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白鹿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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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晶莹的泪珠(4)

那年我24岁。我完了。我已经无数次地重复过这种自我判断。完了自然首先是指政治上完了,那时候的社会准则和生活法尺都是以政治为“纲”的,“纲”完了“目”还能张么?作为“目”的文学理想也完了。那时候我刚刚发表过七八篇散文习作,即使这样短促的夭折也都由痛苦的承受转变为乖顺的接受了。然而这阴纸对联和鬼灯整上我的房门,我发觉我原以为完了死了而沉寂的心确凿地又慌惶起来,每一次进门和出门看见这两样丧气鬼氛的东西心里就发怵,都要经受一次心灵的折磨,都在无时无刻昭示着你是鬼而不是人了。我才明白死了的自己还要一张脸,还会尴尬和难堪。

我到现在也搞不明白,我的那样穷困的家庭环境,怎么会给予我如此根深蒂固的爱面子的心理。我期望那些东西尽快烂掉,然而这房子却是雨淋不着风也吹不到的小套间,那些作为冥国鬼域标志的装饰物竟然保存了三个月之久。三个月里,我一日不下八次地接受它对我的心灵的警示和对脸皮的磨砺。

我最怕熟人朋友来看我,结果是最令我尴尬的姐姐和表妹先后都来光顾了。姐姐随姐夫50年代初去青海支援建设,借了“文化大革命”可以不上班的天赐良机第一次省亲。表妹在新疆上大学为节约路费两年都不敢回乡,逮着可以免费乘车免费吃喝的机会如愿以偿回家乡来了,自然是以革命和造反的堂皇名义归来的。姐姐引着我的小外甥进入房子,那个以调皮捣蛋而出名的小家伙一直抱着我姐姐的腰不敢松手,肯定是在进入房门瞧见鬼物而想到这是阖罗统治下的鬼魅世界了。表妹曾经和我在同一个教室里念初中,她的到来更使我自惭形秽而无地自容。她以一个大学生的昂然享受着免费旅游(串连)的革命优惠,我却已走到生命的尽头……在文化水平上姐姐和表妹尽管构成了高低两极,劝慰我的话却是惊人的一致:“想开点儿,你看看刘少奇刘澜涛都给斗了游了,咱们算啥?”

刘少奇作为国家的象征,刘澜涛则是西北地区的领导人,我过去把他们的着作和讲话稿反复学习过,他们现在却成为我落难后应该活下去的一个参照了。然而我依然对自己万分痛心万分悲伤,我不能再写文章更不敢再投稿了,我还活什么呢?

我后来才充分意识到这人生第一次的大尴尬对我的决定性好处。不单是脸皮磨厚了,不单是心理承受挫折的能力增强了,恰恰是作为一个企图反映社会的文学理想所不可或缺的生命体验。生命体验显然不应混同于生活体验。这种生命体验是任何哲学或政治教科书所不能给予我的。如果从个人意愿和自觉性上来讲,我肯定不会自愿选择那种毁灭性的尴尬,然而生活却把我强迫性地踢到那个尴尬的旮旯里,强迫我接受人生的这种炼狱式的洗礼。更值得庆幸的,是在我刚刚步入社会而且比较风顺的24岁时。当我后来跳脱尴尬而确信自己并没有完的时候,第一次生命体验便完成了。

后来,用马尔科斯的叙述程式可以说成是多年以后,我又陷入一种人生的大尴尬,我充分而又清醒地能够对自己的过失做出判断,便不像头一次那么慌乱,那么懊悔,那么简单地以为就完了,而能够保持一种沉静的心境,而且能够对自己说,也不完全在自己。尽管是一种清醒的沉静,仍然避免不了在一些特定场合的尴尬,我也清楚这种根深蒂固的爱面皮的瘸疾依然附着我。两次大尴尬的经历之后,我完成了这一面和那一面的不同的生命体验,自家的直接体会就是,得按自己的心之所思去说自己的话去做自己的事了。

