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安岳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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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医药卫生(4)

1992年,卫生防疫部门对农村学校开展碘缺乏病情况调查,调查中小学生和农民5.43万人。查出有生理性甲状腺肿大者4469人,患病者30人。肿大率8.28%,患病率0.06%。朝阳乡肿大率为41.1%,大埝乡肿大率为35.9%。1993年继续普查5.72万名学生碘缺乏病,查出患甲状腺生理肿大1.39万人,I度肿大146人,II度肿大10人,肿大率24.81%,患病率0.28%。当年13万名中小学生服用碘油丸。1994—2003年,卫生防疫部门对8~10岁学生进行甲状腺检查和尿碘监测,在村民和学生中开展碘缺乏病患病倩况问卷调查。2004年底,省市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安岳县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结论是:碘盐合格率大于93.9%,学生尿碘中位数为209.9pg/L,小于或等于20pg/L样品数为3.6%,学生甲状腺肿大率为9.5%。按照《四川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评估方案》判定,已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

(第二节)疟疾病防治

疟疾在安岳曾是多发而危害严重的疾病。卫生部门坚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有关知识,提高民众对疟疾的认识。政府投人人、财、物支持防治工作。卫生部门制定防治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县区乡村卫生防疫网,制定各级各类卫生人员抗疟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培训疟防人员,建立发热病人血检制度,准确地完成血检工作任务,搜索残存传染源和输人传染源。1988年,疟疾病发病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10月,内江市基本消灭疟疾考核组检查验收安岳疟防工作。次年1月,省基本消灭疟疾考核小组复核和评议安岳县疟防工作,认为安岳县确实已达到卫生部颁发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此后,继续开展灭疟后期监测管理,疟疾年发病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

(第三节)其他地方病防治

钩虫病曾是安岳县发病率最高的地方病。1985年,有50万人感染,33950人接受粪便检查和药物治疗。次年起逐渐呈现散在发病趋势。1987年,防疫站检查岳新乡200名农民,治疗360名钩虫病患者。1989年,全县仅发现钩虫病患者6例。1999年,在中小学生中采用赛特思口服药驱除钩虫18万多人口次。2004年采用药物为19.8万名中小学生驱虫治疗。2005年继续驱虫治疗,当年无发病报告。

1975年5月,经内江专区第二人民医院尸解证实:周礼镇1婴儿患有克山病(粑病)。防疫站在周礼镇及龙桥乡采集农户男性儿童发样52份,送省防疫站测定硒含量。对查出的317名潜在型克山病人进行有效治疗。同年10月,经省地防办、省地方病防治所、内江市地防办考核验收,认定安岳县已达到基本控制克山病标准。以后,未发现克山病病例。

1986—2005年,卫生防疫部门继续监测管理大骨节病、布氏杆菌病、中华分枝睾吸虫病等地方病。1987年拍片检查16名大骨节病人。另无新病例发生。同年,对龙台镇1094名中小学生作中华分枝睾吸虫病抗源皮试,治疗呈阳性者。

(第六章)妇幼保健

(第一节)妇幼保健网建设

1985年后,95%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了专职妇幼保健人员。80%的行政村有妇幼卫生工作人员。1989年以后,县卫生局以产科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县、区、乡妇幼保健网建设。1995年以后,全县卫生机构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引进项目资金,加强人才培训、房屋修建和设备更新。县妇幼保健服务综合实力普遍增强。2001年,全县108个卫生机构能提供产科服务达98%。县区乡卫生机构配备专职妇幼保健人员187名,村卫生站妇幼卫生人员545名。全县卫生机构设妇儿科病床367张,普遍开展了孕产妇住院分娩业务。2004年和2005年,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乡镇卫生院,开展高危评分在5分以下的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业务。妇幼保健院4名医务人员专门负责指导农村基层妇幼保健工作。

