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英雄群体:尹浩洋法制新闻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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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穿警服的李鬼”现形记——烟台破获“假公安敲诈强奸团伙”案

尹浩洋 孙建涛 孙茂良 李广斌 梁传波

美丽的“黄海明珠”烟台,已经颇有些现代都市的风采了:入夜之后满城璀璨的“不夜之光”,好像也在叙说着这个滨海城市的丰裕、舒适、从容和闲暇。当时令来到三四月时,春光融融,夜色中的港城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谁也没想到在这样的氛围中,还会有身穿警服的“李鬼”出现!

1999年4月8日晚上11时左右,位于幸福南路锅炉检验所附近的雨情美发屋前,“吱——”地停下了一辆白色吉普车。车上的“公安”两个大字在夜色中格外醒目。一位身着警服胖乎乎却不失精干的年轻人率领着三个同样精干年轻的“便衣警察”猛虎般扑进了“雨情”屋中。面对着三个目瞪口呆的女服务员,领头的小胖子拿出一个“警官证”朝三人面前一晃:“我们是分局三科的,把你们三个人的暂住人口证拿出来,我们要检查!”

“我们是芝罘公安分局三科的,今天来这里检查某某某某。”这确实是以前芝罘公安干警们执行公务时常用的“开场白”,但被吓懵了的几个女服务员哪里知道:原来分管治安三科的警察,现在早已是“治安大队”的治安警了。公开场合执行公务时他们根本不可能说出“我是三科的”这样“古老”的用语。

面对“警察”,确实没有办理暂住人口身份证的三个女服务员只有唯唯诺诺而已。“小胖子警察”极为威严地斥责说:“不行,‘东东’、‘刚子’!”他呼唤后面的两位年轻人:“拿封条来,给他们封门!”老板娘大着胆子说了句:“我没犯法,你凭什么封门!”但她腿上立即被“小胖子警察”踹了几脚。“你是非法经营!不和你说了,带到局里落实罢!”说完后,“胖警察”很威严地环顾了一圈,命令说:“小姐每人准备119块钱拘留的饭钱,老板娘带15000元,带到局里去!”在老板娘和女服务员的苦苦哀求下,“便衣警察”中的一位被称做“涛涛”的“忍不住”地求情说:“要不算了,罚他们5000块钱算了!”老板娘闻言如逢大赦,连忙操起电话:“我打电话让我对象把钱送来……”不料,“小胖子警察”一把夺过电话机:“打什么打!划拉划拉身上的就行了!”

手机、传呼机、金项链……价值近万元的东西摆在“警察们”面前时,他们暗地交换了个眼色,打出了盖有“民警孙国文 37069421”印章的“押金条”:

“明天,到分局三科接受处理!”

一行人在吉普发动机的轰鸣声中快速消逝在夜色中……

第二天,“雨情”的人“遵嘱”来到芝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时才得知:芝罘分局根本就没有“孙国文”这个人、昨天晚上警察们也根本没有任何突击检查行动!她们被“身着警服的‘李鬼’”骗了!

前后一个多月时间,类似的报案纷至沓来:在幸福十二村,在三里桥附近,在幸福中路,在火车站附近,在长途汽车站附近,甚至在商城广场附近……“身着警服的李鬼”不仅气焰嚣张地作案十六起,敲诈钱财,到后来猖狂到多次挟持女服务员,疯狂进行强奸……

一时间,谣言纷纷,街谈巷议,人民警察的形象受到了严重损害!

“让这些人猖獗下去,简直是我们人民警察的耻辱!”芝罘公安分局的全体警察们义愤填膺。

“从发案地点看,大多是在我们幸福镇周围出现的。我们如果不能早日破案,那就是我们派出所的失职!”立交桥派出所新上任不久的所长孙茂良在所里的破案动员会上这样说。

“让一群狼披着我们的服装犯罪,这对我们简直是污蔑!”年轻的立交桥派出所探长赵顺也动员手下的刑警们说。

一面大网张开了——派出所的警察们在所领导的部署下,兵分三路:一路“堵”——由民警和联防队员在发案频繁路段上和时间内,加强巡逻,争取第一时间堵截“李鬼”;第二路“挖”——对报案人的报案进行详细深入的梳理分析,争取“挖”出新线索;第三路“防”——召集辖区内所有特业行业的老板经理们开会,布置防备类似“突击检查”活动出现时的应急措施和报警安排……

