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洛阳民俗文化研究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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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中原择婚禁忌风俗谈

刘路

婚姻乃是男女两性之间建立的一种社会公认的夫妇关系,这种关系是家庭和子嗣合法存在的基础。婚姻是人类社会进入到一定发展时期后的产物。汉语中婚姻指婚嫁和男女之家。《礼记·昏义疏》云:“婿日婚,妻日姻是也,谓婿以昏时而来,妻则因之而去也。”又云:“婿之亲属名之日姻,女之亲属名之为婚”,故“女氏称婚,婿氏称姻”。

子之妻为妇,女之夫为婿,夫妇的关系原应当是很好理解的,但在汉语中,夫妇的称谓也有性歧视的释意。《说文解字》云:“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白虎通》云:“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妇者,服也,以理屈服。”又云:“婚姻者何谓,昏时行礼故日婚;妇人因夫而成故日姻。”可见古代道学者们的解释,处处体现了一种“抚阳抑阴”、“男尊女卑”的思想。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只配洒扫,只有附属于男人,而男人是扶持女人的,是成就女人的。这也就说明了中国婚姻中男女的地位关系问题了。由于女性对于男性在婚姻方面的依附是很明显的,所以中国古代从氏族社会的父系家长制起至周代,结合政权的分封制就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当完备的宗族宗法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家庭、社会的财富全都记在男人的名下,按着严格的辈份、嫡庶关系确立尊卑,明确递继,因而,婚姻的缔结便直接影响到一个宗族系统的发达与否。所以,婚姻虽属吉事,亦有颇多顾忌。本文就中原民间择婚中禁忌问题作一浅说。

一、民族婚姻禁忌

民族之间由于民族习惯、信仰不同,或者由于地域、语言方面的限制,或者由于有意维护民族种属的纯正等原因,常常形成通婚的禁忌。过去满族人有不与汉族人通婚的禁忌信条。特别是清代,满清政府实行的是满洲、蒙古、汉军、汉人四个等级的民族政策,汉人是最低级的民族,所以当时俗语说:“旗民不交产,满汉不通婚。”现在,由于交通的发达、社会的进步、民族关系的改善等因素,不但国内民族间婚姻禁忌越来越淡化了,而且与国外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也非常开放了。不过,即使现在,有些民族间的通婚还要加上一些条件。比如,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撒拉族等,可以与其他民族通婚,但是要求其他民族的配偶要遵守伊斯兰教的教规,要信仰伊斯兰教。结婚前还要举行“随教”仪式。乌孜别克族则只许男子与非穆斯林女子结婚(妻子要改信伊斯兰教),而女子则不准嫁给非穆斯林男子。这反映出一些民族要求宗教信仰纯化和仍然希望保持民族内婚习俗的一种思想倾向。

二、同姓不婚禁忌

同姓不婚的婚俗禁忌在中国各民族中是普遍存在的,中原地带至今大都遵从这一习俗,据周谷城先生在《中国政治史》中考证。最初(三代之前)“姓是用以称呼女子的,氏用以称呼男子的”,“在母系社会时代,两个不同姓的氏族间如发生婚姻关系,出嫁的不是女子而是男子。女子不出家,故能维持着表示血统的姓不变。”后来随着母系社会被父系社会取代,于是用于女氏的姓逐渐被用于男子的氏所代替,夏商时期的婚姻是属氏族外婚或氏族内婚型的。其注重的是图腾关系、氏族关系,亦即土地关系、地域关系。

大约到了西周时期,开始重视血亲关系。赐姓封土的宗法制度确立了男性的世袭地位,婚姻关系也形成了异姓通婚的特色。姓也就成了别婚姻的标志。《白虎通义·姓名篇》云:“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姓者生也,人秉天气所以生者也。”

同姓不婚始见于周,姓的作用在于“别婚姻”、“别种族”,为什么同姓一定要禁止婚配呢?这其中的原因有多种说法。最普通的说法是同姓同血统,同姓婚配,影响后代子孙的生育。《白虎通义》云:“不娶同姓,娶同姓者一国同血脉,遂至无子孙。”《左传》云;“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云:“同姓不婚。惧不殖也”。讲的都是此理。这一说法,从优生学上讲是有道理、有意义的。血缘相近的人通婚于后代人的健康不利,这是有科学根据的。另一种说法是,同姓人结婚会带来灾乱。《国语》云:“娶妻避其同姓,畏灾乱也。”这种说法今天看来是没有科学根据的。现在同姓不婚的禁忌也亦打破。

