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洛阳民俗文化研究论文集
2668300000017

第17章 洛阳民问禁忌习俗摭谈(4)

洛阳地区民间风俗最重添人进口。生子养女是一件大喜事,俗中有许多庆贺的礼节。据旧志云:“初生男女,三日报喜。抬礼盒,用米、面、鸡、酒之类。男用雄鸡,女用雌鸡。母家但受酒,余物各添少许。鸡之雄者,配以雌,雌者配以雄。仍令抬回。亦有牵羊者,须添配一羊。否则,折羊钱。越五日,母家备礼叩喜,男家择吉请酒,谓之‘吃面’。母家赠小儿以首饰、衣物之类,厚薄不等。亲友亦以鸡酒致贺。弥月后,母家来接女,谓之‘叫住满月’。”这一记载,基本上反映出了洛阳一带在庆贺新生婴儿之喜中的习俗和禁忌。

(六)起名、认干亲忌

洛阳民间婴儿一生下,或者未生之前,长辈们便要给婴儿起一个名字。汉族一般是沿用父姓,下添两字,或一字,成为婴儿的姓名。旧时,子女多,还有以伯仲顺序或字辈形式固定下一字的,实际婴儿也就是再起一个字,连缀成名了。这是大号。大号的起名是很慎重的,往往要请有学问的人来仔细推敲,反复研究,才能定下婴儿的名字。由于过去迷信五行克妨的思想严重,有些地方在与婴儿起名时要先请算卦先生算命,命中缺少什么的,便设法在姓名中补上。比如,命中缺水,则起名时要有“氵”旁;命中缺火,则起名时要加“火”字等等。实属一种禁忌迷信,包括心理上对这种禁忌迷信的适应办法。洛阳民间还有一种“碰姓”(或称“闯姓”)的习俗。婴儿出生后头天早上,婴儿的父亲要出门碰姓。碰上第一个人,不管是男女老幼,跪下就磕头,然后说明家中生孩子,让对方起名。农村过去早起的,大都是拾粪老头,有的毫无思想准备,碍于习俗,不能推却,只好信口胡诌一个,于是“粪筐”、“箩头”、“狗妞”、“猪娃”的,就出来了好多。不过,这一般都是小名儿,小时叫叫也没什么要紧的。有人还说,这样的名字反而不生事、安稳。

有些地方,给婴儿起过名的还要被认成干亲。干亲最喜姓“刘”的和姓“程”的,因其与“留”、“成”等吉祥的字眼儿声音相谐;最忌讳的是碰上姓“王”的和姓“史”的,因“王”、“史”与“亡”、“死”等凶厄的字眼儿相谐,恐不吉利,会使婴儿夭折。但若真的碰上了,也不能不算,不能再去另碰一次。最多暗地里祷告、禳解一番也就算了。可见“碰姓”习俗中也含有“碰运”的占卜性质。这也是和“碰姓”、“认干亲”相类似的一种习俗,其中有些是直接把孩子托付给某一神灵护卫了。

(七)幼儿期禁忌

1.幼儿教育禁忌

幼儿是必须加强管教的,禁忌纵容娇惯。洛阳民间谁家的孩子有出息,都认为是与家教有关,称赞其父母“教子有方”。旧时蒙学读本《三字经》中云:“子不教,父之过”。洛阳民间俗语云:“娇看无义郎”,“娇是害,严是向”,又有“惯儿不孝,惯狗上灶”,“国败出妖,家败出娇”的说法,都是禁忌养儿不管教的。

2.体罚忌讳

洛阳民间旧时有主张体罚的俗见,所谓“棍头出孝子,娇养是逆儿”。但体罚也有所忌讳。一般说来,打孩子只打屁股,不打上身,更忌讳打头、打脸,否则会“打傻了”,或者打得脸皮厚了,更不好管教。打孩子的器具忌用尺子。俗以为尺子是量长短的,恐怕用尺子会妨碍其长个子。

