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县内各金融机构对企业一些不合理现金支出,给予默许,并提供支现方便,各企事业现金结算大幅上升。除粮食等少数企业实行票据结算外,大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都是携带大量现金到外地采购,增大全县货币净投放量。
同年4月至10月,县人行对金融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库存现金开展大检查,各金融机构对企事业库存现金核定限额率达到98%以上。2000年安岳县实施大额取现登记备案制和审批制,各行、社支取大宗现金均要向县人行报送用途和投向计划。2003—2005年,县内各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内控制度,对库存现金限额全部重新核定。每年根据企业上年实际和当年收购计划,对每个企业分淡、旺季重新核实库存现金限额。收购现金与企业其他费用分账核算,分别管理。驻企业信贷人员每月核查是否有现金超库存限额、坐支现金等问题,并填制《库存现金检查表》。按时向县人行报备大额现金支取资料和现金流通分析报告。县人行根据报备数据对全县大额现金活动进行分析,按时通过0A系统上报数据汇总表及分析报告。
2003年现金管理检查信息系统正式投人使用,实现现金管理现场检查信息及时统计、分类和上报。
十二、整顿金融秩序
(一)清理“拖欠” 1990年为扭转企业流动资金不“流”的局面,县政府、县人行和各专业银行联合成立清理企业“三角债”领导小组,开展清欠工作。清欠小组清理出拖欠款2462.13万元。同年4月县政府召开清欠工作会,现场清理跨区、跨银行间的企业拖欠。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付贷款,适当注人资金清付拖欠。县人行在全县开展清欠同步稽核,清理收回贷款62笔400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94.7%,清理付出贷款35笔124.6万元,占应付贷款的100%,收支扎差净收回资金275.4万元。
1991年县人行向两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注人清欠资金75万元,有38户企业进人清欠循环圈,清理拖欠667万元,达到注人一元清理8.86元的效果,使部分企业恢复生机。
1999年4月,县委成立催收工作领导小组,对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剥离移交基金会未收回的各种借出款,实行包户包人清收责任制,采取行政的、纪律的和法律的多种方式进行清收。清收遗留部分视情况实行换据立约由各乡镇政府继续追收。次年12月,成立安岳县农村合作基金会遗留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资产遗留办),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基金会遗留资产追收与管理。至2005年底,共追收回本金、利息1727万元,占应收回的13.13%。
(二)反洗钱 2003年3月1日起,县人行督促各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保存记录制度。
2004年3月27日,县人行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反洗钱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县内各金融机构(含邮政储蓄)设立专职或兼职反洗钱岗位,成立反洗钱机构,制定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反洗钱职责,建立反洗钱信息沟通机制,按时向县人行报送反洗钱工作情况。
2005年6月30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在全县正式上线运行,提供遏制洗钱平台。
(三)清理金融机构自办经济实体1993年县人行成立清理整顿小组,7月开始清理金融机构自办非金融性经济实体。人行、工行、农行、中行4家县支行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安岳办事处5家金融机构办有非金融性经济实体6个。同年8月,这些经济实体均与各自的主办单位脱钩。
(四)清理企业乱集资1989年,企业普遍采取各种方式集资,分流银行信贷资金来源。到4月,各种社会集资总额达2582万元。县人行清理全县120多个企业的集资情况,要求企业补办集资手续。10月,对继续乱集资的4个单位进行检查并作罚款处理。11月,对县中药材公司等5家企业乱集资行为,依法进行罚款处罚。同年12月,对县植物油厂未经批准的集资问题作出处罚。
1993年上半年,县内约有50个单位集资,金额达9023万元。只有县轻型车辆厂集资30万元经县计委批准。这些集资利率都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县人行根据相关规定对这些单位进行了处理。
(五)清理其他乱办金融行为1989年11月,县人行对县城一个体商店出售商品时收取国库券的行为进行查处。
