅力和价值。

所以,会读书的人都知道要征服书。甚至可以说,征服不了书,就无法征服生活和命运。但不同的人对不同的书,会有不同的征服办法,笼统归纳,大致有以下几种:

恋爱式的征服。世界上有太多好书会令人“爱”不释手,如中国的四大名著,如国外的梅里美、雨果、司汤达、托尔斯泰、契诃夫、爱默生、梭罗等等。读他们的书就像遭遇一场恋爱一样,那是一种幸福的阅读,让精神飞翔起来,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从渴望到渴望,从快乐到快乐。恋爱式的阅读要投入,投入使人单纯,单纯使人快活快活产生和谐,在和谐中征服和被征服。

当然,这是一种精神恋爱,是“柏拉图式”的征服。通过阅读使自己的精神随时能处于恋爱状态的人,灵魂会开出花朵,骨子里有种善,被阅读滋养着精神,觉得生命就像棵嫩芽,在阅读中获得了巨大的成长空间,灵魂自由呼吸,精神饱满芳香,全身释射着一种爱的活力。宁静端庄,鲜活光亮,蓬蓬勃勃,激情洋溢。在强调硬心肠的竞争社会,能保持心的柔软,柔软的心才会滋润,能迅速修复不可避免的创伤,并学会尊重生命本身的原则:自己生活得好,让别人也生活得好不投入感情就不会读出感情,没有智慧就无法吸纳智慧,冷落了书籍也必荒废了思想。爱人生的人才会有恋爱式的阅读,对世界充满好奇,渴望了解所居住的世界。而狂热的阅读又丰富精神,精神丰富就如同心底里有一片阳光站在阳光里,心与阳光共同升腾,人生变成一个朝圣的旅程。

然而,世界上有些书是爱不起来的,可又得非读不可。怎么办?这就用得上另一种方式:用仇恨去怔服。比如上学时的《国际政治》课本,以及其他各种不同的政治读本,你不读它就拿不到好分数,可又很难爱上它。即使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后,也述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非读不可的“课本”。人一生是要读许多不同的“课本”的,甚至也包括一些哲学及理论著作,如尼采、怀特、弗洛姆、克尔凯郭尔等等。述有那些所谓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的书:《战爭论〉《物种起源》、《天体运行论》等等。甚至连中国的经典《易经》、《奇门遁甲》等奇书也算上,不读不行,读又像嚼婚,怎么办?

你不征服它,就得在它面前认输,它永远都像高山一样挡在你面前,蔑视你,嘲笑你,让你一辈子都直不起腰来,到死也不能瞑自。因为古人说过:“事无不可对人言,书有皆须经我读。”你知道有这么一本书,而且是经典,你居然读不懂它,难道不是一块心病呜?这就只有遵循毛主席的教导,“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仇恨也是一种动力,也能激发起一种征服的渴望,不拿下这个“碉堡”就跟它没完!当然还要知己知彼。你不读懂它怎么能了解它?你不读它又怎么知道自己多么地无知?待啃下了这些“硬骨头”,你会自觉强大许多。

第三种是中魔般地被征服。人的一生,特别是青少年时期,总会有一个中魔的阶段,疯魔颠倒,不管不顾。记得我小时候读古代武侠小说,《三侠传》、《七侠五义》、《大八义》、《包公案》、,《施公案》等等,以及后来的西方侦探小说等,读得天昏地暗,不吃不喝,不困不累,惹得老娘不停地抱怨:这么读书不把人都读傻了嘛!其实是傻不了的。读书中魔般地被征服,毕竟不同于吸毒,过了那个年龄段那种书对你的魔咒会自然解除,到成人后会发觉那种中魔般的经历也是一种快乐、一种收获。现在的家长们,往往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除去课本和分数,对什么也不要着迷。就不想想,人的一生若从没有迷上过什么,生命是不是会显得过于单调和苍白?

书是人类一种伟大而美妙的发明,文明的征服其实就是书的征服。书可以移植生命,给人提供多种选择,生命的选择,思想的选择,生活的选择。书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生,使我们生活在自己选择的时代里,在自己的生命之外,还可以再补充别的自己所需要的人生,可以拥有多种人生经历。“书是印刷出来的人类”,读一本书就是经历一次别样的人生,书读得多就可以拥有多种经历,选择多种人生,将自己的一生衔接上前人和古人,这岂不等于丰富和延长了自己的寿命?书实现了人类最大的愿望,使他们短暂的一生得以永恒。毎看一本书就是进人那个作家的头脑之中,了解他的思想、感情、经验和智慧。书还可以保持记忆,激发思想,传播知识,交流信息,表达灵感……