4月12日,经过大量查询,作案现场的车号为鲁F—2041的白色吉普车被找到了:车主是幸福四村的王某。但王某却告诉警察:这辆车他丢了好多天了。找受害人辨认,王某也不属于作案人行列。一条线索断了(后来,王某自己承认他说了假话:他知道车是被谁借走的——万幸的是:我们的刑警们并没有多走一天弯路)。

4月13日,经过深挖,又一条线索露出来了:一名被害女服务员说,她被挟持乘车外出时,在烟台十一中附近被一环卫处的人把车挡住了。当时隐约听到驾车的“小胖子警察”“孙国文”嚷“开车的是不是我三舅?让他让开!”结果环卫车还真的很快让开了。赵顺探长和孙海涛等刑警当即来到市环卫处,了解到了事发当天环卫处在十一中附近作业的数十名工人的情况。终于发现了一位被村里人称之为“老三”的工人,根据“老三”的回忆,那天让他“让开地方”的是他街坊“小字辈”孙鹏。

孙鹏!立交桥所的警察们蓦然一动:在这之前,已经有一名受害的女服务员回忆,她当时是被挟持到了解放路上的一家大酒店里。警察们到这个酒店详查时,发现有个“包房”,其登记房主就叫孙鹏——不过那个孙鹏不在现场,据服务员说可能是到威海去了。

又一条线索也若隐若现地出来了:据一个女受害者称,她被强暴后,又被迫将强暴者“孙国文”带回了市区新桥一带的家中。而据胆大包天的“孙国文”说,他这些天到威海去了,回来后他马上到新桥来……

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个方向:警察们知道:揭开“李鬼”们“画皮”的时候到了!

立交桥派出所的警察们根据所领导部署,同时在两个酒店、三个居民家和外面街头上布置了警力。4月15日下午,当一身休闲西服着身、一脸喜气洋洋、一副悠然自得神色的“孙国文”毫无警觉地踏进新桥那位女受害者的家中时,他的脸一刹那变得雪白:屋里站立着几位虽然没有警服在身,但气质和神态上绝对是真正警察的人!

一张还算英俊的脸,深深地埋了下来;一副还算健硕的躯体,悄悄地软了下来:

“孙国文”——我们该恢复他的真名了——孙鹏,终于在这条“鬼路”上走到了尽头。两天的时间内,孙鹏的同伙吕永涛(“涛涛”)、李振东(“东东”)、刘永刚(“刚子”)及其他参与作案的刘某、张某、衣某、崔某等8人纷纷落网!

4月28日,记者在看守所里看到了已经被刑事拘留的孙鹏一伙。

眼前的孙鹏,长得魁梧健壮,红红的面孔上,剑眉双飞,圆眼清澈。提起父母,两行眼泪夺眶而出。严格地说,刚满20岁的他还是个孩子,但就是这样的“孩子”,却淫威八方,人神同愤——他是怎样走上“李鬼之路”的?

“今年3月28日,我在金城练歌房里玩,听到一位东北籍的服务小姐说:他们那儿有些人冒充警察查夜,专门敲诈那些美发美容厅的小姐,我琢磨着这是个来钱的道儿。就开始准备了,并借了邻居的白色吉普车……”

“第一次得手后心里什么感觉?”记者问。

“你一定以为当时我们心里很高兴是不?”孙鹏表情冷漠地回忆说,“其实当时我们心里都怕得要死:在店里时怕真警察来了;出来后俺几个人也都个个沉默:都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事!只是以后越来越‘皮筋’(指麻木——记者注)了。反正当时就像着了魔一样,就像被什么东西‘附’着似的,停不下手了。”

“想起以前我做的事,我自己都恶心——我现在真是后悔死了。”记者看到孙鹏的眼睛里有隐约的泪花,“我爸爸从来不喝酒。可后来我听朋友说,我被抓住的当天晚上,我爸爸在家喝醉了——我多对不起我的爸爸妈妈啊!出事的前几天,我妈妈还批评我,整天穿警服瞎晃荡什么,可我就是不听他们的话!”孙鹏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我都做了些什么呀!”