1997年县人行对县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在1995—1996年经营中,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利率发放借款、以集资券抵交保费等问题,责令改正。1998年对县电影公司以有奖销售为名变相发行彩票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1999年10月,安岳县成立整顿规范供销社社员股金兑付领导小组,建立县政府领导划片包干责任制。县供销社及基层社都成立了股金兑付领导小组,公布兑付日期、比例、利息及兑付办法。到2003年4月,供销社共兑付股金和股息8012万元。
2002年,县人行发现邮政储蓄机构存在违规揽储等问题,要求已撤销的29个代办所立即停止办理吸收储蓄存款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作出罚款处罚。
2002—2003年,县人行协助县政府做好省信托投资公司安岳办事处的清理、撤销工作,对其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督促其归还专项借款、兑付群众存款及股金。
(六)整顿基金会至1994年,安岳县农村合作基金会、民营经济基金会、乡镇企业合作基金会,共筹集各项资金1.31亿元,该资金基本上是原各农村信用社和银行的单位和个人存款,超出其业务经营范围。
基金会投放资金不受国家规模控制,不受产业政策投向的约束,且90%是信用放款,行政干预多,风险比重高。基金会利率一般都高于金融机构活期储蓄存款基准利率的35%,会员股金高出金融机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的23%,高出银行大额定期储蓄的17%。县民营基金会在吸收一年期股金除按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外,另加分红5.85%。县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站按每年10%的红利标准向持股人兑现一次红利。各基金会吸收代管资金、股金和借款的利率标准执行很不统一,利率标准由基金会业务主任或会计确定。投放资金利率档次有15种,最低10%e,最高20%c。投放资金的利率最高高出银行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30%,一般都高出银行同档次利率的60%~70%。
1998年底,国务院发布《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1999年3月15日停业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合作基金会。到2002年县内非法金融机构全部被撤销。
(七)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2002年全县继续整顿社会信用秩序,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县齐力生物制剂厂、县卧龙丝厂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在资阳辖区内公开曝光。专题调查种子公司的逃废债务行为。2003年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防止单位、个人转移资金、逃废债务发生。2004年以后,金融系统与政府、司法部门共同打击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行为。
十三、信贷征信管理
1988年,安岳县金融系统首次对乡镇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定,按信用等级管理贷款。次年县人行对开户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估。
1990年,在稽核基础上,按省、市分行评级试行方案,对各银行进行信用评级工作,经县人行初评,市分行审核,省分行审定:县工行为一级,县农行为二级,县建行为五级。
2000年,各行、社对小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优良客户、一般客户、淘汰客户标准实行分类排队,对经营状况较好、信誉程度较高的企业简化手续,减少贷款审批环节,适当扩大授信额度,用流动资金支持为主要方式,满足这些企业季节性资金需求。同年安岳县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在全辖区开通,11月份与中心支行顺利联网。12月末,全辖区参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企业138户。
2002年全县农村信用社贷款证发放总量25.72万个,占全县农户总数的68%,已发放贷款证农户贷款率达到24.2%,创建信用村15个。次年,全县贷款农户占农户的82%,建信用村15个,评信用户28.15万户。
2003年,安岳县金融系统规划和落实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和测评工作,经市中心支行测评,实得分72分,达到B级金融安全区标准。