不然——便不说,更不做。

之三:沉重之尘

八年前的那年春节刚过,浓郁的新年佳节的气氛还弥漫在乡村里,我就迫不及待地赶到蓝田县城去查阅县志。我已经开始了一部长篇小说的孕育和构思。我想较为系统地了解我所生活着的这块土地的昨天或者说历史。县志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县的历史,又是一个县的百科全书。为了避免一个县可能存在的偏狭性,我决定查阅蓝田、长安、成宁三县县志;这三个县在地理上连结成片包围着西安,属于号称“自古帝王都”的关中这块古老土地的腹心地带,其用心不言自明。

翻阅线装的残破皱褶的县志时感觉很奇异,像是沿着一条幽深的墓穴走向远古。当我查阅到连续三本的《贞妇烈女》卷时,又感到似乎从那个墓穴进入一个空远无边碑石林立的大坟场。头一本上记载着一大批有名有姓的贞妇烈女们贞节守志的典型事例,内容大同小异事例重复文字也难免重复,然而绝对称得起字斟句酌高度凝练高度概括,列在头一名的贞妇最典型的事例也不过七八行文字,随之从卷首到卷末逐渐递减到一人只给她一行文字。第二本和第三本已经简化到没有一词一句的事迹介绍,只记着张王氏李赵氏陈刘氏的代号了,属于哪个村庄也无从查考,整整两大本就这样实扎扎印下来,没有标点更不分章节。我看这些连真实姓名也没有的代号干什么?

当我毫不犹豫地把这三本县志推开的一瞬,心头似悸颤了一下。我猛然想到,自从这套不断被续修续编的县志编成,任何一位后来如我的查阅者,有的可能注重在“历史沿革”卷,有的可能纯粹为探究“地理地貌”,有的也许只对“物产经济”卷感兴趣,恐怕没有什么人会对那些只记录着代号的两大本能有耐心阅览。我突然对那些无以数计的代号委屈起来,她们用自己活泼泼的肉体生命(可以肯定其中有不少身段曲线脸蛋肤色都很标致的漂亮的女人),坚守着一个“贞”字,终其一生而在县志上争取到三厘米的位置,却没有什么人有耐心读响她们的名字,这是几重悲哀?

我重新把那三大本揽到眼下翻开,一页一页揭过去,一行接着一行一个代号接一个代号读下去,像是排长在点名,而我点着的却是一个个幽灵的名字,那些干枯的代号全都被我点化成活为一个个活泼泼的生命在我的房间里舞蹈……一个个从如花似玉的花季萎缩成皱褶的抹布一样的女性,对于她们来说,人的只有一次的生命是怎样痛苦煎熬到溘然长逝的……我庄严地念着,企图让她们知道,多少多少年以后,有一个并不着名的作家向她们行了注目礼。

我无言以对。

我喘着粗气,渐次平静;我又合上那三本《贞妇烈女》卷县志,屋子里的幽灵也全部寂然;看着那三本县志,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历史的灰尘,又是怎样沉重的一种灰尘啊!我的心里瞬间又泛起一个女人偷情的故事。我在乡村工作的二十年里听到过许多许多偷情的故事,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这种民间文学的脚本通常被称作“酸黄菜”,历久不衰,如果用心编撰可以搞成东方的《十日谈》。

我至今也搞不清楚,是那三大本里的贞妇烈女们把我潜存的那些偷情男女的故事激活了,还是那些“酸黄菜”故事里的偷情男女把这三本《贞妇烈女》卷里的人物激活了?官办的县志不惜工本记载贞妇烈女的代号和事例,民间历久不衰传播的却是荡妇淫娃的故事……这个民族的面皮和内心的分裂由来已久。

我突然电击火迸一样产生了一种艺术的灵感,眼前就幻化出一个女人来,就是后来写成的长篇小说《白鹿原》里的田小娥。

皮鞋·鳝丝·花点衬衫

第一次到上海,是1984年,大概是五月。上海文艺出版社举办“《小说界》第一届文学奖”的颁奖活动,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康家小院》荣幸获奖,便得到走进这座大都市的机缘,心里踊跃着兴奋着。整整二十年过去,尽管后来又几次到上海,想来竟然还是第一次留下的琐细的记忆最为经久,最耐咀嚼,面对后来上海魔术般的变化,常常有一种感动,更多一缕感慨。

