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舞曲对我国来说是一种外来的音乐体裁,英文是Waltz,所以有时也音译为“华尔兹”舞曲,一般起源于农村。圆舞曲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城市中特别是在维也纳发展起来的。所以有些圆舞曲也叫维也纳圆舞曲。溯源追根,圆舞曲的前身是奥地利民间的“兰得勒舞曲”,这也是一种农村舞曲。圆舞曲在“兰得勒舞曲”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三拍子舞蹈,跳舞时一对对男女舞伴,按照舞曲的节奏旋转打圈,动作轻快、优美,情绪热烈、欢快。这些特点决定了圆舞曲的体裁特征:速度较快,3/4拍或3/8、6/8拍,节奏常为“│ⅹ─ⅹ│或│ⅹoⅹⅹ│或ⅹ│ⅹ─ⅹ│ⅹ”,从第一拍或第三拍开始。这些特点,配合上环绕支点音旋转的音调,便生动地产生旋转打圈的动作感。
圆舞曲的体裁特征,更鲜明地体现在它的伴奏音型中。典型的圆舞曲伴奏音型是强弱分明的三个均匀的四分音符(在3/8拍则是八分音符),每小节一个和弦,第一拍是强拍,奏和弦的低音。第二、三拍是弱拍,在较高音区奏其它和弦音。
18世纪后半叶,维也纳古典乐派作曲家莫扎特写了近50首短小、精悍、具有民间风格的圆舞曲,称作《德国舞曲》。之后,舒伯特写了200余首供钢琴独奏的圆舞曲。著名的浪漫主义钢琴作曲家肖邦写有十四首音乐会圆舞曲。约翰·斯特劳斯是一位主要从事圆舞曲创作的作曲家,他对圆舞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具有“圆舞曲之王”的美称。约翰·斯特劳斯一生写了447首圆舞曲,他创作的大量圆舞曲中,最脍炙人口的可算是《蓝色的多瑙河》了。这首圆舞曲创作于1867年,原是一首歌唱多瑙河的男声合唱曲,曲名全称《在美丽的兰色多瑙河上》,后来作者又亲自改编为乐队演奏的圆舞曲,很快流传于全世界。随后,这首乐曲又被很多作曲家改编成独唱曲和各种乐器的独奏曲。
维也纳轻音乐的兴起,是浪漫主义中期德奥音乐的一个重要现象。19世纪上半叶是沉闷的复辟年代,维也纳的人们为从音乐、舞蹈中寻求精神上的安慰,在19世纪中叶兴起了轻松愉快的圆舞曲,约翰·施特劳斯就是这一时期最有影响的圆舞曲作曲家。
约翰·施特劳斯1825年10月25日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一个著名的音乐家庭,父亲是维也纳圆舞曲的奠基人老约翰·施特劳斯。由于家庭的影响,小约翰从小热爱音乐,年仅七岁时就创作了第一首圆舞曲。因父亲反对他学音乐,小约翰只得到实业学校学习商业,但母亲理解他的志愿,又私下为他请了音乐教师。1844年,19岁的约翰·施特劳斯组织了一个乐队,亲自指挥演奏了他创作的三首圆舞曲。首演获得成功后,他终于选择了以音乐为终生职业。
1849年老约翰去世后,他便领导起父亲的乐队,他在乐队拉小提琴和指挥,并不断地创作。约翰·施特劳斯的一生完全在创作和演奏中度过,他令人心旷神怡的作品和光彩照人的演奏及指挥,确立了他在奥地利乐坛上小提琴家、指挥家和作曲家的地位。
约翰·施特劳斯享有“圆舞曲之王”的美称,虽然他的作品对生活还缺乏深刻性,但表现了奥地利人民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和喜爱音乐的气质。约翰·施特劳斯的创作可分为三个时期,有编号的作品近500首,其中圆舞曲170首、波尔卡141首、方阵舞曲69首、进行曲47首。加上无编号其总数估计在800首以上。1899年6月3日,约翰·施特劳斯病逝在维也纳,享年74岁。
约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大部分为大调式,节奏富有动力,曲调华丽而甜美,灵活运用同音反复,常用三度或六度的和声音程连续进行,配器简明而音响丰满。约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可称为舞蹈的诗篇,可他也像那些创作舞蹈音乐的先辈那样,不大关心自己作品的题材与音乐内容的联系,但也有一些作品音乐的形象鲜明突出,在听者的意识中完全可以唤起同确定的标题相吻合的想像,《蓝色多瑙河》和《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就是这样。
第一时期(1844~1863年)遵循兰纳和其父确定的维也纳圆舞曲形式,代表作有《爱之歌》《无穷动》等。
第二时期(1864~1870年)创作趋于成熟,广泛流传的维也纳圆舞曲多作于这一时期,如称为“奥地利第二国歌”的《蓝色多瑙河》,形象鲜明与奥地利民间音乐息息相通的《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
第三时期(1871~1899年)虽然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春之声》、《皇帝圆舞曲》等,但主要转入轻歌剧创作。他的轻歌剧回避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充满幽默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