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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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则和实现途径(2)

(二)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完善公务员道德实践的现实载体

公务员道德属于职业道德范畴,具有不同于其他道德规范的要求,必须根据公务员这一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规范。公务员掌握一定的行政权,拥有资源配置的权力,这种权力涉及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和普遍需要,而且权力的运行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这样就为公务员获取更多的利益提供了便利,他们比普通大众有更多获得资源的机会。然而,社会需要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因此,要求公务员在进行公务活动时必须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道德行为规范是道德价值与理想的具体体现,如果只讲空泛的道理,而没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人们仍然会无所遵循。因此,要根据政府机关特点和公务员的职业要求,制定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职业道德规范,这样公务员才可以根据规范的要求来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一个评判国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具体准则,从而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如果没有具体的规范,就无法为社会提供客观的评价标准,无法引导和制约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公务员的道德规范尤其特殊性,在规范的制定中必须细化,使规范有利于形成公务员的道德习惯,从而将道德行为内化为道德价值观。同时这样的道德规范也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有利于为人民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规体系建设,积极完善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基础,执法必严是关键,违法必究是保障,四者缺一不可,最根本的是执法必严,真正做到在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法规的灵魂和生命。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使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逐步法制化,依靠法律法规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在国外,许多国家通过立法维护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纯洁性,这给我们提供了较好的范例。美国的《从政道德法》对上至总统、下至一般公务员的行为在道德上做了详细的规定与限制;日本的《国家公务员伦理法》、英国的《防腐败法》等对公务员行为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我们国家现有有关公务员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对执行公务过程中相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而缺少职业道德行为方面的法律制约,比如说《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等。因此,我国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公务员道德法规,把部分公务员道德规范变成法律,另一方面,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将有关公务员道德行为管理的职能赋予行政检察机关,以便对那些违反道德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维护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的严肃性。

(三)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和培训,促进公务员道德价值理念的形成与行政道德人格的塑造

1.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要形成制度化。和国外比较成熟的职业道德培训相比,我国在这一方面还很不完善,西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设有专门的机构,有严格的组织形式和培训内容,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起到了非常好的推动。虽然我国一直比较重视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但是却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化和体系化,使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无法一贯进行。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制定相应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制度,并且和公务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使公务员的道德教育渗透到生活和工作之中。首先,要使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机构专门化和制度化,以各级党校为基础,充分利用大学等社会教育资源,结合各级政府对公务员的管理机构,形成公务员教育和培训的常设性机构体系,为道德教育和培训提供物质性基础;其次,要健全公务员道德教育和培训制度,明确其教育培训的时间、期限、对象、内容、程序、合格标准等一系列的明确要求;再次,形成公务员道德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不但要对公务员的道德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而且要规定公务员经过教育和培训后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核,使公务员的道德教育和培训内化到工作实践之中,也同时加强了监督;最后,要把道德教育培训和公务员的职业能力培训相结合,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之前都要进行各自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务员的职业能力也需要不断更新,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进行职业技能的培训,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公务员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都有有益的帮助。

2.明确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内容。深化公务员职业道德认识。道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道德教育不能脱离思想教育,尤其要重视对公务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廉政勤政教育等,使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根本上为职业道德建设奠定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否则,政治上不坚定,思想上混乱,必然会导致道德失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本质体现,是对党政干部职业道德建设最根本的要求和最基本的原则。因此,公务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形成服务人民、服务国家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明辨是非的道德认识能力和选择正确行政方向的道德判断能力。简言之,就是培养公务员作为“社会公仆”应有的价值理念;陶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情操,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感作为公务员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目的,培养公务员具有与权力相关的高度责任感和履行职责应有的高度正义感。要注重培养公务员“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道德情怀和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以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无私奉献精神。这样的传统精神影响了历史上无数心系国家、民众的士人和官员。在道德教育中要挖掘这种精神的内涵,弘扬其道德人格;培养公务员坚定的道德价值理念,职业道德意愿和意向的决心、勇气和毅力,是公务员履行职业道德义务的意志力量,要使公务员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在良知上使其获得深刻体悟,在工作过程中使其道德意志充分展现,进而使其养成在各种环境中能够抵制诱惑、抗拒腐蚀、战胜私欲和邪恶和坚持真理和正义的高贵品质;树立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信念,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关键在于公务员能够形成并不断深化正确、坚定的道德信念,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克己奉公、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公平正义”等等,这些信念一旦形成并得到深化,就会成为公务员心目中的“道德律令”;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公务员职业道德习惯是公务员在长期行政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自然而然地按照职业道德要求履行自身义务的习惯。它包括多方面的具体内容,如廉洁奉公的习惯,科学领导、科学决策的习惯,秉公办事的习惯,密切联系群众的习惯等等。一旦养成道德习惯,那么一切道德行为都是顺于自然的,形成稳定的行政道德人格。

3.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的效果。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有针对性,对于在行政公务中出现的道德问题要进行专门的教育,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一个时期内多发的道德失范现象,进行专门道德教育,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不断面对新的挑战,这对公务员的行政道德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职业道德教育要有明确的针对性,以解决这些失范现象和道德要求。职业道德教育机构和实施者要不断深入现实生活,进行调查研究,抓住道德教育的中心,对公务员进行教育培训,如编写适合国情的公务员道德培训教材,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的反馈,不断改进道德教育和培训的创新和完善道德培训的方式,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必须符合科学的教育培训规律,并且使科学规律和实践相结合,重点在于道德教育和培训的效果反馈,来评价道德教育和培训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在教育和培训中出现了什么问题,以期改进和完善。现在我们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注重教育和培训过程较多,而忽视了教育的后果,不但没有进一步的强化,而且对于其效果如何没有有效的反馈机制,应该注重培训实际效果的跟踪考核;注意道德教育和培训与职业道德的管理上挂钩,发挥道德教育和培训机构的监督功能。在西方国家中,有些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机构同时又是职业道德的监督和评价机构,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公务员提请管理部门进行惩罚,对于积极遵守职业道德的公务员进行奖励请求,这就充分发挥了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的作用。这样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构的责任性也突出出来,从而加强了道德教育和培训过程高效性的促进,这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评价于一体,彰显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这是可以借鉴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