为什么这些年轻人会制造大批假象,冒充公安工作人员进行敲诈、强奸等活动?直接接触孙鹏之后,我们至少可以对这些“身着警服的‘李鬼’”们的主客观成因做一番粗略的分析。

首先:美好的理想和差劣的素质的反差,造成了心灵行为的扭曲。这些年轻人为什么不冒充土匪强盗或者黑社会?除了“警察可以有查人的权力”的现实外,儿童时期的理想是他们心理上的重要“作案暗示”:参与作案的9名年轻人当中,“从小就想当警察或解放军”的占了多数。孙鹏自己就说:“其实内心里我真的是好羡慕当个警察——我叔叔在招远当交警,从小我就羡慕他:当个警察多好!这以后,我有同学在派出所里干联防队员,也让我羡慕不已:说实话,闲着没事,我看得最多的是法律方面的书:总想着能用上,谁知道最后我走到了这一步呢!”“那为什么你没有去报考警校?”记者问。“可惜我书没念好,初中毕业就没再念下去。想报考警校连门都没有。就我这水平,干什么也没有人要我。我就整天和一帮小伙计打溜溜,越闲越溜达,越溜达越闲。这样下去早晚还不出事?”孙鹏总结自己说。

美好的理想是可爱的,但和差劣的素质“嫁接”后,却会结出这样的“恶果”:这确实给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学者提出了一个新问题。

一些单位的有法不依和见钱眼开,给这些年轻人的猖獗直接提供了客观条件的帮助。

按照国家规定,印章刻制、特殊行业的名片证件印制、特殊标志的印制,都需要有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才可以进行。但在这个案例中,“民警孙国文”的印章,不需要证明就刻制出来了;标志执法机构权力的“扣押物资证明”、“暂住户口押金单”(其实根本就没有这项收费单据)等,也是不费吹灰之力地就可以大批地被公开复印出来了;伪造的带有鲜红警徽的“警官证”,也被犯罪嫌疑人轻而易举地拿到了手——事实证明,正是这张标志着庄严执法权的“警官证”,使大多数受骗上当者轻而易举地丧失了警惕,从一开始就以为是真正的公安警察来执行使命;不少受骗者证言都是这样记载:“我看到他(指孙鹏——记者注)拿出个警官证一晃就相信了,没敢再仔细看呀:这样的东西也有敢作假的么!”

“我知道一般这些人只要给他钱,他们都会给干的。”孙鹏回忆说,“不过如果当时谁要给我一个白眼或者追问一下我有没有证明,我冒充公安的勇气或许就会一点没有了:造不出假证明谁敢出去‘设计’(指进行敲诈活动——记者注)那些美发美容厅!”孙鹏自己分析说。

我们的特业管理,是不是该再严格一下我们的执法——查查阴暗角落里,还有多少这样唯利是图见钱眼开,把“法制之剑”置若罔闻的“为虎作伥”者?

“苍蝇不叮没缝的蛋。”假如孙鹏们开始作案就被公安警察得知,孙鹏们不会有后来十多起的猖獗作案。但受害人或者说被骗者,却极少有主动报案的:因为他们中确实有些人是在从事****的色情活动。事实也证明:是那些守法经营而被敲诈的店主和服务员们的积极配合,才使孙鹏一伙终于没有逍遥法外。

“提心吊胆干坏事,无可奈何被敲诈”——这副流行于百姓中的不无嘲讽的对联,真该让某些“不太干净的行业”的从业者们深思了:立得起、坐得正、站得直的行业,为什么就不在这些“李鬼”们的觊觎范围之内?

“我这个案子最少要判六七年吧?”孙鹏现在最关心的问题都只是自己究竟有几年牢狱之灾——好像这个建国以来省内甚至全国范围内也罕见的“冒充国家公务人员进行敲诈、强奸活动”的案件已经该画上句号了,但它留给我们这个社会的思索,恐怕在短时期内还不会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