第四种征服方式叫拜读法。古人表达对某个作家或某部作品的极端尊敬,阅读时称拜读怀有一种朝圣般的心境。尽管在现代人心里可称得上是神圣的东西越来越少,但对有些书还是要有“拜读”的意识。比如《老子》、《庄子》、《史记》、唐诗宋词、某些辞书,等等,非“拜读”不能显示虔诚和尊敬。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饱读“圣贤书”,才有可能接近“圣贤”,乃至有超越“圣贤”的可能。人类历来最尊重三种人,排在第一位的是思想家,其次才是政治家和经济学家。没有思想家人类社会就不能进步,智慧得不到开发。思想家的思想是通过他们的书流传下来。

历史上最严峻的时刻往往产生伟大的作品,是这些作品对时代承担着特的责任。所以,书不仅征服时间和空间,更能征服人的大脑。假若这个世界上没有书,会是一种什么样子呢?精神失去了阳光,思想无法传播,知识木能保存,语言失去意义,人们的生活残缺不全,生命将变得无法忍受……只要人类还崇尚思想,书就有地位。现代人不是经常抱怨,物质过剩而思想贫弱、因竞争激烈致使生活失衡吗?书有益于点燃思想的火花,甚至能引起争论,接受挑战。好书能引发必须的思想和行动,同时,读书又是现代人通往心理平衡、让生活感到充实的一条途径。

常存“拜读”之心,让心清静诚实,懂得敬畏。书是蕞聪明、最可靠的老师和朋友。在这个非常拥挤和喧嚣的商业社会里,孤独和抑郁成了常见病和多发症,尤其是置身于人流当中却常会感到孤独郁闷,这时只有书能安全地消除和缓解这种孤独感。在嘈杂的环境里,书能提供安慰人心的寂静,给人以自我完善的机会。同样,当一个人独处时,书又能提供一种可亲的相互关系,帮助人体会和理解生命本身对寂静的需要。人是不会满足的,在自身的生命以外,总还需要能有另一种生命作为补充,书就提供了这种可能。由此可见,对书怎么能不“拜”呢!

第五种方式是“游戏阅读法”。当今世界污染成灾,垃圾成害,文字垃圾更是铺天盖地,若是见了书就“拜读”,磕破了脑袋也未必能拜见真佛。怎么办?有的时候就是要读着玩儿,乱翻乱看,读得下去就读,读不下去就扔。对了,现在会买书,还要会扔书,有许多书印出来就是叫你扔的,你不扔就说明不会选择书,不会读书。人的生命短暂,时间和精力都有限,读书有益的条件之一就是不读坏书和废书。

所以,读书需要选择,如果不善选择,一生什么事都不干;光读别人的书也读不完,又有什么意义呢?读失去了意义,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书这么多,怎样选择呢?我的办法是,翻遍所有能接触到的书,因为不亲自翻一翻就不知好坏,难以取舍,然后把那些没有什么价值的书扔焯。这种价值的评定是没有什各统一的惟一的标准的,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本书就像一根绳子,只有当它跟捆着的东西发生关系肘,它才有意义。所以,同是一本书,对每个人的影响却各有不同。选择时还可以僙鉴古人的智慧:存书容易,能读为难;能读容易,记住为难;记住容易,能甩为难以上诸法,看似相互矛盾,就像世间的武器各式各样,能相互克制,又各有所长,目的却只有一个:为了制胜。你喜欢哪一种,使用哪一种顺手,就选哪一种。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书,就得釆用不同的制胜方法。所有这些看似孭互矛盾的方法,其精神是一致的:乐意被书征服的目的,还是为了最终能够征服书。

再读岳飞

应该说,岳飞是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华夏子孙对他的故事大多耳熟能详,岳母刺字、朱仙镇大捷、十二道金牌、被秦桧毒害……最突出的感觉就是忠肝烈胆,冤魂不屈!可是,不久前我去岳飞的故里汤阴,在岳飞庙正殿两侧最突出的位置,看到的是清同治年间榜眼出身的翰林院编修何金寿的联:“人生自古谁无死,第一功名不爱钱。”据说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有许多人对此联不以为然,上联抄的是文天祥的子,下联也太过直白,一如大实话,没有表达出岳飞的主要功绩,尽忠呀,报国呀,浩气呀,威灵呀等等,显然分量不够,为什么却要摆在这么显著的位置?何金寿解释说,他思虑了很长时间,觉得只有这两句话,才能最准确地概括岳飞的一生,最能代表岳飞的精神。

在岳飞屡屡大败金兵,光复建康等故地,让南宋小朝廷有了立足之地,宋高宗也得以喘息的时候曾相当倚重岳飞,要为他建造府第,岳飞当即辞谢“强虏未灭,臣何以家为?”高宗便也跟着打官腔:是呀,天下确乎不太平!岳飞随即进言:“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天下当太平!”何金寿认为这两句话所表达的智慧,虽平朴简括,却直道出一个至理,古今亦然!

