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英雄群体:尹浩洋法制新闻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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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网吧”不大问题不小——从一起“聊天”聊出来的大案说起

徐鲁予尹浩洋

“聊天”也能“聊”出个刑事大案:芝罘公安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日前破获的一起青少年团伙盗窃抢劫大案,就是因为几个小伙子顶不住“网上聊天”的吸引力而直接在“网吧”里实施作案的!

这个烟台市有史以来的第一案例,是不是该让我们的父母、教师、媒介乃至执法机关们再次关注“网吧”问题?!

(一)确实没有几个“网虫”在深夜相聚了,老板便酣睡起来,但醒来后发现电脑已被窃贼搞得“面目全非”。数位老板根本没看到窃贼的面目!而某位有幸发现了小偷的老板却被“小小孩子”砸了个头破血流!

黑手伸向“网吧”

今年1月23日夜半时分,市区建昌南街某电脑房里,两个十六七岁的小男孩正兴趣盎然地在“网”上忙碌,网吧的年轻“老板”看着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身影,只好转身回去处理自己的事务。静悄悄的夜里,老板睡了……

一个小时后,老板在寂静中醒了过来,看看四周,没有任何变化,只是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已经没有了踪影,但老板仔细搜寻却发现,5台价值6000余元的电脑硬盘已经失踪!

老板确实怀疑是那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偷去了硬盘,但警察问起他来,他却对两个孩子的姓名一无所知:他只知道他们已经连续来了好几个晚上而且每次都是最晚才走……

今年1月30日凌晨,市区白竹街的某网吧里,两个学生般模样的小伙子面无表情地沉浸在“网上聊天”的乐趣中。年轻的老板望着门可罗雀的门面,睡意渐渐袭上心头……

待他再次醒来,网吧里人影全无。年轻的老板也睡意全无:他的皮包不见了!内有600多元现金;价值几千元的“西门子”手机也不翼而飞;再仔细看看,他网吧里少了两个电脑主机和两件电脑硬盘!

这位老板提供给警方的破案信息也是少而又少,只知道那两个有犯罪嫌疑的孩子最近常来网吧里玩!

今年2月28日凌晨,在烟台“齐客隆”电脑房里,又发生一起大案:“有人抢劫电脑房!”

这天晚上,值班老板也是在冷清的夜晚悄然入睡的。但朦胧中听到了些声响后,他一睁开眼,首先看到的是一根棍棒——一个孩子举棒朝他呵斥道:“不许吆喝!”然后他看到了另外两个也是半大不小的孩子正在搜刮他网吧里的财产。老板稍微挣扎了一下,那个举棒的“孩子”毫不犹豫地举棒就砸!

事后头部受伤的老板向警方报案时仍心有余悸:“全是些半大不小的孩子!而且他们肯定不止3个人:打完了我以后,我听到其中有个小孩还大声吆喝:快点!老三!把车开过来!”

今年夏天的一个夜晚,市区的一个著名网吧又遭到了同样的命运:但它的损失更为惨重:老板打瞌睡的半个多小时里,网吧竟然损失了6台价值1.8万元的主机!

(二)破案后警察们发现“网吧大案”的主角竟全是十几岁的孩子,其中还有在学校里担任团支部书记的“优秀学生”,问问他们为什么走上了盗窃兼抢劫的道路,答案竟然是“为了聊天”!

“主角”是学生

连续几起“网吧”案件使警察们大为诧异:以前这样环境里出现的案子大部分都是少儿无知、痴迷游戏、离家出走或流氓寻衅斗殴之类的案件,现在不仅盗窃案件集中出现而且出现了抢劫,这使芝罘公安分局南大街派出所的警察们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案发“网吧”及其周围,所领导将破案任务交给了曾在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习计算机的警察孙传明……

案件很快就有了线索。那些作案的“半大不小的孩子”都是些非常幼稚的“初作俑者”:他们在自己作案网吧里都留有进入聊天室使用过的“笔名”,电脑知识非常缺乏的他们也根本不会运用技术抹掉自己的“内存”,而在他们后来的网络聊天活动中,他们几个孩子们也是见谁沾谁聊谁,毫不顾忌他们的名字以前是否“臭名昭著”。负责此案的副所长崔丛平和孙传明抓住这些作案孩子的心理特点和网络聊天特点,撒开了抓住这些孩子们的“漫天大网”。不到三天,从网上聊天室里众多的嘈杂声中,警察们抓住了“小狐狸”的尾巴,迅疾赶到市区另外一个网吧,将正沉浸在“网络聊天”的几个“小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令干警们大吃一惊的是:已经抓获的3个犯罪嫌疑人中,只有20岁的仲伟良属“无业游民”,而17岁的任某和17岁的王某全是职业学校的学生,任某还是他们学校班级的团支部书记!