民间禁忌在过年期间打孩子,尤其是正月初一日,更忌讳。俗以为正月初一为一年之始,这一天里打孩子,就预示着一年内要经常打孩子,孩子则要挨一年打。这是极不吉利的事,所以过年时孩子即便做错了事,大人们也都尽量克制自己,不打骂孩子,好让孩子痛痛快快地过个新年。另外,平时吃饭时也禁忌打孩子,所谓于家事、年景不吉利。

3.上学的年龄也有宜忌

俗以为男孩入塾,多以单数为吉,常在五岁、七岁时入学。俗称“男忌双,女忌单”,又有“男阳忌双,女阴忌单”的说法。禁忌的理由大都不再是担心其夭折、死亡了,而是基于一个生命业已存在的基础上所做的进一步的保障。比如如何使孩子长得更结实健壮、智力超群、有出息、有作为等等。等孩子长大成人之时,其禁忌事项也就与成年人相同了。

洛阳民间的生养禁忌包括了从怀孕到分娩,从婴儿到幼儿几个阶段。它是洛阳地区人们自身繁衍生息的民间信仰和民间经验的概括与总结,虽然其中有浓重的迷信色彩和愚昧落后的思维形式、思想观念,但确是洛阳地区民间笃信过或仍然笃信着,遵循过或仍然遵循着的东西,在这其中还是有一部分禁忌事项带有真正的“经验“的性质和科学性。

五、丧葬禁忌

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死亡对于每个人来说是最可怕的凶祸灾难,人们受“灵魂不灭”和“生命轮回”思想的影响,因而认为死者能够危害或保护活在世间的人们。丧葬礼仪是民间礼仪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倍受重视。旧时,在洛阳民间,关于丧葬礼仪中也有不少的禁忌。

1.对死亡征兆的禁忌

在洛阳民间,出于对死亡的恐惧,老年人一般忌讳有人提到属于死亡征兆的东西。由于民间认为印堂发暗、脸色变黑是死亡的先兆,因此,在洛阳地区民间很忌讳别人说自己“脸黑”,认为脸黑很不吉利。老年人尤其忌讳脸色突然发黑。另外,在言语中也忌讳“死”、“丧”等字眼,如果无意间说出者,一般都要作喷嚏状或连唾几口唾液来破解。另外,老年人很忌讳抱小孩时小孩显得害怕、神色慌张而被拒绝。另外,洛阳民间还视某些动物的异态和活动为死亡的征兆,加以忌讳,同时还采取禳除之法。如“母鸡打鸣”被视为凶兆,民间有“公鸡不啼母鸡啼,主人不死待何时”的俗语,另有“牝鸡司晨家必败”,因而民间以为母鸡报晓是凶祸死亡临门的征兆,因而必须将啼叫的母鸡立即杀掉。另外,猫头鹰在民间被视为一种凶鸟,并认为猫头鹰笑是人、畜病或死的凶兆,民间有“不怕猫头鹰叫,就怕猫头鹰笑”的说法,因此,人们只要听到猫头鹰的叫声都会把它赶走,以避凶就吉。

2.对死亡及死亡地点和时辰凶祸的禳除

洛阳民间死后有所谓的出殃避殃避煞接煞等等说法。民间认为殃煞(死者的灵魂)按照一定时日离开家或返家。殃煞被视为灾祸,殃出时碰着人人死,撞上树树枯。因此,在出殃时多有禁避。因此在出殃时,丧家要将家中一切门扇大开,合家老幼鸡犬畜禽离开宅院,大门外还要悬挂载明某日、时出殃的标志,以防他人误入而沾上凶煞之气。洛阳民间汉族旧时禁忌人死在原来自己睡卧的床上。因此,人快死时,有把他抬到外间的草铺上的习俗。死者的铺盖、衣服要全部烧掉,害怕沾染煞气而带来灾祸。

