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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明代家具的收藏(1)

一、明式家具的主要样式和特点

明式家具的样式和特点是明代审美趣味的结晶。明朝宫苑、民居、园林等建筑大量兴建,文人雅士出版了一批有较高审美品位和情趣的著作,如“性灵派”等,同时,出现了一批指导木作工程的科技书籍,如《鲁班经》等,将明朝家具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地。

400年前的明式家具,件件都是当时的实用物,其中不少都是超时空的艺术品。明式家具已作为中国家具的艺术代表,为当今世界所认同。

“明式家具”比“明代家具”涵盖面要广得多。它既包括整个明王朝所设计制作的家具,也包括后世设计制作的具有明代风格特点的家具。

明代家具或明式家具包括用珍贵的紫檀,黄花梨,乌木等制作的家具以及竹家具和漆家具。宏观上看,明式家具中硬木家具是少数,使用者的社会层面狭窄,而柴木,竹柳,大漆家具却是大量的。

明朝流行的硬木日用家具多选用南方出产的优质名贵木材黄花梨、紫檀、鸡翅木、铁力、榉木等为原料。因这类家具木质坚硬致密,色泽幽雅,纹理美观,故统称为硬木家具。明朝其制作历史是中国古家具发展的最高潮,形成了在艺术造型、工艺技巧和实用功能诸方面都日臻完美的明式家具,至今仍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

明式家具的品种和形式繁多,其分类有各种分类方法和标准,其中阮长江分为6大类:杌椅、几案、橱柜、床榻、台架、座屏。而更多人认可的是分为5大类:

椅凳

包括杌凳、坐墩、交杌、长凳、椅和宝座。其中大量使用的是椅子。椅子大体上分为靠背椅、扶手椅、圈椅和交椅。流行较多的是各类扶手椅,包括玫瑰椅、官帽椅和南官帽椅等。最舒适的当属圈椅,明代又称圆椅,其后背与扶手一顺而下,线条圆婉而美观,就坐时不仅肘部可以倚搁,腋下一段臂膀也得到支承,使人颇感舒适。王世襄藏明代黄花梨透雕麒麟靠背圆椅,是其中装饰精美的佳作。至于宝座,则是帝王使用的坐具,故宫博物院藏紫檀有束腰带托泥宝座,是仅存的明代珍品。

桌案

包括方桌、条案、书桌、画案及形制较小的酒桌、半桌、小型香几以及放置在炕上使用的矮足炕桌、炕几和炕案等。明式桌案,仍沿宋代家具的传统,简练浑朴。书桌、画案多不设抽屉。由于源于传统的大木梁架的造型和壶门须弥座式造型两个系统,因此发展为无束腰和有束腰两种造型,前一种造型的桌案,腿足直落地面,后一种造型的腿足作出马蹄和托泥。

床榻

包括榻、罗汉床和架子床。与床组合使用的是脚踏,罗汉床前的短而成对,架子床的独一而修长。

柜架

包括架格、亮格柜、圆角柜和方角柜等。

其他

凡不归入以上4类的家具,可列入第5类。有屏风、橱、箱、镜台、衣架、盆架等。其中也不乏有制工精美的佳作,如传世的明黄花梨衣架,其中牌子由3块精工镂雕的凤纹绦环板构成,造型优美而实用。

明式家具大量选用质地坚硬、强度高、色泽和纹理优美的木材,除选材讲究和设计优美外,制作工艺方面的突出特点是精密巧妙的科学的榫卯结构。最常使用的榫卯结构,包括拼合薄板使用的“龙凤榫加穿带”,攒边装板使用的“攒边打槽装板”,连接弧型弯材的“楔钉榫”,腿足与束腰、牙条结合的“抱肩榫”,还有“霸王枨”、“夹头榫”、“插肩榫”、“走马销”等。构件断面小而强度大。

