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辉 邢建洛 吴倩
先商文化是指商族建国之前以商族为主体的人群所创造的考古学文化。根据文献记载,商的始祖为契,由契至汤十四世,其主要时段相当于夏王朝时期。
1936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李景聃先生等人在豫东的调查和发掘[1],揭开了先商文化探索的序幕。20世纪50年代,随着郑州二里岗、洛达庙、邯郸涧沟等遗址的发现,邹衡先生、李伯谦先生等人又提出先商文化问题。李伯谦先生首次提出以“下七垣文化”的命名来概括先商文化漳河型和辉卫型[2]引。邹衡先生认为,先商文化最先活动于今天河北省西南部和河南省北部的大片平原上,其中心地点应该就在滹沱河与漳河之间,商族即在这里发展壮大[3]。
商人南下的路线问题即商人灭夏路线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先商文化的演进过程,因此一直是夏商文化研究中的热门话题。关于其路线,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即汤都南亳说,豫东商丘一带是商人立国前的主要居地,商人由此自东向西进入伊洛平原[4];第二种,先商文化来自古黄河西边的冀州之地,沿太行山东麓逐渐南下,其发展顺序为漳河型一辉卫型一南关外型,在郑州地区与夏文化相遇并受到其影响,最后进入伊洛一带,取代了夏文化[5];第三种,漳河型先商文化沿着岳石文化与辉卫先商文化之间的濮阳一杞县通道,南下进入豫东地区,最后西指灭夏[6]。
第一种观点由于缺乏足够的考古证据而被大多数学者所摒弃;第二种观点目前受到了挑战:一是辉卫类型是否可以归入先商文化学术界有极大争议,二是此路线距离夏王朝统治中心太近,这条路对于还很弱小的先商部族恐怕困难重重。第三种观点基本符合客观事实。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杞县鹿台岗遗址的发掘,发现了与先商文化漳河型极为相似的文化遗存,即有学者提出漳河型先商文化可能是经由豫东地区辗转南下的[7]。笔者认为,此路线正解释了郑州南关外期商文化的复杂性。南关外期遗存并非漳河型先商文化的简单延续,它们在转变过程中有一段与其他文化交错、碰撞、吸收、融合的相当曲折、复杂的发展历程。
一、潞王坟一宋窑类遗存
此类文化遗存最早发现于新乡潞王坟遗址。邹衡先生最初将其命名为“先商文化辉卫类型”[8],此后,又被称为先商文化李固一潞王坟类型[9]、辉卫型文化[10]、辉卫文化[11]等。《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中认为,其“西南面和西面分别与二里头文化二里头类型、东下冯类型,北面与下七垣文化漳河类型,东面与岳石文化为邻,在文化面貌上含有大量周邻文化因素;但在整体上它又是同周邻任何一支文化相区别,并具有相对独立特征的考古学文化遗存。”[12]因此,将其命名为“潞王坟一宋窑类遗存。”
已知的潞王坟——宋窑类遗存主要分布在淇河和沁河之间的太行山山前地带。其器物群含有上述多种文化因素,面貌比较复杂。其文化遗物包括石器、骨器、铜器、陶器。
石器以铲、镰、刀为主,其中,铲作长方形或长条形,别柄端近似出肩状,收割工具中镰多于刀。骨器以匕、锥、针、笄、镞为主要器类,匕最常见,均扁平长条形。铜器仅发现一件三角形铜刀。
陶器中夹细砂陶占绝大多数,夹粗砂和泥质者均很少;以灰陶为主,黑陶次之,褐陶最少。纹饰以绳纹为主,弦纹、附加堆纹、压印纹、划纹、楔形点纹等均很少。绳纹从早到晚由细变粗。压印纹大多为涡纹,另有少量为圆形或圆圈形,多施于平口瓮折肩上下,有时也施于有肩深腹盆的肩部。弦纹仅见于豆、壶、簋等少量器物。楔形点纹多见于花边口沿罐和大口尊的肩、腹部分。花边口沿早期就已出现,但至晚期才流行,主要施于罐类,鬲、觑、甑等偶见花边。
器物多有领。器底的形态有多种,以凹圜底数量最多,凹平底次之,平底、圜底器又次之,还有圈足和假圈足。几乎所有的器类均有早期的以圆唇为主变为晚期的以方唇为主。
