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安岳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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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传播媒体(2)

1985年,铁峰山差转台转播重庆电视台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等节目。1987年,经县政府批准,县城有线电视系统正式播出自办节目。次年,县城闭路电视完成转播任务和播出宣传、文艺录像片的同时,开始制作字幕新闻、节目预告,介绍全县一周大事和要闻,预告一周节目安排。1992年,县广电局投人10余万元,购置摄录编辑设备,有线电视台(筹)制作播放自办电视新闻节目。次年7月,试办《安岳电视新闻》和《专题新闻》。1994年,电视开设《安岳新闻》、《专题新闻》、《经济信息》、《广告》。全年摄制和播放新闻52组445条,专题31组,领导干部电视讲话25人次,播出信息和广告80条。向上级电视台选送38条图像新闻全被采用。其中中央电视台采用1条,四川电视台采用16条,内江电视台采用21条。同年,电视转播节目增加到9套,包括中央台4套,四川台2套,云南、贵州、山东、浙江台各1套。1995年,自办节目每天中午增加90分钟。5月起每晚插播《安岳新闻》。6月起自办电视新闻每周由2组增加为3组。规定各乡镇和工厂的20多个有线电视系统都翻录和播放《安岳新闻》、《专题新闻》。全年新购录像带669盘,丰富自办台节目内容。1997年,开办《信息之窗》、《自办文艺》、《法制园地》、《每周一歌》、《点歌台》、《广告》栏目。1999年,设《安岳新闻》、《企业天地》、《法制园地》、《为您健康》、《信息广场》、《点播剧场》、《社会观察》、《休闲周末》、《经济生活》、《普州风采》、《一周要闻回顾》等栏目。当年有5个第一次独立制作:11集纪录片《安岳五十年》、电视散文、电视诗歌、电视政论片、电视音乐片。2002年,每天播出12小时自办节目。2002年9月30日起,按上级规定,电视自办节目及播出时间大幅度减少,自办节目直接在四川卫视公共频道中插播,用标准频道完整转播中央、省、市三级电视节目。2004年,清理整顿电视荧屏,关闭游戏频道。在全市率先开通少儿频道。2005年,实行广播电视新闻日播。更换《安岳新闻》片头和口播背景。

三、电视节目现场直播

1999年2月26日,安岳广播电视台首次现场直播安岳县“三级干部会”,9月28曰现场直播“安岳县建国五十周年庆祝大会及文娱晚会”。

四、广告与点播业务

2000年前,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点歌、点录像、广告业务,增加收人,弥补事业经费不足,各个时期收费标准不一。1997年5月,成立广告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点播、商务广告、专题制作等业务。设置《点歌台》、《娱乐在线》等栏目,每晚一期。祝贺生日、恭贺新婚、开业庆典、祝贺业绩和表示感谢等方面点歌者众多。2001年,增加录像点播业务。录像片播放中插播广告。同年电视节目、栏目广告时段实行竞买。

五、广播电视节目创优

1986—2005年,县广播电视台上送创优节目获省级以上奖50个,其中电视专题片《牧蜂人》、《伍一》、《走出深丘的石刻传人》、《48年无悔追求》等节目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播放。电视纪录片《收获》被选为全省改革开放30年100部优秀广播电视节目之一。电视专题片《48年无悔追求》被中组部列为全国党员远程教育专题片之一。

六、舆论监督

1998年,安岳广播电视台开设《新闻聚焦》栏目,一周一期。

通过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事件、焦点人物等,评析事件本质,张扬社会正义。2000年,与县纪委合办栏目,曝光违规违纪干部,批评违反不良行为,引导和教育干部群众遵纪守法,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在《安岳新闻》中不定期播出社会新闻,加强对各类不文明或违纪违规行为的舆论监督,收到较好效果。2005年12月,《新闻聚焦》栏目更名为《视点》,完善舆论监督内容和形式。

(第三节)管理

一、行政管理

1986年,完成乡镇广播站用人制度改革,实行聘任合同制,工资制度实行固定工资加目标管理浮动工资的办法。确立县、乡分权,分责,分利的原则。在省内第一个对闭路电视严格实行统建统管。对音像制品片源和放映点加强管理。1991年,音像管理纳人乡镇广播电视站目标考核内容。1996年,县政府要求把给予广播电视部门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开展服务性创收,弥补事业发展和建设经费不足。广电行业用电按农村排灌电计价,建立广电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来源由财政拨款、系统积累和多渠道筹集。1997年,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有线电视管理的通知》。推行目标责任制,工作实绩与效益挂钩。次年,乡镇广播电视站开展联办、广告、维修、经销、有线电视管理等有偿服务项目,积累资金弥补事业经费不足。同年,龙台站被省广电厅授予“乡镇实体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同年10月14日,《四川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公布。将广播电视局定位于“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县局机关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事业性收人由政府统筹。局下设的三个差转台(千佛、石板、铁峰山差转台)经费由县财政定额补助。2000年,各乡镇站归口到金蜘蛛公司相应分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2002年12月,局机关档案管理通过省一级标准验收。

二、广电收费

1990年,开始对有线电视用户收费,标准为1.8元/月.户。1996年,对加密电视节目实行有偿服务,加密费7元/月.户。1997年,县广电局对超过维修期有线电视系统维护实行有偿服务,县广电局与各系统签订有偿服务合同,在各有线电视系统维护费中提取50%作设备折旧费,专门用于该系统设备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

三、广电执法

1993年,普查县境内46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站核实和颁证工作。1994年,县广电局设立法规股,专施行业管理工作,教育和处理县境内违反广播电视法规行为。1998年,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进行年检、核证工作。次年,县广电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坚决查处擅自接收转播境外卫星电视的通知》,清查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及非法销售、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情况,查处136起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及私拉乱接广播电视信号的违法行为。2000年,宣传贯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02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有线电视网络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广电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接收转播卫星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等要求,实施清查。到2003年,查处私拉乱接180件次、损坏有线电视传输设施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强制拆除违规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47套,协助工商部门查处私卖“小锅盖”商贩。2005年9月,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县广电局会同公安、法院、工商、防邪教办公室等部门,在全县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取缔非法安装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2000余套。

四、安全工作

1998年,有线电视大规模普及。2005年以后,受风雨、雷电的影响,线路老化;广电、电信、电力“三线”交越处隐患较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加上偷接私接有线电视信号问题严重,故障排除和事件处理困难。网络公司合理布局光缆、电缆,设置光节点,做到走线经济合理,减少熔接点。杆线路由尽可能避开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不靠近公路、十字路口、交通要道和桥梁。加强网络维护管理与安全巡查,实行收费、维护、执法管理一体化。内部管理与外部管理相结合,对内实行网络安全承包责任制,对外实行群防群治,共同维护网络安全。2001年开始,“法轮功”不法分子在各地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插播非法信号,扰乱和影响国家信息安全。2002年,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防范“法轮功”插播非法广播电视信号工作的紧急通知》。县广电局把防邪教插播作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重点放在首位,成立防范“法轮功”领导小组,制定预案,加强对播出机房、网络线路结点的监督和检查,组织专人对网络进行不定期排查和全天24小时轮流守护,防止法轮功邪教组织对广播电视网络的攻击和破坏,保证党和国家信息安全。

五、音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