3.寿数禁忌

在洛阳民间不仅人的名字要避讳,就连人的岁数也在避讳之列。洛阳一带最普遍的岁数忌讳是四十五、七十三、八十四、一百岁等等。这一禁忌讳言四十五岁的由来是与包公陈州放粮有关。俗传包公陈州放粮这年是四十五岁,中途遇盗,乔装王八(妓行鳖腿一类的角色),逃出险地,幸免遇难;从此传说中可以看出,忌言四十五岁,实际上是与凶祸不吉之事相关的。洛阳一带至今仍有此俗流行。而岁数忌言七十三、八十四,据说与孔孟二圣的终年有关。传说孔子是七十三岁死的,孟子是八十四岁死的。因此人们以为这两个岁数是人生的一大关口,连圣人都难以逃避的,一般人更不用提,所以都很忌讳。俗语中有“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眼窝刺”,“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等等一些说法。这应源于古代人对孔孟圣人的至高无上的崇拜心理。洛阳民间老人逢此寿数,一般要少说一岁,说成是“七十二”或“八十三”。

岁数又忌称言“百岁”。百岁常常用来指人寿之极限,如“百年和好”、“百年之后”等等都是暗指寿限之极的,所以若要问到某个人的岁数时,是忌讳说百岁的。真正是一百岁整,也要只说是九十九岁。否则,不吉。

4.成殓禁忌

洛阳民间给死人穿寿衣时,死者的寿衣要单数,忌讳双数,惟恐凶祸再次降临。做寿衣忌讳用缎子,因缎子的“缎”字与“断”谐音,因此民间害怕会断子绝孙而断了香火。

成殓死人的棺材以松柏木为贵,忌用柳木,因柳树不结籽,害怕用柳木做棺材会导致无子无孙。

入时还忌讳有与死者生肖相克相冲者在场。俗信如果这样会导致死者的灵魂附着在生者身上而致生者死亡。另外,一般外人禁忌靠近棺材,尤其是盖棺时,更是忌讳外人靠近,恐伤及他人。入殓时,要把“噙口钱”(俗信为防止死者转生时变为哑巴而在死者口中放一枚铜钱称为“噙口钱”)取出,否则,认为死者会把家财带走。入殓前,死者双脚要用麻纰栓住,入殓时要把死者的脚放开。前者是为了防止死者游魂乱跑而闯入阳宅危害活人,后者是害怕死者到阴间后不能走路而成为跛子。

5.入殓后,忌讳雨打棺材

洛阳民间俗信雨水打棺材会使后代子孙遭受贫寒。民间有谚云:“雨打棺材盖,子孙没有被褥盖”。入殓前后,尸体或棺材停在堂中,最忌讳猫接近尸体和棺柩。俗信猫有灵性,接触后会导致炸尸,尸体会跳起来,死死抱住活人或其他东西不放。

6.殡葬时日的禁忌

洛阳民间有一首“重丧日谣”:“正七逢,二八乙辛当,五十一丁癸,四十丙壬防,三九六腊月,戊己是重丧”。意思是说正月、七月庚、甲日,二月、八月乙、辛日,五月、十一月丁癸日,四月、十月丙壬日,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戊、己日为重丧日。重丧日有丧事时,忌讳哭。另外还忌双日,害怕再接着死人。

7.出殡禁忌

洛阳民间出殡时禁忌说笑唱歌。

《礼记·曲礼上》云:“临丧不笑”,“望柩不歌”。洛阳民间亦有此忌。邻家或自己家有人亡故,禁忌说笑、唱歌。

8.送葬时禁忌

洛阳民间有俗一是忌回头看,二是忌从原路回来。

9.居丧、祭扫禁忌

洛阳民间把丧事视为凶事,所以丧眷常被视为带有凶兆,有晦气洛阳民间有“家中带孝,三年不顺”的说法。因此,居丧期间就有许多禁忌。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凶事求吉。

