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养的日本人都知道,一些他们心安理得的行为都被英美人看做是下流的、不道德的行为。但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我们之间是有很大的文化差异的,他们认为“人情不能干涉人生大事”也正是我们难以理解日本人对待恋爱的态度的主要原因。他们总是把夫妻生活和婚外恋情分得很清楚,两边截然不同却都可以公之于众。美国生活则是只有夫妻生活公之于世,情人只能避人耳目。日本人对两者区分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们知道夫妻生活是尽义务,婚外恋情只是消遣娱乐。这种划分,就让一个人既可以是家庭的模范父亲,又可以是一个寻花问柳的花花公子。美国人认为爱情是我们选择配偶的前提,“相爱”就是结婚最好的理由。如果丈夫在婚后与其他女人发生肉体关系,那是对妻子的侮辱,因为他把理应给妻子的东西给了别人。日本人和美国人不一样,他们不把恋爱和爱情当做一回事。日本人选择配偶时,往往听从父母之命就盲目地结婚了。他与妻子在婚后也常常是循规蹈矩,很和睦的家庭的孩子们也几乎看不到父母之间有亲密行为。正像一个现代日本人在杂志中说的:“在我们国家,结婚就是为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其他什么目的都歪曲了结婚的真实含义。”
但是,这决不意味着日本的男子只会循规蹈矩地过这种生活,如果有钱他们就会另找情妇。但日本人不会把这个女人带回家,因为这样做会把两种应当分开的生活范围混而为一。他的情妇可能是精通音乐、舞蹈、按摩或其他技艺的艺伎,也可能是妓女,但不管是哪一种人,他都要与女子的雇主签合约,保证他不会抛弃那个女人,还会按契约给女方报酬。他会给她安排新住处,但是如果这个女人有了孩子,男人又希望把这个孩子和自己的孩子一起抚养,他才会把女人接到自己家里来。但进门以后,这个女人只是个佣人,而不是妾。孩子们会称父亲的正妻为“母亲”,却不能跟生母相认。中国那种传统的一夫多妻制显然在日本行不通,日本人对家庭的义务与“人情”分得是清清楚楚的。
只有上流阶级才有钱蓄养情妇,多数男子则是时不时跟艺伎或妓女玩玩。这种玩乐完全是公开的,妻子还要为寻欢作乐的丈夫打扮一下,妓院给妻子送账单,妻子也理所当然地照单付款。妻子可能对此不满,但也只能是自寻烦恼。找艺伎比找妓女花钱多得多,与艺伎玩一晚上,只能得到训练有素、衣着入时、举止得体的美女的服务,并不能跟艺伎过夜。如果想要跟艺伎进一步发展,男的就必须先成为艺伎的保护人,再签合约让她当情妇。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男人魅力足够打动艺伎,艺伎自愿献身。与艺伎度过的夜晚自然不会毫无情色之事,艺伎会展示出与上流社会不同的一面,她的舞蹈、巧妙应答、歌曲和举止都带有传统的挑逗性。这些都是“人情”中的事情,算是对“孝道”的一种解脱。只要把这两个领域划分清楚,人们完全可以去尽情享受。
妓女一般都住在烟花巷,男人从艺伎那里出来,如果余兴未尽,还可以再到妓院去。由于进妓院花费少,没钱的人一般都放弃艺伎来找妓女。妓院外面都挂有妓女的照片,嫖客们通常毫不避讳地长时间对照片评头论足,然后再挑选。妓女大都是因家境穷困而被迫卖给妓院,身份地位不像艺伎那么高,也不像艺伎那样受过艺术训练。过去,常常是妓女亲自坐在人前,面无表情地任由顾客挑选,后来日本人受到西方人的非议,就用照片代替了。
日本的男人挑定一位妓女,然后与妓院签订合约,那么这个男人就是这个妓女唯一的客人,而这个妓女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这个男人的情妇。这种妇女是受合约保护的。但是也有些女侍或女店员会不签约就做男人的情妇,她们通常是通过恋爱与男人结合的,那这种“自愿情妇”就没有保障了。当日本人读到美国的女人被情人抛弃,还生下了孩子的小说或者诗歌时,他们会把女人跟日本的“自愿情妇”相提并论。
同性恋也是日本传统“人情”的一部分,在旧时代的日本,同性恋是武士、僧侣等上层人物公认的一种享乐方式。明治时期,日本为了赢得西洋人的赞许,废除了许多旧习,同性恋也在其中。至今,日本还认为这种习惯是“人情之一”,不用大惊小怪,只要它不妨碍家庭就行。所以,就算有的日本男人自愿当男妓,也不必担心会出现西方人所说的那种男、女同性恋泛滥的情况。听闻美国有成年男子扮演同性恋中被动的那一方时,日本人感到特别吃惊,因为在日本,成年男子一般选择少年为对象,成年男子扮演被动角色实在是有伤自尊。至于什么事情可以做而不伤害自尊,日本人有他们自己的界线,不过他们的界线与我们的不同罢了。