第一次到上海,在我有两件人生的第一次生活命题被突破。

我买的第一双皮鞋就是那次在上海的城隍庙购买的。说到皮鞋,我有过两次经历,都不大美好,曾经暗生过今生再不穿皮鞋的想法。大约是西安解放前夕,城里纷传解放军要攻城,自然免不了有关战争的恐慌。我的一位表姐领着两个孩子躲到乡下我家,姐夫安排好他们母子就匆匆赶回城里去了。据说姐夫有一个皮货铺子,自然放心不下。表姐给我们兄姊三人各带来一双皮鞋。父亲和母亲让我试穿一下。我在屋子里走了几步就脱下来,夹脚夹得生疼,皮子又很硬,磨蹭脚后跟,走路都跷不开脚了。大约就试穿了这一次,便永远收藏在母亲那个装衣服的大板柜的底层。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我已经在家乡的公社(乡)里工作,仍然穿着农民夫人手工做的布鞋。

我家乡的这个公社(乡)辖区,一半是灞河南岸的川道,另一半即是地理上的白鹿原的北坡。干部下乡或责任分管,年龄大的干部多被分到川道里的村子,我当时属年轻干部,十有八九都奔跑在原坡上某个坪某个沟某个湾的村子里,费劲吃苦倒不在乎,关键是骑不成自行车,全凭腿脚功夫,自然就费脚上的布鞋了。一双扎得密密实实的布鞋底子,不过一月就磨透了,后来就咬牙花四毛钱钉一页用废弃轮胎做的后掌,鞋面破了妻子可以再补。在这种穿鞋比穿衣还麻烦的情境下,妻弟把工厂发的一双劳保皮鞋送给我了。那是一双翻毛皮鞋。我冬夏春秋四季都穿在脚上,上坡下川,翻沟踔滩,都穿着它。既不用擦油,也不必打光,乡村人那时候完全顾不得对别人的衣饰审美,男女老少的最大兴奋点都敏感在粮食上,尤其是春天的救济粮发放份额的多少。这双翻毛皮鞋穿了好几年,鞋后掌换过一回或两回,鞋面开裂修补过不知多少回,仍舍不得丢掉,几年里不知省下多少做布鞋的鞋面布和锥鞋底的麻绳儿和鞋底布,做鞋花费的工夫且不论了。到我和家庭经济可以不再斤斤计较一双布鞋的原料价值的时候,我却下决心再不穿皮鞋尤其是翻毛皮鞋了。体验刻骨铭心,双脚的脚掌和十个脚趾,多次被磨出血泡,血泡干了变成厚茧,最糟糕的还有鸡眼。

这回到上海买皮鞋,原是动身之前就与妻子议定了的重大家事。首先当然是家庭经济改善了,有了额外的稿酬收入,也有额内工资的提升;再是亲戚朋友的善言好心,说我总算熬出来,成为有点名气的作家了,走南闯北去开会,再穿着家做的灯芯绒布鞋就有失面子了。我因为对两次穿皮鞋的切肤记忆体会深切,倒想着面子确实也得顺及,不过还是不用皮鞋而选择其他式样的鞋,穿着舒服,不能光彩了面子而让双脚暗里受折磨。这样,我就多年也未动过买皮鞋的念头。“买双皮鞋。”临行前妻子说,“好皮鞋不磨脚。上海货好。”于是就决定买皮鞋了。“上海货好。”上海什么货都好,包括皮鞋。这是北方人的总体印象,连我的农民妻子都形成并且固定着这个印象。那天是一位青年作家领我逛城隍庙的。在他的热情而又内行的指导下,我买了一双当时比较价高的皮鞋,宽大而显得气派,圆形的鞋头,明光锃亮的皮子细腻柔软,断定不会让脚趾受罪,就买下来了。买下这双皮鞋的那一刻,心里就有一种感觉,我进入穿皮鞋的阶层了,类似进了城的陈奂生的感受。

