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课外雅致生活-约翰施特劳斯生平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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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奇特的小市民(2)

属于施特劳斯比较密切的朋友圈子的是维也纳的社会名流,如歌剧《沙巴女王》的作曲家卡尔·戈尔德马克(人们称他为音乐界的马卡特),钢琴家兼教师特奥多尔·莱舍蒂茨基,勃拉姆斯的朋友,外科医生特奥多尔·比尔罗特,布根兰德的雕塑家维克托·蒂尔格纳(鼻子厚大,髭须上翘,是真正的老维也纳人的标本),钢琴制造商路德维希·伯森多夫,著名的脚本作家和评论家,还有著名的钢琴家阿尔弗雷德·格林费尔德——施特劳斯说,格林费尔德演奏他的圆舞曲比他写的还优美。就餐时,约翰·施特劳斯有时不准客人们交谈:“不然会冒犯女厨师。”他很讲究餐厅的礼仪。谁用刀吃蛋糕,他以后就不再请谁。可是他在每个场合,甚至在餐厅里,心里也充满着不可抗拒的创作欲望。有时他就餐时把曲谱写在纸条上、质地较硬的袖口上、手帕上和纸币上。他常常蓦地站起来离开餐桌或球台,甚至离开牌友,消失在工作室里。

约翰·施特劳斯根本没有文学艺术方面的兴趣。他除看脚本外不谈任何书籍,极少看戏、听音乐会和歌剧演出。他对此正式的解释是,他不想听任何以后可能不自觉地被吸收进他的作品的东西。这种谨慎对一个像他这样具有令人难以置信的丰富想像力的人肯定是不必要的。相反,他倒很喜欢去听“施拉默尔音乐”(著名的维也纳酒馆四重奏,由两把小提琴、一个黑管和一个吉他组成)和上郊区简陋的娱乐场所。他爱听口哨声和马车夫真假声相结合的独唱。约翰内斯·勃拉姆斯属于他的朋友圈子,常到他家做客,也许是他的牌友。勃拉姆斯很钦佩他的创造力和配乐技巧,用钢琴出色地弹奏过他的圆舞曲。可是约翰·施特劳斯几乎未理睬过勃拉姆斯的音乐。他在这位冷静的德国北方人面前隐约有种畏惧心理,总是羞于在勃拉姆斯面前自己演奏。同样,他也不愿意在也喜欢用钢琴弹奏施特劳斯圆舞曲的著名的俄国作曲家安东·鲁宾斯但面前演奏。安东·布鲁克纳认为,施特劳斯的音乐远比他善作交响曲的同行勃拉姆斯的音乐动听。施特劳斯诚然曾打电报给布鲁克纳祝贺其《第七交响曲》首次演出成功,可是除此之外他再未注意布鲁克纳的音乐。安东·布鲁克纳观看了拜罗伊特文艺汇演返回奥地利时,施特劳斯曾以好奇的心情听取了他的讲述。施特劳斯年轻时可以说是瓦格纳派,他在他的音乐会上有时演出瓦格纳的作品,在宫廷歌剧院演出《汤豪塞》之前,他就在人民公园中演奏了这一歌剧的序曲。虽然在这种“流行音乐会”上通常演奏新歌剧的选段,但是这毕竟表明小约翰·施特劳斯是顺应时代潮流的。

后来,施特劳斯对瓦格纳就再无兴趣了。当瓦格纳自己在维也纳导演和指挥他的作品,当宫廷歌剧院院长弗兰茨·约纳将维也纳变成了瓦格纳之城的时候,施特劳斯未作出任何反应。似乎这一切均未发生。瓦格纳逝世五年后,他才同他的妻子去观看拜罗伊特汇演。

施特劳斯时时、处处都在作曲。慧心的夫人阿黛勒在住宅的许多角落都放了纸条和英国铅笔,并总在他的上衣和裤兜中装进纸和笔,从而为后世拯救了她丈夫的一些珍贵的音乐思想和她所期待的遗稿。施特劳斯在其许多作品中歌颂了大自然,如《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在美丽的蓝色多瑙河畔》《在柠檬花盛开的地方》和《北海风光》——然而他是否看过北海风光,还是很值得怀疑的。他作过长途访问演出,到过巴黎、俄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和美国,但是他对任何国家都没有真实的感受。除了一些诸如理发费之类的平庸的回忆外,我们几乎没有看到他对这些国家中哪一个国家的特点作过评论。