更令警察们吃惊的是:询问这几个小孩子们的作案动机,他们众口一词地回答:“为了聊天!”“聊天”,这个本来很生活化的社会活动,怎么会和犯罪结合在一起了呢?又是什么原因使这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因为“聊天”走上了犯罪道路呢?

(三)网上“美眉”让少男们怦然心动。于是“上网”成了这些孩子们唯一的“课外活动”,而最终的“美好愿望”是“自己开个网吧就棒了!”,于是罪恶的黑手屡屡伸向了“网吧”——

诱因是“美眉”

应该承认“网络”是近年来的新生事物。它的涉及面之广及影响之深远,恐怕到现在我们都还低估了它。年轻人在“网上”得到的乐趣恐怕不是外人所能体验的:“网上学习”指点迷津、“网上聊天”感受交友快乐、“网上游戏”体验兴奋刺激,都使很多年轻人深深地痴迷上了“网络”。

但是,有的年轻人痴迷于游戏而不能自拔,荒废了学业和事业;有的则有意在网络上寻找着不可告人的“朋友”和“信息”,干着违法勾当。本案的三个主人公,就是这样的“网迷”代表。“到网上可有意思了,能和新老朋友海阔天空地胡聊乱侃,还可以和看不顺眼的“网虫”们随心所欲地骂爹骂娘,还有一点儿好处:很方便就能找着女孩子玩呢!”

据被抓获的几个孩子们交待:在网上聊着聊着天,勾搭上一个年轻女孩或者中年妇女然后相约到某个地方去“玩玩”——其实就是发生性关系的代名词。这样的事太多太多了!在这些“网上勾搭成奸”的例子中,最低年龄的男孩15岁,而女性中最小的16岁,最大的已经是40多岁的“半老徐娘”了!

仲某几个人开始也并不都是想上网“找美眉(网上用语:专指漂亮女孩)”“玩”的,但“上网”不久,几个小男孩就发现了这样的“新天地”,于是他们便一发而不可收了。他们不仅节假日“上网”,也开始了旷课“上网”,后来干脆就十天半月地不上学也不回家成了“网上常客”了!

“上网”就得花钱,小孩子哪有“泡网吧”的钱?于是几个孩子开始想到了“在网吧里偷钱”的主意,随着开始几次的偶然得手,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几个人开始“网吧盗窃”活动:谁望风,谁动手拆电脑零件,谁拿着家伙守着网吧老板或守夜人都有明确分工。“他要是醒了,就揍昏他!”而且后来的作案中,那个拿“家伙”的“家伙”真的这样做了。三个“小偷们”并不知道:他们这样做已经把他们的行为从“盗窃”发展到“抢劫”了!

到了后来仲某、王某、任某三个人已经不满足于“偷东西卖钱上网”这样的“生活”了,他们“雄心勃勃”地构思自己一伙人的“伟大理想”:“分批分量偷些电脑,最后我们自己用偷来的电脑和其它设备开个网吧!”

后来仲某在派出所里交待时还真心实意地表示:“叔叔,我们说好了,偷够了电脑设备我们就再也不偷了!”

是孩子!这样的事儿是他们自己说干就干说停就停的么?

(四)仲的独身爸爸早晨上派出所时就是个醉汉形象,而王的独身妈妈则常常不知孩子在干什么。面对年龄大了但道理懂得却不多的孩子,家长和学校该负什么责任?我们不该多关注关注孩子们常去的地方么?

请关注“网吧”

案发后发生的怪事令公安干警们吃惊:仲某的父亲进派出所时就有点趔趄,问他怎么回事。仲父说心里不太好受,大清早喝了点酒。后来仲某忿忿向警察叙说,和母亲离异的独身父亲,根本就不管他,他几天不回家父亲不会过问,他唯一的喜好就是天天泡在酒坛子里,早晨喝酒对他父亲来说是家常便饭!

同样是夫妻离婚的王的妈妈,对孩子可以说是关心备至,但她也不知道孩子在外面都和谁来往,经常到哪里去玩,最喜欢的都是些什么“新潮东西”,所以后来警察通知她孩子盗窃并涉嫌抢劫时,这位母亲惊呆了!而任“团支部书记”的任某被抓,也同样让学校里的所有老师同学大吃一惊!

现在想想,家长也好,老师也好,如果事前都能及时发觉这三个男孩的生活轨迹,后来的事会发生么?

我们不是说网吧就是“万恶之薮”,但对于孩子们常常去的地方,我们的家长们、老师们、学校以及全社会所有关心孩子成长的朋友们,难道不应该多去关注关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