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绝望从根本上来说是来自于现实的,这包括社会的现实,也包括个人经验的现实。少年时,祖父入狱、家财荡尽和父亲病死而不得不寄人篱下,看尽了世人的真面目,饱尝了人间冷暖;青年时,在英雄主义的激励下积极进行启蒙和拯救国民的活动,但辛亥革命后中国依然静如止水,偶有风波也随即平复如故,为他人的生存而捐躯的革命者的鲜血却被做成“人血馒头”,甚至成为看客的谈资与笑料;中年时,经历了进化论信仰的破灭,青年们有的用鲜血见证着杀戮者的残暴,有的却用出卖良心暴露出人性的沉沦种种大黑暗出现在他的眼前,于是他绝望了。但他的绝望首先是一种个人的感觉与体验,加缪则不同,正如加缪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探讨荒诞的问题并不等于他的生活本身就是荒诞的,其中也许有一些个人经验的因素存在,但这更多的来自于他对时代精神的思考,况且“这些主题贯穿在一切文学和一切哲学之中,充斥在每天的谈话之中。没有必要重新发现它们”。所以,鲁迅的绝望更具个人性,而加缪的荒诞更具普泛性。
加缪的荒诞虽然不脱离现实,但在其表述中已经是一种抽象化的状态。在这种哲学中,既有关于荒诞的感觉,更有关于荒诞的概念、观念和理论。鲁迅的绝望在基本上是一种感觉与体验,只不过这是一种已经拥有了形而上意味的感觉与体验,但它完全不属于概念范畴,更不具有抽象的绝对性。加缪的荒诞“就是希望着的精神和使之失望的世界之间的那种分裂,就是我的对统一的怀念,就是那个分散的宇宙以及联结上述一切的矛盾”,而鲁迅甚至没有为自己的绝望规定一个明确的定义。因为既然他的绝望与现实有关,那么当时民族危亡的现状,也就不允许他进行太抽象的哲理思考。加缪的反抗哲学虽然也与现实有关,他也重视现实的和具体的斗争,然而他最终关注的还是对生命形而上的探索。
哲学起点的种种差异必然会对他们生命哲学的发展以及归宿有着规定性的影响。鲁迅的绝望因为与现实、个人的关系更加密切,所以当个人与社会的处境有所变异时,这种绝望就会被冲淡。所以,鲁迅最终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以鲜明的立场加入了左翼知识分子的队伍。而加缪的荒诞因为更具抽象性与普泛性,从而很难为一种具体社会情境改变,因而他的《反抗者》遭到了法国乃至世界左翼知识分子的攻击。
七、鲁迅与加缪的反抗目的与手段之差异
面对人的生存困境,虽然鲁迅和加缪都主张反抗,但他们的反抗目的却是不同的,并由此引出二者对于反抗手段的不同选择。
加缪的反抗是以个体为出发点又以个体为终极目的的,所以,如果某种手段可能对个体的生命与幸福构成威胁,那么这种手段就是应该加以否定的。实际上加缪是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理论发展之后才最终得出这一结论。刚踏入文坛的时候,加缪可以说是一个尼采的忠实信徒。他的第一篇小说《幸福的死亡》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小说中的主人公梅尔索信奉尼采的哲学,他自己设计出一套自由和幸福的观念。这个清贫的职员杀死了身有残疾的阔佬扎格尔,由于特殊情况他免遭惩罚,他霸占了扎格尔的全部财富。这显然是一位法国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但与拉斯柯尔尼科夫不同的是,梅尔索对于自己的罪行并没有感觉过多的内疚,相反,他用那笔钱到处去旅行,和众多的女人过着幸福的生活,最后他在面朝着大海的房子里因病死去。可见当时的加缪认为只要能得到个人的自由与幸福,手段可以忽略不计。但随着思想的发展,他开始对尼采的权力意志和超人学说提出质疑,并逐渐认识到这是一种危险的、具有毁灭性的虚无主义哲学。《卡里古拉》就是这种理论学说的一个强有力的反证。卡里古拉在其心爱的妹妹兼情人死去之后,发现了一个既伟大又可笑的真理:“人终有一死,却无幸福可言”,于是他决定居住在荒诞之中以将他那无限制的自由肯定下来。他想要按照被创造之前的形象来塑造人类,而这种反抗的结果就是要毁灭现存的人类,这只能通过犯罪才能得以实现。这使加缪意识到追求无限制的个人的绝对自由并不足取,如果恰好这个人手里掌握着巨大的权力,就可能会给很多的他人带来杀戮与死亡。自此,加缪开始质疑革命中存在的暴力。面对荒诞的现实,选择反抗的斗争无疑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关键问题是什么才是反抗的正确手段?在剧本《正义者》中,加缪形象地表现了他对这一问题的立场。剧中的正义者是反沙皇的俄国恐怖主义者,他们行动的目的是推翻沙皇的统治、建立平等和自由的国家,他们所用的手段是暗杀,但是在暗杀中不可避免会伤及无辜。那么是坚持正义,还是坚持良心的清白呢?主角卡里亚叶夫在行动中遇到了这个无法调和的矛盾。最后他完成了暗杀任务,并以生命为代价保持了自己的清白。通过这一形象,加缪试图指出行动本身是有限制的,“合理正确的行动是承认这些限制的行动,如果必须超过这些限制,行动者至少也要接受死亡”。在《反抗者》中,他试图从哲学、伦理学、文学、政治、历史等各方面来探讨革命、暴力、专制的问题。