2004年,安岳县各金融机构制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对系统安全管理、系统操作作出规定,县内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信用联社于年底顺利实现与县人行数据端口接人工作,各行、社及时将信贷情况录人咨询系统和贷款卡中。
2004年4—6月,县人行年审2004年度前已办理的全部贷款卡,共年审企业和个人贷款卡194户(其中合格177户,不合格10户,吊销7户),合格率91.24%。2005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卡57户,年审企业和个人贷款卡68户。清理重名贷款卡,清出7户。重新核实录人已办卡借款人概况变更,对企业法人财务报表进行补录和必要的修改,全面反映最新的借款人概况和财务信息,健全系统数据。
(第二节)金融市场
一、同业资金拆借市场
1986年,县人行制发《安岳县金融机构横向资金拆借试行办法》。县人行组织县内工行、农行、建行、城乡信用社和保险公司与邻近县运用直接洽谈或电讯等手段,在各行、社之间参与相互融资的资金拆借无形市场。参加拆借的单位只限于金融企业,拆借资金的用途主要是银行清算资金头寸不足、解决“绿条”、解决农副产品收购资金。
1987年1月至1988年6月,全县融通资金7769万元,其中拆出资金1827.5万元,拆人资金5941.5万元。各行、社系统内相互融资2681万元,占融资总额的34.5%,跨系统相互融资5088万元,占融资总额的65.49%。日拆性融资额为4076万元,季节性融资额为3 693万元,分别占全部融资额的52.46%、47.54%。安岳县拆人资金最低月息为5.4%c,最高月息为9.%c,加权平均月息为6.5%c;拆出资金的最低月息为4.8%c,最高为9%c,加权平均月息为6.4%c。1993年,安岳县资金拆借市场停止拆借业务,并进行清理,收回违章拆借资金900万元,刹住违章拆借风。
二、债券市场
1986—1991年,安岳县国债以行政摊派方式发行,国债利率与同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相近,发行量小。1991—2001年国债以财政、银行、邮政网点发售方式发行,发行量大,利率比同期储蓄存款高,国债收益高、风险小,被誉为“金边债券”,受到投资者追捧。1999年兑付国债本息328万元。
1989年11月15日,县人行首次批准县五金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两期100万元。发行保值公债2 792.71元。1994—2000年县国债服务部代理发行安岳县公路、电力、通讯建设集资券1700万元,以上发行的债券,均分年度按期限本息全部兑付。
2002年第一期凭证式国债三年期、五年期首次以低于同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0.1和0.05个百分点发行,但国债利息免税,安岳县第一期265万元国债两天售完。同年第二期凭证式国债三年期、五年期共发售68.6万元,只完成任务的48%。2003年共兑付国债本息3.23万元。
三、证券市场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安岳办事处(简称办事处)投资70多万元,设置证券交易大户室、中户室、散户室,配备电脑终端机92台、UPS在线不间断电源、DDW专线、卫星行情接收设备和其他必要的证券服务设施。从2000年5月27日正式投人运行,至同年12月29日,有648户投资者参与投资,累计成交额9949万元。办事处多次向成都证管办争取办证券交易经营许可证未果,即与内江和兴证券公司挂钩,成为其远程交易点,安岳证券交易点自然关闭。
(第二章)金融业务
(第一节)银行业务
一、存款业务
(一)个人储蓄1988年县农行、工行相继开办黄金、彩电、冰箱保值、奖售、贴水储蓄。1990年县农行开办零存整取有奖有息储蓄,养老还本储蓄,独生子女专项储蓄,女子爱国储蓄、爱心储蓄、存期累进储蓄,同年9月11日停止存期累进储蓄、大额定期储蓄。1995年11月县工行发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400万元。1997年开办外出务工储蓄,发行务工汇兑卡,实现通存通兑。
1997年各金融机构按照上级行要求停止办理不记名式礼仪存单、不记名式储值卡和未经县人行批准开办的储蓄种类。1999年,城乡居民纷纷从基金会提取股金存人当地银行、信用社。
2000年4月1日,全县所有银行一律执行存款实名制规定,同年6月,执行对实名制规定的补充规定。
2000—2002年,县工行、县中行、县农行等县支行相继开办“教育储蓄”。教育储蓄存款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采用实名制。期限为1年、3年、6年,起存金额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在约定存期内至少存两次。执行同档次定期利率,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2002年7月县工行开办定期一本通、活期一本通业务。可办理本外币续存、续取和无折续存、续取业务。同时开办挂失可调整账户税率(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查询账户余额、查询信息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