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粮食,是当时人们所依靠的粮食类作物及产品,即主食,主要有:大米、玉谷(裕谷)、小米、白面、小麦、大麦、豆面、豆面条、杂面条、元豆、黄豆、豌豆、黑豆、绿豆、干粮、红黍黍、白黍黍、黄黍黍,从中可以看出,杂粮类居多。白面及小麦在当时是较为珍贵的,一是当时的小麦亩产量非常低,每亩只产一百斤左右;二是当时漕粮及相关农业税收,以及后来民国时候不问青红皂白没有任何名目的差费,都以小麦或大洋充交,不收杂粮,这些从账本中有关记载得到了反映。敬胜堂的主人在买白面时都是半斤、一斤的购买,从来不是以升或斗为单位购买,而且价格都非常高。当时人们的主食,是以玉谷和小米及红黍黍为主的,这些在账本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值得一提的是,账本中提到的“红黍”和“红黍黍”,前者是“红薯”,后者是“红高粱”,因为在购买“红黍”时,以半斤、一斤计算,应是烤食或者切块放入粥中,而“红黍黍”,如光绪二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所记录的是买“红黍黍一斗五升”显然是作为粮食类的面粮,不然,疙里疙瘩的红薯怎么能用斗升去量,只能用称称。这些名称现今已不使用了。
再者,关于“玉谷”和“裕谷”两者是一种作物,即玉米。这是一种当时人们大量使用的粮食产品,和红薯一样,这两类粮食作物都是从国外引进的,由于这些作物产量高,对水肥的要求也低,抗旱耐瘠,它们在当时维持着许多人们粮食需求,甚至可以毫不过份的说,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
关于账本中提到的“干粮”在账本中多次提到,应是一种便于携带的,水分少,不意变质的能较长时间使用的旅行食品,而且是熟食,类似于今天的面包类食品。这应是敬胜堂主人四乡游走做生意所携带的食品。
大米及小米均是原产于中国的粮食作物,小米的使用历史悠久,在新石器时代已普遍种植,但产量较低,大米在隋唐时已大量从江南通过运河输入到洛阳,这在含嘉仓窖藏中出土的砖刻文字上已有反映。它和谷子一样是中国种植历史悠久的主要粮食作物。根据账本的反映,清代的洛阻人所食用大米并不多,到民国中后期才逐渐增多,这是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可能是交通运输的原因,洛阳自产大米能成规模的毕竟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的事了,主要产地是伊川县的伊河一带。
(2)粮食加工产品类
这类也属于主食类,但都是经过加工后的即食产品,统计有:包子、肉包子、牛肉包子、蒸馍、锅盔、油饼、烙面馍、粽子、元宵。和今天相比较,种类是比较少的。这中间蒸馍是购买最频繁的食品,因为是用白面做的,和购买白面一样,每次买一个、二个蒸馍是主流。想想那么大的一个敬胜堂宗族,这几个馍是不能满足需要的,可能是主要用于店主和其长辈食用,一般人则依然以杂粮主食为主。锅盔是类似于现今烧饼一类的食品,但个头大,现今市场仍有卖,但已经很少看到了,一个锅盔够好几个人分食,也是白面做成,其购买量很少,在当时也算一种奢侈食物了。
(3)肉食蔬菜类
这些都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但购买量都并不大,一般是在春节才购买,主要消费的是猪肉,然后有牛肉和羊肉,后二种数量和购买次数都非常少,然后还有鸡蛋、豚元。其中豚元即猪首,是以“挂”来计算购买的,也是过春节才买的过年食品,平常里不曾有购买的记录。通过以上可以得出结论,纵然是敬胜堂这样一个开办时间悠久的商铺,消费水平还是较低的,更不要说普通的人了,这说明整个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人们生活质量不高。
