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首先在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发现的仰韶文化,揭开了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的第一页,为研究中国原始社会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和近代考古学便由此开端。
仰韶文化从发现至今,已经历了80年的时间。在这段时期内,考古工作者通过不懈地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是半坡、姜寨、庙底沟、渐川下工岗等一批重要遗址的破土而出,再现氏族社会的组织与生活场景和聚落形态,为我们展示了以往未知的,也是全新的中国史前史的壮丽画面。考古研究已证明,仰韶文化是新石器时代晚期处于黄河流域的一种十分强大的文化,上下数千年,纵横几千里,在世界范围来说,也是首届一指的。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通过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我们可以想象到中华民族在少年时代的概况,史书记载的“传说时代”的炎帝、黄帝、颛顼、帝喾等大的部族,他们的经济生活和科学文化,都可以从仰韶文化中找到踪影。仰韶文化的发现,对重建中国上古史,恢复传说时代的社会面貌,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仰韶村遗址的发现
仰韶村遗址位于渑池县城北7.5千米处。1920年冬,原中国地质调查所瑞典人安特生,派其助手刘长山到渑池、新安一带采集化石标本,刘长山无意中发现了这个遗址,并采集了一些石器标本带回地质调查所。安特生看到了这些东西,立刻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并认定那里一定有一个新石器时代的遗址。1921年春,安特生亲自到渑池调查,并于同年秋天进行了发掘。在17个发掘地点中,出土了许多彩陶片和磨制的石器等。因为这类文化最初在仰韶村发现,按考古学上的惯例,就定名为“仰韶文化”。安特生也在考古发掘的基础上,提出仰韶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前身,是中华远古文化。并在1923年以《中华远古之文化》为名,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中国考古学专著。
1951年夏,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夏鼐等对仰韶村遗址做了第二次发掘,发现了仰韶文化的红、黑彩或红彩的陶碗、陶小口尖底瓶和灰褐色陶鼎,并发掘了一个袋形窖穴,出土有仰韶和龙山两种文化的陶片,说明了仰韶村遗址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化遗迹,而是从早到晚连续发展的。
1980年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对仰韶村遗址进行了第三次发掘,又发现了4座房基,41个窖穴,出土陶、石、骨、蚌器600多件。
通过先后几次的考古发掘,基本搞清了仰韶村遗址的文化内涵,理出仰韶和龙山两个考古学文化、四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层叠压关系。从文化面貌上分析,第一期文化属于仰韶文化的庙底沟类型,即豫西、晋南和关中东部地区的中期遗存;第二期文化属于豫西、晋南和关中东部地区的晚期遗存;第三期属于河南龙山文化的庙底沟类型;第四期为豫西、晋南和关中东部地区的龙山文化晚期遗存。其中,仰韶文化的特点是石器以磨制为主,打制石器占一定的比例;陶器以红陶为主,为手制,灰陶较小;纹饰有线纹、绳纹、弦纹、附加堆纹、划纹以及彩陶等;彩陶是仰韶文化的一大特色,以黑彩为主,也有少量红彩或白衣兼施黑红两色彩绘的。图案以几何纹居多。龙山文化的陶器则采用轮制,以灰陶为主,黑陶次之。
仰韶村遗址的时代距今3000~5000年,它是我国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第一个发掘地点,对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仰韶文化发掘之前,有些外国的学者、传教士等曾经宣扬所谓的“中国文化西来说”,认为中国没有自己的史前文化,后来的中国文化乃至人种都是从西方传播过来的。仰韶村遗址的发掘,无可辩驳地证明了中国不但有石器时代的遗存,而且还是相当发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