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安岳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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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商业(2)

1986年,建工建材购销业务仍以物资经营管理部门为主,个体私营为辅的方式进行。经营的商品主要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具、辅料等。货源主要来自成都、重庆等地。购进建工建材总额701万元,销售总额841万元。

90年代以后,随着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各地建筑工程相应增加,建工建材购销业务开始旺盛。同时,经营业务全面放开,经营主体由国家物资部门全部转向个体私营业主。1996年,县委、县政府有关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等有关政策出台后,全县建工建材市场更为活跃,购销业务逐年上升。同年,全县建工建材进货额760万元,销售总额810万元。经营业主由1992年的13家,增加至49家。2000年以后,全县建筑工程量大幅度上升,建工建材市场不断扩大,购销业务兴旺。2005年,进货额9800万元,销售额9450万元。进货渠道拓宽至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销售商品种类增加到千个以上。

(第三章)生活资料购销

(第一节)百货

80年代中期,百货购销业务以百货公司和供销社系统为经营主渠道。因政策放宽,非商部门和个体经营户开始从事百货经营。1986年,全县经营百货、布匹、针纺等12种主要生活消费品批零商店205家。随着百货经营市场初步开放和经营人员结构变化,百货经营中出现轻微无序状态,因缺乏监管,影响市场安排和商品销售。同年,全县销售棉布3.55万百米,化纤布2434百米,棉毛衣裤396百件,手表1.6万只。1987年,全县将棉布等12种重要生活消费商品归口由国营百货公司批发。1990年,百货市场疲软,全县采取展销会和送货下乡等形式促销。销售额1630.8万元。

1992年,全县百货市场进一步开放,私营个体经营户大幅度上升,百货公司和供销社系统业务下滑。百货公司销售量为1505.3万元。全县私营个体户全年销售总量达1982.4万元。1994年,县城广场百货市场投人运营,100户私营商户租用摊位经营百货。全县百货商店增至406家,从业1665人。1998年,全县私营个体商户增加到871户,从业2092人,平均每年以7.9%的速度递增。县城独资、合资经营的中大型私营百货商店增至46家,百货公司和供销社系统已无力参与市场竞争,相继改制或停业。2000年以后,百货经营全部转人私有化,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2005年,全县百货经营户达8013户,从业8200人,年销售总额9415万元。

(第二节)五金交电化工

1986年,全县有五金、交电、化工销售网点20个,从业86人。承担三级批发主渠道业务的五交化公司从省内外购进商品总值达359.7万元,比1985年同期增加1.18倍。全县销售总额611.3万元,比1985年增长2.04倍。1987年,五交化公司购进总值1040万元,销售747万元。90年代,国家允许集体、私营、个体商店自主经营、自由进货,可以批发、零售。1991年,五交化网点发展到34个,从业102人。全年购进实现2544.2万元,销售总额2759.5万元。1992—1996年,五交化公司逐年亏损,累计亏损额207万元。1997年底,公司破产解体,全县五交化商品经营全部私有化。

2000年以后,全县五交化商品经营主要销售家用电器、机电产品、油漆涂料。2005年底,全县有经营网点684个,从业1710人,年销售总额6930.2万元。售出电视机8691台,电冰箱2344台,空调器3627台,洗衣机4420台,微波炉1390台,油漆涂料5130套/公斤,其他机电产品及小五金商品3.89万台/套。

(第三节)医药用品

80年代中期,全县医药用品经营主要由县医药公司、县中药材公司、县药品公司和供销社系统承担。1986年,全县有药品批发零售门市13个,各类中小药店891家,从业1077人。经营药品主要为西药、中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材。

一、中西成品药

80年代中期,成品药经营的主渠道仍以国营安岳县医药公司等为主。医药公司以西药为主,中药材公司以中成药、中药材为主,负责向全县各药品零售门市、药店及医疗单位供药。1986年,全年购进各类成品药430万元。其中,西药174万元,中成药256万元。销售收人806万元。90年代初,全县药品市场滑坡,销售受阻。1990年,药品销售总额1361万元。90年代中期,药品市场复苏。1995年,全县药品销售总额2578万元。1999年,销售量4780万元。2000年以后,药品市场全部放开,国家允许有资质的私人个体参与药品经营。2005年底,全县连锁药店和私营个体药店达3979家。年购进西药、中成药品1200余个品种,购进总量6100万元,年销药品5800余万元。

