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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小说艺术的“民间”传统

“民间”话题已经成为当代小说理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回到民间,也已成为小说变革的重要标志与成就,围绕这一话题已经有很多精彩见地与论述。虽然说民间本是小说艺术的本然处境,是小说之“家”,但它在当代艺术的整体格局中却能够成为一个问题,一种包含了“进步”与“变革”的趋向。在现今的语境里谈论它,仍然具有其“本体”与“隐喻”的双重意义,亦即说,它不但意味着对小说基本性质的把握,还意味着对曾经被异化、扭曲和利用的历史以及现今依然存在的某些非艺术的外力作用的矫正、逃避与反拨。

关于当代小说的民间性、民间走向、潜在的民间因素,许多学者特别是沪上的批评家,已经有了许多很好的论述。但我以为关于这一概念的历史传统,其在当代的流变,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不同美学形态的表现,仍有值得梳理、区分与探讨之处,本章即试图对以上几个问题作一些粗略的探究。

作为文学或美学概念,“民间”一词大约始出自明代小说家冯梦龙的《序山歌》。在此篇短文中,他即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同主流文学、文人写作相分野的“民间”说:

书契以来,代有歌谣,太史所陈,并称风雅(按:风,民间歌谣也;雅,庙堂之辞也),尚矣。自楚骚唐律,争妍竞畅,而民间性情之响,遂不得列于诗坛,于是别之曰山歌……唯诗坛不列,荐绅学士不道,而歌之权愈轻,歌者之心亦愈浅。

在这里,“民间”作为一个文化空间、文学场域、一种艺术风尚、美学风范与格调的概念,已经十分清晰。它是文学最早的范本,是一切文人写作的源头。但随着文人文学与主流文学的发育,这个源头反而受到了漠视,渐渐被遗忘和排挤在“正统”与“庙堂”文学之外,乃变成了“山野之歌”。然而这些“民间性情之响”的山歌,却有着“荐绅学士”的文学所没有的可贵之处——它们的歌者都是“歌之权”很轻的山野之人,因为与权力的写作相去甚远,其写作的心理和写作的内容就看上去“愈浅”,然而,浅则浅矣,“情真而不可废也”,因为“但有假诗文,无假山歌”。冯梦龙推崇这种“不屑假”的文学,便搜集整理了大量的民间歌谣与白话小说,因此世上方有对开创中国小说传统具有重要意义的《三言》。《三言》无论是文化立场还是其美学趣味都是“民间”的,也正是因为其民间性与“非官方”、“非主流”的性质,它们才特别受到市民阶层的欢迎。

尽管“民间”一词的出现是晚至明代,但小说从它的诞生时起,就注定了它的“边缘”性民间基质。“小说”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庄子笔下时,就表达了说话人对它的轻蔑:“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小说”在这里显然是指小人物的道理,是离真正的“大道”哲思远矣的世俗言谈。东汉史家班固在其《汉书·艺文志》中列出了“小说”一类文体,并专就“小说家”的概念作了阐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下层官员——引者)。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他还引用孔子的话加以补充说明:“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下层的官吏所记载整理的那些“闾里小知”、“街谈巷语,道听途说”就成了“小说”。“小说”多陷于奇谈怪论、荒诞不经之事,所以“君子弗为”。“小说家”只是一些小人物,因为需要基本的文化水平,所以才由“稗官”来充当。

明代是中国小说走向成熟的时期,不只《三言》、《二拍》等整理自民间的话本与拟话本小说,而且在同样基础上还诞生了成熟的长篇小说,诞生了所谓的“四大奇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金瓶梅》,与四大奇书相对应,历史、游侠、世情、神魔,中国小说的几大传统都已因之发育成熟。这些长篇小说虽属文人创作,但无疑是在融入了大量来自民间的文化与艺术因素的基础之上诞生的,体现了浓厚的民间精神与审美价值取向。

总体上看,传统小说的民间基质大致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江湖”空间或市井的生活场景。与诗歌和“文章”一直以主流道德与崇高理念为书写对象不同,小说多描写的是“绿林盗匪”的传奇和“引车买浆者流”的生活景观。啸聚山林、寄身水泊、“飘蓬江海漫嗟吁”的《水浒》英雄当然是托身民间的,它最完整地勾画了一幅江湖民间社会及其特殊的“江湖意识形态”图画;《金瓶梅》写的完全是市民生活的场景,它可以说是在《水浒传》故事的主干上旁逸斜出的分支,在市民趣味的支配下又被“演义”和“演绎”而成的,这充分反映了一般受众对世俗生活内容的兴趣。应该说“市井”和“江湖”正是在这两部小说中,成为了两个典范的文化和美学概念,也成了最重要的民间文化范畴,它们都是相对于“庙堂”社会的民间世界的典范符码。事实上,如果说《金瓶梅》这部小说是有重要意义的话,那它的意义远不在于它对明代末叶社会生活的所谓反映与批判,而在于它对市民生活情趣的生动细腻的表现,并由此标立了一种与主流教化式的写作完全不同的、市民式的写作立场与叙事方式。

