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识人三经——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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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附录(1)

文宽夫《题记》

右《人物志》三卷、十二篇,魏刘邵撰。案隋唐经籍志,篇第皆与今同,列于名家。十六国时,敦煌刘昞重其书,始作注解。然世所传本多谬误。今合官私书校之,去其复重附益之文,为定本。内或疑字无书可证者,今据众本皆相承传疑难,辄意改云。邵之叙五行曰,简畅而明砭,火之德也。遍检书传,无明砭之证。案字书,砭者以石刺病,此外更无他训。然自魏晋以后,转相传写,豕亥之变,莫能究知,不尔则邵当别有异闻,今则亡矣。愚谓明砭都无意义,自东晋诸公草书启字为然。疑为简畅而明启耳。文宽夫题。

宋庠《跋》

刘邵,字孔才,广平邯郸人也。据今官书,魏志作勉劭之劭,从力,他本或从邑者,晋邑之名。案字书此二训外,无他释,然俱不协孔才之意。说文则为邵,音同上,但召旁从耳,训高也,李舟切训美也,高美又与孔才义符。杨子法言曰,周公之才之邵,是也。今俗写法言亦作邑旁邵,盖力乃文近易讹,读者又昧偏傍之别,今定从邵云。建安中为计吏、诣许。太史上言正旦当日蚀。邵时在尚书令荀彧所,坐者数十人。或云当废朝,或云宜却会。邵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犹占水火错失天时。礼记曰,诸侯旅见天子,及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然则圣人垂训,不为变豫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衍谬误也。”彧善其言,敕朝会如旧,日亦不蚀。魏黄初中,为尚书郎、散骑侍郎。受诏集五更群书,以类相从,作皇览。后与议郎庾嶷、荀诜等,定科令,作《新律》十八篇,着《律略论》。迁散骑常侍。尝作《赵都赋》,明帝美之。诏邵作《许都》、《洛都赋》。时外兴军旅,内营宫室,诏作二赋,皆讽谏焉。景初中,受诏为都官考课,邵作七十二条,及略说一篇。又以谓宜制礼作乐,以移风俗。着《洛论》十四篇。正始中,执经讲学,赐爵关内侯。凡所撰述,《法论》、《人物志》之类百余篇。卒,追赠光禄勋。诏书博求众贤。散骑侍郎夏侯惠上疏、盛称邵才。史臣陈寿亦曰邵“该览学籍,文质周洽”云。

刘昞,字延明,敦煌人也。年十四,就博士敦瑀。瑀弟子五百余人,通经业者八十余人。瑀有女始笄,妙选良偶,有心於昞。遂别设一席,谓弟子曰:“吾有一女,欲觅快女婿,谁坐此席者,吾当婚焉。”昞遂奋坐,神志湛然。曰:“昞其人也。”瑀遂以女妻之。昞后隐居酒泉,不应州郡命。弟子受业者五百馀人。李暠据凉州,征为儒林祭酒从事郎。暠好尚文典,书史穿落者,亲自补葺。昞时侍侧,请代其事。暠曰:“躬自执者,欲人重此典籍,吾与卿相遇,何异孔明之会玄德。”迁抚夷护军,虽有政务,手不释卷。暠曰:“卿注记篇籍,以烛继昼,白日且然,夜可休息。”昞日:“朝闻道,夕死可矣,不知老之将至,孔圣称言。昞何人斯,敢不如此。”昞以三史文繁,着《略记》百三十篇,八十四卷,《敦煌实录》二十卷,《方言》三卷,《靖恭堂铭》一卷,注《周易》、《韩子》、《人物志》、《黄石公三略》,行於世。沮渠蒙逊平酒泉,拜秘书郎,专管注记。筑陆沈观於西苑,躬往礼焉。号玄处先生。学徒数百,月致羊酒。牧犍尊为国师,亲自致拜,命官属以下皆北面为业。魏太武平凉州,士庶东迁,夙闻其名,拜乐平王从事中郎。后思归,道病卒。