施特劳斯在浓眉之下有双富于表情的眼睛,是一位“美男子”,他知道讨人喜欢是他职业的一部分。他像他父亲一样,穿着总是很考究,他的装束是老维也纳同最新时装的奇妙结合。我们知道他穿很合身的细方格花纹西装,米色双排扣大衣和浅色布帮漆皮鞋,丝绸领带上斜别着罕见的钻石装饰,他的神经质的手指上戴着镶有贵重宝石的戒指,头上戴的是饰以羽毛或鲜花的草帽。他的这种装束出于职业的义务,如同士兵穿军服一样。

他的惟一业余爱好是绘画,但是并未真正去从事。他善于作画,20世纪70年代他曾有数月时间受教于风景画家安东·赫拉瓦切克。作为报酬,他买了画家一幅油画。他为他的熟人作的漫画最为成功。在社交活动中,凭着他的敏锐的观察力,寥寥数笔就能勾勒出一幅画像。

令人奇怪的是约翰·施特劳斯被视为不会跳舞的人。他真的不会跳舞吗?他略懂舞台舞蹈设计。在练《快活的战争》时,他同费娜莉小姐跳舞,教她想学的舞步。在排练《西姆普利齐乌斯》时,他也教过奥蒂丽·科林舞蹈。

在人民中间,约翰·施特劳斯被亲切地称为“山尼”,他给友人写信时常署名“耶安”。实际上他并无朋友,只有很多要好的熟人。他除了对母亲外,同他家庭的其他成员的关系也不真正亲密。他有时去看他的两位妹妹。把他同两位弟弟维系在一起的是经营娱乐性音乐的商业利益。他充分了解约瑟夫具有很高的天赋,但是当约瑟夫在俄国取得的成功比他小得多和无人想在伦敦接待约瑟夫时,他在致别人的信中下意识地流露出得意之情。他同爱德华的关系一直很冷淡。他对弟弟被观众视为“更可爱之人”难以忍受,认为“漂亮的爱迪”之所以受欢迎是由于音乐以外的原因。在名片上自称“波斯太阳和雄狮骑士团骑士”的约翰·施特劳斯却嘲笑爱德华冠以“巴西宫廷乐队指挥”的头衔。在他的轻歌剧不太受欢迎的那几年,他不得不乞求担任施特劳斯乐团团长的弟弟爱德华将其新作纳入乐团的节目,这时约翰会感到多么大的耻辱啊。

约翰·施特劳斯对人的关系之所以如此疏远,是因为他总觉得被人利用。他在信中不厌其烦地称他的作品出版商哈斯林格和西姆罗克是骗子和流氓。相反,他同动物的关系倒很密切。在刺猬街的宫殿式住宅的院子里设有马厩,他在那里养了两匹漂亮的黑马,那是他1886 年作为在俄国举行的音乐会的报酬带回维也纳的。施特劳斯很喜欢他的雪山救人大科罗克。此犬死后,他又养了一条猎獾狗,他逝世时,它仍在他身边。他颇为骄傲地让客人们观看褐色的鹦鹉雅克,人们带着某种想像可以从它的叫声中听到多瑙河圆舞曲开始处的旋律。

从维也纳到西默林的南方铁路在莱奥伯斯多夫镇附近的舍恩瑙穿过,约翰·施特劳斯在这儿有座豪华的别墅。在别墅的阳台上,他养了两只羽毛呈浅蓝和淡绿色的孔雀。日渐衰老的作曲家在这里度过许多夏日时光。在所有他住过的地方中,他在这里可能感到最舒适。在乡间离群索居的时刻,他最能发现他自己。他喜爱一排排栗子树,怀着儿童般的占有者的骄傲用老鹳草和天竺葵美化园中小径。一次他从北方的海滨带回了许多满装彩色的卵石、燧石和贝壳的箱子,他将这些卵石和贝壳放在花坛和菜畦旁,在地面铺成各种图案。对这些图案,他颇怡然自得。在舍恩瑙他成了种菜的园丁,他种了草莓、生菜和芦笋。在这里他又成了厨师:“我剥去豌豆皮,切除豆角蒂,将醋栗菓放迸锅里煮……”而且他可以全天穿着心爱的紫色绸睡衣。