明式家具以其古朴典雅的艺术魅力,引起了中外学者的注意,如德国艾克曾编有《中国花梨家具图考》,中国的杨耀也于1942年发表论文《中国明代室内装饰和家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加强了对传世明式家具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王世襄的《明式家具珍赏》(1985)和《明式家具研究》两书的出版,代表了当前明式家具研究的水平。

中华民族是一个艺术的民族,在衣食住行上都表现出极高的创造能力和审美天才。一件远古的黑陶,一尊昔时的铜鼎,明明只是一件生活用具,但先民们却把它们塑铸成一件令人惊叹的艺术品。

有人认为只有硬木才是明式家具的研究对象,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全面的。事实上,正是在宋、明代大量柴、竹家具获得广泛发展的基础上,明代中晚期才出现了硬木家具,并把传统家具发展到辉煌的地步。可以说没有广泛的民间柴、竹家具的发展就没有硬木家具的成就。

因此,研究明式家具却抛开对明代大量丰富多彩的柴木家具、竹家具、漆家具的研究是不可取的,也是不明智的。明代嘉靖、万历以后是明式家具的成熟时期,也是中国传统家具的黄金时代。明式家具作为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历来受到中国人民的喜爱和重视。然而,真正把明式家具作为一个对象进行科学地,系统地研究则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

明式家具的成就是多方面的,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对它的认识也进一步加深。粗略言之,其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简朴素雕,端庄秀丽

明朝家具受到当时审美时尚的影响,化繁为简,绚丽归于平淡,以简朴为最高审美境界,对家具风格产生了重大影响。

精心设计,追求造型的完美

家具作为社会物质文化的一部分,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经济、文化、艺术、技术结合发展的产物,反映着民族特征和历史特点。一件优秀的家具之所以被人喜爱,是由于它结实坚固,使用舒适以及由此表现出来的形式上的完美。是实用、科学、美观的高度统一。

明代的匠师面对要制作的家具,千审百度,调动积淀在头脑中的传统文化意念和美的经验,以及手上练就的高超技艺,一斧一凿,精心地研制,一寸一分地取舍。他们全身心地投入,熔铸和雕塑手中的作品,使之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为后世创作出许多惊世之作。

完美的比例,变化中求统一,曲线富于弹性;件件富有力度,雕饰简繁相宜,金属配件恰到好处;色泽柔和,富有民族特色……这一切形成的优美篇章,那么富有人情味,使人感受至深,爱不释手。以其为伴,其乐无穷。注入感情,追求造型的完美是明式家具又一传统。

充分显露木材的自然美,韵味深长

明式家具除去大漆家具外,很少滥施雕琢,而是充分显示木材的天然色泽和自然纹理。疤节仍在,棕眼任显。明代匠师艺高一筹,尊重材性,追求材料的自然美。

中国独有的烫蜡饰材工艺,正是这种美学观念下被发掘和创造出来的。木材经过烘烤,熔化的蜡液趁势侵入木材棕眼,经过擦抹之后,木材衍射出一种含蓄柔和的光泽。木材天然纹理,或如重峦叠嶂,或如行云流水,或如蝌蚪云簇……变化无穷,天然活泼,十分可人。

中国古代工匠对木材材性的尊重,充分发掘显现材料本来的美,是明式家具的又一优秀传统。明式家具丽质处处可见,其匠心,其才智,件件呈现。其好处,其特点,实非几句话所能概括。

注重功能,刚柔相济

明式家具的制造,首先是满足人们的某种使用要求,使用功能是每件家具设计制作的基础。

纵观繁多的明式家具,粗细之分,文野之别并存。拿其中最有代表性,造型最完美的明代家具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注意家具的尺度和曲度的合理性,从而达到舒适性。这是明式家具物质性方面的功能。

家具作为室内陈设,还要满足人们审美的需求。明式家具不但要好使,同时还好看,不少明式家具非常美,不仅视觉上感到舒适,而且触觉上也十分舒适,确实是又好使又好看。因此我们可以说,注重家具的使用功能是明式家具的一大优秀传统。

