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母亲河,别再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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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河流需要美化和治理(1)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河流的宽容和承受力是有限度的,一旦人类对河流过度的开发、掠夺甚至伤害超过了河流本身所能承受的生态阈限,河流便会以它自己的方式对人类进行无情的报复,反击人类的征服和掠夺。无数事实证明,人类向河流透支的财富,河流已经在向人类追讨了。传统的水利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经过认真反思和实践探索,水利工作确立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核心理念,中国的治水思路实现了从“靠天吃饭”、“人定胜天”到“人水和谐”的历史性重大转变。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提出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渐长,把自然界看做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又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20世纪后期,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一个蓄引提工程来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入江河湖泊。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不是对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全面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针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水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国工程院在2000年7月向国务院提出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综合报告>中,建议中国水资源的总体战略是“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提出从八个方面实行水利工作的战略性转变,其中第一项是:“在防洪减灾方面,要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水争地,转变为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协调共处。”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与洪水协调共处的理念。2003年1月,中国工程院向国务院汇报《西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的成果时,进一步提出“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针”,并论述了在西北地区确立这个方针的现实可行性及其主要内容。

目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指导思想正在逐步取得共识,将成为中国现代水利的新理念,这是科学发展观在水利工作中的体现。对这个思想的正式提法有许多种,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或“和谐共处”、“和谐发展”、“协调发展”以及“和谐相处”等,本书中一概暂用“和谐共处”的提法,实际仅指人水和谐共处。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内涵

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一个生态系统,无论是在全球范围,还是局部区域,都是复杂的生物群落与所处的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岩石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又有自组织功能的一个系统,水是其中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性要素。在润泽万物的同时,水又以其自身的丰枯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的相依相伴和抗争中得到了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所谓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入水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能够为整个自然界造福。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念,反映出价值取向的变化。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控制自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体现了思维方式的变化。由孤立的、单目标的思维模式,转变为系统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模式;由以往的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统筹考虑各种利弊得失;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兼顾自然界的和谐与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涉及治水的方方面面,从思路、对策、措施,到规划、设计、管理,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目前,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存在着两种极端认识。

(1)过分抬高人类的地位,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绝对主体,应当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发展要求,更加彻底地改造自然,他们着重提倡的是开发和创造,认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只是一种空谈。例如对于新疆、青海、甘肃等地的一些内陆河流域,有些人认为西北水资源紧缺,不可能做到人与自然分享水资源,认为只需要建设和保护好人工绿洲,对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天然绿洲、天然湖泊以至河流尾闾,不必要配置水资源给以维持。还有些人认为,必须实施“南水北调大西线工程”,即从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等河流大量调水,彻底改造和建设大西北。这些都是典型的过分抬高人类地位,忽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表现。

(2)过分降低人类的地位,认为人类只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成员,没有权利也不可能改造自然,应当尽量使自然环境恢复到人类发展前的原始状态,他们着重提倡的是保护和恢复,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认识还很不够。许多人根本否定水利工程的必要性,他们提出在美国已经开始拆除一些水坝,我们也不应继续建设水坝。但他们不了解,美国水库的总库容达到河川年均总径流量的34%以上,而我国水库的总库容仅为河川年均总径流量的17%多,两国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发展水平不同,是不能相比的;而且美国拆除的大都是小型的或废弃的水坝,同时近年来美国也从未停止建设新的大坝。

(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主要途径

1.转变观念,建立和谐的人与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传统观念中,人们对洪水充满敌意,把洪水作为征服与改造的对象,提出了“人定胜天”、“与天斗与地斗”、“要高山低头、叫河水让路”、“誓将沙漠变绿洲、荒山变粮田”等口号,并付诸实施。各种教科书、词典对生产力的定义大都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跟生产资料(生产工具与劳动对象)相结合而构成的征服、改造自然的能力。”这些观念大都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不相容,应逐步予以转变。要使人水和谐共处,首先要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各地区、各部门、不同利益集团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当代与未来、水资源与其他资源的关系。不得只顾自身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不得只顾眼前和当代利益,而不顾长远和未来利益,不得只顾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而损害其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用“量水而行”的原则指导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首先要考虑本地区水的利用不能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使其依靠自身的水资源能够支撑经济和社会的规模,并能维系良好的生态系统,做到量水而行,以水定产业,以水定发展。同时,在用水秩序上应先安排生活、生态、水环境用水,然后再安排经济用水。

3.加强流域管理

流域管理是为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在河流水资源的开发、治理、保护、利用过程中所进行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协调控制、监督检查等一系列规范活动的总称。由于各流域的气候、地理、水文特征等各不相同,一条较大河流一般要流经多个省(自治区),因此水资源管理应以流域管理为主,区域管理服从流域管理。此外,还要切实执行退耕还林、退耕还湖、达标排放等恢复生态平衡的政策,遏制水土流失,控制污染源,给洪水找出路,以便改善水环境和维护水生态系统动态平衡。

