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事物之万化,亦与之万化
孔子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体的,山与水的特点可以反映在人的身上。因此他说:“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乐,仁者寿;智者动,仁者静。”
大千世界,山是稳定的,可信赖的,它始终巍峨挺立,包容万物,是最可靠的支撑;水便是多变的,具有不同的面貌,它没有像山那样固定、执著的形象,它柔和锋利,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难于追随,深不可测,不可逾越。
仁爱之人则与山一样平静,一样稳定,不被万事万物所左右,他们以爱待人、待物,像群山一样向万物张开双臂,站得高,看得远,宽容仁厚,不役于物,也不伤于物,不忧不惧,所以能够长寿。
聪明人和水一样随机应变,能洞悉事物的发展,“明事物之万化,亦与之万化”,而不墨守陈规,因此能破除愚昧与困危,得以成功,即便不能成功,也能随遇而安,寻求另外的发展,所以,他们总是乐观的、活跃的。
纪晓岚受卢见增一案的牵连,20多年的西域风霜,经历过编纂《四库全书》中的风风雨雨,洞视人世间的世态炎凉,所以老年后功名利禄之心大减;纵才傲物的性格为之一变,变得世故老道起来。
纪晓岚晚年非常喜欢下围棋,并且自号“观弈道人”。他在68岁写的《槐西杂志》小引里,就是这样写道:“壬子六月,观弈道人识。”
纪晓岚有一盘非常别致的棋,圆滑秀美,晶莹透亮,那是朝鲜使臣邓思贤赠予他的。黑子全是海滩细石,大小粒粒一致,也许经历了若干年的洗练。白子全是海滩贝壳,也被海水打磨得洁白如雪。碎石与贝壳虽不珍贵,但要拾取这么多厚薄均匀、颜色一致的,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从这点看,就值得人特别珍视。
纪晓岚非常喜爱,放在书斋里,经常把玩。可惜后来被棋友范司农借去,范氏死后,棋子下落不明。纪晓岚惋惜不已。
纪晓岚对下棋有他的独特看法。他觉得对弈之事,“消闲遣日,系不妨偶一为之;以为得失喜怒,则可以不必。”他经常引用苏东坡的诗:“胜固欣然败亦喜。”又推崇王安石的观点:“战罢两局收白黑,一秤何处有亏盈。”不看重输赢,而注重过程的享受。
纪晓岚乾隆五十八年有《再题桐荫观弈图》,诗云:桐荫观弈偶传神,已怅流光近四旬。今日鬈鬈头欲白,画中又是少年人。画星儿童今长大,可能早解半山诗。一枰何处有成亏,世事如棋老渐知。
他的序言是这么说的:“丙午七月,属沈云浦做《桐荫观弈图》,意谓不预其胜负而已,如果有胜负者存也。后读王半山诗曰:‘莫将戏事扰真情,且可随缘道我赢。战罢两局收黑白,一枰何处有亏盈。’乃悟胜负亦幻像。癸丑五月,偶然间一看,题此二诗。然半山能言之而不能行,予则仅能知之耳。因附识以志予愧。”
为了明确表示他的这种见解,他经常把从兄纪坦居、纪方洲那里听来的两个故事讲给朋友听。
纪晓岚老家景城真武祠,有一道士喜欢下棋,人称“棋道士”,真实名字不为人知。有一天,纪方洲来到真武祠,看见桌上有一盘棋局,只31子。纪方洲以为棋道士外出,便坐下来等待。忽然听到窗外有喘息声,走出来一看,原来是棋道士同一个人正在争夺一个棋子,四手相持,力竭倒地,发出急促的喘息声。
乾隆十二年纪坦居参加乡试。试院有两个考生,以号板做棋盘,以碎炭为黑子,剔碎石灰块为白子,因为不停地对弈,竟忘了应试,最后一齐交了白卷。
纪晓岚认为两者都非常可笑,为弈棋竟忘记一切,实在过于执著。他把这种弈棋的看法,放在人生观上。他自称“观弈道人”,首先表示酷爱棋艺,其次表示自己超然物外的处世态度。
正因为如此,纪晓岚晚年对他的堂兄纪昭采取的态度非常敬佩。纪昭进士及第后只做了八年的内阁中书,便辞官回家,唯以诗书课子孙,日与友人诗酒唱酬为乐。乾隆三十二年春天,纪晓岚回北京前,纪昭赠诗相送,当中有“敢道山林胜钟鼎,无如鱼鸟乐江湖”二句,是劝纪晓岚及早脱离名利场的意思,当时纪晓岚付之一笑。其后因“颠蹶忧患盖亦屡”,所以在《怡轩老人传》中感叹说:“兄之识度亦何可及哉!”
