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构(1107—1187)即宋高宗。南宋皇帝。公元1127—1162年在位。赵佶(宋徽宗)第九子。1127年,金兵破汴京(今河南开封),尽掳宋皇室而去;他即位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南)。后逃至临安(今浙江杭州)建都。与金乞和,采取投降政策,遂成偏安一角格局。1162年退位,称太上皇。
秦桧(1096—1158)南宋大臣。江宁人(今江苏南京),字会之。政和进士、状元。为金俘充作内奸放回。1131年拜相,翌年,罢相。1138年复拜相,前后独相十七年,附赵构力主和议,排斥、杀害抗战将相。死后谥忠献,后改谥谬丑。
南宋的开朝皇帝赵构(宋高宗)和秦桧,是中国历史上的两个罪人。他们力主投降,破坏国家统一。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对这两个人的所作所为,作了入木三分的评述和批判。
1957年6月,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说: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幕后是宋高宗。秦桧不过是执行皇帝的旨意。高宗不想打,要先“安内”,不能不投降敌人。文徵明有首词,可以一读。毛泽东所说的文徵明词,就是《满江红·题宋思陵与岳武穆手敕墨本》: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岂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又堪悲,风波狱。
岂不念,封疆蹙?岂不惜,徽钦辱?念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体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毛泽东颇认同文徵明此词,秦桧可恨,但更为可憎的是赵构(宋高宗)。这首词从见宋高宗手赐岳飞敕刻石字迹,直接鞭挞了赵构。毛泽东接着又说,文徽明这首同,一似丘溶的《沁园春》所说:“何须把长城自坏,柱石潜摧。”这一点连赵构自己也承认了的,他说:“讲和之策,断自朕志,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后来的史家为‘圣君讳耳’,并非文徵明(在诗中)独排众议。
1975年5月,他又谈到了赵构和秦桧。据芦荻回忆:毛泽东曾就“二十四史”大半是假的举了很多例证,其中一个是赵构、秦桧主和投降的故事。他说:封建社会有一条“为尊者讳”的伦理道德标准,皇帝或父亲的恶行,或是隐而不书,或是把责任推给臣下和他人。譬如宋高宗和秦桧主和投降,实际上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起决定作用的是幕后的宋高宗赵构,这在《宋史·奸臣传》的《秦桧传》里,是多少有所反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