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期刊杂志一则故事改变一生:纯情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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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总有一天会等到你(2)

新的春天来临,游客又络绎不绝起来。这天和平常一样,入口处照例摆起长队。但一声尖叫打破了它的平常。我看到纪念品、明信片、玩具等被扔得满天飞,接着,辛尼跨过柜台,踢开面前的障碍,飞一般地奔向十英尺外的一名女子,紧紧抓住她。她又小又黑,但脸上活力四射——凯特!

他们热烈拥抱,又悲又喜,又哭又笑,忘情倾诉别后思念。偶尔听到凯特的只言片语:“那栋房子,街尽头那栋房子。”

原来,凯特三年前的确到华盛顿来等过辛尼,可她找错了地方。小时候,她曾和家人参观过史密斯-索尼恩学院的另一个飞机博物馆。她在那儿苦等,谁知它早就搬迁到了这里。虽然几天的等待令她身无分文,但她找了份工作,决心留下来继续等待。

“你一直在华盛顿?三年,你都没进来?我一直在这里等,一直在等这一天,一直留意这里的每一个人”辛尼激动得难以置信。

凯特听着辛尼的话,脸色渐渐变得灰白,她喃喃自语:“三年!我就在这附近,却从没进来过。我从来没跨进这个最该进来的地方!”

说着,她紧紧搂住辛尼,两人相拥而泣。

真是妙不可言、撼人肺腑的人生悲喜剧!我为玛丽安无缘见证这份挚情而深感遗憾。我相信,凯特踏入博物馆的瞬间,已为“玛丽安推论”做了最精妙的论证:如果你等得够长,总有一天,你会等到她。

意林札记

有时候,只要一瞬就注定一生,有时候一瞬的拥有,却要一生的等待与寻觅。所以,凯特和辛尼是幸运的,他们用三年的时间等来了自己深爱的人,有些等待注定比他们的还要久。值得吗,这样的等待?这个问题也许不好回答,但当琴声不再流韵,心弦不再拔动的时候,一切的存在似乎也就失去了意义。这是一个人人都渴望感动的年代,我们为什么不试着感动自己?(毕曼)

我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告诉你

清风婉婉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城里的亲戚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

他开了一家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

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别人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由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作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肺地向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

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漂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阔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轻,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他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如少女般的轻语:“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的号啕大哭起来。

意林札记

如诗般的叙述里,有打动人心的真情,缠绵而坚决,无畏且坚定。张爱玲在一篇经典散文里这样描述爱情:在荒芜际涯的时间,不早不迟,遇见那个人,只有轻轻地一声——嗨,我在这里。这当是最完美的爱情了,但完美总是失落,她为她“嫁给他”的诺言而坚持着,但他醒悟来她的挚爱时,一切又物是人非。她带着未实现的诺言奔赴了黄泉,给他留下无法弥补的伤痛。从来就是,温暖的爱就在身边,但人们总要忽视。“嗨,我在这儿”爱情的凄美也许正是无法兑现诺言。(朱朝敏)

一岁那年爱上你

三花聚顶

他对爱情的无所谓让他的母亲很担心,因为他总是说,爱情是什么?

是一个软弱男人的安慰剂。你看看我,身体多壮,心情多好,能吃能睡能劳动,还能干自己想干的事,我要那玩意儿千嘛?

他母亲无奈,对她说,你弟弟看来是着了魔了,你这当姐的可得多费点心啊。

她和他不是亲姐弟,也不是结拜的那种——怎么说呢,小时候家乡有个很古老的“拜保保(干爹)”的风俗:哪家养了小孩子,如果担心孩子成长不顺,就要为孩子找一个干爹保佑孩子健康成长,叫“拜保保”。每年正月十五,要“拜保保”的人家就把小孩抱到大路口,看见有过路的男人过来了,如果看得上这个男人,就拉住,如果这男人也觉得这孩子不错,就拜保保,两家认作亲戚,男人就成了男孩的保保。他母亲说,当年抱他出门的时候他一直哭哭啼啼个没完,好几个男人都觉得这孩子太难缠,不愿意,她父亲过来的时候,他却笑了,她父亲觉得这孩子不错,于是拜成了。从此,他有了个保保的同时也有了个干姐姐。