日本的所谓“人情”中,是允许酗酒的,他们认为美国人发誓要禁酒并在地方上投票表决禁酒令简直是奇思怪想。日本人认为,饮酒是一种乐趣,正常的人是不会反对的,而且它只是一种消遣,正常人也不会被它困扰。按照他们的看法,就像不必担心会变成同性恋一样,人们也不必担心会成为醉鬼。事实上,酗酒确实没有成为日本的社会问题。喝酒是一种愉快的消遣,因此,家庭和社会都不会嫌弃醉酒的人。喝醉酒的人不会胡来,也不会打孩子,只是会不拘礼节、纵情歌舞。在城市的酒宴上,人们则喜欢坐在对方的膝盖上。
古板的日本人严格区别饮酒和吃饭,在农村的宴会上,如果谁开始吃饭,就意味着他不再喝酒了,他已经开始另一种活动,他们对这两个“活动”区别得很清楚。日本人在自己家里有时也会饭后饮酒,但绝不会一边饮酒一边吃饭,而是一样一样享受其中的乐趣,先享受一种,再享受另一种。
他们的神也明显兼有善恶两种性质,最著名的神是天照大神的弟弟素盏鸣尊,意思是“迅猛的男神”。他对自己的姐姐极为粗暴,若在西方神话中肯定会把它当成魔鬼。天照大神怀疑素盏鸣尊到自己房间来居心不良,便想把他赶到屋外,但是他却放肆地胡闹,在天照大神在饭厅里举行新仪式的时候,他在大饭厅里乱拉大便,而且他还犯下毁坏稻田的田埂这样的滔天大罪。最过分的也是西方人最不可理解的是,他竟然在天照大神的房间的房顶挖了个窟窿,把“剥皮”的斑驹(即男性生殖器)扔了进去。素盏鸣尊干了这么多坏事,诸神就判了他重刑,把他从天国赶到“黑暗之国”。可是,他还是深受民众喜爱,受到应有的尊敬。这样的神在世界神话中虽不罕见,但在高级的伦理性宗教中,这种神还是要排除在外的,因为把众神划分善恶,明辨黑白是非,更符合宇宙斗争的哲学。
日本人始终不肯正面承认,美德应该包含同恶作斗争。他们的哲学家和宗教家们几百年来一直都认为,日本人的道德已经很高尚了,这种道德规范不适合日本。他们说:“中国人的道德规范就是把‘仁’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以仁为标准,人都能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18世纪伟大的神道家本居宣长就曾说:“当然,这种道德规范有利于中国人,因为它能约束中国人的劣根性。”近代的佛学家及民族主义者们针对这个问题,也通过着书立说表达自己的意见。他们说,日本人天生性善,值得信赖,没有必要与自己恶的那一面做斗争,只要心灵洁净,能够在各种场合举止得体。即使心灵不小心被玷污了,他们也会快速清除,人性的善会再度散发光芒。日本的佛教比其他国家都更多地宣传凡人皆可成佛,道德规范不在佛经之中,而在自己的顿悟和纯洁的心灵中。恶不是天生的,为什么要怀疑自我心灵呢?《圣经·诗篇》中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日本人没有这种想法,他们也不相信“人性堕落说”。“人情”是上天所赐的,不管是哲学家还是农民都不应谴责它。
美国人听到这些,似乎会认为这种想法必然会带来自我放纵。但是如前所述,日本人认为履行义务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他们不否认报恩就要牺牲个人欲望和享乐。他们不理解为什么要把追求幸福当做人生目标,这是不道德的。幸福只是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的一种消遣,如果把它上升到国家和家庭的判断标准,那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他们早就想到,人要履行“忠”“孝”和“道义”,就不免要经受苦难。虽然很艰苦,但他们早有思想准备,随时准备放弃自己不认为是坏事的享乐。这需要有坚强的意志,而意志正是日本人最推崇的美德。
日本现代战争电影也有这种传统,凡是看过这些电影的美国人都会觉得,这是最好的反战宣传。这是典型的美国式反应。不管是日俄战争还是中国的事变,电影中都只有牺牲与苦难,军队在泥泞中行进,只能是凄惨沉闷的苦战,胜负未卜的熬煎等等,完全看不到阅兵式、军乐队、舰队演习和巨炮这些鼓舞人心的场面。电影里根本就没有胜利的镜头,也没有高喊“万岁”的冲锋。我们只能看见部队在泥泞中艰难前进,然后在中国小镇过夜,或是祖孙三代参加了三次战争分别成了重残、瘸子。或者是士兵死后,一家人哀悼家里的顶梁柱塌了,但是他们还是会鼓起勇气活下去。日本电影中不会有英美骑兵那种激动人心的场景,也不会讲伤残军人康复的故事,甚至也不会提及战争的目的。所以,这些电影还只是在宣传日本的军国主义。但拍电影的人知道,这些电影是不会激起日本人的反战情绪的,日本观众只要能看到,银幕上的人物时时处处都在尽一切努力报恩就行了。