二是道德的民间化,或反正统道德,这是传统小说另一个重要的民间基质。“庙堂”的基本道德尺度是“忠”,而“江湖”的基本道德尺度则是“义”;“义”是民间的,“忠”则是主流的;“忠”表达的是“垂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的统治者道德,而“义”表达的则是“平行”的平等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民间道德。《水浒传》之所以受人喜爱,主要是由于读者在阅读中,从民间的非正统道德那里获得了一次极大的精神解放。作者巧妙地利用了“民间意识形态”的力量,以“义”的名义,赋予了这些绿林好汉的杀人越货、“抡着两把板斧只管砍过去”的性格与行为以特殊的“合法性”,因为他们是讲义气的,所以杀人就有了特殊的理由,就成了英雄之举。普通人从这里找到了一种对抗于以“贪官污吏”为代表的强权与暴政的力量,所以就不仅合法,还合情理。在《三国演义》这部历史观念相对“主流”一些的小说里,作者也有效地使用了民间道德对“扬刘抑曹”的正统道德进行补充和消解,比如开篇第一回“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前者讲的是民间的“义”,后者强调的是庙堂的“忠”,两者均衡,不偏不倚。另一方面,开篇“西江月”词中“是非成败转头空”的慨叹,也使另一种“人本”的民间历史观得以确立。“秋月春风”,“江渚渔樵”,不以成败论英雄,唯剩人生感喟,岁月沧桑,这是一种典范的“中立”式的“中性”的民间历史意识。同时作者还刻意强化了“刘关张三结义”的江湖性质,淡化君臣主仆的关系,突出手足兄弟的义气,这显然是为了强化其民间道德与美学倾向,以照顾一般受众的阅读趣味。

民间道德的内涵是很复杂多样的,这在话本白话小说中有丰富的表现。正像有人所概括的,“《沈小霞相会出师表》,描写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忠奸斗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歌颂了不肯屈辱而生的宁折勿弯精神。《灌园叟晚逢仙女》写的是善良和贪婪之间的对立。《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谴责了富贵忘旧的丑恶灵魂……”所谓忠奸对立、善恶报应、富贵忘旧、见利忘义、富贵无常、祸福轮回等等,都是民间最常见和最典范的道德评判模式。而大量的古典小说所依托的教化思想、其道德合法性的获得都是源于这些基本模式。

三是故事性与传奇性因素,即遵循市场化消费规律的“好看”原则。这是小说兴盛于明代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一个根本性原因。明代是中国城市社会得到较快发育的一个时代,城市市民阶层的出现,对文化消费有了特殊的需求,小说则应运而成为最重要的消费品之一。应消费需求,明代出现了专业的刻印出版商,成为介乎于创作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他们按照市场的要求来组织稿源,自然会强调小说的刺激性、消闲性、故事性和猎奇性,同时为了获得道德上的合法性,也辅以教化和讽喻的意义,四大奇书无不是此两种需要的结合。这样,中国传统小说的基本美学面貌就因此而奠定了。

另一方面,传奇性也有一个久远的传统,因为中国小说的早期原型正是魏晋时期倡兴的“志怪”文体——曾为孔子所不齿的“怪力乱神”一类的奇想幻闻,“怪”与“奇”一直是小说最重要的文体特征。从魏晋到唐,虽然小说的要素逐渐具备,描写内容开始由神鬼转向人,但“志怪”、“传奇”的特性却依旧明显;再到宋元话本,“说话”形式对小说内容的根本要求也是故事情节的吸引力;这种特征一直持续到明代的拟话本,所谓“警世”、“奇观”、“拍案惊奇”都是这种特征的表现;直到清代文言笔记体小说(如《聊斋》)的复兴,如蒲松龄者,所推崇的仍是“干宝之才”、“幽冥之录”,“披萝带荔”之“牛鬼蛇神”。“奇”,由消费需要变成了小说美学观念的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奇,便满足了受众观赏性、娱乐性、消闲性和刺激性的需要,也满足了出版商好看好卖好传播有好效益的需求。正像清人袁于令称赞《西游记》时所说的“闲居之士,不可一日无此书”。以消闲为第一目的,同时又不致“为风俗人心之害”(清·闲斋老人:《儒林外史序》),可以说是传统小说整体的艺术宗旨,这样的宗旨无疑是民间性的。

上述,对传统小说的民间特性作了一个简单的概说,当然不是说传统小说中没有统治者意识形态的东西在,但总体上,它们之所以还有活力,还有着可贵的自由的思想源泉与艺术魅力,首先得益于其诸多的民间特性。

将小说提升至社会文化的“中心”位置者,始于近代的康梁等启蒙思想者。他们借鉴西方近代文化与文学发展之路径,重视大众文化媒体在传播新思想、推动社会文化变革方面的作用,而小说就是这样的大众媒体之一,康有为认为,“仅识字之人,有不读经,无有不读小说者”。另一个同时期的小说家邱炜爰亦说:“天下最足移易人心者,其惟传奇小说乎?”所以要传播新思想,必须利用小说有力的传媒作用,因为它在所有的艺术形式之中同大众的距离最近,而且还“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的作用,所以“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不过,即使是在维新派的主张发生了强大影响力的年代,也仍然有人出来坚持小说的民间艺术性质,如王国维、徐念慈等,徐说,“小说者,文学中之以娱乐的,促社会之发展,深性情之刺戟者也”,但“所谓风俗改良,国民进化,咸推小说是赖,又不免誉之失当”。他仍然把“娱乐”放在第一位,把“性情刺激”亦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新文学与白话小说的奠基人的鲁迅,虽然特别强调小说改良人生的启蒙作用,但他在小说史的研究中却非常敏锐地注意到传统小说固有的民间特性,以至于“民间”一词,在他的《中国小说史略》中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

不过,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重新梳理传统小说中的民间文化与审美基质,并非要否定新文学小说中的改良社会人生的作用,只是旨在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当代小说的民间价值倾向是有其历史依据与精神传统的;第二,过分强调小说的社会主流文化作用,将之变成意识形态的工具,是从晚清维新派的主张演变而来的,它虽曾起过许多有益的作用,但却最终中断了古典小说亲和于民间文化精神的传统,致使当代小说走向了畸形和贫困,最终再度引起了人们的警觉、反省和改造。这是一个总体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