4.建立与洪水和谐共处的防洪减灾体系

要建立与洪水和谐共处的防洪减灾体系,首先应将洪水与洪灾加以区别。江河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人类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江河洪灾则主要是由于人类开发利用江河冲积平原而产生的问题,应当由人类自己安排解决。河流的洪水,它虽然有为害的一面,但它有补给两岸地下水和湖?白洼地的水源、塑造河床、稀释污水等作用,是维持河流生态功能所不可缺少的因素。比如内陆河流从上中游宣泄的季节性洪水补给下游河道两岸的地下水和流域内的湖泊,使河道两岸和湖泊周边的生态系统得以维持。黄河下游的河道也因每年有洪水冲刷泥沙,才能保持一定的河槽。

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可以修建适当的水利工程,开发利用江河的冲积平原,但要避免过度和不合理的开发,要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争地,转变为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和谐共处。治理江河的工程措施,只可能控制一定标准的洪水,不可能完全控制大洪水或特大洪水。因此,在建成具有一定标准的防洪工程体系的基础上,还要有计划地安排一部分土地,以备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为洪水让出足够的蓄泄空间。这部分土地在防洪规划中称为“分蓄洪区”,在服从分蓄洪要求的前提下,仍可以合理地加以利用。在我国各大江河的防洪工作中,虽然都规划了一定的“分蓄洪区”,但大多只作为一种临时应急措施,“分蓄洪区”的建设和政策没有到位。今后需要将“分蓄洪区”作为防洪减灾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长治久安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制定具体的政策,才能达到人与洪水的和谐共处。

5.加强科学技术研究

人与水和谐共处,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一样,是近年来才提出来的,是一门新型的学科。其中有许多科学技术问题,如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水资源的可利用量、水的自净能力、生态用水量等的计算,虽然目前国际上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定性的多,定量的少,我国的河流是否适用,还需要具体研究。因此,必须加强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科学研究,充分揭示其自然规律,以便人类遵循这些规律,与其和谐共处。

(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实践

近些年来,遵照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我们实施了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使干涸.多年的下游河道过流、台特玛湖重新进水并一度形成200多km2湖面;实施了黑河流域综合治理,使下游干涸了近10年的东居延海最大形成26.8km2的水面,干涸43年的西居延海重现碧波;两流域下游大片胡杨林复苏,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人民群众拍手叫好。在黄河连续多年枯水的严峻形势下,实现了黄河下游干流连续多年不断流,并进一步提出了维持黄河健康的构想;引长江水补济太湖,改善水生态环境;扎龙湿地补水、南四湖生态补水以及正在实施中的引岳济淀(引岳城水库的水抢救华北明珠白洋淀生态);南水北调I程是中国规模最大的水资源配置工程,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和批准的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将会极大地促进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这些都是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成功实践。

维持河流健康理念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河流的开发力度越来越大,对河流资源的索取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河流的自然功能也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损害。现在许多河流都面临空前的危机,如河源衰退、河道断流、河床萎缩、湖泊干涸、尾闾消失、水质污染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因此,还河流以自由空间,维持河流健康的生命特征,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一)河流具有生命特征

传统的或狭义的生命科学中,生物学家一般是把河流排除在生命之外的,而在现代的广义的生命科学中,一些学者认为河流具有生命特征。

以河流为中枢的水文循环过程具有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特征,而这两个特征正是生命运动过程中最基础的功能。水文循环是地球上最主要的物质循环,对地球环境的形成、演化和人类生存都具有重大作用。它实现了地球水圈中各水体的水分交换和更新;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的气候特征;使水成为重要的地质营力,实现地球化学物质的迁移。在水文循环过程中,河流处于中枢地位,一方面它作为大气降水的下垫面直接承纳大气降水;另一方面作为承泄区接纳地下水和潜流的汇聚,同时作为通道将上述大气降水和出露地下水及潜流输送至尾闾的海洋或湖泊。

因此,在宏观尺度上河流完全体现了生命运动过程贯穿的物质、能量、信息三者的变化、协调和统一,可以说明河流具有生命特征。另一方面,河流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而言,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作用,已经完全融入到我们的生命当中。

(二)维持河流健康理念的内涵

20世纪80年代在欧洲和北美,人们在充分认识了河流的价值后开始了河流保护行动,伴随着生态系统健康概念的出现,河流健康的概念应运而生。“河流健康”作为一个新兴词汇,目前尚没有一个严格的科学定义,还处于探讨阶段。初期大多是从河流生态系统健康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后来不仅逐渐拓展到河流本身结构和功能的健康,还将:其对人类社会的服务功能涵盖进来。

对不同的人,河流健康意味着不同的含义。对灌溉部门来讲,河道内有足够的水可用于灌溉,河流就是健康的;对供水部门来讲,全年有充足洁净的水可供取用,河流就是健康的;对旅游部门来讲,河流水质不危害人的健康,可在河道内从事游泳、划船等活动,河流就是健康的。所有这些观点只反映了健康河流所应具有的一些使用功能,但并没有涵盖健康河流的全部]。综合来看,河流健康的生命特征的内涵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