约翰·施特劳斯的精神生活隐藏着一个秘密,他一生对许多东西有着病态的害怕。

他害怕……他怕大自然。勃拉姆斯讲过,施特劳斯于1872 年,即他47 岁那年,在翻过巴登附近的一座小山丘去勃拉姆斯家时就请两个人搀扶持他。他也害怕旅行。乘火车时总把窗帘放下来。火车穿过隧道和桥梁时,他就趴在座位上。火车往高处行驶或走在高架桥上,他就饮香槟酒。施特劳斯害怕一人独处,但也害怕社交聚会。他害怕衰老。当他看到第一根白发时,他就将头发和胡须全部染成乌黑色。理发师的烫发钳使对他的崇拜者来说如此珍贵的鬈发充满了活力。施特劳斯不喜欢照相,在任何交谈中都不愿谈个人身世。他害怕他的戏剧作品在舞台上失败,最后由于对自己没有能力将提供给他的脚本变成一个真正可用的剧本而感到绝望,并因而听天由命了。他害怕贫困。虽然他在有价证券和房地产中成功地投进了大量的财富,一位一无所有的老人的可怕幻想总在他的眼前浮动。他害怕阳光。他自己情绪的上下波动很像四月份的天气。他最喜欢在暴风骤雨的环境中作曲。一次他从伊施尔温泉给吉拉迪写信说,美丽的夏夜对他来说好像是一个无聊的金发女郎。他害怕疾病。他终生部患神经痛症。在他生命的最后15年中,他特别患有头神经痛、肺炎和痛风。他在弗兰岑巴德洗泥浴,他生前最后几个夏天是在伊施尔温泉度过的。他想在那里治疗风湿症。他的视力锐减,在他70岁以后,由于缺少同舞台接触,已不能在剧场指挥——这时他说他很想自杀。

可是他当然也害怕死亡。他始终避免任何关于死亡的思想和用语,他甚至未参加耶蒂和他母亲的葬礼。

他是否害怕女人呢?也可能害怕女人。约翰·施特劳斯对任何女人从未产生过不顾一切的炽烈的爱情。可是,约翰·施特劳斯这一非凡的人却给人以强烈的好色之徒的印象。他曾试图按照这一形象同莉莉生活,但是没有成功。至于阿黛勒,他有时在夜间将她从楼上唤下来,为的是用风琴在她面前试谱。他死后,阿黛勒发表了约翰同他俄国的情人奥尔加逢场作戏式的通信,以便在他死后也不破坏这位伟大的引诱者的形象。他后来写给阿黛勒的那些中学生式的优美书信由很可能使这一形象受到损害。

一位精神分析学家对有这么多病态恐惧症的患者会说些什么呢?也许他会对患者讲,他对他的妻子们来说肯定也不会是愉快的伴侣。也许精神分析学家能将他治愈。可是这样一来,约翰·施特劳斯还能作曲吗?

1890 年的一次民意测验将维多利亚女王、俾斯麦和约翰·施特劳斯列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人。可见约翰·施特劳斯比弗兰茨·约瑟夫皇帝更得人心。这使他很高兴。维也纳的一位裁缝散布了一则关于弗兰茨·约瑟夫皇帝同施特劳斯有相似之处的传闻:他们俩都是他的顾客,两人付款也都最准时。

只有一次约翰·施特劳斯用十个简单的字在精神上超越了他这个没有品格的人,成了一位预言家。1888 年他从弗兰岑巴德写给他的台球伙伴普里斯特一封信,在信的结尾处莫名其妙地讲了一句:“奥地利不久将遭受打击”。写完信他可能又谱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