(第二节)妇幼保健工作

1986年以后,妇幼保健机构坚持门诊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检查和查治妇幼疾病,6次开展全县妇女儿童病普查普治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工作。统计显示,1986年以前妇女多发病、常见病是“子宫脱垂”和“尿瘘”。以后是“宫颈炎”和“外阴道炎”。妇女病发率农村高于城镇,90年代后城镇高于农村。儿童身高体重普遍增加。2000年,儿童营养不良的占被查人数的4.3%。2005年0.36%的儿童因偏食营养不良。卫生机构对查出的健康问题妇女儿童分别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卫生保健指导,治疗相应疾病。

1991年,卫生机构开始向社会广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开展“母婴医院”创建活动。妇幼保健院开设“母婴同室病房”和“家庭式产房”。1995年9月,经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验收,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爱婴医院”建设标准。2005年,县人民医院和兴隆、龙台、永清、镇子4家中心卫生院、岳阳镇卫生院,经市卫生局专家评审组评审验收,达到“爱婴医院”建设标准。

(第三节)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简称婚检),1992年在岳阳镇试点,1995年全县铺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规定,欲婚青年必须先接受婚检,凭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婚检证明,民政部门才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1992—2002年,有6万余对欲婚青年接受婚检分类指导。1997年,全县确定婚检医师60人。

8178对欲婚青年接受婚检,婚检率为89%。对查出有病者分别进行心理辅导和药物治疗。查出未婚先孕157例,采取了节育补救措施。2003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婚检从“必须”变为“自愿”。自觉接受婚检人数急剧下降,2005年仅9对。

(第四节)妇幼保健项目建设

1992年7至10月,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开展妇幼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调查结果:全县育龄妇女38.33万人,已婚育龄妇女29.18万人;7岁以下儿童19.94万人,5岁以下儿童12.53万人,3岁以下儿童6.4万人;孕产妇死亡17人,占158.06/10万。在抽样调查的10.23万人口中,出生婴儿909人,新法接生385人,占42.36%;住院分娩221人,占24.31%;5岁以下儿童死亡138人、婴儿死亡70人、新生儿死亡53人,死亡率分别是151.98%c、77.09%c、58.37%c。

1996—2000年,卫生单位重点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综合性妇幼卫生保健项目”(简称“卫W项目”)。全县卫W页目经费预算总额为676.46万元,其中世界银行支付460万元,省、市、县配套资金216.47万元。分别用于县妇幼卫生人员培训、县妇幼卫生保健设备购置、母婴系统管理、儿童健康普查和妇女病普查普治、小儿多发病监测、基本建设。县卫生局将上述经费分别落实到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防疫站、各中心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村卫生站。1999年县卫W项目办向各卫生单位兑现贷款100余万元,发放项目设备2813台件,63个卫生单位获得项目贷款。

2001年,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面达到86.9%,儿童系统保健覆盖面达到89.7%,破伤风发病率由1990年的4%c降到2001年的0,孕产妇死亡率由1992年的158.06/10万降到2001年的62.1/10万,婴儿死亡率由1990年的172.76%c降到2001年的20.18%c。

(第七章)医疗服务与管理

(第一节)医疗服务

一、医疗服务综合能力

20年间,全县医疗服务服务综合能力不断提高。不少过去省市大医院才能开展的服务项目,县内医疗机构已成常规服务项目。医院不断购置现代医疗检测设备。

二、医疗服务医学类别

主要有中医、西医和中西结合等类别。西医即现代医学,有较多的高科技查病手段和外科、急救、输血技术。中医中药植根于民间,具有“简、便、廉”的治疗特点。县、区、乡医疗机构都设有中医和西医业务科室。大部分中医医生采用中西医两法治病。疾病诊断注重“望、闻、问、切”,参考检验、照光拍片等现代诊断结果。中医治病的方法,除沿用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内服外用中药膏、丹、丸、散、汤剂以及针灸、火罐、推拿、正骨等方法外,还增加了耳穴针刺、红外线照射和穴位注射等中西医结合治法。

(第二节)医政管理

一、医疗机构管理

1986年后,县卫生局每年举办1次医院管理培训班。各医疗单位执行首诊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杜绝各科之间危重疑难病例及“临界病人”互相推倭。