无论如何,聪明人一定要善于应变,才能以变求路,以变求生。
随机应变者应当像水一样,以变求生,以变求路。在整个人生的过程中,所有宠辱,都是身外之物,真正的自我,是善于把握心灵的修身者。俗话说:“静以修身,淡以明志”,可见,人在宁静之中心绪就像秋水一样清澈,如明镜一般可照出心性的面目;在淡泊中意志情趣才会乎和愉悦,可以得到心性的真正体会。
正如古人所说:“去留无意,任云卷云舒,宠辱不惊,看花开花落。”此为人生一种境界一种至高的境界。
处事方圆得法
处事方圆得法,能让一个人更好地处理日常事务,不仅可以得到良好的人际关系,更能让人减少压力,生活得优游从容。
贾诩,字文和,原本是武威郡姑臧(今甘肃武威)人,孝廉出身,少有才智,初仕为郎官(汉时对中郎、朗中、侍郎等官的通称,贾诩当时究竟为何官,无从考),后来做太尉段颖的掾史。太尉段颖是他的第一个主子。在段颖手下表现如何,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段颖是自杀而死的,段颖的死对贾诩的仕途无伤大雅。
董卓进洛阳后贾诩做了讨虏校尉(校尉是低于将军高于都尉的武职军官,讨虏是加在校尉前的名号),那时候他在董卓女婿牛辅的军中。牛辅死后,他名义上是士兵,事实上已裹在李催等董卓的部将中,李催实际上成了贾诩的主子。
当李催等人想解散军队逃跑时,贾诩劝阻道:“听说朝廷准准备把你们凉州人全部杀了,若你们单身逃亡,一个亭长就可以捉拿你们。我看干脆率兵杀向长安,胜利了便可控制朝政,失败了再逃亡也不迟。”
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了贾诩的意见是对的,李催等人驱逐了吕布,杀了王允,一度控制了朝廷。贾诩不但救了李催等人,也救了自己,一则因为贾诩本来也是西凉人,二则当时他正在董卓部将的队伍中,若当时李催等人解散部队只身逃亡,李催难免被捕而被处死,贾诩也会身遭不测。
但李催并不是什么有雄才大略的人,他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对手一时失策。所以贾诩先后拒绝李催以皇帝名义赐予他的侯爵,只是做了尚书(尚书仆射或尚书令手下的官员)。李催等对他敬畏。贾诩做了很多力所能及的辅佐汉献帝、保护皇帝、匡济时政与大臣的事。
汉献帝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汉献帝被军阀杨奉等威胁离开长安回洛阳,贾诩主动辞官,缴还自己的印绶,前去投靠军阀段煨。段煨与贾诩同乡,当时驻军在华阴(今属陕西)。
段煨是混战的军阀中非常民主的一个,他注重农业,不干剽掠百姓的事。汉献帝东还洛阳时,他贡献财物,以礼迎送,后来做到沈禄大夫。但当时贾诩名望已高,段煨害怕贾诩夺取兵权,虽然对贾诩恭敬备至但暗地里对他非常戒备。
贾诩见机而作,决定离开段煨以避祸。但他要走得值得,要走得光彩,让迎送双方都满意。
那时候张绣拥兵在南阳(治所在今河南南阳),实力比段煨大。贾诩派人与张绣联系,张绣派人来接贾诩。有人劝他:“段煨对您那么好,您还要到哪里去呢?”那人大概是贾诩至亲或至交,所以贾诩说了自己的真心话:“段煨性情多疑,心中忌我几分虽待我热情,我却不能长久在他手下,否则会遭他暗算。我离开他,他必定高兴,我对于他又有利用之处,所以必然对我留下的老婆孩子厚待。张绣有兵有地,但无谋主,也真诚欢迎我去,如此一来,我家属和自身两者都安全了。”
贾诩的分析是精明的,行动是正确的。
贾诩到了张绣那里后,张绣把他视作师长。张绣成了一个对他唯命是从的主子。于是贾诩又换了一个主子。
到了袁绍和曹操官渡大战时,袁绍派人来招降张绣,又是贾诩在陪同张绣接见袁绍使者的座位上不等张绣表态就大声说:“你回去告诉袁绍,他和兄弟之间都不能相容还能容纳外姓人吗?”张绣当时非常惊讶,又私下问贾诩:“我们该投奔谁?”
