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国民经济计划管理
(第一节)机构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的前身是安岳县计划委员会(简称县计委)。1986—2001年11月期间,挂靠县计委的单位有3个:1995年11月成立的安岳县重点项目办公室(简称县项目办,全额拨款的正局级事业单位),1997年10月成立的安岳县地质矿产局(简称县地矿局,差额拨款的副局级事业单位),1999年11月成立的安岳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简称县物管办,全额拨款的副局级单位)。
2001年11月,县地矿局划归县国土资源局,并人项目办和物管办,撤销计委,成立安岳县发展计划局(简称县发计局)。
2005年5月,县物管办划归县商务局,并人县体改办,组建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体制改革股,编制22人。
(第二节)国民经济计划
一、计划制订
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计划编制和下达分三类。
五年及其以上中、长期计划,根据全县一个阶段内的经济建设主要奋斗目标和社会事业发展方向目标编制。1986—2005年计划部门分别编制完成四个五年专项计划和“十一五”规划。即“七五”计划(1986—1990年)、“八五”计划(1991—1995年)、“九五”计划(1996—2000年)、“十五”计划(2001—2005年)和“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按中、长期计划目标分解编制成年度计划。每年初由县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计划部门下达县直各单位和乡镇执行。1986年的年度计划编制有工业、交通、农业、商贸购销、计划生育等25项,主要指标系数超过300个,另有专业计划6~9个。
专项生产与物资分配计划。1986年底,物资分配由计划分配改为统配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结合,并逐步缩小统配比例,扩大市场调节比重的双轨制。统配物资价格与市场价格逐步平衡。
“八五”时期,分配的范围和数量日益缩小,编制协调当年生产和人民生活必须的专项生产与物资分配计划也相应减少。1992—1993年,统配物资计划停止。2002年初除保留全县宏观调控指标的综合计划外,其余计划全部停止。其主要指标有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化进程、地方财政收人、引进到位资金、科技教育、城镇居民可支配收人和农民人均纯收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环保等15项。
二、计划执行
五年计划或年度计划按照上级要求和安岳的实际情况,每年末两月,提出当年预计完成(包括五年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各项计划指标要求初稿,报县政府讨论同意,县委审查,人代会审查通过并做出决议,由计划部门分项下达到各主管局和各乡镇执行。四、五月督促主管局和乡镇对计划执行。六、七月预测上半年执行情况和统计预测全年执行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县政府审查,八月向人大常委会作例行报告。九、十月协调各项计划完成措施。
20年中,制订的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农业生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基本实现计划目标。
1986年和2005年主要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与监督
1986—1995年,县计划投资部门的审批权限为5万元以下国家、集体、个人投资的项目,超出5万元的由市以上计划投资主管部门审批。1996—2005年,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政策加大了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1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不需要上级协调贷款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由县计划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其余呈报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批。县政府直接投资的以及企业或个人投资的项目,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其余呈报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批。2005年11月,跨区域的项目由市以上审批。
1986—2004年,凡国家、集体、个人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2005年县政府办《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实施备案制和核准制的通知》,规定来安岳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只要符合国家和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人条件,应予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由县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备案制;凡是来安岳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只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计划、产业政策和准人条件、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不影响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并得到有效保护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由县投资主管部门实行核准制。2005年实行项目核准制项目45个,实行项目备案制项目368个。
(第三节)项目法人责任制与招投标制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1986—2005年,对工程建设项目沿用项目法人责任制。没有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县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备案或核准。
二、招投标制
2002年6月安岳开始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制。
使用政府投资单项施工合同达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中,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单项达50万元以上的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标。县投资主管部门在四川建设网抽调评标专家评审招标项目。
政府性投资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和非政府性投资单项施工在3000万元以下的,根据项目业主自愿自行选择招标方式。
2002年6月至2005年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核通乡油路、艺术剧院等工程招标事项,核准199项。国家投资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比招标概算投资额,节约资金2323.95万元。
自项目批准建设到项目竣工验收,县计划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资金实行严格审计,并由审计部门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县计划投资主管部门全过程跟踪、督查建设项目,核准、监督项目工程招投标方式、范围、招投标组织形式、招投标初步方案等。根据不同情况,对项目业主的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对工程建设质量差的随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工程建设项目出现的问题,实行项目投资责任追究制。
(第四节)项目管理
2001年安岳县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发改局内),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县项目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督查。