1994年,贯彻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开始对所有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999年开始对所有执业医师核发《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首批认定执业医师651人,助理执业医师532人。原来执业未被认定执业资格的,参加全国统考合格后,补发执业证。

1986年,县、区两级医疗机构将过去“按职分工”的护理工作制度,改为责任制护理。1994年,各医疗单位开始贯彻执行新的《护士管理办法》。首先对护士进行基本理论、基本素质、基本操作培训和考试考核,合格者注册,并颁发《护士执业证》。2000年8月,颁发执业证书437人。次年,卫生局举办护士长培训班,并再次考试考核全县护士。注册452名合格护士,并颁发证书,纳人计算机管理。2004年,注册896人(包括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12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员2人)。每年5月12日,县区卫生机构召开纪念会,或开展护理知识竞赛、护理技术操作比赛,庆祝国际护士节。

1990年起,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分级管理达标活动。各医疗单位分别制定达标计划和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科室和个人工作职责。县卫生局举办医院分级管理培训班。把医院分级管理达标与创建“示范医院”、“文明医院”纳人年度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截至2005年底,经市以上医院分级管理委员会评审验收,全县达到“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1所,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1所,达到“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1所,达到“一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9所,达到“一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3所。

二、医疗质量管理

主要抓人员培训、设备更新、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1990年,各医院进一步健全医疗业务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完善院科两级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办法,健全质量教育、监督、检查、评价制度。以医疗、护理、医技、科研和病案质量为重点,强化管理措施。对县直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的病房实行“三化”(管理科学化、操作正规化、陈设规范化)“八字”(即安静、整洁、舒适、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医院感染管理。1999年12月,县人民医院被省卫生厅评为“全省医院感染管理先进单位”。1986年以后,县卫生局每年组织一次两级医疗机构病历、处方、交接班报告等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检查评比。安排区级卫生机构检查评比乡镇卫生院的处方、病历、门诊日志书写质量。1994—2003年,每年抽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1999年走访病人及其家属342人,对医院服务态度满意度为81.4%,医疗质量满意度为90.5%,廉洁行医满意度为98%。2004年和2005年,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召开医疗质量管理研讨会,开展护理知识竞赛和护理技术操作比赛,坚持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医院与科室、科室与个人,层层签订医疗质量责任书,并进行检查评比。

三、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

1986年以后,医疗事故防范工作紧密结合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1989年,贯彻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县卫生局召开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研讨会。1990年,县卫生局制定医疗事故鉴定与处理程序。在卫生系统开展无医疗事故竞赛活动。1988—2001年,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协助公安司法部门调查,鉴定和处理了涉医刑事案件17起。1988年3月,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配合,调查“20克中药附片致死人命案”。法医尸检认为,死者系中药附片中毒死亡。内江市药品检验所全检认定“该附片质量不合规定”。县检察院和县卫生局共同裁定:由中药材公司、兴隆供销社、文化乡卫生院三个涉案单位共同负责死者赔付3100元。1997年6月20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召开鉴定会,鉴定鱼龙乡卫生院某医生做的阑尾手术穿孔事故。定性为:该卫生院擅自扩大诊疗科目,开展外科手术导致病人肠穿孔。属三级医疗事故。县卫生局责令该院立即停止外科手术,并罚款300元。2000年,忠义乡游医秦某无证行医致死人命。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赔偿死者2.18万元。2001年,贯彻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县级医疗单位和中心卫生院分别成立医疗事故鉴定小组。各医疗单位制定和完善医疗事故报告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实行年度考核,落实奖惩措施。2002年9月以后,县级和县级以下医疗事故鉴定组织按规定一律取消。资阳市医学会设立医药学专家库。如需鉴定某医疗事故,临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人,组成鉴定小组鉴定事故。一旦作出结论,鉴定小组随即撤销,以减少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的腐败现象。2005年,县卫生局举办医疗事故防范研讨会。各医院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处置预案,健全医疗缺陷登记和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当年,发生医疗纠纷35件,比2004年下降8%。1998—2005年,医疗纠纷由县卫生局协调,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正规医疗机构中,无一例被鉴定为医疗事故案例。

四、医药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