贾诩当即表示,应投奔曹操。张绣表示曹操实力不如袁绍,而且他以前曾同曹操作过对头,打过仗,怎么能投曹操?贾诩言惊四座:“正因为如此才要投奔曹操。”他分析道:“夫曹公奉天予以令天下,其宜从一也;绍强盛,我以少众从之,必不以我为重;曹公众弱,能得我们必然高兴,其宜从二也;夫有霸王之志者,固将释私怨,以明德于四海,其宜从三也。愿将军无疑。”
就是时隔17个世纪,现在来看,也为他的见识的深远独到超乎常人而惊叹。
于是张绣与贾诩投奔了曹操,曹操以礼相待张绣,并对贾诩说:“是先生使我在天下人心目中的地位上升了。”
贾诩继段煨、张绣之后,又改换了主人,即曹操。曹操也信作贾诩,先后为他奏报朝廷做太中大夫、上执金吾等。
曹操晚年,在择太子时于曹植、曹丕两个儿子间非常犹豫,贾诩巧妙劝说以废长立幼造成恶果的刘表、袁绍为戒,曹操终于下决心立曹丕为太子。
贾诩在曹操手下,虽然受到尊敬,但他“夹起尾巴做人”,自知不是曹操以前的手下,却策谋深远而被重用,为免猜忌,经常闭门自守,不与朝官私自交往,不与有地位的人家攀儿女亲家。正因为采取了这些避嫌措施,所以他安然无恙。
曹丕继位后,深知贾诩曾劝曹操立自己为太子,非常感激贾诩,贾诩的官位晋升到了最高点——太尉,并进爵魏寿乡侯。77岁时寿终正寝,又被谥为“肃侯”。
东汉末年到三国这一时期,天下扰攘分裂,群雄逐鹿,即是英雄辈出的时代,也是他们较难择主的时代。如果跟错了主子,不管那个人才华如何,他的聪明才智不能充分发挥,便成了殉葬品。这样的例子在三国时代举不胜举。
贾诩就是一个善于择主的人。他先后事过数主,但都显得优游从容,仕途得意,确是三国时代的一位“好梢公”。
识时务者为俊杰。历史上,有多少英雄豪杰,都是因顺应了时势,投准了明主,而得以建功立业;又有多少不识时势的良材,因为一时不慎,而功败垂成,酿成悲剧。
纵观贾诩一生,虽是智术之流,但所到之处都畅通无阻,事数主而来去从容,仕途上可谓从无险阻,步步高升,这和他方圆得法的处事原则有关,不能不说他是个伴君有术之臣。
大丈夫能屈能伸
“能屈能伸”所讲的意思就是能弯曲也能伸直。指的是人在失意或者遭受挫折的时候能够忍耐,这样才能够在得志时大干一番。
“大丈夫能屈能伸”,这句话说的是人在处世的过程当中需要看准时局,把握事情的变化趋势,能够很好地评判形势,而不能够一味勇猛冒进,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当忍的时候就需要忍,知进知退。也就如同行军打仗一样,敌强我弱依然勇往直前,是莽撞,而不是勇敢。那么在这个时候就要你能够做到善于迂回,避其锋芒,只有保存好你自己,才能够有将来一决雌雄的好时机。相对于前者而言,能屈能伸也正是几千年以来中国人很玄妙的处世智慧。
人的一生,无一不跟屈与伸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在人的一生当中,通常人都会认为屈与伸代表着进与退,“屈”意味失意,“伸”也就意味着得意,这其实是从表面上去理解的。实际上,人生当中的“屈”与“伸”远远没有如此的简单。《后汉书·班固传》说:“虽屈伸无常,所因时异。”本质也就是说,人生当中的“屈”与“伸”是应该顺从时势与环境的变化,我们千万不要盲目地来理解。
如同一个人走路,必须要依靠自己的双腿一屈一伸,这样才能够很好地前进。拾取东西得弯腰伸手。对于吃饭而言需要通过手的屈伸才能够把食物送进口中。劳动工作更是由无数屈伸动作组合来完成。这是生存与屈伸的关系。