关于蔬菜类,其品种有红萝卜、茄子、豆角、芹菜、卜(菠)菜、小白菜、白菜、王(黄)瓜、红椿、青菜椒、豆腐、粉条、粉皮、碎粉条、咸菜,基本上是当时所有蔬菜的品种,和今天相比,确实种类少,而且比较单调,但敬胜堂前面也提到是以中医为主营,但也兼营其它业务,包括自产的蔬菜,所以账本中记载的这些品种不能代表当时整个全部,比如非常普遍的南瓜,就没有提及。在自己的地里种几棵产量高,好管理又耐保存的南瓜,是最简单不过的事了。在现今的一些交通不发达的乡村,南瓜仍是一般民众非常重要的蔬菜类,有些秋季收获的南瓜可以保存食用到冬天,而且可以当主食使用。
关于“王瓜”,实际上就是黄瓜,它即可当蔬菜,也可作水果食用,账本中多次记载买几根王瓜,也是以生吃为主的。“红椿”,就是香椿,因颜色发红而得名,此名称今已听不到了。还有“咸菜”,是被购买次数很多的,尤其在冬季,新鲜蔬菜很少,不像现在的科技,能种出许多反季节的蔬菜。
值得一提的是豆腐,这是账本中记载购买次数最多的副食,不但平常吃,节日吃,而且走亲串友也是割几斤豆腐带着,这在现今实在是不能想象的。
(4)调料类及食用油
这方面的品种有酱油、醋、盐、小盐、白矾、花椒、胡椒、茴香、武料、海米、木耳、古月、芝麻、酱、蜜、浆、姜,这些和现今使用的已基本接近和吻合,并无有多的变化,其中:“浆”是用来作浆面条的,这是洛阳的地方特产,可见在清代已普遍使用。“武料”,是一种综合调料,各种佐料碾制加工后调制而成,至今仍有此称谓。“小盐”应是一种劣质盐,从反映出的价格上低于正常的盐。要说明的是,当时洛阳本地不产盐,这些盐是从外地贩运而来,当时运输条件差,所以盐在当时是一种金贵的东西,但人们又缺不了它,敬胜堂店主在记载买盐的数量常常是以重几两,使钱几文来购买,而且是常买,每次数量却很少,价格也很贵,盐在当时和肉类一样,也是奢侈品,当时一般家庭很多是吃不上盐的,只有家中的老人与幼儿才能得到此待遇,像敬胜堂这样能有盐用,有肉吃,冬天有咸菜,应该是属于较好的生活水平了,这也确实是当时的真实社会状况。
当时的食用油种类根据记载只有绵(棉)油、元油和香油三种,棉油即棉籽所榨之油,香油应是花生之类的植物油,元油是动物脂肪提炼出的油。
2.水果糕点类
关于此类消费品,在当时属于比较富有的人才能享用,敬胜堂就属于此列。其大致的品种有:果子、喜元、鸡蛋糕、芙蓉糕、月饼、李膏、糖元、面糖、皂糖、府痰糖、蜂糖、麻糖、红糖、白糖、柿饼、橘饼、红枣、黑桃仁、李、柿子、杏仁、梨、栗子、红皮葡萄、西瓜、山楂。这中间可以看出,水果的品种单调,基本是传统的地方品种,如柿子。外地特别是南方的产品没有,这也牵涉到运输能力。毕竟不是唐玄宗宠幸的红颜,那时杨贵妃能吃到千里之外的鲜荔枝,并为此人乏马困,甚至许多马匹累死在路途之中。所以一般的民众是享受不到外地的水果,就是运到价格也接受不起。
果子、喜元,是春节必备的物品,也是串亲戚常带的礼品,其中喜元即喜果,是节日喜庆之时用以招待宾客或分送亲友的干果,由花生干枣、桂元、柿饼等混杂而成,果子,即餜子,泛指用粮食作的一种糕点,加以蜜或糖,是一种甜食点心。皂糖,也称灶糖,即饴糖,是一种麦芽糖。其主要用途是在春节前祭灶时所用。将其加热成糊状然后涂抹于灶神的嘴上,意为让其过年了不要乱讲平常家中的丑事。但是皂糖也是可以作为一种食品,而直接食用的,古代的“含饴弄孙”,就是长辈用皂糖逗弄孙子的,将其作为舒闲淡恬的象征。府痰糖,是兼有治咳功能的药用糖果。
3.家庭生活的一些用品
这部分的支出系日常日出,在开支中所占比重也较大,其大致的主要有每年的服装费用,基本上是每年的春节前添置新衣。一般的月份没有此项开支的记载,除了偶尔买些成衣外,一般都是自己买布、染布、再裁做,十分符合节俭的原则,而且买的量都大,恐是全家人过年都要穿新衣。清朝时染布是花钱到染坊去,民国中后期,则经常自己买完布后,再购买一种“德国青”的染料自己染布。“德国青”,顾名思义应是德国产的青色染料,当时的国人一般穿青色长衫。
帽子、腿带、毛巾,则是一般不买,过年才添置。夏天则买芭蕉扇,也就是蒲扇,用芭蕉叶做的,这种扇子上个世纪还常用。家庭里的药品到了民国时期出现了十滴水和四贤丸这些常用的家庭用西药,虽然其本身经营中药,但疗效迅速,使用携带方便,不须配制熬煎的西药,看来在民国中后期已被许多人接受。当时吃水靠井,因家中多有购买桶、扁担的记载。
