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安岳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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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民政(5)

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施行。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200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草案)》。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颁布新《婚姻登记条例》。全县对以上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县民政局培训婚姻登记人员。各乡镇建立婚姻登记网点,使用县统一制作的钢印、省民政厅制作的结婚证书、统一收费收据。办理婚姻登记,实行公开收费,亮证登记。1992—2000年,为未婚青年办理未婚证书。2000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案件由县民政局集中办理。

1987年县委发文规定:凡是给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青年办理婚姻登记的,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和婚姻登记员,各处罚金50~100元,并撤销登记,收回结婚证书。1990年3月,双龙街乡一对男女青年谎报年龄骗取《结婚证》。县民政局调查核实后,按规定予以处理。1994—1997年处理违法婚姻登记13件。

1996年,县民政局开始受理涉外婚姻登记审查工作。至1999年审查登记43对。2000年起,涉外婚姻登记由民政厅审查办理。

(第二节)收养管理

1992年前,孤儿和弃婴都送到内江市儿童福利院统一收养管理。年满16周岁送回原籍安置工作。2000年将办理孤儿收养登记下放到县,安岳依据《收养法》开始办理收养登记和管理。2000—

2002年办理51个弃婴和孤儿的收养登记。2003年,依法规范收养登记。

(第三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986—2003年,安岳收容遣送城镇流浪乞讨人员6737人次。收容工作实行教育为主,劳动改造为辅的方针。收容人员定期送市收容所交换,或由亲属认领回家。1995年两名缅甸流浪女青年,由安岳经中转站顺利送回缅甸。同年12月,《四川省收容送条例》颁布施行。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遗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全国收容遣送工作废止。1959年开始运作的安岳县收容遣送站更名为安岳县救助管理站,对城市和乡镇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2003—2005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人次、246人次、486人次。其中男性大约是女性的3倍,有病者或送医院治疗,或给予适当医疗费救助。

(第九章)地名区划

(第一节)地名管理

1985年以前的地名普查汇集了大量普查资料。这些资料提供给省地名委,部分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四川分卷》。并进行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通过调查核实,全县5535条地名资料中的2167条,获取新的内容,补充了新的资料,纠正错误54处,取消不真实的23条,补查遗漏地名资料29条,新增地名资料325条。1992年,部分区乡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审定2000余条。乡镇主要街道、巷道、道路、自然村设立地名标志牌176块。1996年,完成《乡镇大辞典·四川篇》安岳县词条“释文”撰写。次年,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制定《安岳县地名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全县地名通过审核后命名134条。设街道、巷道、道路标牌240块,设门、楼标牌3700块,设其他标志160块。命名地名并颁发证书128处。城镇建筑物名称清理整顿124条,核实命名发证124个。2003年,对建筑物名称开展清理。地名办制作发行行政区划图,登记新命名建筑物。次年,全面普查县城城区、乡镇街道,对县城21条街、21条路、25条巷的起止位置作调整和更新。

2003—2005年,地名办检查验收县城和乡镇的地名标志,95%符合规定标准。2003年,县城8条街道冠名权有偿出让,成功拍卖一条街的冠名权。2005年,命名新建街道19条,路14条。安装大小街牌666块,巷牌136块,单元牌1999块,楼幢牌1019块,楼房号牌2.22万块,县城安装双立柱灯箱街牌34块。1985—2005年,全县更新和命名街道、道路、巷道共518条。

(第二节)勘界

―、省界线的勘定

1990年7月,重庆市潼南县和安岳县经过双方实地复查,两县有76.5公里的境界线属无争议地界。更正个别移位,两县边界线得到统一。1999年,根据四川省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渝川线勘界准备工作的通知》,摸底调查川渝线的勘界工作。2000年,资阳行署发文要求安岳县当年完成渝川省界线180.9公里的勘界任务,勘定与荣昌县、大足县、潼南县边界线。重庆市和四川省商定,渝川线划定后,全线设计14个界桩号,埋设14个界柱。双方各负责一半制作埋设和照相工作。当年12月,工作全面完成。

二、省内相邻市、县界线勘定

1996年,遂宁市和内江市联合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制定《联合勘界质量检查验收内容与标准》。当年,完成与遂宁市中区边界线62.56公里,与资中县边界线53.3公里勘界任务。次年按相应双方制定的实施方案,完成安(岳)资(中)线22公里,东(兴区)安(岳)线70.85公里勘界任务,1998年,完成乐(至)安(岳)线90.79公里勘界任务,并向上级报送成果资料。至1999年,与省内相邻县市全长298.9公里5条边界线上,勘定三交点5个,埋设界桩19个,形成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5套,文书档案资料5套。经上级审查验收,完全符合勘界技术要求。至此,安岳县与相邻县、市勘界任务全面完成。

三、乡、镇界线勘定

2000年,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启动。各工委、乡镇成立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相邻乡镇在1:10000地形图幅上,绘制三交点位置,在基础图幅上,用红线标出边界线走向,签订三交点和边界线协议书,制定乡镇行政区域代码。到2001年,完成全县乡镇界线163条,总长1527公里勘界。

(第三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

2005年,安岳县分别在东兴区和资中县就东(兴)安(岳)边界线70.85公里,界桩5个和资(中)安(岳)边界线53.3公里,界桩7个,进行联合检查。双方民政局干部、边界乡镇与村组干部到现场油漆刷新界桩。联检证实,双方界线清楚,界桩保持完好。联检核实和完善了界桩管护人员,再次明确了管护责任,并宣传了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第十章)机构

(第一节)县民政局

安岳县民政局(简称县民政局),1984年,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救济股。1989年增设民政股,1993年更名为县社会事务管理股。1990年,增设基层政权建设股(简称基政股),1992年增设地名办公室(简称县地名办)。1996年,地名办与基政股合为基政勘界股。同年,成立安岳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简称县农保局,县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畐_级事业单位)。2002年,县农保局划归县劳动与社会保险局。同年,县民政局设办公室、救灾救济股(并挂安岳县民政福利企业办公室牌子)、优抚安置股(并挂安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管理股、基政勘界股(并挂地名办牌子)。同年,增设低保股、民间组织管理局(股),基政勘界股更名为基政地勘股。2004年,增设安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简称双拥办,副局级事业单位)。

历任局长:易学明、杨文坪、周司禄、赖永学、刘正华。

(第二节)下属事业单位

一、安岳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老龄办)

2001年12月由县人事局归口县民政局,正局级事业单位,经费、人事、编制独立。

二、安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1985年12月成立,副局级事业单位。

三、安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简称县双拥办)

2004年9月成立,副局级事业单位。

四、安岳县救助管理站

2003年8月由安岳县收容遣送站更名而来,股级事业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实施救助。

五、民政福利企业办公室

1991年12月成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2年改为财政全额拨款。

六、安岳县岳阳公墓管理所

1991年成立,4:6差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岳阳公墓坐落岳阳镇贸易村马道子坡,1993年开始落葬骨灰盒,至2005年末共建造墓穴1314个,落葬骨灰盒851个。

七、火葬场、殡管所、殡仪馆

1991年火葬场更名殡仪馆,同时成立殡葬管理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993年改为差额拨款,2005年殡管所升为副局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殡仪馆仍为差额拨款。

八、安岳县福利院

1996年8月,安岳县城镇福利院暨老年公寓成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1年老年人活动中心建成,2002年10月,更名为安岳县紫竹公寓管理所。2001年人住6人,2005年人住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