2001年建立落实县级领导挂联重点项目制度。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进度、定奖惩的“五定”措施。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签订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乡镇、县直部门在项目储备、申报、实施、管理中的责任和目标任务,建立项目工作定期汇报制、半月通报制、每月例会制、形象展示制、跟踪督查制和奖惩激励制度。
县发改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方向,收集、整理、筛选国债项目的投资信息,结合安岳实际,提出并准备项目。污水处理厂、磨滩河水库整治等国债资金项目,是从国家发改委领导讲话材料中得到投资信息,审核后获上级批准建设。
县政府通过召开项目咨询会等形式,聘请省级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作安岳的项目顾问。聘请安岳籍在成都铁路党校的蔡文、省委党校省级机关分校的人事处长吴景才等38位领导、学者作安岳的项目顾问。县直各经济主管局对口聘请省上部门的省农牧厅计财处长王二毛、省发改委农财处长任贵荣等48位同志作安岳的项目顾问,为安岳提供国家投资方向、投资重点和项目政策的动态信息。
县政府向省、市有关部门推荐安岳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及产业规划。定期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工作,项目申报有的放矢。利用传媒和有关文件获取信息,拓宽信息的获取渠道。
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针对项目信息时效性和突发性特点,建立各乡镇、各部门的项目储备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及时清理、筛选、论证项目,获取国家资金支持。
根据“设想超前、科学编制”的原则,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和有名望的专家包装项目,按上级规定和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文件等项目前期工作。2003年储备包装项目98个,获上级批准41个。2004年156个,获批准57个。2005年175个,获批准50个。
1986—2005年,凡上级批准实施的项目,均严格执行项目报批制度,引人竞标机制,确定项目业主。各项目业主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施工。
1995年后,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岳县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建设、资金的管理等工作。
牵头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审计部门专项审计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专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县财政报账拨款制度,按工程进度拨款。使用不规范、错报、乱报项目建设资金的,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2003—2005年,安岳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1.73亿元,引进县外到位资金12.53亿元。
(第二章)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机构
1986年,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县工商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商标广告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管理、经济检查和合同管理7个股,下设岳阳、岳城、通贤、永清、龙台、石羊、李家、兴隆、镇子、周礼、驯龙11个工商行政管理所。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53人。
1999年8月县工商局更名为资阳工商局安岳分局。从当年1月1日起,由省实行垂直管理,机构人员上划,接受条块双重领导。2002年3月更名为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工商局。2005年设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综合业务、市场监督管理、企业注册监督管理、法制、离退休人员工作6个股和经济检查队。下设岳阳第一、第二、第三工商所和通贤、永清、龙台、石羊、李家、兴隆、镇子、周礼、驯龙12个工商所。总编制187人。
1992年工商局成立安岳县市场建设开发公司(简称县开发公司),1993年更名为开发总公司,1995年与工商局分离。1993年6月县工商局设经济检查分局,1996年撤销,设经济检查大队。1996年8月,县工商局成立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第二节)市场建设与管理
一、市场建设
“八五”期间全县建市场35个,面积9.06万平方米。到“八五”期末,全县有市场91个,总面积24.93万平方米。其中楼居市场1.23万平方米,室内市场4600平方米,棚顶市场1.96万平方米。固定市场面积9.97万平方米,联办租用市场面积1.75万平方米,乡、镇、村建市场2.95万平方米,沿街路市场面积6.61万平方米。
工商部门市场建设总投资1442.02万元。全县社会办市场26个,总面积5.97万平方米,其中县城市场9个,面积为2.32万平方米。县城“上府街工业品市场”、车站“通达综合市场”、建设街“副食品市场”、顺城大街“综合市场”、奎星路“普州综合市场”、“广场市场”、杨家湾“综合市场”属社会集资办市场。
按“人民市场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总原则,全县市场建设统筹规划安排。县城市场由工商部门和有关部门出资兴建,乡镇市场联办或自建。为激励社会办市场,手续办理从简,税费从优。“八五”期间,工商部门市场建设投人1108.24万元,是“七五”期间103.36万元的10倍。
1992年全县新修、完善市场设施15个,2.51万平方米,总投资108.5万元。1993年全县有集贸市场86个,其中综合集贸市场70个,农副产品市场16个(其中批发市场1个)。总面积17.09万平方米。1994年1月,县城广场市场建成开业,建筑面积为67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12月上府街“工业品市场”投人运行,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总投资500多万元,设置220个摊位。
县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鼓励民间资本投人市场建设。贷款、税费各项优惠政策为市场建设节约资金530万元。1993年,内江市工商局补助安岳市场建设款50万元。1986年驯龙有关单位和农民筹资1950元,建简易棚盖市场129.3平方米,可供60户屠工经营。两板桥乡、护龙镇由政府和工商部门共办市场。1988年龙台镇个体户借出资金2万元,建摊架100个。1991年驯龙区公所无偿投资2万元建市场。龙台企业、个体工商户捐资3000多元平整市场。
工商局按照《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市场登记注册。2002—2005年,全县市场登记注册20个,总面积5.97万平方米,包括农副产品、水果、工业品、蔬菜、干杂、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饲料、种子、农药等经营项目。其中县城9个,乡镇6个,村级5个。按经济性质分:独资9个,合伙7个,有限责任公司7个。
2001年市场“办管脱钩”。工商局调查摸底,清产核资,分类排队,上报应脱钩市场35个。市场占地总面积1.0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采取退租、解除代管关系(安岳广场市场、上府街工业品市场)、竞卖、委托代管等方式脱钩。广场市场、上府街工业品市场、建设街副食品市场,原总投资1254.44万元,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2001年12月按照程序公开拍卖,石光强、王飞雄、游远见3人以800万元中标。脱钩的市场还有县城东井沟木料,北坝、石羊粮食,鼎新生姜,周礼淀粉、粉条6个专业市场和永清、龙台、石羊、李家、兴隆、周礼、驯龙7个综合市场。脱钩市场占地面积8.3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万平方米,市场固定资产投人(地产、地面附属物)共339.22万元,评估价为729.9万元。县政府批准使用已被征用的岳阳镇新村二社的3.33公顷土地中2.62公顷的使用权,用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建设,并按规定给予195万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