理发,在清末时是二十文理一次,后来民国时价格贵了,就自己家庭内互相帮助,因为有“起剃刀头”的费用,证明自己拥有这种工具。敬胜堂十分节俭,碗破了,修理一个再用,账本中记录的“钉青碗”讲的是过去专门有将损坏的瓷器修好后再继续使用。“青碗”显然是明清时流行的青花瓷器。
4.其它用品类
(1)煤与煤土
账本中记载店主使用的有:黑煤、烟煤、灰煤、新安煤、桥沟煤、龙门煤、东山煤、巩煤。东山即龙门东山,与龙门煤是一回事,可见龙门煤矿开采的历史比较长了。桥沟,地名不详,应也是洛阳附近的地区。灰煤和烟煤都是劣质煤,但也常用。巩义煤,至今仍在大规模开采,这里指的应该是巩义小关煤矿,其开采历史很长,也有一定规模。但是不见优质的山西煤,是黄河的阻碍,路途的因素。还有过去烧煤要加煤土,一是燃烧所需;二是减少煤的使用量,人们为了减少烧煤的费用,往往掺加入大量的煤土,这情景在账本中也有普遍的反映。
(2)照明用品
关于家庭生活的必需品,账本也有详细记载,首先是洋火、洋油、油烛、黄烛、洋烛都是日日需用的,在家庭开支中是一个大宗,这些物品许多都前面冠以洋字,证明都是舶来品。洋火即火柴,当时中国尚不能造。洋油即石油制品即煤油。洋烛即今蜡烛,这些都说明在当时已普遍地应用了这些进口物品,也反映了西方对中国经济的渗透和影响,但也带来了民众生活的便利,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3)文化用品
敬胜堂本身是儒医世家,从其与账本同时出现的诸多古籍来看,也是有学问的经伦之家,故文化用品开支也很多,计有:羊毫笔、毛笔、墨、五色纸,对字纸,尺八纸、黄纸、黄公纸、粉连纸、构皮纸、红纸、令官纸、红粉纸、揭裱纸、四色纸,黄足尖纸、绵纸、裹纸、黄表纸。这么多种类的纸,可谓种类齐全,其中有些是书写用的,有的是商业用的,如揭裱纸,显然是用于装裱字画的。裹纸及构皮纸,是用于包装售出物品的。对字纸是专用于春节写春联用的,敬胜堂之几代主人的书法造诣很深,其书写的账本笔迹工整秀丽,所以春节对联都是自己书写的。
(4)烟与酒
敬胜堂的主人虽然经商有方,儒雅有加,但也有一些不好的习惯,如根据账本记载,其有两大爱好,一是喝酒;二是吸烟。其中用于购买酒类的开支不断,有白酒、黄酒、粉酒。白酒就是烈性酒;黄酒应是加饭酒,而粉酒就类似于今天的红酒,有颜色的酒,可能是葡萄酒之类。春节必买,平常也小饮不断。
和酒相比,吸烟也是一笔大开支。账本上反映一般是烟叶,有红烟、水烟、洋烟、大烟;烟叶是放入烟袋或用纸裹卷而用。洋烟是民国后期的舶来品,水烟也是当时民间的常用之物。这些都尚可理解,但其也吸食鸦片,并进行售卖,其民国六年的账本中有明确记录:“家入铺洋烟土二百三十两……均未记账”。洋烟土显然就是鸦片,而且购进的数量还比较大。民国六年还能买到这么多的鸦片。不应是进口的而是国内某地种植加工的。不管是清政府还是民国初期的政府,明令是禁止贩卖吸食鸦片的,但显然禁而不止,有令不行。但其售卖显然并不像其它商品那样公开,其账本记此项开支费用时也注明“未记账”。但从账本中反映的情况看,其吸食鸦片的情况有,但不是很多,大部分还是烟叶类,这说明其还是能控制住烟瘾,再者也与经济开支有关,放任的吸,再大的家产也会倾家荡产,敬胜堂的主人尚明白此道理。
(5)装饰品
敬胜堂经营时间长,家庭人口多,亲戚朋友也多,其经济基础在中等偏上,用于家庭女性成员方面的装饰用品,也是一笔常见的开支,对此专门作了一个统计:
光绪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银口衔花元宝一对,220文。”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春梨花一根,良,银七钱。”
“板簪耳垂,母,共银九钱”
“板簪,云,银九钱二分”
“板簪,文,银八钱八分”。