三、等级婚姻禁忌

中国不少民族中都实行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制,汉族民间的门第观念就对等级婚姻的缔结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所谓“门当户对”方可联姻。一般说来,越级婚姻是很少出现的情形。在封建社会包办婚姻盛行时期,门不当户不对的越级婚姻是被禁止的,尤其是地位高的一方找地位低的一方作配偶,而地位低的一方出于对世俗的偏见、舆论压力以及婚后姻亲关系等方面的考虑也往往忌讳“攀高门”。其一是恐怕事不成被人耻笑,其二是担心成亲后自己的一方会受对方的歧视和虐待。

等级婚禁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家庭官阶地位的高低对儿女婚姻的禁忌。一般讲,儿女双方家庭的官阶地位要相当,而官阶地位高的家庭与官阶地位低的家庭、或者官宦家庭与贫民百姓家庭,其儿女是不通婚的。

二是不同职业的婚姻禁忌。旧时根据人所从事的职业,把人分为“上中下九流”。其一说:“上九流”是:一佛主,二仙,三圣贤,四官,五公卿,六相,七僧,八道,九庄田。“中九流”是:一评书,二医,三卜筮(算命),四棋(棋师),五丹青(画匠),六士(兵卒),七横(说客),八义(侠客),九打渔。“下九流”是:一高台(唱戏),二吹(吹鼓手),三马戏,四剃(剃头),五池子(开澡堂),六搓背,七修(修脚),八配(配种的),九娼妓。其二说:“上九流”是:一宰相,二尚书,三督抚,四藩臬,五提督,六镇台,七道台,八知府,九知州。“中九流”是:一医,二金(算命),三飘(测字),四推(推算历法),五琴棋,六书画,七僧人,八道士,九星相(观星相定吉凶)。“下九流是:一王八(开妓院),二龟(纵妻卖淫),三优伶(唱戏),四吹(吹鼓手),五大财(耍大把戏),六小财(耍小把戏),七生(理发匠),八盗,九吹灰(卖鸦片)。旧时的“下九流”社会地位极其低下,“上九流”、“中九流”是不会与“下九流”通婚的,即使同属于“上九流”、或“中九流”、或“下九流”,他们之间也存在着地位差别,地位高的不愿“屈就”于地位低的。

三是家庭贫富不等婚姻禁忌。家庭贫富差异过大也会对婚姻产生禁忌,一般情况下,家产大的、家庭富裕的不愿娶或嫁给家产小的、家庭贫穷的,当然,历史上也不乏破除门第高低和贫富之差的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如汉代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堪称是中国历史上不同阶层不同地位贫富差异很大的爱情典范,但毕竟是极少见的。

四是不同文化素养之间的婚姻禁忌。人的文化素养和知识结构决定了人的志向、情趣、爱好,文化素养的差异对婚姻也会产生禁忌,当然旧时包办的婚姻有的不考虑男女双方的文化差异,但大多数都是不幸的婚姻。

四、婚龄禁忌

关于婚龄,在民间也有一些俗禁忌,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婚龄是不能超过正常婚龄太多的,如超过婚龄太多,就会有嫌疑了。为什么这么大了还未娶妻?为什么这么大了还未嫁人?会不会有什么毛病?仅周围的舆论压力就够人忍受,中原地区有句俗话:“闺女大了不可留,留来留去留成仇”,“男大不婚,女大不嫁,恐怕弄出大笑话。”那么,究竟多大才是适当的婚龄呢?西周之前和西周时期,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合适的结婚年龄。《礼记·内则》云:“(男)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女)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可见当时令男三十岁而娶是为的让其在冠礼成丁后有一个学习礼仪知识的时间。另外,也还基于人体发育成熟后结婚对于下一代有利的考虑。当然婚龄限制,有时也因社会政治的动乱、战争的频繁以及经济发展的情况而发生着升降起伏的变化。如春秋初期,齐恒公为争霸天下,就曾把女子婚嫁的年龄降低了五岁。“令丈夫三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南北朝时期,婚龄曾被压降到男十五、女十三。初唐时期婚龄曾恢复到男二十、女十五,而唐代中后期又降至男十五、女十三。直到明请两代,最低的法定婚龄仍是男十六、女十四。建国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二十、女十八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原地带在男女双方年龄差异方面也有一些禁忌的,一般习尚男比女大,但也忌讳双方年龄相差太大,俗谚云:“年老不娶少妻,要娶少妻生闲气”。还有双方年龄相差三、六、九禁忌的说法,以为会犯刑、冲、克、害,于婚姻不利。对于女比男大一般是忌讳的,尤其忌讳女比男大一岁,俗话说:“女大一,黄金飞;女大两,黄金长”。还有同岁不同月的禁忌,俗谚云:“同岁不同月,同月子宫缺”,意为同年同月出生的人结婚会影响下代子孙的繁衍。