此外,明式家具注重精神方面的功能,也是十分突出的。

二、明式家具的纹饰

明式家具这一概念的形成,至今不过几十年的时间。对明式家具有所了解的人,往往会认为明式家具简单而朴素。尤其近年来的欧美流行时尚,非光素不足取。对明式家具中的纹饰没人推崇,所以较少有人深究。

明式家具的纹饰,可以机械地划为三种:繁缛、点缀、光素。

繁缛

此类穷极工巧,凡能人刀处皆入刀,表现奢华的同时表现工匠非凡的设计与技巧,黄花梨螭龙纹六柱架子床即为代表(《收藏家》第22期)。这种繁缛之风与明代嘉万时期朝野所推崇的热烈浓郁的时尚明显有因果关系。

这一时期,瓷器的装饰也是见缝插针,密不透风,不讲究留有空间,这种反常规的审美观大约持续了一百年,形威风格后也得以后人承认。我们今天能看见的明代繁缛类别的家具,大约都属这一时期。

点缀

此类是明式家具的主流。在家具的显眼部位,点缀以纹饰,表现主题,注重装饰效果,是大部分明式家具的做工。看一下鸡翅木卷草纹靠背南官帽椅(《收藏家》第24期),我们就可以体会明式家具在静态中展现动态,在规矩中留有灵活。

这种点缀的装饰,除去省工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家具的“眼”,使原本滞闷的情绪变得通透,如同一壶水必须通过壶嘴流出去,方能展现流动之美。

这种点缀装饰,在椅具中常放在靠背板上方,以便视觉能迅速找到中心;在桌案中则通常以线脚或纹饰在牙板四周装饰,使家具环绕上一条流动的“飘带”。至于床榻柜架等,或围子,或牙板,点缀部分纹饰,目的都是使硕大的家具有灵动之处,不至于有压抑之感。

光素

此类是指没有纹饰,也没有线脚的明式家具,其实纯属这类家具很少。可以见到是四面平画桌、方凳、板足下卷、架几案等等。最为典型的是四面平不起线画桌或凳。这类家具如非要找出装饰成分,只能是内翻马蹄足,腿与牙板相交的牙嘴,均有微妙的曲线表现。

明式家具中纯粹光素的是极少部分。因为能够欣赏这种近乎矫情的大雅设计,毕竟是少数人。纯粹光素的明式家具,摒弃纹饰,摒弃线脚,完全是为了面与面的相交与展现。它所表现美学境界中的冷峻和刚硬,暗合了中国古代文人中杰出者的世界观。家具光素,使人找不到“眼”,也寻不到“飘带”,注意力被迫放在家具自身,把一切具有动感的地方隐去,静态就显出了生机。

三、明式家具的桌案与几

桌子有两种形式,一种有束腰,一种无束腰。

有束腰桌子是在桌面下装一道缩进面沿的线条,尤如给家具系上一条腰带,故名“束腰”。束腰下的牙板仍与面沿垂直。

束腰有两种作法,一种低束腰,一种高束腰。

低束腰的牙板下一般还要安罗锅枨和矮佬,或者霸王枨。如果不用罗锅枨和霸王枨,则必须在足下装托泥,起额外加固作用。

高束腰家具面下装矮佬分为数格,四角即是外露的四腿上载,与矮佬融为一体。矮佬两侧分别起槽,牙板的上侧装托腮,中间镶安绦环板。绦环板的板心浮雕各种图案或镂空花纹。

高束腰的作用不但美化了家具,更重要的是拉大了牙板与面沿的距离,有效地固定了四腿。因而牙板下不必再有过多的辅助部件。

有束腰家具不管低束腰还是高束腰,在桌子的四足都削出内翻或外翻马蹄,有的还在腿的中间部分雕出云纹翅。这已成为有束腰家具的一个特征。

无束腰桌子,即四腿直接支撑桌面,四腿之间有牙板或横枨连接,用以固定四足和支撑桌面。无束腰桌子不论圆腿也好,方腿也好,足端一般不作任何装饰。只有个别的为减少四足磨损而在足端装上铜套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四足,同时也起到相应的装饰效果。