已发现的器类有深腹罐、鬲、鼎、甗、甑、斝、圆腹罐、深腹盆、浅腹盆、豆、簋、盘、爵、盉、小口瓮、平口瓮、蛋形瓮、敛口瓮、大口尊、花边罐、捏口罐、刻槽盆等。其中,以深腹罐为主,鬲居第二位。
按照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夏商卷》将其陶器分为七组,其中A组包括有领凹圜(或圜底)底的深腹罐、鼓腹鬲、有肩盆形鼎、甑、有领敞腹深腹盆、束领曲腹深腹盆、有肩束领深腹盆及与以上三种相仿的小盆、平口瓮、花边罐、圜底爵、高领圆腹绳纹小口瓮等。该组是潞王坟一宋窑类遗存特有的因素,数量较多,构成该类遗存主要特征。而其他六组分别属于二里头文化因素、下七垣文化漳河类型因素、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的因素、晋中地区因素、岳石文化因素、早商文化因素。
潞王坟一宋窑类遗存虽与二里头文化二里头类型、东下冯类型和下七垣文化漳河类型均有接近或相似之处,但又有所不同,它有自身的特征。因此,笔者比较赞同《夏商卷》中所说“目前尚难以将其归入二里头文化或下七垣文化”[13],而很可能是一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有人推测其为当时韦族为主体的先民所创造的文化遗存[14]。不管是否可信,但此文化遗存的存在,阻断了先商文化取道辉卫地区渡过黄河进入郑州的道路是毋庸置疑的。
二、豫东地区先商文化遗存
1988—1992年间,郑州大学历史系(现历史学院)考古专业会同开封市文物工作队及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分别对开封市鹿台岗遗址进行了发掘和试掘,发现了与漳河型先商文化类似的遗存,其绝对年代大致相当于漳河型文化第三期或略早,具有一定的自身特征,发掘者将其命名为先商文化鹿台岗类型[15]。
其文化遗物包括石器、蚌器、角器、陶器。陶器以夹砂陶为主,泥质陶较少,以灰陶为主,黑陶、红褐陶较少。绳纹是最主要的装饰纹样,大多数绳纹挺直刚劲,纹理清晰,纹道偏细。另外还有旋纹、附加堆纹等,器物多有领,底部很平,与漳河型者颇似。在各类器物中,深腹罐所占比例最大,卷沿,小方唇,腹部瘦高,小平底。鬲的数量仅次于深腹罐,口部与深腹罐风格雷同,腹部稍外鼓,裆部较高,实足根瘦高。这是两种最主要的炊器。深腹盆大多束领。瓮类器物主要有小口瓮、平口瓮和大深腹罐三种,平口瓮为假圈足,上配覆钵式器盖,很有特色。其他器类有甗、甑、大口尊、豆、刻槽盆、尊形器等。
有学者根据鹿台岗类型的各种器物的不同造型与作风,早、晚期数量的变化,将其陶器分为五群。A群器物多于豫北、冀南地区的下七垣文化中见到相若器型;B群器物形态独特,为承袭当地龙山文化的基础上,融合漳河型文化、二里头文化、岳石文化等部分文化因素而形成的有着鲜明自身特点的一群器物;c群器物与卫怀地区辉卫型文化陶器盛行的作风近同;D群器物为吸收二里头文化因素之结果;群器物应是岳石文化势力渗透的产物[16]。
杞县鹿台岗遗址发掘之后,即有学者联系到在濮阳、长垣一带发现的先商文化遗址,提出盘踞于豫北、冀南的先商下七垣文化势力,在二里头文化三期之时,经濮阳、长垣一线,沿夏文化势力较为薄弱的偏远地带扩展抵达豫东地[18]。而此路线又恰是岳石文化的西缘,取道于盟友[19]之地应是畅通无阻的。
鹿台岗遗址发现之后,有学者在其周围地区进行调查,发现此文化遗存分布到商丘西部应是不成问题的[20],目前这一推测得到了新的证实。2002年11月至12月,郑州大学历史学院陈旭教授带领几个研究生为进一步了解商丘地区夏商时期考古学文化的面貌与特征,对其面积较大有调查价值的24处新石器至夏商时期遗址进行了重点复查。调查中发现先商文化遗存5处:民权县李岗、吴岗、牛牧岗、睢县周龙岗、柘城史堌堆遗址,并且在李岗遗址采集到典型的漳河型先商文化遗物。[21]笔者认为,这可以说明漳河型先商文化曾影响此地,与当地文化发生过交流,亦不能排除曾到达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