两人虽只是拜的,感情却很好,跟真的姐弟没什么分别,她比他大一岁,从他上小学时起,她就照顾他,后来一直上到大学,她先毕业,他后毕业,然后又在同一座城市里生活。他没事的时候就给她打电话:姐,给弄点好吃的!于是她就给他弄蟹黄炒蛋,他最喜欢吃的,然后看着他吃得日月生辉,两眼放光。吃完了,他油腔滑调地对她说,有你这个姐我可真是幸福死了!当年拜保保,我可是冲着你这个姐来的。

她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他母亲只有他这一个孩子,就盼着他早点娶妻生子。他说,姐,你现在幸福吗?她说,姐的事你别操心!他嘻皮笑脸地说,姐,你的事我这当弟弟的不操心谁操心?

她在这座城市里是一个普通的医生,长得不引人注目,加上她的心性并不是喜欢张扬的那种,爱情自然也就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家介绍的,一个普通的公务员,说不上好,也没什么毛病。公务员通常是下班的时候来接她,一起去吃一顿饭,沿着河边走一走,然后送她回家。

两人就这样波澜不惊地恋爱着,她想,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的吧?

但是,如果爱情就是这样,那她怎么好去说服他恋爱?他从小就是一个喜欢追求新奇的人,从来不甘于平淡和寂寞,凡事都好掺和,十处打锣九处都有他。这种性格,他能不烦所谓的爱情吗?

但是,烦也好不烦也好,能让他恋爱上就好。她翻开电话本,惊喜地发现自已居然认得那么多的人,于是她打电话,说他的情况,让人家给介绍对象。

她更惊喜的是,这城市里原来还有那么多的漂亮女孩在苦苦等待,于是她十分兴奋地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然后把那些女孩的照片摊在桌上让他挑。他表情很奇怪,对她说,你觉得这样很有趣吗?她说,你觉得这样很无趣吗?他说,我怎么觉得你也变得俗不可耐了呢?是不是一个人一谈了恋爱就变成这样了?她很生气,没想到他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拿这话伤她。她哭了。看见她哭了,他也慌了,说,姐,你别生气行不行?我抓阄可以吧?我从这些照片里随便抓一张可以吧?她说,怎么叫随便?爱情可以随便吗?他说,现在不是还没谈到爱情那份上去吗?她一想也对,爱情嘛,总得有个培养的阶段吧。她说,这样吧,我帮你挑一个,你先了解了解。他说好吧。于是她认真挑选了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漂亮姑娘,说,就她了。

他跟那个女孩谈了三天,就跑来对她说,姐,不行,那女孩不适合我。

她说咋就不适合了?他说,性格不合。她问,什么叫性格不合?他说,性格不合好比把鸡和鸭关在一起,鸡也是好鸡,鸭也是好鸭,可是两个东西就是合不到一块去。她忍不住笑,说,就你会贫嘴!不过,这比方虽然俗,倒也算贴切,要不,重新选一个?

跟第二个女孩谈了五天,他给她打电话,说,不成。她问为什么?他说那女孩太精,太闹,精得近妖,闹得似鬼。她有些无奈,现在的女孩哪个不是跟猴子似的,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

要不,就此打住算了?他说,我实在没兴趣。

那怎么行?我可是答应了你妈妈的!她说。

要不,再挑一个行不行?她几乎是在求他了。他说,干嘛要这样呢?

难道我非要恋爱一场不行?话虽这样说,他还是答应了下来,于是又挑了一个。

也许这一个对了他的脾气,这回他没有再打电话来诉苦,她吁了一口气,心想,到底还是苍天不负有心人啊。

在这期间,公务员对她说,相处也快两年了,老这样下去还不如结婚算了。她一想也对,反正她也不是对生活有太高期望的人,一个普通医生,找一个普通公务员,富不了,也穷不了,再说了,两个人都大学毕业,再怎么也不可能没共同语言吧?于是她把自己嫁了。

婚后的日子更加柴米油盐,淡得像一杯从没烧热过的温开水。公务员属于在单位混得不好也不算太差,要提升没什么指望,要被贬也贬不到哪去的那种。所以,公务员也没什么雄心壮志,心情就像那一成不变的脸色。

她也觉得生活很平淡,平淡得几乎失去了任何感觉。公务员说,你这种女人真是没有一点情趣。

为了这句话,她离婚了。

离婚和结婚一样平淡,她很怪异地发现自己居然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更没有像有的女人那样寻死觅活,相反,倒觉得解脱了。于是又想起他的话——我能吃能睡能劳动,要那玩意儿于什么?