案的造型有别于桌子。突出表现为案腿足不在四角,而在案的两侧向里收进一些的位置上。两侧的腿间大都镶有雕刻各种图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

案足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案足不直接接地,而是落在托泥上。它又不像桌子托泥那样用四框攒成,而是两腿共用一个长条形的木方子。每张案子须用两个托泥。另一种是不用托泥的,腿足直接接地,在两腿下端横枨以下分别向外撇出。

这两种案上部的作法基本相同,案腿上端横向开出夹头榫,前后两面各用一个通长的牙板把两侧案腿贯通在一起,使腿和牙板共同支撑案面。两侧的腿还有意向外出,以增加稳定性。

还有一种与案稍有不同的家具,其两侧腿足下不带托泥,也无圈口和雕花板心,而是在腿间稍上一些的位置上平装两条横枨。有的在左右两腿间的长牙板下再加一条长枨。这类家具,如果面上两端装有翘头,那么无论大小,一般都称为案。如果不带翘头,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类家具,人们一般把较大的称为案,较小的称为桌子。

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书中,把腿足的板面四角的称为“桌形结体”,把四足不在四角而在缩进一些位置的称为“案形结体”。根据这个论断衡量,这种家具具备案的特点较多,尤其是腿足的位置和夹头榫结构,因此,严格说来,还应叫案。

桌形结体一般不包括案,而案形结体不仅包括案,也包括这种类型的桌子。人们把大者称案,自不必说,把小者称桌,即案形结体的桌子。说明这类小案桌与同等大小的桌子在使用功能上没有什么区别。也说明案和桌自产生、发展到现在,始终保持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明代桌案大致有如下种类:

方桌

凡四边长度相等的桌子都称为方桌。常见的有八仙桌,因每边可并坐二人,合坐八人,故称八仙桌。有带束腰和不带束腰两种形式。

方桌中还有一种一腿三牙式的,造型独特,其桌腿足的侧脚收分明显,足端亦不作任何装饰。桌面边框用材较宽,使腿子得以向里收缩。面下桌牙除随边两条外,另在桌角下沿装一小板牙,与其他两条长牙形成135度角。这三个方向的桌牙都同时装在一条桌腿上,共同支撑着桌面。故称一腿三牙。这种方桌不仅结构坚实,造型也很美观。

方桌中还有专用的棋牌桌,多为两层面,个别还有三层者。套面之下,正中做一方形槽斗,四周装抽屉,里面存放各种棋具,纸牌等。方槽上有活动盖,两面各画围棋、象棋两种棋盘。棋桌相对的两边靠左侧桌边,各作出一个直径10厘米,深10厘米的圆洞,是放围棋子用的,上有小盖,弈棋时可以盖好上层套面,或打牌,或作别的游戏。平时也可用作书桌,名为棋桌,是指它是专为弈棋而制作的,具备弈棋的器具与功能。实际上它是一种集棋牌等活动于一身的多用途家具。

长桌、条桌与条案

长桌也叫长方桌,它的长度一般不超过宽度的两倍。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一般都称为条桌。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

条案都无束腰,分平头和翘头两种,平头案有宽有窄。长度不超过宽度两倍的,人们常把它称为“油桌”,一般形体不大,实际上是一种案形结体的桌子。

较大的平头案有超过两米的,一般用于写字或作画,称为画案。条案,则专指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案子。个别平头案的长度也有超过宽度两倍以上者,也属于条案范畴。

翘头案的长度一般都超过宽度两倍以上,有的超过四五倍以上,所以翘头案都称条案。明代翘头案多用铁力木和花梨木制成。两端的翘头常案面抹头一木联作。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家具藏品中,这方面的实例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