回到西安尔郊的乡村,妻子也很满意,感叹着以后出门再不会为穿什么鞋子发愁犯难了。这双皮鞋,只有我到西安或别的城市开会办事才穿,回到乡下就换上平时习惯穿的布鞋。这样,这双皮鞋似乎是为了给城里的体面人看而穿的,自然也为了我的面子。另外,乡村里黄土飞扬,穿这皮鞋需得天天擦油打磨,太费事了;在整个乡村还都顾不上讲究穿戴的农民中间,穿一双油光闪亮的皮鞋东走西逛,未免太扎眼……这双皮鞋就穿得很省,有七八年寿命,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才换了一双新式样。此时,我居住的乡村的男女青年的脚上,各色皮鞋开始普及。

我第一次吃鳝鱼,也是那次上海之行时突破的。关中人尤其是乡下人,基本不吃鱼,成为外省人尤其是南方人惊诧乃至讥笑的蠢事。这是事实。这样的事实居然传到胡耀邦耳朵里,他到陕西视察时在一次会议上讲过:“听说陕西人不吃鱼?”其实秦岭南边的陕南人是有吃鱼传统的,确凿不吃鱼的只是关中人和陕北人。我家门前的灞河里有几种野生鱼,有两条长须不长鳞甲的鲇鱼,还有鲫鱼,稻田里的黄鳝不被当地人看作鱼类,而视为蛇的变种。灞河发洪水的时候,我看到过成堆成堆的鱼被冲上河岸,晒死在包谷地里,发臭变腐,没有谁捡拾回去尝鲜。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时,西安拥来了许多东北和上海老工业区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这些人因为买不到鱼而生怨气,就自制钓竿到西安周围的河里去钓鱼。我和伙伴们常常围着那些操着陌生口音的钓鱼者看稀罕。当地乡民却讥讽这些吃鱼的外省人:南蛮子是脏熊,连腥气烘烘的鱼都吃!我后来尽管也吃鱼了,却几乎没有想过要吃黄鳝。在稻田里我曾像躲避毒蛇一样躲避黄鳝,那黑黢黢的皮色,不敢想象入口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那天在上海郊区参观之后,晚饭就在当地一家餐馆吃。点菜时,《小说界》编辑魏心宏(现任副主编)突然兴奋地叫起来:“啊呀,这儿有红烧鳝丝!来一盘来一盘鳝丝。”还歪过头问我,你吃不吃鳝丝,就是鳝鱼丝。我只说我没吃过。当一盘红烧鳝丝端上餐桌时,我看见一堆紫黑色的肉丝,就浮出在稻田里踩着滑溜的黄鳝时的那种恐惧。魏心宏动了筷子,连连赞叹味道真好做得真好。随之就煽动我,忠实你尝一下嘛,可好吃啦,在上海市内也很少能吃到这么好的鳝丝。我就用筷子夹了一撮鳝丝,放在口里,倒也没有多少冒险的惊恐,无非是耿耿于黄鳝丑陋形态的印象罢了。吃了一口,味道挺好,接着又吃了,都在加深着从未品尝过的截然不同于猪、牛、羊、鸡肉的新鲜感觉。盛着鳝丝的盘子几乎是一扫而光,是餐桌上第一盘被吃光掠净的菜。似乎魏心宏的筷子出手最频繁。多年以后,西安稍有规格的餐馆也都有鳝丝、鳝段供食客选择了,我常常偏重点一盘鳝丝。每当此时,朋友往往会侧头看我一眼,那眼神里的诧异和好奇是不言而喻的。

还有两把小勺子,也是此行在上海城隍庙买的,不锈钢做的,把儿是扁的。从造型到拿在手里的感觉,都特别之好,不知在什么时候弄丢了一把,现在仅剩一把,依然光亮如初,更不要说锈痕了。有时出远门图得自便,我就带着这把勺子,至今竟然整整20年了。

还有一个细节,颇有点刻铭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