姜子牙曾经在溪边垂钓的时候遇到了文王奠定周朝八百年基业;诸葛亮高卧隆中,后来又帮助刘备建立蜀国;韩信忍辱钻胯,才成为兴汉名将;司马迁甘受腐刑,终于完成了《史记》流传千古……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历史上名人“屈”与“伸”的成功范例。
说到“能屈能伸”这个词,我们不能不提到历史上的两个人物,韩信与张良。
韩信在自己年少的时候过得十分的贫穷,然而他却很有志向。有一次在他上街的时候,一个屠夫欺负他说:“你不怕,就拿刀杀我;如果不能,就从我胯下爬过去。”
韩信俯身就从屠夫的胯下爬了过去,街上的人都说韩信胆小懦弱而看不起他。后来韩信被刘邦拜为大将,充分施展领兵打仗的军事才能,辅佐刘邦灭秦兴汉,建立了卓越的功勋。当初他为什么会忍受一个屠夫的胯下之辱呢?在胸怀大志的韩信看来,在当时的情况下同一个屠夫争强好胜不仅自己不光彩,同时也是十分不值得的,到最后无论谁胜谁负,对于现实中的他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所以他不屑与如此的市井无赖计较。
正如韩信后来所说:“我在当时并不是害怕他,而是没有道理杀他,如果杀了他,那么也就不会有我的今天了。”
张良在年少时因行刺秦始皇未遂,而被迫流落到下邳。有一天,他在沂水桥上散步的时候,遇到了一位穿着短袍的老人。老头故意把鞋摔到桥下,然后用十分傲慢的态度差使张良道:“小子,下去给我捡鞋!”。
饱经沧桑、心怀大志的张良,对此带有侮辱性的举动,并没有拔拳相向,并且还看他是长者之故,便到桥下把鞋取了上来并膝跪于前,小心翼翼地帮老人穿好鞋。又经过几次考验,张良的隐忍和谦逊终于得到了老人“孺子可教也”的赞许,并即时赠给他一本书,此书就是《太公兵法》。老人告诉他说:“读此书则可为王者师,你用此书就能够兴邦立国。”这位老人就是济北毅城山下的黄石公,从此之后张良日夜诵读,刻苦钻研兵法,俯仰天下之大事,到最后终于成为一个深明韬略,文武兼备,足智多谋的“智囊”。
如果在当初,张良把老人让他捡鞋看作是一种侮辱而不能忍下这口恶气,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这一番奇遇,他的雄心壮志也就没有了得以施展的基础,他最后的成功不能不说是得益于他的“能屈能伸”。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能屈能伸可谓是古今大丈夫处世的一种方式,而不是没有任何原则。人世间的任何事情都有度,一旦超过了一定的界线,那么就很有可能会走向了事物的反面。就以韩信和张良为例来说,张良更懂得屈伸的尺度,在辅助刘邦完成了推翻暴秦的统治,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大业之后,张良面对高官重爵,荣华富贵不为所动,他知道作为人臣已经达到了顶峰,盛极则衰,因而悄然引退,最后得以善终。
韩信则不然,功成后韩信被封楚地,但刘邦显然对他心怀疑惧,韩信对此也心知肚明。为了赢得刘邦的信任,当好友钟离昧投奔他的时候。韩信没有理会钟离昧“我今日死,明日恐怕就轮到你了”的劝告,拿了钟离昧的人头去消除刘邦的怀疑,但最终也没有逃脱夷灭九族的命运。
如此看来,韩信把“能屈能伸”演绎得更加市侩,更加功利,为了保护自己可以无所不用。当“能屈能伸”的标准降到了自身利益的尺度,就成了一块遮羞布,已称不上是什么所谓的大丈夫了,对于如此的处世原则与标准,只能够更加为人所不信任,韩信后来的死也就根本不值得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