眼下被曝光了那么多贪官,不也证明了岳飞的话仍然适用?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岁月,“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依旧是“天下太平”的保证难怪古往今来,大将军无数,能有几人像岳飞这般留给后人如此丰厚的遗产?历经无数个世纪,其精魂依然熠熠生辉,成为历史的一种骄傲。

中华民族自立国以来,汉唐最为强盛,两宋最为衰弱,亡国也最为悲惨,而民族英雄的慷慨壮烈又远过于其他朝代。就比如岳飞,连编纂《宋史》的元朝儒生也为其愤愤不平:“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者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史称关云长通《春秋左氏》学,然未尝见其文章。(岳)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于秦桧之手……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

文中提到的岳飞“自为表答诏”,是指朱仙镇一战岳飞以500“背嵬骑兵”大败金兵10万之众,金兵主帅金兀术仓皇遁入汴京,而岳飞大军追至距汴京仅40多里。此时多名金将来降,父老百姓争相挽车牵牛,载糗粮以馈义军,顶盆焚香迎候者,充满道路……岳飞义气昂扬,谢绝端到眼前的酒,高言:“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就在此时宋高宗赵构下诏令其班师,岳飞惊骇,立马自写奏章:“金人锐气沮丧,尽失辎重,疾走渡河。今豪杰向风,士卒用命;天时人事,强弱已见,功及垂成,肘不再来,机难轻失。臣日夜料之熟矣,惟陛下图之。”然而,高宗在一日之中竟连下十二道催命金牌,创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记录,最终把功莫大焉的岳飞送上了黄泉路。

朝廷既想杀他,自然就要为他罗织罪名,由御史中丞何铸主审。岳飞上得堂来,见满院衙役,举座高官,未发一言先撕开自己身上的衣服,露出背上深入肌肤的剌字:“尽忠报国”!这是在他第三次从戎投军时,其母姚氏夫人请“针笔匠”刺下的。在宋代延续了唐末五代的习俗,在兵士的脸或手臂上剌上军号,以防逃跑。后来演变成自愿在身上剌些花木鸟兽,抗金将领王彦的士兵,都在脸上剌了“誓杀金贼”的字样。岳母送给儿子的这四个字,也便成了岳飞的宿命。岳飞既然死心要“尽忠报国”,为什么当时的一国之君宋高宗还非要置他于死地?

这就要先从宋朝的基本国策说起其开国皇帝宋尤祖赵匡胤,出身武夫,得天下后汲取了唐末国擅于将,将擅于兵,五代诸帝多由军士拥马的教训,制定了治国的大政方针:重文轻武,以文制武。经过北宋王朝百余年的贯彻执行,重文轻武的国策已经演变成一种社会风气,乃至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地步讲一件小事,可见一斑。1127年靖康之变秦桧与徽、钦5帝一起为金人北掳,金王将他赐予金朝左监军完颜昌(挞懒)为奴,他很快叛变钻营成功,竟被提拔做了完颜昌的参谋,以后又升为随军转运使。在完颜昌进攻楚州时,派他们潜回南宋做内应,路上因装束怪异,又是从北面来,被宋兵捉住,疑是金人奸要杀之邀赏。他情急哀告:“我乃御史中丞秦桧,你们这儿有读书人吗?唤来一问便知。”在那个兵慌马乱的年月,大兵杀个人跟切根黄瓜差不多,可他一喊叫自己是读书人,大兵们真就不敢下手了,将路边搭棚卖酒的王安道喊过来辨认。王安道曾中秀才,但并不知秦桧之名,出于“救人一命”的善意,上前拱手道“秦中丞辛苦!”就是这落魄秀才的一句话,竟比军令还好使,大兵们立马把秦桧两口子给放了,连士兵对读书人都敬重到这般程度。

就是他们这么随意地一放,却等于是要了岳元帅的命!待以后轮到读过书的秦桧要杀功高盖世的岳飞时,竟连他的老婆都能插嘴出主意。一日秦桧独居书房,吃完相結后把玩其皮,以指甲在上面划来划去,若有所思……其妻王氏窥见,笑曰:“老汉何以无决耶?抓虎易,放虎难:!”这个女人,阴险狠辣竟出乎其夫之上。秦桧掣然心动,写了张纸条送入太当晚岳飞就遇害了君既重文,臣必轻武。文治固然可以制内变,然不足以抵御外侮所以宋朝长期积弱不振,国力最是衰败。大文人倒是出了不少范仲淹、朱熹、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李清照、陆游、辛弃疾等等,武将也都有极高的文学修为,岳飞的二曲《满江红》,成千古绝唱,其书法也大气磅礴,笔力千钧。稍后的文天祥,本来是状元出身,一带兵打仗便倒了血霉,注定死路一条。但他的《正气歌》、《过零丁洋》等诗作,却惊天地而泣鬼神,是为不朽。封建时代讲究的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你岳飞光说、“尽忠报国”,要尽谁的“忠”,报谁的“国”?岳飞忠的当然是“大宋朝”,保的是整个“大宋江山”,这恰恰是赵构心中恼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