二、中药材

80年代中期,全县中药材来源仍为两个渠道:外地购进和本地种植,以外地调人为主。本地的中药材品种主要有:天门冬、麦冬、菖蒲、石膏、骨碎补、金银花、薄荷、茯苓、荆芥、莱菔、香椽、女贞子、苡仁、芡实、柴胡、泽泻、川芎等20余个。1986年,全县种植中药材80余公顷;收购药材21万公斤;外购中药材63万公斤;中药材销售额488万元。90年代,中药材公司相继与各乡镇建立联购联销关系,抽派中药材技术人员10名,指导中药材生产。同时,提供种子(苗)、技术和市场信息。年均种植面积41.33公顷,收购药材10万余公斤。市场所需大部分中药材基本从外地购进。1996年以后,随着全县中药材经营市场主体的变化,中药材公司等企业相继破产解体,中药材经营转人医疗部门、药店,购进中药材也直接与外地药商挂钩。2005年,购进中药材141万公斤,销售总额2000余万元。

(第四节)副食品

一、肉制品

(一)生猪及肉制品1986年,全县生猪及肉制品购销业务主要由县食品公司承担,其他渠道经营数量较小。全县收购肥猪37.99万头,外调18万头,内销19.99万头。1988年后,县政府每年下达指令性生猪购销计划,对猪肉销售实行统购统销政策。1991年,对养猪户实行“卖一留一,卖留各半,看槽留税,预约收购”政策。猪肉销售实行“管批放零,定宰经销,放管结合”,保证全县生猪及肉制品的外调和内销。1993年以后,食品公司系统购销主渠道作用逐年削弱。同年,食品公司系统收购肥猪31万头,个体私营户收购量为45万头,占全县总收购量的68.89%。2000年,全县生猪购销市场全面开放,个体私营户生猪收购加工量大幅度上升,食品公司系统经营快速下滑。到同年底,全县个体私营屠宰户发展到6101户,年收购肥猪60万头。2003年,食品公司解体,停止收购和经营活动,全县肉制品市场全由市场调控。肥猪收购、外调全为个体私营户。

注:内销主要是对县内市场销售的白条鮮肉、冻肉、腌腊制品及猪内脏。

(二)牛羊及其他禽畜1986—2005年,全县对牛、羊及禽畜肉类制品均无完整的购销体制和专门的销售机构,全部为集贸市场自主交易,收购、屠宰、销售以个体分散进行。

二、糖果糕点

80年代中期,糖果(含原糖)糕点的购销业务均由糖酒公司和供销社承担。糖酒公司主要负责全县糖果糕点的批发业务和县城的零售业务,供销社负责全县乡镇的零售。1986年,因白糖(原糖)进货困难,货源不足,决定优先满足住院病人和特需人员的需要。对城镇居民仍实行定量供应。同时,拨出一定数量的原糖给县内糖果生产厂家加工各种糖果、糕点,供应市场。原糖进货主要按上级公司的年度计划从省内的内江和外省的云南、广西等地调进。糖果糕点部分由县内企业按计划生产后交糖酒公司,其余大部分靠国内各大中城市调拨。全县年销售白糖2867吨,糖果糕点217吨。1987年,糖源好转,开始敞开供应。全年销售白糖3272吨、糖果糕点377吨,比1986年分别上升14.12%、17.37%。1988年,全县糖食品市场放开,经营糖食品商店增至412家,从业925人。糖果糕点的外购地主要集中在广州、上海、浙江、成都、重庆等省市。全年销售白糖2451吨,糖果糕点477吨。90年代以后,糖品消费方式逐渐发生变化。由以消费原糖为主,逐步转变为糖果糕点消费为主。1992年,全县糖果糕点消费首次突破千吨。此后均逐年上升,白糖销量相对下降。

1986年,全县干鲜杂品经营业务主要由县供销社所属的土产果品公司和商业局系统所属的糖果零售门市承担。经营产品有:黄花、木耳、笋干、香菌、花椒、胡椒、八角、三奈、板粟、核桃、调味品、海产品等,干鲜杂品商店418家,从业1487人。年销售2.17万吨,销售总额2327万元。90年代以后,国有、集体经营体制逐年瓦解,个体经营户逐年增加,但因经济下滑,市场转冷。1991年,干鲜杂品年销售总额降至1599万元,销售量仅1.12万吨。到1997年,年销售总额始终徘徊在1600万元左右。2000年,销售总额首次突破6000万元。2005年,干鲜杂品经营增至1.12万家(点),从业1.5万余人,年销售额近7000万元,销售量4万余吨。