五、择婚中生肖禁忌

中原地区把十二生肖称为十二属相,即鼠、牛、虎、兔、蛇、马、羊、猴、鸡、狗、猪,与之相对应的十二地支则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古人将十二地支与十大天干结合起来表示纪年,即天干地支纪年法。这种纪年法距今有四千余年历史,也有的说是从夏朝开始的,所以叫夏历,又称阴历或农历,十二属相及其顺序就是按照十二地支的顺序引申附会而来的。

旧时,中原人择婚姻时,首先看男女大相合不合。合则为相生,不合为相克,相克则禁忌为婚。汉代以来,此禁忌广为流传,至清代,发展为人人遵守的戒律。时至今日,此戒律在中原大部分地区早已废除,但有些地方也常常能看到踪影。

民间流传的生肖姻配谚语有:

龙虎相斗,必有一伤。

龙虎相斗,必定短寿。

两只羊,活不长。

两虎不同山。

猪猴不到头。

白马怕青牛。

鸡狗不一家。

鸡狗相配断头婚。

青牛克白虎,虎鼠不结亲。

民间流传的歌谣有:

白马怕金牛,

鼠羊不到头。

蛇见猛虎如刀锉,

猪见猿猴泪长流。

自古白马不配牛,

羊鼠相配一旦休。

金鸡不与狗相见,

青龙见兔泪交流。

猪猴见面如刀割,

虎蛇相配不到头。

蛇配虎,男克女,

猪配猴,不到头。

兔见蛇,如刀割。

辰子申忌蛇鸡牛,巳丑酉忌虎马狗。

寅午戌忌猪羊兔,亥卯未忌龙鼠猴。

方家术士们将五行与十二地支配用。即寅卯属木,巳、午属火;辰、未、戌、丑属土;申、酉属金;亥子属水。于是,与之相应的十二属相也就具有了五行之属,即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因此,十二属相之间也就自然象金、木、水、土一样具有了相生、相克的关系。所以,又有人将属相配五行敷衍出另外一种相生相克的“理论”。

忌夫火妻水。夫火妻水不相当,结发夫妻不成双。

刑克丈夫儿女少,纵然不死也离乡。

忌夫火妻火。夫火妻火忌成双,两火自有一火强。

人人都说相拆故,到头只是不安康。

忌夫土妻水。夫土妻水不成双,牛马相争广遭殃。

口舌常常多又多,命中孤寡断儿郎。

忌夫水妻火。夫水妻火不相当,水火相争似虎狼。

二命相争定早折,若有钱财引命伤。

忌夫水妻土。夫水妻土不久长,夫妻男女斗争强。

生儿养女多辛苦,二人半路各分章。

忌夫火妻金。夫火妻金也不强,无儿夫妻两分章。

男女孤单无依靠,终成灾难常遭殃。

忌夫金妻木。夫金妻木守空房,两口相争各逞强。

五行相克须清醒,两人必有一早伤。

忌夫金妻火。夫金妻火不相当,夫妻相抛离故乡。

二人对面无言语,常常打骂不安康。

忌夫木妻金。夫木妻金命不长,半路相离不可当。

常常打骂不安宁,无男无女守空房。

忌夫木妻木。夫木妻木两相当,二木只有一木长。

若是夫妻怀淫意,必定相克有剧伤。

忌夫木妻土。夫木妻土不同床,同床常把感情伤。

出外官司多口舌,男女皆为不正当。

择婚从方向上也有一些禁忌,对于姑娘们的选择通常禁忌有:猪羊属相忌往北方找,犯则妨夫克子;马猴属相忌往东方和西方找,犯则主婚吃官司、招口舌;龙兔属相忌往西方找,犯则婚后娘家贫穷败破;蛇牛属相忌往东方找,犯则主婚事不成;鸡狗属相忌往东南找,犯则主婚事多变;兔属相还忌往西北找,犯则主婚事多凶。这些禁忌的习俗也被人们编成了一套俗歌:

亥未北方大吃惊,蛇牛东方无踪影。

马猴东方招官司,龙兔正西多主凶。

鸡狗莫向东南寻,卯往西北一场空。

小伙子们则反其道而行之:

亥未南方大吃惊,蛇牛正西一场空。

马猴南北吃官司,龙兔正东多主凶。

鸡狗莫向西北找,卯寻东南无踪影。

上面所谈的择婚禁忌是中原地区婚俗的旧影,这些禁忌大都已销声匿迹,有的虽然在城乡或多或少地还能看到其踪影,但我们相信随着科学的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不断提高,不远的将来,那些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陈规陋俗和愚昧意识必将在新一代年轻人的观念中彻底地被根除。

作者简介

刘路,男,1962年10出生,河南周口人,大专文化。现任洛阳民俗博物馆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