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故乡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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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家大如天

王贵和刘芬是不怎么般配的夫妻。首先是他们的外形不对称,王贵一米八几的个头,五大三粗,眼大、嘴大,手大、脚大,皮肤黝黑;老婆刘芬呢,娇小玲珑,眼睛小,鼻子小,樱桃小口,一米五的身高,身材矮小,五官尽管小但摆放周正,加上脸色白净,她和王贵并排一站,落差一尺多高,给人一种“一树梨花压海棠”之感。

王贵是汉口人,都说汉口人嘴皮子利索、会侃,可王贵是个特例,就是言辞短少,不会说,但有两句口头禅,几十年不变,一是“斑马的”,再一就是“卵子”。“斑马的”是汉口人的国骂,仿佛不骂“斑马的”就不是汉口人一样,王贵为了证明自己是汉口人所以常骂“斑马的”。他说的“卵子”也不是指动物类某一器官,而是说某件事不可能做到、做成,或者是根本没有此事,当然他说“卵子”时,肯定是对某人某事带有看不起,不相信,鄙视的感情色彩。刘芬是本乡本土的,他们的结合是典型的“本地小姐外地郎”,他们一起进厂当工人,刘芬能说会道,进厂不久,就借调进了厂团委,后来提干,当了厂团委副书记,后调任厂党办主任,职务虽说不高但工作条件和环境在一步步变好,可王贵基本原地不动,进厂时分在金工车间当学徒,三年期满后当车工,一直到厂改制,下岗都没有挪窝。下岗后年龄已过不惑,再就业各方面的条件有所欠缺,就凑足两千块钱买了部二手摩托车跑客,赚点小钱,收入不稳定。刘芬自从厂改制后,继续留在原厂留守处清算组,协助处理原单位相关事务,工资保留原来的不变,两人收入不多,但支出花销不少。

王贵在婚后已形成看刘芬眼色行事的习惯,刘芬不同意的事他决不会去做,刘芬说干的活,他会一马当先,在他理解为这叫“互相尊重”,意见相同时尊重自己的,意见不相同时就尊重刘芬的。

王贵一辈子没有什么嗜好,唯独喜欢喝点小酒、抽点烟,自从下岗跑客后,刘芬就不让他喝酒了,王贵嘟噜着嘴巴,轻轻地说了声“卵子”表示抗议,刘芬听后说:“你还别不服气,不让你喝酒,理由有二:一是骑摩托,就如驾驶机动车,喝酒不安全;二是现在家庭经济不宽裕,除了生活外,每月还得存500元,为儿子预备着,将来读大学什么的。”王贵听刘芬说了之后,只是瞪瞪大眼睛,再不敢说什么了。其实“家”是个避风的港湾,是个释放自己任何情感的地方,是个说理的地方,也是一个说不清理的地方。其实王贵很恋家,对家是很忠诚的,他每天跑车,收入是不固定的,刘芬也无从知道,按说他每天留下三块五块作为“私房钱”,不让刘芬知道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王贵有时下决心这样,有时甚至把私留的钱藏在了另一个口袋,但一见到刘芬,他掏完了一个口袋,紧接又掏另一个口袋,直至分文不留全部上交。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很莫名其妙,很难以解释为什么瞬间就能改变先前所有的预想。王贵最后得到的只是从刘芬那里“反哺”回来的零用钱。他也乐得这样,人总是要被人管受制约的,单位已经破产,无事可做,也无人管他了。政府的事他无从知道,他就本着:“犯法的事不做,闹人的药不吃”的原则过日子;社会上的事他管不了,剩下来的只有“家”了。若家乱了,那后果不堪想象,因而他对家中的大事小事都特别上心。“家”是宗族生命的延长线;“家”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场所;“家”是中国文化的根基。

刘芬对“家”也忠于职守,她上班的留守处,工作相对轻松,因而家务事就干得多些,每天早晨家里一般不外出买早点,总是刘芬早早起床将早点做好,孩子吃完上学,王贵吃完出车,自己收拾完毕再上班。

他们都是平常人,日子在平常人那里就顺着季节往下走,不疾不徐,不知不觉。立冬已过,冬天是跑摩托的淡季,白昼变短气温变低,加上那天又是初冬的第一场雨,还不到五点,夜幕就开始降临,王贵候在菜市场门前候客,想接今天最后一单再回家。街上的路灯亮了,他看着路灯光柱下,很细的雨丝,斜斜地飘着,拎着菜袋的人群一拨又一拨从他的摩托前匆匆走过,就是没有人来雇他的车。细细的雨丝粘在他密密的头发上,粘在他的脸上有些许寒意。淋湿了的衣服黏在身上很是有些不舒服。他的“小灵通”响了,是刘芬打来的:“天黑了,下雨了,你是个苕,还不回家。”王贵预定的目标没有达到,心情有些灰有些暗,只有骑着摩托回家了。

回到家里,菜已上桌,有一条清蒸武昌鱼,还有几样其他小菜,儿子已经放学回家,正坐在桌边等饭,刘芬在厨房忙碌。看着暖洋洋的家,王贵刚才所有的灰暗心情烟消云散,王贵进厨房洗手时看见刘芬的紫菜蛋汤已盛进碗里,他迅速接过汤碗登上餐桌。他正准备和儿子拿碗盛饭,只听刘芬说:“么办呢,反正晚上不跑车,你又淋了雨,让你喝点马尿,但只准二两,不能得寸进尺。”说完刘芬从碗柜里拿出一瓶“纯谷酒”递给王贵。王贵接过酒瓶,心里特别温暖,他打开瓶盖,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他有一种久违的感觉。这时电视里正在播放姜昆和唐杰忠合说的相声,全家人随着相声不断发出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