以上并案邵、昞本传,删取其要云。广平宋庠记。

王三省《序〈人物志〉后》

余尝三复《人物志》,而窃有感焉。夫人德性资之继成,初末始有异也,而终之相去悬绝者,醇驳较於材,隆污判诸习。曰三品,曰五仪,胥是焉,而贤不肖殊途矣。是以知人之哲,古人难之。言貌而取人者,圣人弗是也,兹刘邵氏之有以志人物也乎。修己者,得之以自观。用人者,持之以照物。乌可废诸。然用舍之际,人材之趋向由之,可弗慎乎。精於择,而庸适其能;笃於任,而弗贰以私。则真材获用,大猷允升矣。其或偏听眩志,而用不以道,动曰才难。吾恐萧艾弗择,鱼目混珍也。左冯翊王三省识。

郑旻《重刻〈人物志〉跋》

刘邵《人物志》凡十二篇,辨性质而准之中庸,甄材品以程其职任。事核词章,三代而下,善评人品者,莫或能逾之矣。邵生汉末,乃其着论体裁,然有荀卿、韩非风致,而亹亹自成一家言。即九征八则之论,质之孔孟观人之法,唐虞九德之旨,自有发所未发者。后世欲辨官论材,恶可以不知也。顾其书获见者少,又脱落难读。大中丞真定梁公,持节钺拊镇中州,熊车所莅,吏称民安,爰觅善本,加订正,刻之宋郡,用以传之人人,授简属吏旻缀一言于末简。旻得卒业,反复流业篇、国体、器能之说,深有味乎其言之也。今中丞公厉风俗,正天下,谋庙胜,三材允兼,至其振策群吏,惟器所适,靡不奋力展采,兢兢罔敢怠遑,总达众材至矣。异日秉钧当轴,将使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知人安民之道,拭目身亲见之。邵之志,何幸获酬于公哉,刻成辄忘固陋,书识刻之岁月,览者当知言之非佞云。

隆庆六年壬申,仲夏之吉,归德府知府揭阳郑旻谨书。

略述刘邵《人物志》

钱穆

今天我要约略讲一部将两汉学术思想开辟到另一新方向之书,此即刘邵之《人物志》。此书仅有两卷、十二篇。刘邵之时代已下至三国,此书以前向少为人注意;直至最近,始有提及。我们一看其书名,即知此书是专讨论人物的。我尝谓中国文化传统特别注重于人文主义,因此,也特别着重于讲人物。如在《论语》中,即曾批评自尧舜以下直到孔子当时之各类人物;《孟子》书亦然。中国人一向甚重视对人物之批评,此乃中国思想一特点。

因讲政治教化皆需人。在汉代,政府用人必以读书人为条件;读书必以通经为条件;非读书通经即不得从政。此在孔孟当时,可谓仅存有此一理想;而到汉代,却已真在制度上实现了。政教合一,政治上之人物即是学术上之人物,此项制度,可谓是根据了经学中之最高理论而来。但后来汉代亦趋衰乱,终至于不可收拾,此中原因何在,岂不深值时人猛省?在汉代开始时,讲黄老无为,但亦须有理想适合人来推行,不是随便讲黄老学的都能胜任愉快。为何到东汉末年,产生了黄巾、董卓之乱,终于导致三国分裂?不容得当时人不觉悟到政治上之失败其理由即因於政治上用人之不够理想。故退一步先从人物方面作研究,庶可希望在政治上能用到合理想、合条件之人。此亦可谓是一个反本穷源的想法。刘邵《人物志》即根据此一时代要求而写出。

《人物志》主要在讨论人物。“物”是品类之义。将人分成许多品类,遂称之为“人物”。西方人常依职业或知识来分人物,如宗教家、医生、律师、或某类专门学者,这些都从外面职业知识分。中国人却重在从人之内面品性道德分。此一态度,显然与西方不同。中国人向来看重人的道德、性情,如论语中讲“仁、孝”、讲“圣、贤”、讲“君子、小人”,此等皆是道德上字眼。汉人最讲求道德,及汉代中央政府崩溃后,曹操却提出了新鲜口号,他说:“治天下,平时尚德行;有事尚功能。”他把才干看重在德行之上。若论曹孟德自己,就其道德论,实在太差了;然其人甚能干,正是乱世之奸雄。在此一风气下,更激起有思想者之郑重注意,于是方有刘邵《人物志》之出现。