说到他,她觉得突然很想他,再说了,也不知道他跟那姑娘谈得如何了,于是给他打电话。他说,姐,你让我说真话还是假话?她说当然是真话。他说,那我告诉你吧,我进入不了角色。她说你到底他说,我话还没说完呢。虽然进入不了角色,但是我还是准备结婚。她吃了一惊,说,进入不了角色还结什么婚?没有爱情的婚姻算什么婚姻?他说,那你为什么要结婚?你们没有爱情你为什么要嫁给他?难道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吗?她半晌无语,后来她说,当然不是,哪有结婚就是为了离婚的?他说,但是我就是,我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她迷惑了,为什么?他说,结婚是为了结给别人看的,离婚,是为了我自己。

她不懂,但是她隐约觉得这中间有些问题。

他结婚的那天,她当然去了。回来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哭了。

果然,他结了婚,又离了婚。

离了,他又天天打电话过来,嘻皮笑脸地说,给弄点好吃的吧。于是她又做,看他吃得天昏地暗,幸福无比。吃完了,他感叹,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多好啊。她说,那姐再想想法,给你找一个会做菜的媳妇。

他说不必了,反正我以后就天天到你这儿吃。她说那咋行?你要天天过来吃饭,知道的说你是我弟弟,不知道的不影响你谈恋爱吗?他说,要不,我再离一次婚给你看?她说你胡说什么?

那天他喝了酒,红着眼睛看她,说,我结婚不是结给你看的吗?你结了,然后离了;我也结了,然后离了,这下我们扯平了——我结婚,就是要和你扯平了,然后我才有机会告诉你,我最爱的人就是你!

那一刻她呆若木鸡,她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种话来。他可是她的弟弟啊!

什么弟弟?我们有什么血缘关系?他趁着酒劲,抓住她,我爱的就是你,一直爱着你,只是我不敢肯定你是不是也同样爱我。但是,你跟公务员结婚那天,我喝醉了,你心痛得不行,我就什么都知道了。后来你离婚了,我想我有机会了,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同样离一次婚,你会觉得心里有障碍,所以我也离一次给你看她觉得天旋地转,泪如泉涌。

她觉得心如刀绞,又幸福无比。

你知道我小时候为什么见了你爸就笑吗?他在她耳边悄悄地说,因为我看见了你爸怀里的你——爱情在我一岁时就注定了。

意林札记

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爱情也许真的就是前世就已经注定的缘分。不然就不会有今生的偶然相遇。本文的男女主人公在经历了同样的婚姻生活后,最终走在了一起,不能不说是前世的缘分。

(将来)

爱的刻痕

周海亮

大学毕业那天,男孩和女孩在郊外的白桦树上刻上了两个人的名字,约好了,五年后来这儿相聚。

男孩叫宏,女孩叫冰。宏去了一家着名的外企,冰自己要求去山区任教。他们说好了,她只在那儿呆五年,五年后,她就回到这个城市,和他结婚。

宏每天都要给冰打一个电话过去。那个山区的小学很闭塞,没通电话,电话只能打到村里,然后由村长跑到学校去叫冰,冰再从学校跑到村里来接,一来一去,耽误了不少时间。有时打一个小时的长途,他们只能在电话里交谈三分钟。宏刚刚参加工作,长途电话费几乎花掉了他一半的薪水。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年,冰给宏讲她学校里的故事,说杜鹃花开得红透了整个学校,说她养的四只羊已经开始产奶,说来校读书的孩子越来越多。鸡毛蒜皮的,宏听了心里很舒服。宏很想去那所学校看一看冰的生活。

但他真的没时间。那个闭塞的地方一来一回,得七天。宏的工作不允许他有完全属于自己的七天时间。

宏常常会跑到郊外看那棵白桦树,三年的时间里,白桦树已经长粗,他们的名字却越来越模糊。宏在心里默默地算着冰归来的日子,他为自己和冰在这个城市里购买了一套面积很小的房子。

但那次打电话,冰却没有来接。接电话的是一位男教师,他说冰去县里学习,需要两个多月才能回来。宏那时正忙着促成一笔大生意,后来的两个月里,他就没有再给冰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