在洛阳民间,旧时流行有丧事时禁忌理发、剃须的习俗。家中有人死亡,男性一旦得知凶信,便在一个月或百日内不得理发、刮脸。其中的信仰,可能是因为发须受之于父母,所以不在先辈亡故时抛弃之,以示孝敬之心,以表哀痛和思念之情;也有一种说法,是追忆故人悲伤感怀,不思整理容颜,以表明孝心的。这是儒家思想的流传和影响。

孝服禁忌。洛阳民间孝服的穿戴规定十分严格。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孙子、孙媳可以全身穿孝衣,头勒孝布七天;而侄儿、侄媳、侄女等只穿孝裤,头顶五尺孝布。孝帽也分大、中、小三种,分别按照关系远近戴用;重孙、重外甥孝帽上的两角处要戴红缨,俗语称为“隔辈”,此举是为了防止亡灵的阴魂损伤冲害幼辈子孙。

(1)行为禁忌

洛阳民间丧眷在殡葬或守孝期间社会交往有不少禁忌。因为家有丧事,服孝在身,是不幸之兆,运低三分,与别人交往,恐怕会给别人带来晦气和不幸。洛阳民间报丧时,是不能让报丧人进入自家门里。恐给该家中带来凶祸之事。因此,服孝期间禁止参加一切娱乐活动,禁忌与别人打骂吵架,不能到别家去串门,尤其是禁忌到病人家中去串门。如果丧眷不自觉执行,外人还要进行干预,强制其执行。

(2)祭扫禁忌

一般孕妇是不能参加丧礼,也不能去祭扫坟墓。恐死者的亡灵会“扑”着胎儿而造成孕妇难产。祭扫时一般要烧纸钱,但忌讳用棍棒挑动纸钱,恐将纸钱挑碎,亡灵在阴间不好使用。另外,还有所谓的“犯七”之说。如果逢七祭之日,正好赶上农历初七、十七、二十七等明七或者赶上十四、二十一、二十八等暗七的日子,是不吉利的。逢这些日子祭扫坟墓,必须在祭扫时往坟上插小白旗,以驱赶邪恶,避开忌讳。洛阳民间在葬坟以后的第二天就上坟祭扫一次,称为“复二”。这一天孝子上坟祭扫后要从其它小道上返回家中,禁忌走来时的路,俗称“迷路”。据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死者亡灵跟着孝子一同返回家中吓人或作祟,造成生人的不幸和灾难。

拙文对洛阳地区的民间的一些习俗禁忌谈一些粗浅的认识,综观上述民间禁忌,我们不难发现虽然其中有一些具有迷信性质,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科学依据。但是这些禁忌习俗大多都包含有某种积极的要求和“避凶趋吉”、“祈福避灾”的美好愿望,是旧时洛阳地区民间生活习俗和禁忌心理的真实反映。另外,从客观效果上讲,有些禁忌也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的作用,如一些有关婚姻禁忌、孕妇禁忌和教育禁忌具有某种优生优育、保持卫生和督促孩子健康向上的积极作用。

民间禁忌中的迷信习俗部分的消亡,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它必然随着人们社会生活水平的进步和科学知识的不断提高而渐趋消亡,这也是党和政府一直坚持的移风易俗正确导向,这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人类文化发展的必然走向。作者本意绝不在于倡导、发扬这些东西,而完全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再现当时的一些禁忌习俗,使人们能够对当时的生活习俗有一个真实的了解。由于自己学识水平有限,理论素养欠佳,在对这些习俗禁忌的论述中,有些地方可能存在一些疏漏和谬误,对此,真诚希望读者诸君给予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

田国杰,男,1974年出生,河南宜阳人,现为洛阳民俗博物馆文博馆员。

赵罗卷,男,1963年出生,河南伊川人,现为洛阳民俗博物馆文博助理馆员。

朱艳丽,女,1973年出生,河南偃师人,现为洛阳民俗博物馆文博助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