孟子曾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孔子亦曾说过:“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又说:“用之则行,舍之则藏。”从个人立场讲:当世界陷于绝望时,只有退避一旁,采明哲保身之一法。但自另一方面讲:世道否塞,终需要物色人才来扭转此局面。刘邵写《人物志》,并非站在私人立场着想,而是站在政府立场着想。他的意志是积极的,非消极的。因此他衡评人物,一讲德性,一重才能,务求二者兼顾。换言之:衡评人物,不能不顾到其对当时人群所能贡献之功利一方面。若要顾到人群功利,即需讲才智。若无才智,如何能在此社会上为人群建立起功利?故刘邵《人物志》极重人之才智。但也并未放弃道德。而他书里,也并未提到隐沦一流,这是此书一特点。

今问人之才智何由来?刘邵以为人之才智乃来自自然,此即所谓“人性”,孟子亦是本“才”以论性。当三国时,才性问题成为一大家爱讨论的问题。因在东汉时,社会极重“名教”,当时选举孝廉,孝廉固是一种德行,但亦成了一种“名色”。当时人注重道德,教人定要作成这样名色的人,教人应立身于此名色上而再不动摇,如此则成为“名节”了。惟如此推演,德行转成从外面讲。人之道德,受德目之规定,从性讲成了“行”,渐渐昧失了道德之内在本原。现在世局大坏,人们觉得专讲当时儒家思想,似乎已不够;于是又要将道家思想掺入,再回到讲自然。认为人之才能,应来自自然。但一讲到自然,又会牵连讲到邹衍一派之阴阳家言。在先秦以前,各家思想本可分别来讲;但汉以下各家思想已渐汇通,不能再如先秦般严格作分别。当时人把自然分成为“金、木、水、火、土”五行,人性亦分别属之。即如近代命相之说,也仍把人分“金性”、“木性”等。当时人把儒家所讲仁、义、礼、智、信配入五行,变成了五性。那一性的人,其所长在何处,如:木性近仁、金性近义等。直到宋代理学家们,也还作如此的分别。

但刘邵《人物志》并不看重那些旧德目,他书中提出了许多新意见。他说“人才大概可分为两等:一是“偏至之材”,此乃于一方面有专长者,如今称科学家、艺术家等。在刘邵说来应都属此偏至之一类。第二是“兼材”,即其材不偏于一方面,而能有兼长者,依近代人观念,其人果是一文学家,若定要同时兼长科学,岂不甚难?然此等本属西方人侧重职业与知识的分法,中国人则不如此看人。人品不以知识、职业作分别。今天的我们,都已接受了西方人说法,多将人分属于某项知识、某项职业之下,乃对刘邵所提兼材一项,骤难了解。

我们试再就此讲下:刘邵在《人物志》中将人分成十二“流”,中国人所谓流品,亦即是品类之义。此十二流乃依其人之性格言。人之“才”皆自其“性”来。如有人喜讲法律;有人喜臧否人物;有人善文辞。此皆所谓才性不同。刘邵所分十二类中之第一类,称为“清节家”。他说如吴季札,齐晏婴等是。因此类人禀此性,便宜做此类事,即其才之专长在此也。其第二类称“法家”。此非指先秦诸子中之法家学派言。法家学派指的是一套思想;而刘邵所指则是某一类人之性格。如管仲、商鞅等,此一类人,性喜讲法律制度,因此其才亦于此方面见长。第三类称为“术家”。如范蠡、张良等是。因于人性不同,而其所表现之才能亦不同。如:管仲、商鞅,他们每能建立一套制度或法律,然遇需要权术应变处,即见他们之才短。

前三类皆是所谓“偏至之材”。但亦有其人不止在某一类事上有用,而其才可多方面使用者。此所谓“兼材,”即其才不限于某一方面、某一类事。刘邵言:如此之人,即具兼材之人,乃可谓之“德”。依照刘邵如此说来,“德”自在“才”之上。但其所用德字之涵义,显与指仁、义、礼、智为德者有辨。刘邵又谓:若其人又能“兼德”,此种人则可谓之“圣人”。故刘邵心中之圣人,应是一全才之人,至少应是一多才之人。刘邵主张在偏至之才之上,更应注重兼材,此种人始是有德;如曹操不可托以幼主;而诸葛孔明则可以幼主相托。此因孔明兼有清节之才;而曹操不能兼。若照我们普通说法:只说曹操无道德;依刘邵讲法,即论其人有无此类之材,或说是否具有此一方面之性格。此乃刘邵思想之独特处。