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六日“出口衔花元宝大钱220文”。
十二月二十六日“文买银耳鲑系钱84文”。
光绪丁未年十二月“银戒指钱193文”。
宣统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取耳环一付,钱300文”。
民国十年正月初七“买银牌,使钱450文”。
民国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出耳鲑,650文,欣子”。
民国十六年十月十六日“出手镯,工钱200文”。
民国十七年十月三日,“出买戒指一对,1200文”。
民国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出戒指一对,1200文”。
民国口口年十二月十六日“出戒指一对,1100文”。
民国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出买手镯一付,6400文”。
通过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几个特点:一是首饰没有黄金,都是白银;二是基本上是耳垂饰品和戒指;三是“春梨花一根”,应是发簪,挽头发用的;四是“衔花元宝”,应是一种装饰品,摆设用的,其还用自己的藏银加工首饰,如“民国十六年十月十六日,出手镯工700文”;再是清代的银价和民国中后期相比,价格贵了不少。还有,至少在光绪二十五年,当时的敬胜堂主人有三个妻妾,其当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那天给其母买了一付耳垂,其余的“良”、“云”、“文”,应都是妻妾的名字,所购银首饰,用银差别不大,店主人是比较掌握平衡的。
另外,每年用于买头绳的次数不少,看来束发主要是用红头绳,买化妆品记载极少,只有一笔,是买粉用的。
5.用于生产经营的开支
这部分开支还是较多的,主要有三大项。一是其本身尚有土地,此项开支平常有犁、耙、水车、锨、锄、皮锄、漏锄、钢锄、麦帽、镰刀、扒子。皮锄,用途不详。漏锄,一种中空锄,锄草时泥土从中漏过,较为省力。钢锄,民国后期出现,是比较锋利耐用的锄。四齿叉,应是扬场所用。那时没有化肥,土地施肥需买粪、尿。前边讲了,其还经营有养殖业。除了买糠,还买“卤水”,就是食堂饭店的泔水。肥田粉,一种早期化肥。麻饼,每次买的数量都较大,也是施肥用的。裤袋、布袋,装粮食用的。其还应种有水稻,因为每年还买桐油油水车,其址靠近瀍河,清末民国时瀍河水还较为充沛,也很清澈,种植水稻完全是可能的。
而用于店铺经营所购买的物品,则主要有绳子,其使用量是比较大,一般的经营都需要大量使用,用于捆绑包扎货物。商品的包装纸,其主营中药,药单和中药包装都需大量的纸张;钱柜,是装钱用的,每几年都添置一个;钱板,用来装铜钱的,因铜钱数起来麻烦,故在木板上刻好能盛装一定数目的沟槽,一次摆满,计算方便;还经常“钉驴蹄”,即给牲口换掌,这一方面也说明其许多生产及经营,包括送货、进货靠毛驴来进行运输;瓦罐、瓦盒、篮子、缸、柳条筐、大桶,应是装盛各种商品用的。还有算盘、扁担、辘轳、石碾及框,这些也都是必不可少的经营工具。
长期以来洛阳以其十三朝古都的历史而彰显天下,研究学者将精力与目光投注于此,而对明清乃至民国时期的洛阳的状况注意不够,故敬胜堂留下的这批账本,记载了从清晚期到民国中后期的各项生产、生活费用开支,透露了那个时代大量的政治、经济、社会、民俗方面的信息,活生生的复原了当时洛阳地区人民生活状况,通过对这些第一手资料整理研究弥补了洛阳这一段历史资料的不足和空白,从而让我们能正确的把历史连贯延续。
作者简介
本书研究了洛阳民俗文化的各方面,收录文章40多篇,包括“洛阳民间社火文化综述”、“洛阳春节习俗漫谈”等。
王支援,河南信阳人,1955年2月出生,洛阳民俗博物馆副研究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