在加缪看来,从1789年法国大革命开始,反抗就已堕落成革命,曾经为人类带来火种的普罗米修斯已经堕落为凯撒大帝。革命中的暴力、恐怖不但摧毁了人的尊严,而且随时都有可能否定个体的存在价值。因此,应该反对一切在历史中合法化的暴力,其中包括法西斯主义,也包括俄国共产主义,前者以牺牲千百万人的生命来实现他们的种族崇拜,而后者则是为了美好的将来而不惜牺牲现在,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也是对反抗的背叛。所以,他费尽心机地为反抗规定了限度,用自己的“地中海均衡思想”来约束反抗,即认为反抗要在否定和肯定的平衡中进行。于是,他的反抗既要否定他人超越其权利范围的行动,又要肯定自身拥有某种不容侵犯的权利。在《反抗者》中,加缪特别强调这一点,他认为反抗的界限与限度就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就是共同人性,也就是人的尊严。“为了生存,人必须反抗,但他的反抗不应该超出他本身所具有的局限,在此局限内,人们聚集在一起,开始生存”,而“一切允许自己否认或者破坏这种合作关系的反抗,同时也就失去了反抗的资格,而在实际上沦为罪恶的赞同行为”。至此,加缪的哲学演化为一种以反抗为核心的新的人道主义。
鲁迅的反抗也是以个体为出发点的,但它的最终目的却是民族整体的生存与发展。在日本留学时,鲁迅就提出“立人”的主张,他认为真正的人应该张大自己的个性,张扬自己的强力意志,然而这种主张的目的却是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强大:“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从根本上说,鲁迅的绝望一方面来自对个体此在的深层把握与思考,但更多地是来自他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其现状的深刻认识与绝望;同样,又是这种强烈的使命感与忧患意识促使他选择了反抗,并不断地给予他的反抗以强大的动力。那么,他反抗的对象就不仅仅局限为个人内心的绝望,还包括了令人绝望的社会现实,与加缪相比,他的反抗更有整体意识。他要“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这句话就有很强的先驱者为族类的存在而自我牺牲的精神。因此,为了民族整体的向前发展,虽然他也反感张献忠、黄巢等农民军以暴抗暴式的破坏性造反,但他并不是无条件地将批判的矛头指向革命与暴力。他说“人类的灭亡是一件大寂寞大悲哀的事;然而若干人们的灭亡,却并非寂寞悲哀的事”。正是基于这种思想,他才接受了推崇暴力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并把革命中合理的暴力誉为“正确的战法”和“坚强的意志”。
当然,集体在加缪的哲学中也拥有一定的位置,例如,由于亲身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残酷现实,加缪深切意识到面对如此巨大的敌对力量,像默尔索那样孤独的个人的反抗已显得软弱无力,于是在《鼠疫》中反抗的主体变成了团结的集体。但在加缪的这种反抗的集体中,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为了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去否定、剥夺他人的自由和幸福。可以说,因为加缪对整个人类都持一种博爱的人道主义,所以他反对以目的来证明手段正确的理论。做为一个欧洲知识分子,加缪的眼光是世界性的,他关注的是世界上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危与幸福。而鲁迅则不同,他的根深植于这块正在遭受炮火与屈辱洗礼的土地,他无法逃避中国当时灾难深重的现实,为了自己所属的这个民族,他不得不承认革命中的暴力是合理的,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和他的民族拿起武器,一雪耻辱。他也拥有着深厚的人道情怀,他可以用这种情怀对待朋友、学生以及不觉悟的国民,但对敌人他有的只是强烈的憎恨。他不是耶稣的“以德报怨”的信徒,而是孔子“以直报怨”的精神苗裔,这就是他为什么对“怨敌”要“一个都不宽恕”。很显然,鲁迅是现实主义的人道主义者,因为“在现在这‘可怜’的时代,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世上如果还有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先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在这可诅咒的地方击退了可诅咒的时代”。因此他反对林语堂的“费厄泼赖”,认为应该“痛打落水狗”;他抨击所谓的共同人性论,更倾向于阶级论。
中西文化是不同的文化系统,但是在鲁迅和加缪的时代,这两种文化的价值内核都发生了巨大的价值危机,相似的文化与生存困境使他们都产生了在绝望与荒诞中反抗的意识,并且都借助文学的形式来表现其生命哲学。哲学与文学都是文化的重要形式,而又受到文化传统的潜在制约。中西不同的文化背景使他们的生命哲学呈现出不同的特色,从而导致了不同的反抗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