刘邵又谓:若“兼德而至”,谓之“中庸”。此处所谓之中庸,亦不同于儒家所谓之中庸。刘邵之所谓中庸者,实是兼备众才,使人不能以一才目之,甚至不能以兼才目之。因此刘邵将人物分为三类,即:“圣人”、“德行”与“偏材”。中庸则是圣人。复下有“依似”,此乃勉强学之于人,而并非出自其人之本性者。此下又有“间杂”与“无恒”。如其人今日如此,明日又不如此,便是间杂、无恒。“依似”与“无恒”,皆不从其人之本性来,只从外面强学,故有此弊。盖因东汉重名教,人渐向外效慕,刘氏特加矫正。然刘邵仍将“德行”置于才智之上。他的意见:德行应由内发,而仍必兼有才智。谓基本原乃出于人之天性,因此主张要“观人察质”。他意谓:要观察一个人,必注重观察其性格。此处察质之“质”字,其涵义独不止是“性质”义,且兼有“体质”义。直至今日论人,犹不相骨、相面之说,此即观人之体质也。其人或厚重、或轻薄、或谨慎、或粗疏,皆从其人之体质与性质来。此种意见,实亦流传迄今,仍为一般人所信奉。

但“观人察质”更有一重要处。刘邵说:看人“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此两语实有深意。若论圣人,本即是一聪明人,目能视,耳能听,所视所听又能深入玄微,这便是其人之聪明。又如同读一书,各人所得不同,此即其人之聪明不同。圣人便是聪明之尤者。但在看一人之聪明之外,更应察其性格之能平淡与否。此语中极涵深义。从前儒家多讲仁、义、礼、智、信,把美德渐讲成了名色;至刘邵时便不再讲此,转移重点,来讲人之性格与其用处。人之性格与其用处之最高者,刘邵谓是“平淡”一格。此如一杯淡水,惟其是淡,始可随宜使其变化,或为咸、或为甜。人之成才而不能变,即成一偏至之材,其用即有限。故注意人才而求其有大用,则务先自其天性平淡处去察看。

所谓“平淡”,应可有两种讲法:一指其人之内心讲,即其人之所好、所愿望。如人都喜欢在某一方面有所表现,此人即是不平淡。以其不平淡,因而亦只能依其所好、所想望而成一偏至之材。又如人好走偏锋,急功近利,爱出风头,此等皆是不平淡。必大圣如孔子,始是一真平淡者。惟其平淡,故可大受,而当大任。如孔子之“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及其“无可、无不可”。此即孔子之平淡也。刘邵说:“中庸之德,其质无名。”此即或人批评孔子所谓博学而无所成名也。亦可说平淡即是不好名,不求人知。刘邵此番理论,正是针对东汉人风气,亦可谓其乃来自道家。如老子说:“名可名,非常名。”人若成为一个“名色”,其人亦即只可有一种用,不能再作他用。此即违背刘邵所谓之中庸之德矣。故刘邵意乃谓:“人之至者,须能变化无方,以达为节。”此所谓达,即是达成我们之所希望与其到达之目标之谓。我们之目标与希望,惟有其人性格到一平淡境界时,始可达到。盖平淡之人,始能不拘一格,因应变化,故能达成其任务也。刘邵所用“平淡”二字,明是老庄思想;但其用“中庸”二字,则自儒家来。刘邵将此儒、道二家思想配合而自创一新说,此在汉儒中甚少见。

以上讲的是圣人,此乃承传统观念来。在三国时,一般人又多喜欢讲“英雄”,因乱世需英雄也。如曹操尝语刘备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即时人尚英雄之证。据刘邵《人物志》意见:英,乃指其人之聪明;雄,乃指其人之胆力。如张良柔弱似妇人女子,乃英而不雄;韩信则是雄而不英。然英才之人不能使用雄才;雄才之人亦不能使用英才。必求其人聪明胆力相兼,方可谓之英雄。若不得已而必须分别论之,则英才较雄才为高。然必兼英与雄,始可用天下英雄之才,而得建成大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