四、蔬菜

80年代中期,全县蔬菜购销主渠道是蔬菜公司,另有部分郊区菜农向城镇供菜补充。1986年,蔬菜公司与华严、通贤、长河、安农等乡的部分农民签订30.67公顷蔬菜产销协议,发展规模蔬菜生产,提高蔬菜产销量。全年收购供应蔬菜60万公斤,比1985年的10.5万公斤,增长4倍多。县城个别商户开始从攀枝花、成都、简阳等地购运蔬菜在县城批发交易。1988年,蔬菜公司继续扩大和巩固县城郊区蔬菜基地,将城郊乡蔬菜基地发展到53.33公顷,并与菜农签订产销合同。全年共收购蔬菜250余万公斤。90年代初,全县蔬菜购销经营继续以蔬菜公司为主体,个体蔬菜运销专业户和城镇周边农民种菜销售作为市场补充。1990年,县政府为稳定全县蔬菜基地,出台粮地菜地“双挂钩”优惠政策。落实专业蔬菜基地47.33公顷,粮间菜地35.33公顷。全年产蔬菜625万公斤,比1989年增产20%。到1991年,全县收购供应蔬菜1001万多公斤。1992年,全面开放蔬菜市场,支持和鼓励国营、集体、个体参与蔬菜经营,取消“双挂钩”政策。同时,建立建设街等批发、零售市场,发挥市场集散作用,调节蔬菜余缺。1993年,县政府采取“国家拨一点,菜农和蔬菜队筹一点”的办法,每年投资建设资金2~3万元,加强菜地水利设施建设,使60%以上的菜地达到旱涝保收。集贸市场蔬菜成交额和成交量均大幅度上升。

2000年以后,全县除自产蔬菜以外,个体运销户仍从外地购进大量蔬菜供应市场。2005年,蔬菜种植面积扩大到2.67万公顷,个体私营蔬菜运销专业户8家,年调进蔬菜3.15万吨。

(第五节)日杂用品

80年代中期,日杂用品仍由供销社经营。1986年,日杂公司在县城设三个零售门市,各中心社设日用杂品商店,分社设日用杂品生产资料综合门市。区社货源来自两个方面:竹、木、棕等日用杂品一般是就地收购,就地销售;锅、碗、瓢、盆、土陶、瓷器、土纸等由县供销社联购,基层社分销,经营品种在300种以上。90年代以后,日杂用品逐步转人个私经营。烟花爆竹属特殊商品,一直由供销社日用杂品公司专营。1995—1998年,年均销售额60~80万元。货源主要为县内自产,供销社统一收购销售。2000年以后,烟花爆竹大部分货源由县外购进,县内仅4家企业生产。2005年,全县合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点为910个,年销售额315万元。

(第六节)家具制品

80年代中期,全县家具制品销售仅由县内木工按用户要求进行制作,无成品家具销售。制作家具均以床、柜为主,年产销量约1000余套(件)。90年代初,县城正北街、兴隆街开始出现家具商店。90年代中期,外地家具产品开始进人县内市场。1997年,县城广场市场二楼开设首家家具销售专业市场,面积1400平方米。商品主要由成都八一家具城供货。品种有:床、柜、桌、凳、椅、沙发等。年成交量达2000余套/件,成交金额150余万元。2000年以后,全县家具需求量快速上升,家具市场不断扩大,家具品种也相应增多,家具进货渠道拓宽,除部分县内家具作坊制作外,大部分由成都、重庆等地购进品牌家具。到2005年底,全县有家具店铺103个,仅县城内就有中型以上家具专业商店6家,家具购进量达13.53万套(件),年成交量14.1万套(件),年成交金额4300余万元。

(第四章)粮油购销

(第一节) 粮 食

一、收购

80年代中期,取消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实行合同定购。1987年,规定农户每交售100公斤合同定购粮,供应平价标准化肥30公斤,柴油3公斤,预购定金按合同定购粮食总金额的20%发放,在农民交粮时扣还。1992年,粮食收购实行“购销同价”政策,全部放开收购价格,由市场调节。同时,国家保留定购任务基数。1993年,执行“保量放价”的粮食收购政策,按国家定价收购的部分粮食,均按规定价格供应城镇居民、部队军人、大中专院校学生、水库移民、灾区灾民,其他用粮价格放开,实行购销同价。同时,调整“三挂钩”兑现办法,将国家用于扶持粮食生产而供应的化肥、柴油等实物改为货币支付,并在收购之外将平议差价付给农民。同时,国家对定购粮食实行保量保价政策,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标准:每50公斤稻谷26元,玉米27元,小麦31元。2001年,安岳被省政府列为费改税试点县,在调减农业税额的同时,改农业税征实物为征收货币和征收实物的办法同时进行。2002年,全面取消粮食定购政策,全县粮食收购步人市场化轨道。2004年5月后,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粮食收购许可制度。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2005年,全县实行最低收购价收购稻谷。

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